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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机制助推茶产业发展的思考——以贵州省遵义市为例

时间:2024-07-28

刘 磊

(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贵州遵义 563000)

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机制助推茶产业发展的思考
——以贵州省遵义市为例

刘 磊

(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贵州遵义 563000)

当前茶产业发展的难点之一表现为贷款抵押担保不足所导致的茶农和茶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茶农和茶叶企业拥有大量有价值的茶园资产,却无法将这一资源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产时,国家及时将茶园产权作为可以抵押的贷款抵押物提出并应用于实践,为加快茶产业发展助一臂之力。文章从茶园资源转化为实际资产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入手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林权抵押贷款 融资机制 茶产业 发展

1 当前茶产业融资的主要矛盾

随着茶产业的发展,茶农和茶叶中小企业生产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但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只停留在根据农户信用等级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这已经不能满足农户资金周转需求。同时,在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务中,茶农的宅基地以及茶园等有价值的资源受制于法律规定并不能充当有效的抵押物。如何提供法律认可的有效抵押物,得到农村金融机构的认可获得融资,已成为广大茶农以及茶叶中小企业发展融资的当务之急。

2 林权抵押贷款为茶产业融资的可行性

2.1 茶园作为林权的产权在法律范围明确可以作为抵押品

一是《物权法》及林权改革规定:“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二是茶园作为林权产权具有合理性。在许多传统的农业观念中,虽然将茶园归属于农业范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第三款“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茶园属经济林中的饮料林,所涉及的地类为林地。因此茶园的产权归属于林权是符合情理的,可以作为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一项基本权利。

2.2 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为确定茶农基本权利奠定基础

在国家出台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国各地均开始了林权确权的改革工作。以遵义市为例,截止2010年年末,遵义市已勾绘宗地数202.51万宗,外界勘界确权已完成144.5万公顷,占应改面积的99%;已发林权证92.06万本,发证面积144.3万公顷,占已勘界面积的99.80%。遵义市还为银行机构创造了95.55万户可提供合法抵押手续的信贷客户。可见,遵义市广大茶农均可以明晰自己茶园的权利,并明确拥有自己茶园的产权。

2.3 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建设逐渐完善

2009年先后出台《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关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督[2009]18号)和《关于开展金融支持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244号)文件。各金融机构加强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建设,在贵州、广东、湖北、江西等省份均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明确林权可以抵押;之后又专门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有关要求。在贵州农村信用社根据试点的情况出台了《贵州省联社 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确保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合法稳步推进。

2.4 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从当前贵州茶农融资成本来分析,传统的融资产品即是农村信用社的农户信用贷款以及农户联保贷款,但是这些贷款的利率除信用较好的部分农户有优惠外,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40%~50%。根据《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中的规定:“林权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应低于信用贷款利率;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贷款业务,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由此可见,茶农若采用林权抵押贷款项目融资,可以较大程度地减轻融资成本。

3 林权抵押贷款融资的主要难点

以遵义市开展的茶园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为例,遵义市凤冈县农村信用社于2007年12月10日,支持了贵州省凤冈县万胜林木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林权最高额抵押贷款”100万元,期限3年,由凤冈县林业局出具了《抵押登记书》,同意该公司将连山林场林木作贷款抵押,并要求在抵押贷款期限内,该林场不得另行转让和作为其他款抵押。截至2010年年末,遵义市辖内,茶产业融资中,以茶园作为抵押品,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的融资余额10810万元,其中个人贷款余额1821万元,企业贷款余额8989万元;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25笔,惠及7户企业和418户茶农,不良贷款率为零,风险控制情况较好。

虽然遵义市辖内的茶农通过林权抵押贷款机制进行融资拥有众多的优势,金融机构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经验,但是由于我国茶园产权明晰,评估、交易等多方面的历史原因,仍存在如下难点。

3.1 茶园林权证发放不完全

一是茶农对产权存在一定的争议。林权改革在许多地方虽已经进入验收阶段,但是实际调查及金融机构的反馈中,仍存在一些产权不明晰的现象,部分林权认定在茶农间存在一定的争议。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林权改革之前,由于林地之前不能作为抵押物,林地价值未引起茶农的重视,导致现在林地产权的归属在部分农户间仍存在争议;二是茶园地鉴别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一方面,西部山区的林地本身就漫山遍野,很多林地并没有特别清晰的界限。当一块茶园产权作为抵押物后,金融机构确定其周围的林地界限就需要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农户自有林地与国家公益林地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3.2 难以准确评估茶园价值

一是评估专业人才资质局限。财政部、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规定第十三条:“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而在遵义市,县级林业部门仅具备100万元以下的评估资格,地市具有乙级评估资格的仅2家。评估人才的缺失,直接制约了林产价值的评估,间接影响了茶园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二是评估市场无统一的作价标准。林地的评估市场,由于缺乏专业评估人才,评估资源比较稀缺,市场作价就比较高,茶农面对评估费用和所获得的贷款利益之间比较,难以接受,部分评估费用甚至达到了贷款金额的10%~30%。三是现有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多数为金融机构内部进行评估,林业局无法按《森林资源抵押登记办法》的要求进行抵押登记。由于县域评估市场不能满足茶园产权抵押业务的发展要求,很大程度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3.3 茶园作为反担保物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茶农的财产主要是宅基地和茶园经营权,而具体产权属集体所有,无法进行贷款抵押,农业信用担保仅凭个人的信用担保,担保风险较大。部分茶农的茶园是自留地种植,而自留地没有产权登记,难以提供法律认可的产权证明。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不得作为抵押品。”一旦出现风险,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农民所提供茶园经营权也难以实现有效的处置。

