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朱美香 ,郝向东 ,李卫华
(1.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一五〇团分局;3.新疆兵团第八师一五〇团6连)
养殖户在没有进入合作社之前都是家庭式个体养殖,一家职工自建圈舍,自己寻找销售渠道,养殖规模受限于家庭成员的认知和管理技术水平上,而成立合作社,则可以实现集中圈养、集中管理、统一喂养技术、统一防疫治疗等科学手段,进而扩大养殖规模,实现增收;另外在种植方面,面对有市场前景的作物,如没有大面积规模化种植,再好的销售线路也是摆设,而合作社不仅可以实现连片规模化种植和管理,还能充分利用优势销售路线,实现“好项目+好销售 +好收成”的多赢局面。
虽然有了规模化种养殖,但是如果没有好的销售路线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只会让种养殖户看不到增收的希望;而专业合作社不仅能充分利用市场规律,强化风险抗衡能力,而且使社员农工合理专心搞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减少了社员农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社员农工之间不会相互欺压,也降低了机会成本;而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相对社员农工对市场信息的掌控要更强更全面,可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农工专业合作社对当地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可以起到推进作用。对团场连队职工而言,在非大宗农产品领域,诸如畜禽养殖、果蔬园艺、设施农业等方面,加入专业合作社,将改变传统的“单打独斗”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农工专业合作社利用组织规模优势,统一组织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生产与市场对接问题得以解决,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将拉升团场连队职工的市场参与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既带动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又将带动地区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农工专业合作社是新疆兵团市场经济进程中,顺应市场经济产生出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一种必然产物,是实现团场政企分开的典型组织形式。目前,兵团正在大步实现改革,为将兵团几十年的 “党政军企”四合一的固定体制机制完全打破,兵团大刀阔斧,首先要改掉的就是“企”,国营企业职工分流,企业改制重组,正在稳步推进,积极按照兵团步调和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而实现“企”的分离,从“政”中断奶,专业合作社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借鉴模式。
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较晚,如表1所示,按照各年的在册情况来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以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为界限,此前属于尘封阶段;2007年至2012年,处于自主发展萌芽阶段;2013年至2016年为政府引导型增量阶段;2017年至今为规模化初级发展阶段。
表1 2007—2018年4月各年在册农工专业合作社数量和比重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前,石河子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和团场连队职工对专业合作社基本没有认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增收、实现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不清楚。政府不重视、缺乏引导,农工不了解,因此,在2007年以前石河子地区没有一家注册的农工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实施以后,石河子地区2007年至2012年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存16家,注册资金为2 700.5万元。2007年11月30日,由石河子总场职工刘光利以1 214.2万元的注册资本,注册了石河子地区当年唯一的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石河子泉水养猪专业合作社,也是石河子地区首家团场农工专业合作社;而此后石河子镇(当时称为石河子乡)以农民为主导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引导,积极动员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至2011年在册的15家合作社里就有7家为石河子镇农民注册成立。
2013年自治区工商局正式出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团场连队职工可以依法登记并成立专业合作社;2016年新疆兵团出台政策文件 《兵团关于大力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农工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从农工专业合作社的在册数量来看,石河子地区发展较快,其中2013年8月份前注册仅有7家,2014年138家,2015年160家,2016年72家,此阶段的农工专业合作社的总数达到了423家,注册资金达到了225 175.731 7万元。
但是从这一个阶段的数据来看,石河子地区发展农工专业合作社只注重数量,专业合作社的实际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过调研发现,这几年,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给各个团场下达了建立注册农工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任务指标,并将该项具体数额指标列入到团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当中。为了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下派的任务,争取农工专业合作社领域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各农牧团场也对各自连队下发了任务指标,各农业连队在没有认识到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真正意义和作用下,拉人数、造册子,突击补充注册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纸质资料,集中上报注册。2013年之后,这种集中突击成立的农工专业合作社占到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的50%以上;另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的家族式的农工专业合作社也占有较大比重,这2种类型的农工专业合作社并没有严格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自治区、兵团相关文件精神或者国际上约定的合作社精神制定章程,没有充分发挥农工专业合作社作为兵团特有的一个经济组织形式的作用,并未给社员带来分红等利益,可以说是空壳。
