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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非洲猪瘟,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07-28

伍国军

(营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营山 637700)

1 充分认识防控非洲猪瘟的重要意义

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动物传染病,主要感染家猪和野猪,具有急性出血性特点。世卫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之一,我国将该病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其特征是病程短、急发,最急性和急性感染死亡率100%,临床表现为高烧40℃~42℃,心跳加快,呼吸困难,有咳嗽,鼻眼可流出浆液性、粘液性脓性分泌物,皮肤发绀,解剖见淋巴结、肾等器官明显出血。临床症状同猪瘟症状类似,通过实验室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确诊。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对猪肉需求的有效供给,事关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事关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坚定政治站位和对发展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须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外堵内控,严防死守,确保清洁无疫。

2 切实落实各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

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生猪排查监测、病死猪处置、扑杀补助、调运管控、检疫监管、餐厨剩余物监管、舆论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并确保有效落实。压实防控主体责任。通过行政告知、发放明白纸、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通过明确相关从业者防控主体责任义务,对各个环节、不同场所实施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清单制度,督促指导生猪产业从业者逐项落实到位,对拒不落实执行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要求的,依法依规对责任人从严从重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

全面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以县乡(镇)为单位、责任落实到村组的非洲猪瘟网格化精准管理防控体系,对生猪养殖、检疫、运输、屠宰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实现疫情防控“村村有人看、场场有人管”的防疫模式。

3 持续消毒灭源清除非洲猪瘟疫情风险

3.1 选择适当的消毒药品

消毒药品通常分为多种。枸橼酸粉、戊二醛癸甲溴铵、戊二醛、苯扎溴铵、次氯酸氯制剂、氢氧化钠、生石灰等消毒药品,任选2~3种交替使用,消毒药液严格按说明配制。

3.2 选择适当的消毒方式

主要的消毒方法为物理消毒法和化学消毒法两类。最常见的物理消毒法有机械消毒法、热消毒法、焚烧、煮沸、干热空气消毒法、压力蒸汽消毒法、辐射消毒法等。对金属设备,应使用火焰、熏蒸、消毒液冲洗方式消毒,对圈舍、车辆贮藏场所,可采取先清洗再消毒液喷雾的方式消毒,对养殖场(户)的废弃物料可采取生物发酵或焚烧掩埋等方式处理,对粪便等污物必须进行化学处理后采用生物发酵或焚烧深埋方式处理,农户也可直接向粪坑倒入适量生石灰和消毒药并充分搅拌。对养殖场办公、宿舍、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雾方式消毒,饲养管理人员可采取淋洗消毒,对穿着衣物鞋子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通过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进行。

3.3 全面覆盖,消毒精准到位

对养殖场(户)及周边环境、交通沿线、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冷藏场所、运载工具消毒前必须先清扫干净,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垫草等。喷雾消毒时,应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原则,即先屋顶、屋梁钢架,再墙壁,最后地面,力求仔细不留死角,以充分润湿为标准。对正常养殖场(户)1天消毒1~2次,在养殖场门口、猪舍门口设消毒池或消毒垫,进出猪舍应更换工作服;严禁屠工、商贩、社会诊疗人员等非饲养管理人员进场,确需诊疗的,诊疗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鞋套并严格消毒,且使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坚持不多种动物混养,防止交叉感染;对入场的人员、车辆、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对发生疫病的养殖场(户)1天消毒2~5次,连续7天,之后1天消毒1~2次,持续消毒21天以上。

对无害化处理点坚持落实人员看管巡查,第1周每日巡查1次、消毒2~5次。第2、3周隔2天巡查1次、1天消毒1~2次,连续消毒21天以上。之后每周1次,持续进行3个月,出现掩埋坑塌陷要及时覆土填平。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坚持入场消毒,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从专用消毒通道消毒后进入,场区和建筑物的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后1天喷雾消毒1~2次,生产车间须清理和打扫后,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桌椅、设备、工作服、手套、胶靴等接触物品进行喷洒消毒,1天喷雾消毒1~2次。工作服、手套、围裙等可煮沸30 min消毒。彻底清扫隔离圈、待宰圈内的固体废料污物后,对地面、墙面、门窗、料槽等实施全面消毒,1天喷雾消毒2~5次。对动物粪便、废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生物发酵或焚烧深埋处理。污水等废水液集中收集,使用生石灰等消毒药品进行消毒。

4 规范科学处置非洲猪瘟监测阳性

1)在日常疫情排查、疫情监测监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及企业自检等活动中,如检出非洲猪瘟核酸疑似阳性,须规范科学处置。对养殖场(户)监测阳性的,且生猪死亡无异常的,应扑杀阳性猪只和同群猪。对其余猪群,必须隔离观察至少21天。隔离观察期满表现无异常且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的,可就近屠宰或继续饲养;隔离期内有表现异常且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阳性的,按疫情处置。

2)对屠宰加工场所监测阳性的。首先,责令暂停屠宰活动,对检出阳性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场所开展全面的清洗和消毒,1次/天,连续1周,然后由县级或以上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工作人员亲自采样或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采样,样品须经具有检测资质县级或以上动物疫病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原学阴性的,可恢复生产。暂停屠宰活动前,有待宰猪只的,须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活动,表现无异常并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的,在场所恢复生产后续宰,检测阳性的,扑杀处理。

3)对其他环节检测出非洲猪瘟阳性的。在运输环节,将运输车辆上的所有猪只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先进行彻底的清洗,然后多次消毒,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追溯病毒污染来源。在饲料和生猪产品等环节,立即将相关产品封存,由县级或以上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采样复检,结果为阳性的,对封存产品销毁并无害化处理。在无害化处理场环节,对场区及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查找原因,加强非洲猪瘟风险管理防控。

5 切实落实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各项措施

1)严格执行生猪及产品禁调运政策,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省际交通要道枢纽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和消毒工作。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建立经济人诚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屠宰场所非洲猪瘟自检、生猪入场查验、定期全面消毒、异常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动物防疫管理制度。督导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完善养殖免疫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和相关可能接触污染物或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的制度。

2)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落实生猪基础免疫工作。通过广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动员,落实养殖业主防疫免疫主体责任;开展养殖场(户)、村级动物防疫员、贩运户、屠工、屠宰场等业的防疫技术、生物安全的防护培训;在做好猪瘟、口蹄疫的强制免疫的同时,指导生猪养殖业主做好细小、蓝耳、圆环、伪狂、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等疫病的防控。

3)强化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抓好养殖场区、农贸市场、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点)等重点区域和历史疫点的采样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检测并运用,为防疫、消毒、治疗、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6 结语

世界各地新冠肺炎病毒变异快,疫情持续多发,生物安全形势严峻,非洲猪瘟疫情的出现,既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挑战,又是动物防疫练兵提高的良机。需要积极转变观念,通力合作,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为稳定生猪产能、增加收入、保障猪肉供给作出新贡献,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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