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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运营现状分析与建议△

时间:2024-07-28

陈创荣,张耿语,洪海都,谢智荣,蔡晓燕*

1.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2.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40

中医药是承载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传统技术领域[1],虽然发展时间久远,但因其自身特点而相对其他行业具有科技创新难、技术成果转化难等问题,常常不能与高效率经济产出相挂钩[2]。2016 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3](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此外,统筹利用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中医药相关科技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可见,《纲要》从产、学、研结合,更从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角度为我国的中医药产业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资源储量庞大,科技创新成果国内领先,因此更应该利用好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这一工具,在产学研相结合的背景下打通中医药技术效益快速落地的通道。

基于前期研究[4],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自2010 年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区域内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产生了一批专利申请量庞大的创新主体,各个创新主体具有各自优势的技术领域,实力强劲。但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情况并不清晰,即中医药产业经济效益产出核心环节的现状并不明确。专利运营的目的是充分实现专利的财产功能,包括转让、许可和质押等运行方式[5]。因此,本文从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运营,包括转让、许可和质押3 个维度对其中医药专利的转化现状进行全面的研究,旨在对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专利运营提出发展建议。

1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涉及的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相关数据基于incoPat 专利情报检索数据库(https://www.incopat.com/)进行检索。该数据库收录了全球120个国家、组织和地区(包括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782 年以来的专利技术,且每24小时进行数据更新。本研究基于该数据库全面整理了粤港澳大湾区自1991 年起至2021 年6 月2 日止共计2.3 万件专利信息,具体检索策略如下:1)根据文献和技术背景调研等手段确定技术边界,获得中医药领域的关键词及其对应的国际专利分类号(IPC),构建总检索式;2)对重点申请人进行补充检索;3)对总检索结果进行去噪;4)通过技术调研确定技术分支,通过专利及非专利文献阅读整理技术分支的关键词及其对应的IPC,构建分检索式;5)在总检索式结果下,根据技术分支的关键词和IPC分类号进行检索,获得各个技术分支的检索结果。基于上述数据,本文分别从专利运营态势、专利运营技术分布、专利运营主体3个方面出发,结合相关背景情况,对数据进行深一步的优化和分析。

2 专利运营统计分析

2.1 专利运营态势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申请量逾2.3 万件。其中,发生运营事件的专利共计2445 件,仅占专利总数量的11%,包括转让2149 件,许可193 件和质押103 件,分别占运营总量的88%、8%、4%。可见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医药专利运营以专利转让为主,整体水平尚待提高。

对专利运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图1),发现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转让初步起始于2001 年,在2009年之前的年转让量低于50件。2009年之后,专利转让量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2016—2017 年期间增速大幅提高,于2017 年达到最高峰292 件。此后两年,年专利转让量小幅回归,但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其中,由于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书,且公告后予以生效,这个时长往往长达1~6 个月,因此图中所示2020年和2021年的数据低于实际水平。

图1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运营趋势

结合背景调研发现,上述专利转让趋势与政策事件发生节点相契合。2000 年,我国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6](以下简称《专利法》),旨在为2001 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准备。其中,取消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权持有的规定,删除“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定[7]。同时,简化了转让专利权手续,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后即生效,公告不再是该合同生效的条件[8]。《专利法》中对专利转让的友好规定及经济贸易环境的开放促使知识产权运营的初生。2008 年,我国首次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9],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需在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相比自主研发,转让是能更快取得专利权的方式,因此一大批高企的需求促使专利转让数量大幅增加,使得中医药专利转让自2009年起进入了快速增长期[10]。

2016 年,我国修订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其中在认定条件方面取消了获得知识产权的“三年内”限制[11]。失去这一限制条件后,3 年以上的专利也成为企业青睐的对象,可转让专利范围扩大,使得2016—2017 年的专利转让数量增幅加大。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转让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专利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订可能是影响专利转让变化趋势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运营中,专利许可是仅次于专利转让的方式。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许可初步起始于2008年,至2009年达到高峰,此后年专利许可量显著下降。2008 年,我国首次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9]在认定条件中要求,除了自主研发或专利转让等方式之外,还可以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这促使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专利许可的兴起。但此后可能受限于独占许可费用较高,更多运营主体更倾向于专利转让这个一劳永逸的方式,使得专利许可数量显著下降。此外,2016年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11]中删除了对“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方式的认可,这可能进一步导致了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行业内专利许可量的下降,并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