3.4 茶园作为抵押品难于拍卖或流转变现

林木的生产周期客观地决定了其从栽培到砍伐变现,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期。例如茶树就需要3年以后才进入高产期,其他林木需要5年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而遵义地处长江中上游,承担着长江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任务。辖内的林木,即使到了成材期,也需要林业部门审批的砍伐证才能进行砍伐变现。从理论上讲,如果不能变现,即可以进入产权流转中心进行产权流转变现。但是,遵义辖内除了凤冈县准备筹建产权流转中心以外,其他地区均无产权流转中心。如果林权抵押贷款出现风险,金融机构不能马上处置变现,由此带来信贷风险。

3.5 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不能有效的分散信贷风险

从实际的调查来看,遵义市的林业保险业务仍未开展,同时从农民利益的角度,认为参保费用相对来说增加了其一笔费用,因此参保积极性不高;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保险收益主要来源于大面积参保后而产生的风险盈余的要求存在矛盾。由此,保险公司也没有发展该业务的积极性。而林木在自然生长过程中,客观的面临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山林作为质押物期间,金融机构面对面积较大的林木区域,也难于进行管理,一旦作为抵押物的林木遭遇自然风险造成损失,银行的信贷风险将难以挽回。正是由此,制约了茶园等林地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全面推广发展。

4 政策建议

4.1 加快茶园的确权发证工作

茶园林权改革是否彻底,茶园林地产权是否明晰直接关系到林权是否能有效抵押的问题,关系到茶园林权抵押贷款是否能蓬勃开展。面对在具体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有争议的茶园林地产权归属问题,建议林业部门继续认真做好林权认定发证工作的同时,妥善处理林权归属矛盾。让茶农的产权争议矛盾降到最小,方能促进茶园林权抵押贷款为茶农融资。

4.2 成立茶园产权评估中心或引进专业的产权评估公司

一是面对专业评估人才的缺失,遵义应该积极培养本土的专业评估人才,建议地方政府将评估人才的建设纳入人才工程战略中,逐步培育充分竞争的评估市场。

二是面对无统一评估收费标准的问题,建议物价部门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考虑茶农的融资成本的情况下,对茶园产权评估提出指导意见。

三是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进行整体的林地产权抵押和评估,就可以相应减少评估费用。

四是林权抵押贷款一个核心问题就在于资产价格的认定和变现。在没有专业评估人才的现实背景下,遵义在发展农村资产评估的具体实践中,凤冈县筹建了农村资产评估委员会,组建当地有声誉、有技术的专业人才对林地资产进行价格评估,并吸纳当地农村信用社人员参与,得到政府、茶农、金融机构三方认可的资源价值评估效果,减少茶农评估成本的同时,加快了当地资源转换为资产的进程。因此,建议在遵义辖内,未设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县域,全面组建农村资产评估委员会,解决林地产权价值认定的问题。

五是借鉴浙江丽水推广林权IC卡经验,尝试在辖内推行茶园产权IC卡。浙江丽水为解决评估难的问题,在该市的庆元、云和等县建立了农户森林资源资产信息卡(林权IC卡)系统,采取由丽水辖内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所“统一评估,一户一卡”的方式解决了农户资产评估的问题,农户只要刷卡便可以查询到自己林地的价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以学习该市的经验,研究推广林权IC卡。

4.3 组建产权流转中心及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

针对林木生长周期长,若出现茶园产权已经抵押,由于没有采伐指标而不易处置变现的问题,建议地方政府筹建产权交易中心,解决茶园产权流转及交易的问题。成都双流县成立的产权交易中心,运行以来就较好的解决了农民资源变现的问题。遵义辖内凤冈县就正在进行筹建产权流转中心工作,建议积极推动该县的产权流转中心筹建,并总结运行经验,及时全面推广。同时,建议由政府出资组建政策性的森林资源资产收储中心,及时处置亟需变现的茶园产权资产,疏通产权交易瓶颈。

4.4 大力发展林业保险,降低信贷风险

一是要丰富林业保险品种,加大补贴水平和补偿机制,提高茶农投保率和森林保险覆盖率,探索引入全乡、全村联片投保机制,以降低保险公司和理赔认定的难度。

二是各商业保险公司应主动开展林业、茶园保险业务,开发针对洪涝、干旱、冰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偷盗等损失的林业保险产品,覆盖林业产业的各类风险损失。

三是建议地方政府利用惠农、强农资金以财政补贴出资和茶农部分出资的方式为农户搭建林业、茶园保险平台,降低茶农负担的同时,降低茶园产权抵押贷款风险。

[1]令狐春荣,刘磊.遵义市茶叶市场营销风险分析及其控制[J].中国茶叶,2008,(8):18-20.

[2]刘磊.中国西部茶海的产业集群效应分析[J].中国茶叶,2009,(5):20-21.

[3]刘磊.中国西部茶海的产业竞争力分析——基于GEM模型的应用[J].中国茶叶,2010,(1):32-34

[4]刘磊.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启示——贵州湄潭县茶产业发展案例[J].区域金融研究,2010,(10):69-73.

Thinking of Forest Ownership Financing Mechanisms to Boost the Development of Tea Industry,the Practice in Zunyi,Guizhou

LIU Lei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zunyi urban branch,zunyi 563000,China)

Mortgage guarantee inadequate is one of the difficulti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ea industry which lead to tea farmer an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difficulties in financing.Even tea farmers and tea enterprises have a lot of valuable tea plantation assets,but could not convert to resource that can be use.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ea industry,Government shall think the issue of convert tea plantation property into loan collateral,and applied in practice.The author gives suggestions after deeply analysis of the difficulties which happen during conversion of the forest ownership into real assets.

Forest ownership Mortgage Loan,Financing mechanisms,Tea industry,Tea industry

2011-06-03

刘磊(1984-),男,湖北天门人,经济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与农业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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