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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企业合同管控的涉税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4-04-24

侯瑾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历史丰碑,亦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诸多影响。作为企业内部管控的重要一环,企业合同管控对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税收负担和规避税务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在“营改增”背景下亦有其新特点,故需对其涉税问题重新进行审视。

关键词:营改增;合同管控;涉税问题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5-0219-01

一、“营改增”后合同管控的涉税问题

(一)合同签订问题

1.资格审查不严谨,信息核实不细致

“营改增”后,营业税纳税人转为增值税纳税人,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其增值税可作为进项供服务接受方抵扣。然部分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并未严谨审查对方企业身份,对其提供的结算票据为专票普票、多少税率、能否抵扣等亦未细致了解,既影响了报价评估结果,又违背了合理控税目的。

“营改增”后,发票开具更为规范,明确要求专票票面必须详细录入购销双方的企业名称和识别号、联系地址和电话、开户银行与账号等信息,但有的企业却并未在合同签订前仔细查证,以致开票结果收到影响。

2.价税清单不详细,价外费用不列明

“营改增”后,一般由销售方承担营业税不复存在,虽然增值税通常不包含在价款中,但在合同签订前仍需留意是否含税,否则,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利润。

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税率较高,如未能将转嫁给上下游企业,销售方将承担高额税负。然而,“营改增”后,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却没有明确标注价款是否包含增值税,也没在合同约定好采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价外费用,导致合同纠纷的出现。

3.发票交付未按期,付款方式不明确

“营改增”前,货物、价款、发票不同时交付的现象比比皆是,认证失败、票面污损、虚假发票、系统故障等原因均可能导致货款提前支付后发票不可用的问题。但是,不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未将取得发票作为合同义务列入约定内容。

虚开增值税专票需承担非常高昂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但许多企业并未将其列入合同条款,未确定如果开票方未依法、依规、据实开具专票,不仅要承担高额赔偿责任,且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增值税专票需在360个自然日内认证,但许多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并未约定有专人送达或专信专递给对方,也未明确如因逾期送达时,致使的损失如何赔偿。

4.合同变更未留意,发票处理不及时

在合同签订后,如标的物发生变更,可能会导致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但很多企业并未意识到变更是否存在风险,或对自身有害,未在合同中明确不同项目的价款。

当合同变更涉及商品品目、价款等项目,需重开、补开、冲红的,如专票尚未认证抵扣,可作废重开,如已认证抵扣,则需补充开具或冲红处理。但有的企业并不积极配合,一拖再拖,影响流程的快速办理。

5.履约内容未明确,跨境业务需谨慎

“营改增”后,境内单位在境外从事建筑、文体等服务暂免征收增值税,因此,合同中履约地点、期限和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但一些企业却不及时留证,供税务机关审查确认。

跨境业务是税务机关的关注内容,也是每年税收风险的高发项目,但很多企业因缺乏相关经验,而在该业务上吃了亏。

(二)合同财务问题

增值税核算与申报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很多企业并未让财务部门参与到企业经营决策中,参与到合同管控全程中。例如,在合同起草阶段,缺乏对商品报价、税收事项的把关,缺乏对税负测算、发票开具的判断、缺乏与当地税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划,缺乏对合同签订、变更、价款、支付、结算等流程的核算与申报,以及当合同出现瑕疵或错误时的反馈与处理。这些问题均容易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潜在风险。

(三)合同法律问题

“营改增”后,税收法规对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企业未多加留意,处理不当,将会滋生税收风险。但是,有的企业法律素养相对薄弱,在合同起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合同管控预判,给自身经营发展带来诸多困扰。例如,面对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合同,未事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邀其参与谈判;合同起草时,也没有让法务部门对内容的合法性、条款的合理性等进行研判与审核。这些都是风险节点。

二、“营改增”后合同管控的具体对策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要认真审核对方公司资质,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指定经营范围、商品供货质效等能力,核查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的资料是否属实。二是要仔细查证价税清单有无明确详细,有无存在价外费用,双方各自如何承担。三是要明确发票交付时间,费用交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四是要留意當合同发生变更时,已开具的发票如何处理。五是如果合同内容涉及跨境业务,合同中履约地点、期限和方式要多加留意,谨慎处理。

(二)开展合同业务培训

一是要定期在企业内部加强对合同草拟人和审核人的法律知识与技能培训。二是要积极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针对合同业务的现场教学与视频会议。三是要鼓励下属员工通过自学等形式提高自身业务素养和法律意识。四是要积极整理最新“营改增”知识、典型合同案例、最新合同法解释等内容,供员工学习。

(三)做好合同纠纷应对

一是当出现合同纠纷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抢占有利应对时机与法律地位。二是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与对方企业进行沟通协调,找准纠纷眭质与关键争议,求同存异寻求应对方法,避免矛盾升级。三是要保管好相应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寻求法律保护举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当矛盾激化无可避免时,要做好财产保全准备,以降低经济损失。

(四)严格审核合同内容

一是要严格依照国税总局关于合同签订的“三流一致”要求,即资金流(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票流(开票人与收票人)、物流(运输方或劳务方)必须是同一法律主体,凭此进行税款抵扣。二是要在合同中约定销售方提供货物出库凭证及物流运输信息,或指定第三方发货并提供销售方与地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以免被误判为虚开发票行为。三是当委托第三方代为收付款时,要签订三方合同或提供委托协议,以免导致三流不一致。四是如需分批交货,在合同签订时要约定在收款档期开具具体某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票,以确保三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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