专利质押是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专利运营方式。虽然在1995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2]中就有相关规定,期间又陆续通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14]、《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性金融政策的实施细则》[15]等相关政策予以加强,但直到近年来才有所发展。由图1 所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中,专利质押数量较少,直到2012 年才开始出现增长趋势,目前,专利质押数量呈小幅上升趋势,但仍低于30 件/年。2010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16],使质权人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行政服务效率得到提升[17]。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18],对多层面多角度协同发展专利质押工作提出指引。在政策的激励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逐渐走上专利质押的正轨,总体呈持续增长走势。2019 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19],立足于当前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提出了有关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因此,结合2019 年中共中央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中对中药领域知识产权交易的重点培育内容,可以预期,虽然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质押数量较少,但整体仍将呈上升趋势。

2.2 专利运营技术分布

通过检索得到,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运营涵盖了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抗感染、消化系统疾病、代谢与内分泌疾病、皮肤疾病、抗肿瘤、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免疫或过敏性疾病、骨骼疾病、生殖系统疾病、感官系统疾病、抗疲劳或衰老、抗寄生虫、制备方法及装置等16 个技术领域。通过上述各个技术领域的统计数据,观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的重点专利运营领域,从而分析市场热点。

在专利转让方面(图2),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抗感染、消化系统疾病、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和皮肤疾病是运营的重点领域。对上述技术分支进一步分析(图3),发现抗感染、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具有相似的专利转让趋势,重点运营年份在2017 年和2020 年。其中,抗感染领域较其他领域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转让热度。而代谢与内分泌疾病领域的专利转让维持规律的波动状态,这可能与大多数中医药保健产品以代谢和内分泌调节功能相关[21],因此市场长期保持较稳定的运行状态。此外,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领域的专利转让似乎一直处于稳定状态,可能为市场长期关注的重点。

图2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转让的技术分布

图3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重点技术领域专利转让趋势

在专利许可方面(图4),抗感染、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和泌尿系统疾病是运营的重点领域。其中,代谢与内分泌疾病的专利许可高度集中于2009 年(图5),可能为该技术领域的市场活跃期,被许可主体包括三得利控股株式会社、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云南生物谷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爱民药业有限公司等。2013—2016 年,泌尿系统疾病领域出现了一波持续增长。但2016 年之后,各个技术领域的专利许可数量均明显下降。2020 年起,只有抗感染技术领域有些许的热点趋势。

图4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许可的技术分布

图5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重点技术领域专利许可趋势

在专利质押方面(图6~7),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和抗感染领域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质押趋势,并在近两年有显著增长的趋势。而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质押分布零散、数量较少,并无显著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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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质押的技术分布

图7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重点技术领域专利质押趋势

综合来看,抗感染、代谢与内分泌疾病技术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运营的重点领域。其中,抗感染技术领域的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在2020 年均有显著增加,这可能与近3 年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密切相关。

2.3 专利运营主体

2.3.1专利转让情况 通过对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专利运营主体及其技术构成进行深入分析,可以从微观角度一窥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专利运营全貌。

对专利转让的运营主体进行分析,发现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转让主体涉及1300 余个企业和个人,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中山、佛山和东莞。其中,将近1000个主体的专利转让数量集中在1件,而专利转让数量≥10 件的仅有23 个主体(图8),推测,这些主体是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主要技术输出者。对前20 位专利转让人及对应受让人和专利技术领域进行分析,如图9 所示,可知前20 位专利转让人中包括8个自然人、9家企业和3所高校。

图8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转让数量分布情况

自然人中,除了叶耀亮为对关联企业的专利转让,其他自然人大多为个人之间的专利转让,或向高企或小微企业的专利转让,企业类型包括旅游开发公司、建设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纺织公司等,食品和生物医药类公司寥寥无几,因此推测,以自然人为专利转让主体的专利中,鲜有涉及专利价值的真正转移转化。