2017年,石河子地区农工注册专业合作社的热度锐减,当年注册目前仍在册的只有27家,2018年前4个月里就已经注册了29家,注册资金27 169万元。从注册数量和注册资金上可以初步判断,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和有关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吸取经验教训,通过政策调整,逐步控制了农牧一线连队职工注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和数量,转向开始注重质量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渐走向兵团特色初级发展阶段。
2015年,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仅新注册成立就达252家,带动3.2万名职工就业,实现户均增收4 500万元;到2016年年初,已注册536家农工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23.21亿元,同比增长101.50%和94.55%,入社职工达1.3万人,带动职工达3.2万人。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涉及奶牛、生猪、肉羊、马、肉牛、兔、水产、肉鸽、鸡、鹅、鸭的养殖及苗木、水果、大豆、蔬菜、花生的种植和农机销售、农机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以及酿酒、刺绣等行业。
2015年5月19日,石河子西域天戈牧业专业合作社正是挂牌成立,也是新疆兵团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该联社由石河子石总场天绿园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四四团天亮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三三团绿德宝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五〇团驼铃胡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二一团五福恒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三三团众合畜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四九团联牧汇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成立,出资总额11 238.55万元,主要经营畜禽育种、饲养、繁殖、产品深加工以及技术引进和推广等[1]。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截止到2018年4月,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在册数量为495家,注册资本255 485.23万元,4 563户农户入社。3家经过验收达标并授牌国家级示范社,15家为兵团级示范社。
各师团和农业连队对农工专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不知道农工专业合作社如何发展、如何经营,特别是行政性规定的办法过多,虽然石河子地区相关部门在规划、服务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数据也显示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但是存在只管注册命名,并未实际推进相关基础建设和后续跟进的问题。
新形势下发展农工专业合作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政府财力有限,对发展有前景、现状好的农工专业合作社,资金扶持相对多,反之亦然;财力受限,扶持资金较少,同时缺乏根据性的科学论证调查,有限的扶持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应用的作用。政府实际指导和服务能力还需加强。
新疆兵团发展农工专业合作社,有人认为,发展农工专业合作社与团场农业基本经营体制机制相互冲突,不支持农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的人对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相互竞争发展的局面和后果心存疑虑,担心团场连队职工通过农工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集团,成为抗衡团场相关政策制定的政治力量;有的人对合作社一知半解,并不清楚如何发展兵团农工专业合作社;还有的人过分行政干预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连队职工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不紧密,并没有形成连队职工、合作社之间利益和风险共同承担的联合体;缺少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较弱,联动带动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停留在种养殖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的合作社很多,涉及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很少,较难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石河子地区已有495家农工专业合作社,但大多数处于组织化程度偏低的起步阶段,综合实力不强,建设总体水平不高。从495家农工专业合作社来看,90%以上以初级农产品的生产为主,存在经营规模小、覆盖面小、服务能力弱、生产运营受地域限制等诸多问题,造成了产销环节链条断裂,销售和服务功能发育迟缓。研究发现,虽然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数在不断增加,但是真正从事经营活动的社员还很少,很多社员加入农工专业合作社后没有享受到福利,因此也没有为合作社服务,“挂名”现象较多,参与度较低,农工专业合作社大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按照《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规定建立了组织机构,但由于社员合作社意识、市场风险意识、法律法规意识薄弱,普遍看重利益获取,同时合作社成员大会只有形式,没有按照程序议事,没有公开社务,不能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能等,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不透明等诸多问题,造成了农工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弱化。管理体制的不健全还表现在,为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石河子地区各农牧团场盲目推进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发展,纷纷成立农工专业合作社,后因资金保障不到位,只挂了一块牌子,完全就是“空壳化”性质合作社。很多农工专业合作社只有“名声”“名气”,看似豪华的名字,其实连个固定的办公场所都没有,很多农工专业合作社没有固定专业的财会人员、缺少成员账户、会议记录和相应的生产技术规范等,“官办社”“空壳社”等现象十分严重。
