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文|李艳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开展科技兴县(市)工作推动基层科技创新
——湖北省案例研究
文|李艳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我国科技兴县(市)工作始于1992年,经历了起步阶段、推动阶段,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二十年来,科技兴县(市)工作坚持党的科技工作方针,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了多项工作,有效地调动了市、县、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了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受地方各级政府的欢迎,在全国各地形成了重视、支持和依靠科技的良好氛围。
构建了“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核心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工作范围,从工作环境建设和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2013年度参加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单位3320个,县级单位参加率为99.9%,基层科技工作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日趋完善。
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是在考核通过的基础上,在全国选择科技进步水平高、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县(市),通过加强指导和支持,探索和总结加速县(市)科技进步的途径和经验,对同类地区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
科技兴县(市)工作促使地方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本级科技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科技活动增强,科技产出明显提高,市场调节和配置科技资源的作用越趋显著。
科技部农村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对湖北省科技进步情况的调研工作,便于及时了解地方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展,便于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促进科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各地在开展科技兴县(市)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开创了许多新的做法。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自2004年至今,湖北省共有5个市、县、区被科技部批准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它们分别为武汉市江岸区、洪山区,黄石市,襄阳市,广水市。湖北省科技兴县(市)工作在国家科技部的指导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积极开展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培育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通过政策引导,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发挥科技在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提升县(市)科技进步水平和支撑能力,推进区域创新建设,使县(市)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增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兴县(市)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湖北省在科技兴县(市)工作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领导重视到位,有力地促进了“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领导小组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对全省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树立大科技的观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其次,建立政府领导与重点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开通“重点企业便利直通车”政务平台,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模式,深入辖区企业开展科技专项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创新,指导并推动全区科技进步创建工作。第三,加强对全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战略规划、总体方案、工作目标的制定、贯彻和实施,各级政府及时召开办公会,每年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协调解决科技企业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街道党政一把手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考核,为建设科技进步示范县(市)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第四是调整充实了由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注重发挥专家评审、论证和决策建议方面的作用,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科技计划、科技进步奖、可持续发展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鉴定,为示范县(市)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政策措施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县(市)科技行政部门及其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科技政策法规,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大会和技术创新会议精神,在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完善制度、制定政策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在机构改革中,各科技局不仅内设机构未减少,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很多县(市)的科技行政部门从“边缘”走向“中心”,形成科技行政部门领唱、各部门和全社会大合唱,大家齐心协力,使得科技兴县(市)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县域经济中农、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形成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互动效应。加强了对党政一把手完成科技工作目标的考核,对在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党政一把手给予奖励,增强了党政一把手的科技意识和抓科技工作的能力。
经费投入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县(市)科技投入的增加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增强
政府把科技投入作为衡量科技意识强弱、科教兴区战略落实与否的一项硬指标,确保科技投入落实到位。如武汉市江岸区,2011年、2012年区级科技三项费投入7007万元和8206万元,均占到当年区级财政收入的2.1%。为加快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区政府专门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与建设银行合作签订了《江岸区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政府出资一小部分,即可为企业提供3亿元的融资规模。通过“助保贷”方式,科技企业只需提供贷款金额40%的抵押物或担保就可以获得银行贷款,目前已有20多家企业加入到“助保贷”业务。黄石市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的新途径,出台了《黄石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黄石市科技项目贷款及贴息管理办法》、《黄石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近年来,通过科技项目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5.6亿元。
重视创新平台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县(市)基于本地的特色和优势开展科技进步工作
省政府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作为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增强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实现专利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为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如2008年6月,江岸区政府投入5000万元启动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建设,于2010年投入运营。两年来发挥创业中心孵化培育的引领示范作用,以正远电气、金运激光等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引进了32家现代高端技术服务类企业入驻孵化。岱家山科技创业园是该区首家村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园区,通过培育和扶持一批节能环保创新技术示范企业,放大园区研发创新效能,以节能环保、光电子、机电一体化等政策导向产业为重点,新引入了科技型企业145家。2012年实现工业产值4.26亿元,同比增长57%。2012年12月,岱家山科技园被国家科技部正式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建立科技创新机制,提高县(市)经济可持续创新能力
一是创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工作机制。依托省人才项目政策,完善各地优秀人才培育机制。开展特殊人才“贴心服务”,为一批特殊人才在湖北扎根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构建科技进步与可持续发展相互促进的互补机制。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湖北省还致力宣传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培育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努力探索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途径。
通过科技进步实践,湖北省县(市)科技进步工作构建了支撑点,找准了切入点,形成了两种基本发展模式:一是技术创新示范模式。把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针对科技创业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建立支持科技创业企业由小到大迅速成长的梯次推进机制、多级助推模式和全程孵育体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开发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技术开发途径,同时通过政府投资引导,促进以科技园区为基地的技术聚集与扩散,从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与转化。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成功的项目,不断总结,加强示范和推广,形成了“政府引导、资源整合、技术创新、重点示范”的技术创新示范模式。二是可持续发展模式。在推进科技进步中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一方面,以科技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以科技提高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加强人口、资源、环境、劳动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重点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在推进科技进步中,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道路,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科技进步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结合的模式。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提升基层科技工作的理论水平,科技系统应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基础研究与积累。加强重点课题研究,整体提升科技进步理论与实践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区域科技进步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对县(市)科技工作的宣传,使之形成推动基层科技进步的有效激励和工作自觉。对于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各种资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基层科技工作中支持的科技项目和产业项目,做到立项一批,监督一批,完成一批,验收一批,从而促进科技兴县(市)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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