企业类专利转让人均为生物医药类公司,包括深圳市康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一泰医药)、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香雪精准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等。其中,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的专利原始申请人——深圳市生物谷科技有限公司也属于生物医药类公司。对9 个企业的专利转让做进一步分析,发现深圳市康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香雪精准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养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共6 家企业的专利转让均发生在集团内部,属于关联交易。而广州暨南生物医药研究开发基地有限公司虽然大部分的专利转让给了广东暨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这家高企,少量专利转让给了广东大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可能发生了实际的专利运营经济效益,但其是由暨南大学和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共同投资建立,具有高校背景,因此不具有企业类专利转让人的代表性。由此可见,目前企业产生的专利大部分以自我开发、实施和应用为主,较少对外进行技术转让。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的专利大多围绕自身核心技术进行布局,对企业的市场地位和份额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大多数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目前国家强推的专利运营中坚力量。凭借强大的科研实力,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年产生大量的专利申请,但由于与市场相距甚远,因此专利技术成果难以转化落地。近年来,产学研政策的推进促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成果获得了更多快速转化落地的契机,成果显著[22]。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前20 位专利转让人中,高校类专利转让人包括中山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和南方医科大学。其中,中山大学的专利主要转让给了广州市爱菩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西藏立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纽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润尔眼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可见,中山大学的专利在诸多知名医药企业中产生了经济效益。其中,广州市爱菩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医药信息服务上与中山大学存在密切的合作关系,已为中山大学药学院设计构建了化合物库平台[23]。中山大学转让专利所涉技术领域以抗感染、代谢与内分泌疾病为主,此外还涉及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抗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中山大学在抗感染领域实力强劲,先后建立三级生物安全(BSL-3)实验室和“热带病防治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目前来看其强大的研发力量已经通过专利转让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广东药科大学的专利主要转让给了上海庸善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迪芬娜健康产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枫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生物健康类科技公司,所涉技术领域以代谢与内分泌疾病为主,消化系统疾病、心脑血管及血液疾病次之,符合生物健康类科技公司的保健产品功能特色。

南方医科大学的专利也大部分转让给了生物健康类科技公司,所涉技术领域以皮肤疾病为主。由此可见,相对自然人和企业类专利转让主体,高校是目前真正产生了专利运营实际需求且成果转化落地的大本营。

2.3.2专利许可情况 对专利许可的运营主体进行分析,发现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许可主体涉及108 个企业和个人。其中,有83 个主体的专利许可数量集中在1 件,其余20 多位运营主体的专利许可件数仅限于2~3 件。对前20 位专利许可人及对应被许可人和专利技术领域进行分析,如图10 所示,可知前20 位专利许可人中包括5 个自然人、11 家企业和4所高校。

图10 粤港澳大湾区前20位中医药专利许可人专利许可情况

通过企业背景调研发现,自然人专利许可主体涉及的全部为企业高管或投资人对关联企业的专利许可。例如,叶耀良作为公司董事将专利许可给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刘贤英和林文红作为子公司股东将专利许可给广东顺峰药业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黄金秀作为公司股东将专利许可给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周卓和作为执行董事将专利许可给广东爱民药业有限公司等。

企业类专利许可人均为生物医药类公司,包括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君圣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大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专利许可行为大多发生在集团内部,如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公司深圳澳美制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的特点是,集团对其子公司并非全资控股,因此实际操作中,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划清母子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关系。可见企业类专利许可人中鲜有发生对集团外部的专利许可,该现象与上述专利转让结论相对应。

对企业专利许可技术领域进行微观分析,可以看出中医药企业内部对不同技术领域的布局策略[24]。如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侧重于抗感染领域,深圳君圣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大光药侧重于呼吸系统疾病领域,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和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侧重于泌尿系统疾病领域,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侧重于代谢与内分泌疾病领域等。其中,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抗感染领域有著名产品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在泌尿系统疾病领域已有诸多中药品种,包括尿毒清颗粒、益肾化湿颗粒和糖肾新药,其中尿毒清颗粒曾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治疗代谢与内分泌是东阳光集团的三大重点研究领域之一,该集团在该领域已形成了包括大分子和小分子治疗糖尿病的完整的产品管线。

高校类专利许可人包括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其专利许可数量仅为3~4 件,对应被许可人均为生物和食品类科技公司,技术领域均涉及代谢与内分泌疾病,符合保健产品的功能特征[21]。

2.3.3专利质押情况 专利质押是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有所区别的运营方式,其区别点在于该事件的发生并非以技术供求为核心,而是取决于相关专利的综合价值评估,以及其评估结果被金融机构的认可程度[25]。根据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尤为重视申请人资产状况、市场地位等综合能力评估结果,因此往往大型企业的获贷几率更高[26]。如图11 所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中,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大型企业共计发生了18 件专利质押,位居榜首。其他企业的专利质押数量集中在1~3 件,如广东容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为高企,可见高企正逐渐成为专利质押场上的运营主体。近年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18]、《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19]等国家政策都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这说明相关政策的引导已发挥相当作用。此外,宜昌山城水都冬虫夏草有限公司、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德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绿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押的专利由大湾区创新主体转出,因此也位列榜中。而相对于企业,高校因为有国家拨付的研发经费,所以通常不需要借力于金融机构,因此较少发生专利质押事件。

