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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与对策

时间:2024-07-28

高 强

近年来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迅猛,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服务领域逐步拓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工程、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看到,农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着农机合作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基本现状与特点

一是数量增长快。截至2017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为405个,较2014年增长199个,入社社员5155个。2017年新公布农机合作社市级示范社40家,截至目前,全市国家级农机(农民)示范社11家,省级农机(农民)示范社17家。

二是装备结构优。到2017年底,合作社资产总额4.3亿元,各类农机具保有量1.2万余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781台,联合收获机械2416台,粮食烘干机械70台套;机械种类从传统的耕种收向植保、田间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等全程机械化转变。

三是服务领域广。有相当部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于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最多,并存在跨领域兼营的现象,服务领域从农业向牧渔林和产品初加工拓展,服务触角深入农业农村各个角落,有力地推进了全面机械化发展。

四是作业能力强。2017年全市农机合作社服务农户数25万户,作业服务面积302万亩,比2009年底增加作业服务面积234万亩,是2009年的4.4倍。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占全市机耕地面积的41.98%,年度总收入3.46亿元。

五是经济效益高。农机合作社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给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自身实力也得到不断加强,有力推动了全市农机合作社高质、高效发展。

六是示范带动好。自2016年起滨州市农机局积极推进“四个十”农机示范点(10个作业规模化、10个全程机械化、10个生产集约化、10个服务品牌化)培育建设工作,近期又对申报“四个十”农机示范点的合作社重新考核认定。作为全市农机行业的示范标兵,这40家合作社无论是作业规模还是装备水平都走在全市前列,带动全市农机合作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一)在优化农机资源配置、改善农机装备结构中的先导作用。近几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持续拉动下,农业机械迅速发展,广大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但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一直是困扰全市农机化健康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农机资源有效配置,既是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农业增产增收的迫切需要。

(二)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不可替代的主力军作用。在三夏、三秋农业生产中,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订单作业、土地托管、代耕代收、跨区作业等形式的服务,有效地配置了当地的农机资源,有力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的现实,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三)在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新机具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农机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机大户和农机手,他们对农机新技术的接受程度高,先进的大型机械在玉米机收、土地深松、免耕播种、秸秆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及粮食烘干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了模范带头的作用。

(四)在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中的强力推动作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凭借独有的资金、机具和技术优势,可搞土地规模化经营,由合作社统一组织供应种子、化肥、农药,统一耕、种、收,统一田间管理,既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又为大型、新型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在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龙头带动作用。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与使用者有机联结起来,实现农机服务规模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和农机行为组织化,既可根据农民需求提供各种农机化服务,解决了农业机械大规模作业与农户小规模生产的矛盾,又能够使农机经营者有组织地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不断开拓农业服务新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增加服务收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基础建设用地审批困难。调研中发现,多数农机合作社都有专门的办公用地、硬化场地、车库棚等配套设施,但近几年大型农业机械和新型农机具的数量迅速增长,农机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存放库房很难跟上农机具的增长速度。虽然2013年12月市农机、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但近年来土地审批手续严格,过程相对繁琐的情况并未改善,合作社征地仍然困难。

(二)制度建设不规范。通过实地调研,全市农机合作社基本都能做到制度公示上墙,组织架构齐全,但真正落实到位的屈指可数。一是有的合作社在重大决策上往往由合作社发起人自做决定,普通社员基本上没有对专业合作社参与管理。二是合作社监事会职责落实不到位,合作社管理、账务存在失去监督约束的现象。三是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机制有待完善。

(三)经营资金筹措困难。流动资金缺乏是制约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瓶颈。农机合作社发展资金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购置新型农业机械和维修保养费用高,投入大。二是土地流转费用成本高,再加上土地改造、灌溉设施等费用。虽然国家不断出台农村金融鼓励政策,但在实际中,出于风险考虑,许多地方的金融机构还未开展相关业务。

(四)专业人才短缺。农机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兴的合作组织,需要大量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才。人才短缺和社员素质不高的问题,是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

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一是适当吸收当地有技术、懂管理的社会人员入社,提升农机合作社技术含量、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达到具有较高层次、先进管理理念的市场化经营格局。二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入社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保障制度等。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机手培育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培训出一批高素质的农机具操作人员、农机驾驶员和合作社管理人员。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一是依托国家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优化作业装备,提高生产效率。二是依托农机购置补贴、各级重点项目等向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给予重点扶持和带动。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方案,解决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问题。

(三)完善金融服务机制,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资金有效使用。一是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监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特点,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入。二是正确引导农机合作社信用合作,促进合作社资金有效的循环和内部应用,使“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真正融合起来,使合作社滚动发展,不断壮大。

(四)积极培育示范合作社,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各级农机部门要坚持“质量、数量并举,规模、效益并重”的发展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在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同时,“扶大、扶优、扶强”,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规范管理好的示范社。要积极引导成立农机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合作社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扩大服务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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