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普遍缺乏,走访调研的495家农工专业合作社,注册人年龄平均在45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0%左右。能人大户牵头成立的农工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会操作、懂技术,但真正懂现代企业管理的少,影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挥。
在团场从事农牧生产的大多是40岁以上的团场连队农工,当下团场改革大力招募年轻人加入团场连队职工队伍当中,收效明显,但是实际从事具体事务的年轻人微乎其微,比如:农业从事人员断层现象明显,老龄化现象严重;30岁以下年轻的连队农工在技术操作知识方面实操少、经验少,且参加相关方面的培训、技术讲座等机会也较少,团场大多数的培训都放在政策理论学习等方面,而实现一定的经验累积,需要3~5年的实际操作过程。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潜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在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参与到农业改革当中,创新发展模式,发挥其农业主体作用。”
为积极应对新疆兵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兵团的农工专业合作社必须破除当前的体制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在新疆兵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团场需要增强自身农业生产活力,本文通过调查研究石河子地区农工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与制约因素,总结以下措施供参考。
兵团农工专业合作社是在兵团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产物,也是顺应市场的一个经济组织形式。然而,经过了近十年发展变化,在人才、管理、资金等方面,兵团各个师团的农工专业合作社还十分不成熟,需要兵团、自治区等上级部门支持、规范和引导,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更好发展[2]。兵团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强改革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新疆兵团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惠民政策和措施。
5.1.1 制定出台政策配套机制
政府对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乃至销售等建设规划用地,提供实际有效的支持;不仅应该加强与各个银行、保险公司的充分有效对接,制定出台贴息贷款政策,为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要建立兵团级的农工专业合作社专项发展扶持基金,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导工商资金进入农业,投资领域拓宽到社会资本,向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领域引流资本、注入活力,从制度上为兵团农工专业合作社提供有效保障。
新疆兵团全面取消“五统一”,今后农工将独自面对市场,而作为经济组织机构的农工专业合作社也同样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
新疆兵团各师团应纵观全局,各部门因根据行业、地域等综合因素全面考量,积极引导合作社形成一批合作联社、示范联社,帮助合作社发展壮大。兵团各级职能部门共同协作,全力维护农工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发展。税务机关要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农业部门要宣传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帮助合作社制定产品标准,积极与大型超市、龙头企业对接,打造农业自主品牌;市场管理要积极引导申报绿色、有机、健康无公害的食品商标和认证。
5.1.2 统筹各方,全面综合发展
结合新疆兵团各师团实际资源优势、产业基础,根据市场需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培育品牌,保护地理标志性农产品,打造一个团一个品牌,一个师一个产业的发展新格局。
养殖业上倡导绿色生态养殖,壮大兵团本民族奶业;延伸延长产业链、完善利益链,通过分红、股份、返利等手段,使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受惠于每一个入社的兵团连队职工。
大力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加工产品的出口行动,将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额增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完善农产品贸易关系,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拥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企集团。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注重发挥带动作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积极促使农产品与超市对接、农业与合作社对接,帮助连队农工与市场及时对接。扶持连队农工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设施农业,拓展增收渠道。
农工专业合作社要顺应市场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打造农业特产基地。以奶粉、牛羊肉、葡萄、蟠桃等为突破口,以有机绿色为标准,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强化牛羊等畜牧的科学饲喂,重点对畜牧业产品、果品深加工项目进行政策扶持,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发展新疆兵团绿色农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发展,就要培养高素质、有文化、掌握现代农业技术的知识型农业专业人才,整体提高连队农工的受教育水平。