图11 粤港澳大湾区前20位中医药专利出质人专利出质情况

2.3.4港澳地区状况 基于我们前期的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逾2.3 万件的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中,珠三角九市以2.2 万多件的专利申请占据绝大比重,因此相对于珠三角九市庞大的专利体量,港澳地区的专利运营情况较少,不能在上述数据中凸显。通过对数据样本进一步分析,发现在中医药领域中,港澳地区涉及专利转让46件,专利许可7件(图12)。

图12 港澳地区中医药专利转让情况

专利转让事件以香港运营主体为主,澳门运营主体较少。其中,香港科技大学以8 件转让专利位于榜首。该校的中医药研究始自1997 年,在创新科技署和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的支持下进行了众多的科研项目,包括云南文山三七质量指标的制定等。目前,该校已经成为中药全球化联盟的创建大学之一,已经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中药研发中心等多个中医药研究机构。通过对专利受让人进行分析,发现相关专利转让绝大部分发生在高校孵化的企业或集团公司内部,该结论与珠三角九市的运营情况相似。

专利许可事件均为香港运营主体,专利许可人以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为主,此外还包括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其中,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 年,是一家跨国医药企业,目前拥有4个生产基地和4个研发中心,业务涵盖药品和健康产品,技术领域涉及皮科、儿科、呼吸科和骨科等多种治疗领域。本次检索得到的许可专利涉及泌尿系统和神经系统疾病,许可对象为深圳澳美制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对集团内部的专利运营。

3 结论及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专利运营量较申请量占比低,整体发展趋势与政策节点相契合。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逾2.3 万件的专利申请中,发生运营事件的专利仅占专利申请总量的11%。运营事件中,专利转让为主,专利许可和专利质押数量较少。其整体发展趋势与《专利法》的修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发布等政策事件发生节点相契合。专利运营是除自主研发之外快速获得技术布局并抢占市场的主要方式,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市场主体不应局限于政策引导带来的短期利益,而应充分利用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等运营手段,围绕自身核心技术快速构建专利组合,从而为其在国内外的长期市场运作保驾护航。

专利跨区域流动较少,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运营局限于各自区域内部,较少发生跨区域的专利引进或输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中,专利运营主体以企业为主。专利运营数量大多集中在1 件,整体专利流动性不高。珠三角九市内,专利转让主体分布在广州、深圳、中山、佛山和东莞,其受让对象均为地区内的企业或个人,且鲜有涉及从地区外引进专利的情况。而港澳地区的专利运营也多限于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因此从专利运营角度来看,粤港澳大湾区的专利多为自产自销,尚未形成湾区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及协同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充分分析湾区内粤、港、澳三地的创新优势,通过专利运营促进技术流动,从而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水平的整体提升。

企业类主体的运营事件大多限于集团内部,而高校是目前真正产生了专利运营实际需求且成果转化落地的大本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中,专利转让主体涉及1300 余个企业和个人,专利许可涉及108 个企业和个人。其中,自然人主体中,除了部分为企业高管或股东对关联企业的专利转让或许可,大部分为个人对非生物医药类企业的专利运营,鲜有涉及专利价值的真正转移转化。而企业类专利运营主体的专利转让或许可事件均多发生在集团内部,属于关联交易,可能出于市场考虑主要用于自我实施和应用。相对而言,湾区内的高校对诸多知名医药企业进行了专利转让,这说明近年来产学研政策推动和模式探索已经初显成效。

可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抗感染技术领域专利运营活跃度增加,而代谢与内分泌疾病领域长期保持较高的专利运营数量。代谢与内分泌疾病分支一直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专利运营的重点领域。其专利许可高度集中于2009 年,专利转让重点分布在2017 年和2019 年,且专利质押数量在2019 年有显著增加。鉴于目前市场上相关中药和保健产品诸多,因此该专利运营情况与市场情况相一致。而抗感染技术领域的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在2020 年均有显著增加,这可能与近3 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密切相关。建议中医药企业在抓住时机抢占市场的同时,充分做好专利运营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工作,保证引进专利无法律方面的风险,并契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市场热点及空白点,从而保证引进专利市场价值的有效发挥。

专利质押事件中,高企逐渐成为中坚力量,政策的引导作用显现,专利质押趋势有望逐渐升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质押数量较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大型企业共计发生了18 件专利质押,位居榜首。其他企业的专利质押数量集中在1~3 件。其中,广东容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广州泽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为高企,可见高企正逐渐成为专利质押场上的中坚力量。2010 年,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18]。2019 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19]重点提及了对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及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的战略性合作。近年来国家的相关政策正在发挥引导作用,可以预期,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快速发展背景下,中医药领域的专利质押趋势有望逐步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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