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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现状与思考

时间:2024-07-28

周 磊 季一军 李海鹏

1 南通市中医院 江苏南通 226006;2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南通 226006; 3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江苏南通 226006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1],科学、合理的卫生职称评审体系是保障医疗卫生事业人才队伍稳定的重要保障[2]。作为目前政府、社会、医改政策关注的重要医疗资源,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制度的合理设置,对推动基层卫生发展、提高社区卫生工作者积极性、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等重要医改政策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南通市作为江苏省第二批自主开展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城市,三年来遵循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和基层医疗工作实际,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导向,对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规范化流程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

1 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职称制度改革概况

2003年江苏省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各层级的特点,率先出台了《江苏省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制定了符合基层特点的评审条件,改变了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传统做法[3]。2004 年起,单独设立了全科医学专业,对基层社区全科医生进行独立评审。2013年起,在全科医学专业组的基础上,拓展到社区内、外、妇、儿,并设立社区护理、社区检验等专业,进一步拓宽了基层人员晋升社区高级职称的通道。2015 年起,从基层单位遴选评审专家,通过组建社区卫生高评委,对社区卫生高级资格进行单独评审,同时限定取得的社区卫生高级职称仅限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取消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职称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4],江苏省随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具备条件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试点工作的通知》[5],明确从2016年12月起启动全省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试点。省卫健委按照“理顺渠道、精简机构、提高质量、科学管理”的原则,从2018年起向苏南五市下放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并在3年内实现全省覆盖。

2 南通市自主评审的探索与实践

南通市自2019年起,自主开展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过3年的实践探索,基本形成了制度合理、流程规范、客观公正的职称评审制度,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打通晋升通道,提供晋升机会[6]。自主评审以来,南通市基层卫生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人数逐年增加,三年来,全市已有973人取得了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让基层卫生人员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选出优秀的、留得住的医疗骨干人才[7],织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表1 南通市2019—2021年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情况 n(%)

2.1 加强组织协调,保证评审标准科学公正

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涉及基层卫生人才的切身利益和医院选人用人的导向[8],对进一步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市卫健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组会对评审的方案、口径进行讨论通过,对评审方案、条件、标准、细则、流程和结果等进行充分研究[9],加强对社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领导。从各县(市、区)推荐委员会成员,成立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不断完善评审专家遴选入库机制,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扎根基层、对基层状况熟悉的专家优先入库,在评审前抽调部分外市专家,组成当年的评审委员会,每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在评审工作期间,对全体评审专家进行集中培训[10],签订保密协议,实行全封闭集中评审,全过程接受纪委的现场监督,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2.2 注重实绩,拓展基层人才成长空间

不断完善能够直接反映基层卫生工作者能力业绩的评审内容,取消了对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的硬性要求,把评价重点放到申报人的能力水平上来,加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力度, 树立卫生人才评价新导向[11]。注重查看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量,审查其在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六位一体”服务职能中的作用,客观地分析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社区资格应有的水平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在评审病案时,着重审议是否为申报人主治,所写的病案与其资历和水平是否相称,综合分析对病案诊治的过程和效果。在评审业务报告时,结合岗位职责,看水平,看科研思维能力,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同等情况下,仔细调阅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等材料,好中选优,把业绩突出的基层高级人才遴选出来。在评审前,工作组尽量将同专业、同单位人员分给同一位主审专家,便于横向比较、统一尺度,同时注意回避,尽量不分配专家本单位的申报人员。

2.3 重点倾斜,释放基层人才主体活力

基层卫技人员工作内容复杂多样,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也比较宽泛、繁杂,区分度不高,这对评审专家甄别申报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建议评审专家在评审时,要对本人或本组的申报人员相互比对,在条件基本符合的前提下,对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分数较高的人员,年资较长、接近退休的人员,业绩突出的全科医生,以及长期扎根农村偏远地区的重点申报对象要适当倾斜,对于刚满申报年限的人员和破格晋升的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把关,突出职称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引导高素质、高水平的卫技人员耐住性子,沉下身子,扎实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此外,为了鼓励和激励,对于获得县级、市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业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原则上予以通过。

2.4 广泛宣传,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参加评审的专家大部分是来自基层,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情况非常熟悉。在做好评审工作的同时,鼓励专家能够广泛宣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各项政策,成为联通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桥梁纽带,扮演好“裁判员”和“播音员”的双重角色,为本市培养造就一支素质好、业务强的基层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强基层”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12]。

3 自主评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评价体系不够健全

南通市自主评审工作刚起步,因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稳中求进,目前还是参照省里往年评价体系,还未能突破传统评审模式的约束,定性评价指标多,定量指标少。“重外表、轻内涵,重数量、轻质量,重表面文章、轻深度思考”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未能结合南通市发展实际和人才队伍结构状况制定出个性化指标,并对一些条件进行定量化设置,对于工作实绩的评价标准还不够全面和完善,难以准确选拔出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

3.2 专家培训不到位

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往往是在1~2天内集中评审完成,短时间内需要完成集中会议、专家培训、分组讨论、单独评审、投票表决等一系列程序,每位专家的工作量大约为15~20份/天,虽然建立了专家库,专家都是从专家库中抽取,但是未建立专家日常培训考核机制,专家平时的培训还不到位,虽然在评审前会有集中培训,但是时间紧、任务重,培训效果因人而异,有的专家难以在短时间内准确把握评审政策。

3.3 配套政策不健全

①评审权力下放后近因效应、暗箱操作等问题容易滋生,评审标准如何做到相对公平与提高效率统一, 依然是最重要的现实问题。虽然该市在评审过程中建立了评审委员会相关工作纪律,签订了保密责任书,但是这种监管制度的约束性和威慑力还值得考量,评审的客观性、公正性无法保证[13]。②评聘矛盾依然突出。该市卫生系列职称一直实行“评聘分开”的政策,很多基层医务工作者因受到聘任岗位数量的限制而无法得到及时聘任。

4 思考和建议

4.1 持续完善评价标准

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如何用好这个权力,发挥政策的鼓励激励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在评审指标的选择上要结合基层实际,多听取基层医务人员的意见,探索能客观反映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水平,更加科学完善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14],逐步形成以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等为主的分类评价指标,实现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15],同时要结合基层发展实际,创新采用资格审核、个人述职、现场答辩[16]和业绩量化等相结合的自主评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自主评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发挥好职称评审的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17]。

4.2 强化专家培训指导

做好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工作,对于提高职称评审的效率和质量非常关键。建议建立专家库专家日常考核培训制度,在评审过程中对评审专家进行分组,每组安排1名有经验的专家,采取以老带新的形式,发挥每组专家的合力,有利于专家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相互沟通,互相配合,更高效率地完成职称评审工作。同时编制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组工作说明书,让评审专家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评审标准、审核要点等,提高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4.3 制定完善配套政策

针对评审公平性问题,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回避制度、复查和投诉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自主评审以来,社区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得到了提升,但是受岗位结构影响,通过评审后仍然无法得到聘任,从而造成新的矛盾。笔者建议一方面结合基层实际及岗位情况,从严确定每年评审通过率,在职称晋升及岗位聘任比例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通过动态调整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提高中高级职称设置比例,解决岗位结构比例带来的职称评聘壁垒[18]。另一方面,更好地落实“县管乡用”“乡招村用”“超岗聘用”等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相关文件、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待遇,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吸引、鼓励、稳定人才服务基层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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