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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和机制保障激发科技人才投身脱贫攻坚活力

时间:2024-07-28

文/本刊记者 孙洁

贫困地区受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影响,既缺乏人才成长的“硬条件”,又不具备凝聚人才的“软环境”,处于人才争夺战的不利地位。为此,“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对选派到“三区”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除享受国家为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三区”发展所制定的有关人才政策外,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项目申报倾斜支持。各地在专项实施过程中进行了探索实践,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充分激发了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海南:包干制支出 破解报销难问题

以灵活的经费支持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海南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信任为前提,明确以包干制支出形式,在“三区”派遣人员经科技部备案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派遣工作经费打入派遣人员个人账户,由派遣人员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用途自行统筹开支,服务结束时递交工作绩效报告即可。通过破解报销难的经费使用问题,极大调动了海南省“三区”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按派遣人员不同类别制定完善了分类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挂职科技副乡镇长,由挂职所在市县组织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和挂职所在乡镇政府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其一年挂职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等次评定,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挂职援助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非挂职援助人员一年开展工作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选派人员到位率情况、选派人员制订援助计划情况、选派人员援助工作实施情况、选派人员援助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以创新的科技援助方式确保市县获得实惠。分类派遣。结合财政经费有限、挂职人员派遣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三区”科技人员按挂任科技副乡镇长援助和非挂职援助两种方式选派。挂职科技副乡镇长通过组织部门正式的行政任命,直接派遣到“三区”市县乡镇挂职一年,全面参与挂职乡镇的科技工作。非挂职援助科技人员开展工作方式灵活、服务时间灵活、服务内容灵活,科研院所、高校等高精尖人才对此类派遣反应热烈,积极性高。

配套抓手。海南省科技厅专门设置挂职科技副乡镇长派遣计划专项项目,2014~2019年省级财政支持项目资金2300万元,挂职所在市县财政按1:1配套支持项目资金,给307名挂职科技副乡镇长配套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309个。挂职科技副乡镇长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公司/合作社+农户”“项目+农户”等方式,组织农民直接参与项目实施,让农民亲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使农民成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在“最后一公里”的转移转化。

精准援助。为“三区”科技人员科技援助工作明确了两项任务:一是科技扶贫工作。选派的“三区”科技人员在省科技厅指导下,面向全省贫困村开展农业科技结对帮扶脱贫工作。2018~2019年,由232名“三区”非挂职科技人员组成省级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实现全省223个“十三五”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有1名以上省级农业科技专家结对服务。所有挂职科技副乡镇长纳入所在市县乡镇级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根据市县分配结对帮扶贫困村。选派人员与每个结对帮扶的贫困村签订1年的科技帮扶协议,明确精准帮扶的目标、任务等事项,对每个结对帮扶的贫困村每月至少下村1次以上开展驻点技术帮扶,其他时间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村需求采取热线电话服务、微信服务和组织农技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鼓励选派人员以小团队组织的形式开展贫困村结对帮扶工作,相互弥补专业不足,真正做到对贫困村农业产业的精准科技服务。二是其他科技援助工作。选派人员根据受援市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专业调研,以当地具体的农业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服务对象,为当地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创业载体建设等公益服务,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湖南:坚持精准服务,不断优化科技人才服务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简政放权”,扎实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科技成果“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试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才离岗创业、省级科研经费管理“二十条”等政策的落实落地,为科技特派员到基层服务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建立考核退出机制。积极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科学设置人才评价目标、指标、方法,着重考察人才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对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成效欠佳的及时调整,实行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整合科技资源,依托创新型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等,鼓励“三区”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2019年,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资金1220万元、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2200万元、茶叶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资金1060万元。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从现有“三区”科技人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参评省级以上先进荣誉,协助落实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保障服务政策,解决其发展的后顾之忧。2019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上,全省有4名“三区”科技人才受到表彰。

山西:制订相关政策,保障专项顺利实施

2014年,山西省科技厅、山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的《山西省边远贫因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晋科发〔2014〕54号)文件,明确了山西“三区”科技人员支持计划的目标任务、原则、要求,以及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积极性。

2017年,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80号),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到“三区”第一线,与产业有效对接,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科技精准扶贫,实现科技长入农村经济。

浙江:简化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效率

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省级科技特派员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科技特派员职务评聘、评奖评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定期对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进行评价,确保科技特派员工作干出实效。通过建立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管理平台,简化合同签订模式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湖北: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2016年,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教发〔2016〕187号),规定选派人员到受援地科技主管部门分次预借工作经费(每次不超过3000元,上限不得超过9200元),工作补助费用由受援县会同受援单位,依据考核标准为选派科技人员打分,考核合格后拨付。在湖北智慧农村网官方网站开辟“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专栏,并结合党员远程教育挖掘服务典型,加强舆论宣传,为“三区”人才开展服务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河南: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政策措施

为支持科技特派员顺利开展科技服务,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支持选派科技特派员。2018年起,在争取国家“三区”科技人才资金的基础上,河南省财政每年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2600万元以上,其中“三区”科技人才配套经费每人每年1万元,省派产业科技服务团每团每年20万元。同时,考虑到县(市)财政实际情况,对县派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支持1万元工作经费,贫困县由省财政全额支付,非贫困县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各支付0.5万元。

支持建设科普传播基地。持续支持全省贫困县各建设一个科普传播基地,按照“县里提需求、省里找专家、省里给支持”的方式,支持贫困县围绕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扶贫培训。省里重点依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等给予培训师资力量支撑,并给予每家10万元专项培训工作经费支持。

组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安排省财政经费1亿多元,按照“县选项目、市评审、省审核”的原则,自上而下,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贫困县组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95项,并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助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带动脱贫致富。

根据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可操作、能实施、好落地的原则,先后制订出台了《河南省科技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分片联系市县工作机制的方案》《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助力脱贫攻坚的“十条”举措》《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充分与“三区”科技人才的实施结合起来,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与技术服务,打造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名片。河南省全部省辖市、部分县(市)及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也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如河南师范大学明确“三区”科技人才开展科技服务可以抵课时,河南中医药大学出台“三区”科技人才享受参与职称评审加分政策,周口师范学院享受省部级项目政策并给予选派经费1:0.4配套及科研加分奖励,河南农业大学将实施“三区”科技人才计划作为省级课题并享受职称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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