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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乱保

时间:2024-07-28

文|本刊记者 孙洁

重典治乱保

文|本刊记者 孙洁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消费者难以对食品的生产追根溯源,这个时候,对于食品公司来说,除了按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生产以外,企业的责任和良心,更是生产安全食品最重要的前提,作为消费者,也要积累一些安全食用食品的常识,用智慧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

前不久,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大量采用过期变质肉类原料的事件被曝光,舆论哗然。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彻查福喜系全部工厂。

“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早在西汉《二年律令》中就有记录使用变质食物的相关律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变质食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倘若不是记者卧底获得铁证,变质肉可能还在不断被销往肯德基、麦当劳等十几家快餐店,成为消费者口腹之中的麦乐鸡、汉堡包。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滚滚车轮中,食品安全水准又被打回到过去,这听起来确实令人咋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出现,已成为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贯穿古今

在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记录的规定最早出现于周代。据《礼记》记载:“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这里所讲的“不时”是指未成熟。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周代严禁未成熟果实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未成熟的果实引起食物中毒。中国古代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不如现在这样严重但是同样地受到重视。

虽说病从口入,但吃食是包括人类在内一切生命体生存繁衍的自然本能,也是社会得以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上古之时,人们吃的是野生的瓜果和水中捡拾来的蚌蛤,腥臊腐臭,伤害肠胃,所以原始先民常患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疾病。原始社会生活条件艰苦,食物低劣粗糙,更重要的是无法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于是疾病时时困扰,生命受到威胁,死亡率高得惊人。因为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所以死亡率很高,平均寿命很低。据考古发现,北京周口店猿人时期,平均寿命仅为17.7岁。过了几十万年,生活在同地的山顶洞人,平均寿命也才26.4岁。几十万年之间,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不到9岁。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食品中毒造成的伤害十分严重。考古专家推测,夏商两代成年人的寿命大致在30岁上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食物的获取已经有了很大突破,不再是野外采摘,露天餐食,当然,食品安全也就不仅仅局限于最原始的种种形式。

食品安全的根源在哪里?

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损害,引发了消费者对无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谴责,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不满。食品的安全问题成了社会舆论的焦点,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刘佩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教授说,由于现在很多生产企业属于个体作坊式的,遍布在全国各地,小而散,而且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因此在监管上有难度,标准检测上有漏洞。此外,再加上消费者往往贪图便宜,目前主要是这四个因素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仍没有获得让老百姓满意的解决方法。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示范市、县创建试点。

这不能不让人思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管责任。事实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每当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总有人强调“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不是监管出来的”,并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例,证明论点的正确性,特别是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持这种观点。至今仍可以在网络上查找到数以百计这样的报道。言外之意是,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关,并以此推卸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然而,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西方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健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以严厉的处罚与严格的执法作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诚信制度的基础,而我国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尚未建立起诚信制度,劣币驱逐良币的事情还普遍存在,希望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只能是一种幻想。

因此,十八届三中会之后,有关政府文件明确提出“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

食品安全与现代科技

随着新科技革命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在信息领域、生命领域和纳米领域的快速发展,极大推动了食品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科技在食品产业的应用前景越来越广阔。同时,食品科技的推广利用将对保障食品安全、企业降本增效和有效拉动内需,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科技产物也是一把双刃剑。由于科技是人类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食品安全与现代科技不然有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现代科技运用于各种食品生产领域,同时,科技的非法应用也给食品安全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生活中曾流传过这样一条短信:“我们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从太湖银鱼中认识了甲醛,三鹿奶粉又让我们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这些令人震惊的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健康,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以上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缘于科学技术的使用不当。

“影响农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农残留业超标等问题,另外一个违法添加。对农业产品超标问题,我们想主要是加强管理、强化培训、规范使用,而对像瘦肉精这个违法添加物,我想我们应该是严厉打击、重点处罚,不留死角,”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钱永忠这样说道。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被提上日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特别强调,要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此次会议的部署意味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将迈入快车道,这种制度设计为化解食品安全困局提供三个方面的新思路:

一是事前防范。保险机制通过前置性防灾防损措施降低风险,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例如,保险公司会要求食品餐饮企业必须满足添置消毒柜、员工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和烹饪设备管理符合卫生标准等诸多条件,才予以承保,这可大大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

二是过程管控。由于利益攸关,承保保险公司会密切关注食品餐饮企业日常加工生产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安全风险,排查隐患。保险公司还可以与农业院校和研究机构的食品安全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建立暗访调查队伍,防患于未然。

三是经济补偿。保险相当于在同等风险程度的机构之间分散风险。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赔付,也有助于化解矛盾,避免涉事企业无力偿付或宣布破产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最终由政府埋单。

此外,引入保险机制后,还能发挥保费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保险公司根据食品餐饮企业的风险状况和出险记录来确定费率的档次,倒逼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最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78条提出,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若修订草案获得通过,意味着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法可依。

对于食品安全来说,引入保险机制并不能包打天下。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也反映出食品监管体制并没有理顺。未来要根治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加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更要从上到下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柴保国这样表示。

食品安全之路任重道远

“重典治乱”,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提出的整治思路。在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都讲到食品安全问题,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近日,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研讨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刘佩智介绍,现行《食品安全法》,基层执法部门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是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此外,对网售网购食品等新的流通模式,现行《食品安全法》也存在监管空白。

2009年6月颁布实施的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分段监管模式。然而现实中,“分段监管”演变成在食品许可和标准订立时“多头管理”,对食品安全事件“谁都不管”,备受公众质疑。

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从多部门各管一段,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

日前,就修订《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研讨会,征集法学、行政学、药学、食品工业领域多位专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执法者意见。按立法计划,《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力争今年年底完成;其间,修订草案还将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刘佩智说,国家食药监总局已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精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去年底发布的《中国社会发展年度报告2013》显示,公众最不满意物价水平和食品安全。据统计,52.7%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状况表示不满意,62%的受访者认为食品安全状况问题不会改变或者会变差。

董金狮教授称,食品安全治理上存在的一大问题是仍在实行终端监管。也就是说在中国,卖东西的人只要看到生产企业手续齐全,那就可以卖对方生产的食品,出了问题不负责任。未来的整治方向就是要由终端监管延伸到过程监管,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他表示,国外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都有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和例子。美国的全过程监管措施,如果某食品的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那么这条链上所有的企业都要接受处罚。这就要求经销商要去亲自考察生产商,甚至与生产商签订合同,规定如果对方产品出现问题,经销商的罚款要求对方支出,如果生产商敢于签订这样的合同,那么其生产的产品质量保障也会大大提高。

同理,德国和韩国也都在实行相似的过程监督制度,尤其是在韩国,如果使用腐烂的蔬菜制作水饺,所有知情者和参与售卖的企业都要判刑1年,如果给消费者造成了健康危害则要判刑3年。对于这一点,董教授说:“中国往往是把罚款放在前,刑法放在后,导致一些企业因为有钱,最后破坏了法律。”

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完善立法、严格惩处、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第三方食品品质评鉴机构也日益发挥积极作用。世界食品品质评鉴大会对来自全球3163种精选食品给出了权威的评鉴结果,就是从第三方的角度发挥了评鉴监管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了客观了解各品牌产品品质的可靠建议。

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消费者难以对食品的生产追根溯源,这个时候,对于食品公司来说,除了按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生产以外,企业的责任和良心,更是生产安全食品最重要的前提,作为消费者,也要积累一些安全食用食品的常识,用智慧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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