5.2.1 加强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增强人才储备
政府部门应协同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新疆兵团高校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高校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把高校农学、畜牧、农机、水利、计算机、商贸物流等学科建设与兵团各农牧连队的发展结合起来,加强全行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应用,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实施“大学+连队”模式,让高等教育面向兵团各农业连队。高等教育要立足于新疆兵团各农牧团场的实际情况,前沿知识、高新技术与团场农业发展的相互关系需充分考虑,树立兵团农业的优势发展思维,在技术研究的实用性、高效性上入手,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为兵团农牧连队职工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增加知识和技术与现代思维,促使各高校既不仅为兵团各个领域输入各类高素质人才,同时培养高素质科技新型连队农工,起到优化农业人员结构的作用。
5.2.2 建立不同性质的农业科研机构并与龙头企业强强联合
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完成农业技术方面的探索研究,为农工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可在各师创建不同性质的农业科研机构的同时,积极引进农业技术领域高端科技人才,组建内部科技研究团队,并驾齐驱,发挥专业人才作用。
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发挥各自优势,缩短科研到实际生产投入、创造价值的时间;同时农业科研机构要加快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体系一体化。
5.2.3 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保障农业人才结构
新疆兵团要保障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切实权益,进而建立到团场连队和企业挂职、兼职以及离岗创业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等人才鼓励项目要深入切实推进实施;研究制定人事管理办法,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团入连任职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团场农业当中,充实新型连队农工队伍。
5.3.1 依法建章决策,实现民主管理
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代表大会,听取社员的主张,按照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来展开农工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各事项决策决定。通过内部规范化管理,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工作得到监督,体现公平公正,民主管理原则。
5.3.2 培养社员学习能力,塑造高素质队伍
有意识地培养农工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队伍,使农工专业合作社从生产型转为经营型。相关政府部门要发挥组织主观能动性,将农工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种养农机大户集中起来,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农工专业合作社也要主动承担培训,促使社员不仅能够获得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诸如种养殖技术、农机维护、产品深加工等,也可涉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多方面课程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与管理水平,促进农工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发展。
互联网正在改变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农工专业合作社应该利用互联网快速传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势,并集合龙头企业的市场掌控和风险防御优势,实现合作社的快速强大和健康发展。
5.4.1 顺应“互联网+农业”模式,助力农工专业合作社发展
新疆兵团各个农工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把握机遇,顺应“互联网+农业”模式,与时俱进地开发创新农副产品的销售网络,使农工专业合作社能够可持续发展,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存在的好货滞销、“酒香巷子深”等突出问题,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全方位,发展新疆兵团连队创意农业、具有兵团屯垦戍边特色的特色农业文化产业,打造农产品互联网销售服务平台。加快新疆兵团的宽带网络网格化服务水平,扩大网络覆盖面,加快智能化水平,提升新疆兵团各师团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新疆兵团的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网上网下各种农业有关业务的并行、平稳和有序发展,知名电商平台要传递先进的电商运营理念,拓宽农工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引导新疆兵团各师团的各界创业者和优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完善电子商务的软硬件设施,促进新疆兵团电子商务进程。
5.4.2 依托龙头企业,实现农工专业合作社的腾飞
龙头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制定产品标准,引导连队农工提高产品质量。立足本土,打破常规,不同群体拥有不同风格,在产品外观和包装上下功夫,美观个性;龙头企业要下功夫打造产品品牌,注入当地的文化、传统和习俗等特点来注册商标;还要注重广告宣传,有选择地设计和投放广告。
结合新疆的区位优势,利用14个对外口岸、19个飞机场等大型中转场,为龙头企业等大型农企提供通关、储存、运输等便利化服务,完善物流监管机构的功能,推进区域商贸流通一体化;利用互联网,依托龙头企业优势,打破区域局限,发展电子口岸、跨境电商等新模式,重点面向国内、西北亚市场,重点推介新疆兵团葡萄酒、鲜果、牛羊肉、奶粉、干果等产品,加强宣传推广,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实现新疆兵团农工专业合作社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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