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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并非万能钥匙

时间:2024-07-28

文|旷宗仁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互联网技术并非万能钥匙

文|旷宗仁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互联网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农村经济社会状况,但对农村科技创业而言,互联网技术并非“万能钥匙”,需要大量人际互动与专家智力作为支持。

互联网正以其互动性、开放性、快速性、低成本等多种优势而成为承载人们交流、娱乐、商务、教育的载体,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7.5%,网民中农村人口占比28.6%,规模达1.77亿,并且仍呈现出高增长态势。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着农村经济社会状况,但对农村科技创业而言,互联网技术并非“万能钥匙”。

对互联网的利用仍有待开发

根据互联网的特性以及农村产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需求,互联网技术可以从科技与市场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与宣传的渠道服务、传播农村旅游形象媒介服务等方面促进与服务农村科技创业。但是,根据《2013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农村网民在互联网应用中使用率最高的为即时通信,其次是搜索引擎,虽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获取功能和交流沟通功能,但对互联网商务功能的开发利用相对贫乏。

另一方面,农业从业人员利用互联网的程度相对较低。从年龄结构来看,农村网民主要以年轻网民为主,30岁以下各年龄段的农村网民比例高达59.3%,30~39岁农村网民比例为23.3%,40岁及以上网民仅占17.3%。根据中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业从业人员中,20岁以下占5.3%,21~30岁占14.9%,31~40岁占24.2%,41~50岁占23.1%,51岁以上占32.5%,其中40岁以上的农民占到总体的55.6%。两者数据相比较可知,农业从业人员在农村网民中占比较低。

如果从农村网民的职业结构来看,农村网民中学生群体占比最高,为22.6%,其次为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比例为17.2%,再次为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比例为16.0%,农林牧渔劳动者的比例仅为14.0%,这显著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对于互联网的使用比例偏低。农村网民中更多的是在农村生活但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人。

农村科技创业虽然对互联网有较大需求,但由于农村实际的生产经营者对于互联网仍然接触不够多,利用不够,如何提高农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素质能力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满足其迫切的生产经营需求,是利用互联网促进农村科技创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互联网功能强大,但并非万能

互联网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媒介,虽有诸多强大功能,但却不是万能的,它不能替代实体中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在农业这种特殊行业充分利用互联网更是有特别的难处。

首先,互联网的应用很难在农产品生产之外为农民创造新的价值。互联网的长处在于提高沟通效率,在此过程中,互联网很难像新品种、新技术、深加工等科技成果那样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延长价值链条,为农产品创造更多的价值。

其次,互联网的应用对于建立人与人之间必要的信任关系难度很大,需要以大量面对面人际交流为基础。信任关系是一种强关系,往往建立在长期的交流、合作基础之上,并以情感联系与判断作为重要依据。互联网作为一种非面对面的交流方式,擅长与维持一种弱关系而不是强关系。当前互联网领域的谣言满天飞,社会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之间的互相谩骂、侮辱、欺骗早已使中国百姓之间信任破坏殆尽,信任缺失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问题。就农业领域而言,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更是使社会对农业生产者的信任降到了低点。要重构这种信任关系,单纯依赖互联网比较困难。

再次,互联网的应用很难改变中国农业整体产业的低比较效益。农业在国民经济和农民个体经济中重要程度不断下降。农业GDP占国家GDP的比重日益下降,已经从1978年的28.2%下降到2012年的10.1%。与此同时,农业经营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的比重日益下降,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中农林牧渔收入的比重已经从1990年的66.4%降到2012年的34.4%。农业产值增长缓慢和比重持续降低,其增值效益远不如第二、三产业,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日益降低。这种弱势地位决定了人力、资金脱离农业的必然结果,而此趋势在短期内难以改变,既使有互联网技术的催化也不太可能短期改变。

互联网不擅长传播隐性知识与智慧

按照存在形态不同,知识管理理论将知识划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能够被意识到的、很容易被语言所表达的知识,而隐性知识是我们知道而且能够运用但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知识。隐性知识包含认知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内容。认知层面是指人类在内心通过构造和运用类比来创造世界的“心智模式”,如认知图式、范式、视角、观点和信念等;技术层面是指秘诀、手艺和技能。隐性知识常常嵌入在行为习惯、情境经验、技能和身体记忆之中。

