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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建立社会指标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时间:2024-07-28

刘诗谣

(吉林大学,吉林 长春 130012)

一、社会指标及社会指标体系的含义

对于“社会指标”的含义有多种不同的解释。有一些把侧重点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数量概念,有一些强调从数量和质量方面对社会进程进行概括,还有一些认为凡是可以被观察被看到的一切就都是社会指标。最先使用“社会指标”这一词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雷蒙德·鲍尔,他把社会指标定义为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社会状况指数。此外,还有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第一种观点是,经济学家M·奥森认为社会指标主要是一些“目标”和“输出”的变量,认为它是一种具有指示器性质的统计量,在他看来社会指标并不包括描述一般社会现象特征的基本社会统计标志量,例如,医生和警察统计出来的数据不能算作是社会指标,而涉及到健康和犯罪率的数据则可以作为社会指标。第二种理解主要出自于坎贝尔和康福斯的《社会变化的人类意图》这一论文集,认为社会指标是一种“满意感指标”。即通过调查研究的方法来探究人们关于现实生活的一些主观的感受。第三种理解主要是把社会指标当成一种描述性的社会统计指标。它主要源于奥格鹏的计量社会变化的思想,根据奥格鹏的理解,社会指标是关于不同人群在社会状况以及变化方面的统计标志量。奥格鹏的这一理解具有较大的普遍性。笔者更倾向于这样来界定社会指标:它主要是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个要素的现状、相互关系以及发展趋势的一种手段,主要用来衡量和检测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指标对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描述功能和评价功能,它还能够对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具有预测功能。而社会指标体系是指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社会指标。目的是为了反映和说明这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里社会的基本状况,使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在总体上达到平衡,对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进而来保证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和谐健康的发展。

二、建立社会指标体系的意义

建立完善的社会指标体系对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指标是衡量和描述社会发展状况的,是监测和评价社会发展水平的,是预测和展望社会发展前景的。社会指标不成体系,在计划和报告中对社会状况的描述,必然是含糊不清、支离破碎的。[1]第一,它可以通过选择其中最重要、最具有代表性的侧面来反映社会现象,用这些有限的社会指标来反映复杂纷繁的社会现象,达到对社会现象的概括性把握和了解。第二,社会指标可以对社会运行的情况进行监测,对社会计划和社会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可以用社会指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认识对象进行比较,包括横向和纵向两种比较。第四,社会指标可以对社会现象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还可以对社会未来的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其中不仅可以对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进行预测,也可以预测出阻碍社会发展的种种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进步。此外,社会指标是对社会现象特征进行测量的一个有力工具,它能对整个社会状况进行客观描述,也可以说明社会问题、预测社会趋势。社会指标既是对社会过程、社会调查研究成果的某种概括和总结,也为系统地、科学地进行社会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指南和依据。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指标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三、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指标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建立社会指标体系是当前我国信息现代化的一项非常重要任务。目前为止,全世界已经有30个以上的国家定期发表全国性的社会报告,用各种社会指标来说明目前社会的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指标的建立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在建立社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不到位。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以人为本”占据着核心地位。但是,在建立各项社会指标时,有时并没有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出现了对人的忽视的一种现象。

第二,在建立社会指标的过程中,对客观性的社会指标过分重视,而轻视甚至是忽视主观性指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处的文件首先对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进行了明确而集中地阐释,它在其中说道:社会指标是观察资料……这类信息在下述意义上可能是客观的,即它打算表明的是什么状况和正在怎样的变化;在下述意义上也可以是主观的,即它打算表明的是组成社会的不同集团怎样看待客观状况及其变化。没有理由认为必须把同一现象的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合并在一起,因为人们的爱好、态度和标准是会变化的、相互矛盾的。中国学者们对这两种指标也进行了界定和解释:认为客观指标也称作为非感觉指标,是用来反映客观的社会现象的指标。客观社会指标反映的是一种数字的或比例的关系。主观指标指的是人们对客观社会现象的感觉和感受,因此又称之为感觉指标。[2]其中涉及到人们的心理状态、愿望、满意程度和情绪情感等等。例如,人们对交通、环境、住房以及公共安全、娱乐设施的满意程度等,因为主观指标代表的是人们的感受、态度等,它是多变的,所以与客观指标相比较,测量起来就比较困难,进而在建立指标时大多数学者会偏重于客观指标,而忽视主观指标的建立。但是,正因为主观指标代表人们的内心感受,所以,忽略主观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对人的不重视,即没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以,上述两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

