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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

时间:2024-04-24

刘畅

摘要:在我国现行的各种税种当中,个人所得税被普遍认为是流失极其严重的税种。少报收入、代扣代缴单位不尽责、以实物福利等形式代替薪金报酬、发票冲账等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方式越来越多,并且我国税收征管环节的水平跟不上个人所得税发展的步伐,普遍存在应该征收却不在列举范围的现象,并且像一些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存在避税严重避税问题,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不正常的现象。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起实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杠杆作用。然而,在我国现行诸税中,个人所得税被公认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被税务部门称为征管“第一难”,被老百姓戏称为“征的不如漏的多”。这与我国的经济发达程度和整体经济实力很不匹配。

一、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概念

1.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机关对个人(自然人)的工资,薪金等取得的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时候按照时间期限来划分可分为按月征收、按年征收以及按次征收。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所得,以及在企事业单位对外进行承租承包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从事特定行业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还包括我国居民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劳务报酬,实施以年为单位来征收应纳所得税额,除此以外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按月征收。

2.税收流失的概念

税收流失指的是各类纳税主体利用一些违反税法行为的不正当的手段,把国家的税收非法占有,从而使得一种恶劣现象的产生,即实际入库的税收总额无法达到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标准下计算所得的应征税所得额。造成税收流失的原因和因素可以有很多,而且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主要方式

1.工资薪金所得避税

在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通常都是采取利用银行给自己公司的员工发放工资的途径来规避所得税的缴纳的,一般银行操作的方法是会主动提出让纳税人或者纳税企业在银行开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储蓄账户,通过这两个甚至更多的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的途径,来把转账支票转化为现金,然后提取出来,以此规避税收,得以让高收入者逃避税收监管。或者有的企业则通过增加不存在的员工,把一个人的高工资分到几个不存在的员工的户头上,这样本需要缴税的工资就因为达不到标准而避免了税收的监管。代扣代缴企业没有严格履行代扣代缴者的责任。

在我国,很多企业以实物、福利的形式向员工提供住房、发放奖励等物品的方式,取代给予员工的津贴奖励,这就意味着纳税基数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所缴纳税款也会相应下降。这就造成了很多企业和个人通过劳务双方之间的交换实现规避缴纳税款。而相对应的公司员工也会通过一些途径将企业的财产私有化,以各种形式的业务招待费,出差办公人员的差旅费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这就使得许多应纳税的收入逃避了监管。

2.个体经营者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公司资本以此避税

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资本市场上存在一些拥有巨额个人资产的个体工商户,他们为了规避国家税收往往把自己的巨额资产计入公司资本,作为公司经营的本金,这样作为公司一员,不需要按月发放工资,与此同时,把个人购买的一些房产、汽车等属于个人消费的部分计入企业的消费。这样处理不仅使其逃避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而且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增加,这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相应的税额也随之降低。

3.通过分次计取报酬来规避税款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税收的交纳方式主要还是以现金交付为主,并且交纳方式是按次缴纳,超出税法规定标准的还必须加额征收。这些收入总额大,涉及面广,有些劳务双方想尽办法把巨额的税款改为分期支付,以此来增加纳税扣除数,以此规避收入过高而加成的税款,税务机关很难面面俱到。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

1.分类税制的设计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所采用的模式是分类课税的税制,总计为11个个税项目,仅税率就有10套之多。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在税收的征收上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以此种种的漏洞使得个人所得稅的税源流失严重,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足额征收,这就给了一些巧立名目的纳税人偷逃税款的机会。这种模式局限于每年经常发生具有源泉性质的所得,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导致征管效率低。而工资薪金所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于存在纳税人月工资额选择将月工资合并为当年总收入,因此根据税法规定不需纳税的避税方式也很不合理。

2.税率形式、档次过多

我国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剩下的几个税目全部采用20%的比例税率,这种方式导致税收税率品类繁杂、税率档次过多,甚至重复征税的问题出现。正因为如此重的税收负担,累进程度的增强,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为了避免过重税收负担,偷逃税款。

3.代扣代缴实施困难

根据有效数据统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主动申报方式的比重占总应纳税人数的比重还不超过10%。虽然我国税法规定税款扣缴主要采用源泉扣缴的方式,税法规定只有在不能实现源泉扣缴方式的条件下才能选择自行申报的方式,可是由于税务机关监管力度不强,执法面不够广泛,因此各个企业实施自行申报方式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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