隐性知识是一种高度个人化的知识,比较复杂,由于无法用文字描述的经验式知识,必须通过人际互动才能产生共享的知识。这种知识与拥有知识的人息息相关,对这种知识应该采用人物化管理模式,强调人力资源投资,一般是引进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学者,鼓励他们直接与其他人员进行交流,来传播他们的知识,这类知识相对于信息技术比较独立。

由此可见,隐性知识是影响农民技术行为的主要原因,显性知识对农民行为有影响但相对影响较小。互联网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其特长是传播脱离了具体环境、条件且容易表达的显性知识而不是与具体环境、条件相联系且不易表达的隐性知识。互联网所能传播的知识内容与农村科技创新所需要的内容有太大的差距。

利用互联网的巢状市场探索

为突破互联网应用的信任难题与渠道为王的困局,应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食品帝国压榨农民与消费者问题,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自2010年启动了“巢状市场减贫项目”。该项目以河北省易县、北京市延庆县的4个村庄为合作村庄,希望能够通过另辟蹊径,推动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进行农产品交易、建立信任,重塑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打破食品公司的垄断,一方面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诉求,另一方面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户收入,并推动对乡村环境和耕作传统的修复。

项目由农大研究团队设计和主导,并组建农大师生志愿者在项目初期动员和组织农民小组、消费者小组,监督生产质量,通过协调尽可能为农产品配送过程提供便利。同时也在城市和村庄展开一系列培训、教育和参观旅游活动,培育农民的组织能力和诚信能力,建立与消费者的信任关系。为了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对接的可持续运作,在农民的组织能力逐渐成熟后,项目团队将从中退出,由农民完全自立组织。

目前,河北省易县巢状市场的订货全部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已经与北京市多个消费者组织建立了密切关系,每月供货一次,农民使用传统方法生产以避免食品安全问题,产量虽然有所减少,但收入高于采用现代化方式生产的收益,而消费者付出比市场价稍高的价格获得了更加安全的食品。

互联网虽然在巢状市场的发展运作过程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农大巢状市场的成功更需要研究团队为项目所带来的智慧和所付出的大量努力(频繁的人际交流互动、协调、组织、培训、管理)以及人际信任关系。

利用互联网促进农村科技创业的建议

首先,利用互联网促进农村科技创业要瞄准农村科技示范户、农民组织、农业企业。从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构成来看,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仅占1/3左右,由此可知,当前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处于兼业状态,且农业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土地开始逐渐流转到农业生产大户、农民组织和农业企业手中,他们对农业科技具有较大的需求,也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主要对象。以这些群体作为互联网促进农村科技创业的主要对象有利于缩小范围,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其次,要用大量人际工作与智慧支持为互联网促进农村科技创业奠定扎实基础。互联网主要是一个信息沟通交流工具,要促进农村科技创业,必须要有生产创新、经营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市场创新,在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作为文化程度较低、对于互联网不够了解的农民很难承担起这个责任,相关研究机构、公益性组织、企业应该充分调动自己的人力资源、知识智慧资源、资金条件等承担起农村科技创业的关键支持者、帮助者、协调者。

再次,关注农民利益,避免“渠道为王”。当前主流的互联网企业都遵从着一个共同的“渠道为王”规律,谁拥有的用户最多,谁就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商业运作空间,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商业利益。缺少组织、经验、能力的农民如何能够在这种激烈竞争的丛林世界中获得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从当前世界农产品的流通主要由跨国食品帝国所控制、我国“豆你玩”、“姜你军”等农产品虽然暴涨但农民并没有收获更多收益等情况来看,如果建立了一个农产品电子商务大平台,很难避免其掌握话语权的中间渠道攫取多数利益的结果。因此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在帮助农民进行科技创业的时候一定要关注农民利益,强调农民的参与与能力建设,使他们能够逐渐成为其中的关键主体。

此外,还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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