第三,定性指标未能与定量指标有效的结合。因为定性的目标中有很多是长效目标,可能要相当一段长时间后才知道效果如何,在短期内很难看到成效。所以,在建立社会指标时,人们往往忽视定性指标。目前,我国在社会指标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没有把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起来,因为定量测评标准和定量分析人员的严重缺乏,有些学者在建立社会指标时,往往凭经验、凭印象,跟着感觉走,忽视定量指标。目前,我国有许多地区和部门为了方便评估工作,许多的社会指标都是为了定量而定量的,定性指标遭受到严重忽视,甚至会有很多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因为难以量化而没有被纳入社会指标体系之中。

第四,在指标权重的分配上存在很多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社会指标体系是一个多指标和多层次的综合复杂体系,在这一体系当中,每个指标和层次的重要性都不相同,所以就应该分别被赋予不同的权重。目前为止,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通常采用专家确定法和经验估计方法,但是在确定权重的过程中却很少采用到像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这样的科学方法。在社会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社会指标的选取也不全面,一些重要的社会指标因为种种因素而未被纳入体系之中,而且被纳入的社会指标不分主次,那些重要的社会指标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样就不能够对社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做出正确的预测,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第五,社会指标数据所含的水分过大,缺乏客观性和真实性。因为社会评估的结果与一些政府官员的仕途紧密相连,一些政府官员在数据上做手脚,导致了一些“数字政绩”的出现,故意夸大成绩,隐藏问题。此外,下级政府部门迫于上级政府部门的压力,为了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下级部门往往是东拼西凑,或者是靠主观想象,进而虚报数据。

第六,社会指标的设置过于详细和复杂。社会指标体系的建立应秉承全面又必须有代表性的原则,而不是指标设立的越多、越细越好。社会指标建立的过于繁琐和复杂,会增加考核时的成本,也会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失去工作的主要方向,抓不到重点。

四、解决社会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问题的对策思考

针对在上文中对社会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提出一点意见:第一,在建立社会指标体系中,必须始终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社会是由每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离开了人,社会就不能够存在和发展。社会要进一步发展,必须了解和考虑到人的主观感受,在制定各项指标时把人放在第一位,要尊重人、服务人、依靠人。

第二,在建立社会指标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到主观指标。当今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民群众才是生产力的直接创造者和生产者,人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关系到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所以,了解人们的主观感受和想法就非常重要。要清楚的知道人民群众对什么满意,又对哪些方面不满意。而且在一些特定的研究中,主观性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还要远远超过客观性指标。例如,在对生活质量的研究中,评价指标对主观生活质量的解释力大大超过了孤立的或有限的客观指标。[3]

第三,在建立社会指标体系时,把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有效的结合起来,不能重视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在一份完整的社会指标体系当中应该包含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对于定量指标,通过规定的参数数值直接进行量化;对于定性指标,设定不同的等级标准进行量化处理。可以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等级化。量化不一定必须数字化,主要是描述的清晰化程度高。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应该以定量指标为主,但是也必须充分考虑到定性指标,按照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来设计。[4]

第四,科学合理地分配各个社会指标的权重。指标的权重应该采用层次分析法,在咨询专家的意见后再进行决定。[5]此外,指标权重的确定还可以使用以下几种方法:因子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权数法 (又称特尔斐法)、信息量权数法、独立性权数法、优序图法、标准离差法、非模糊数判断矩阵法等方法。

第五,对于数据获取真实性较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应该加强人的道德修养,尤其是一些政府官员的道德素质水平,避免他们因为个人利益而谎报数据,应该做到一切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实事求是。

[1]邓志伟.运用社会指标 促进社会发展[J].探索与争鸣,1996,(4):8 ~9.

[2]李强.论主观社会指标及其在我国的应用[J].社会学研究,1986,(6):83 ~94.

[3]卢淑华,韦鲁英.生活质量主客观指标作用机制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1992,(1):121 ~136.

[4]吴诣民,罗剑兵.构建和谐社会的指标体系[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6(1):13~15.

[5]梅松,齐心.和谐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北京社会科学,2006,(1):62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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