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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林草行业发展探析

时间:2024-07-28

何朋俊,李星月

(1.重庆市潼南区花椒产业发展站,重庆潼南 402660;2.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潼南 402660)

2021 年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1-2]。乡村五大振兴中,生态振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林草行业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须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与路径[3]。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荣昌区、铜梁区、大足区、潼南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川渝合作门户城市,在未来需依托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发展[4]。因此,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林草行业如何在生态振兴中破题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分析当前林草行业助力区域乡村振兴中遇到的困难,并针对未来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提出对策建议。

1 面临的问题

1.1 政策变化制约

2020 年9 月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个严禁”要求[5]。同年,重庆市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提出要稳妥有序处置存量耕地“非农化”问题。在实地调研中发现,由于林业“二调”“林地一张图”等数据与自然资源“三调”数据冲突,部分退耕还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林地属性地块已被“三调”数据划为耕地属性地块,造林空间被大面积压缩,部分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的造林空间被压缩了70%以上。同时,受耕地保护的要求,部分在“三调”中被划为造林地块的耕地属性地块,要求“进出平衡”,进一步压缩了现有林地面积。

1.2 发展模式较为单一

1)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无面积较大的林区,森林资源较少,如潼南区森林覆盖率为37.6%(不含四旁树的折算面积),远低于渝东南地区和渝东北地区,森林集约化经营条件较差。2)当前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的林地利用以零散林产品采集、木材主材采集为主,林业产业扶贫车间则以果园、苗圃、木材粗加工为主,且运营者常是没有市场经验的村干部,同质化问题严重,可替代性较强。在乡村振兴的新时期,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市场信息了解不及时的低端产业极易受到冲击,进而造成经营亏损,损害当地居民利益[6]。

1.3 林草行业效益较低

在脱贫攻坚期间,部分林业产业依托国家扶贫政策实现快速发展,建成了大量扶贫车间,短期内创造了较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7]。但调研发现,大部分林业产业扶贫车间的建设发展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缺少社会资本注入,造成市场活力不足。另外,发展林业产业时未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导致部分地区发展林业产业后的生态效益虽得到一定提升,但受立地条件、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因素影响,社会资金投资的积极性低,林产品运输成本较高,难以实现可持续、规模化发展,进而造成林业产业发展的后劲不足,经济效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部分林业产业项目因企业经营调整已无法产生经济效益[8-9]。例如,重庆市潼南区崇龛玫瑰园、潼南区古溪镇油用牡丹园在建设初期均未考虑当地的区位条件和地理特性,导致产业无法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经济效益低。

2 实施路径

2.1 依托现有林业政策,提高涉林居民的经济收益

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的林地资源不及渝东北地区和渝东南地区,因此要更加严格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1)在编制规划造林任务前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林业部门要加强和森林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厘清林业执法中各自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10-11]。2)在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乡村振兴示范村(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利用地形优势,结合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发展特色经果林,吸引种植大户、当地农户、外来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林业产业,进而带动当地居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3)大力实施天然林管护工程,将具有管护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天然林管护工程的集中管护人员名单,签订集中管护合同,做到“应纳尽纳”,最大限度地吸收低收入农户,以在生态保护前提下实现农户就业增收;在林草基础设施建设中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吸纳更多低收入农户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12-13]。

2.2 推进林草产业升级,探索林地综合利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于2019年1月20日共同签署《支持长江大保护共同推进重庆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确定重庆市为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重点合作省,支持重庆市先期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33 万hm2。基于此,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可结合国土绿化提升行动、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项目选择优势地块发展国家储备林,利用低收入农户自留山、自留地等培育包括楠木在内的长周期珍贵大径级活立木资源,适时适地培育漆树、桑树在内的中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同时,可在现有林地内探索多元发展,利用中药材的生物学特性和当地森林植被环境,实地探索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探索林下花卉、茶叶种植,发展集观赏、加工、科研于一体的特色林产业。此外,发展油茶产业,创制高产稳产高抗油茶良种,推进低产油茶林改造;发展竹产业,推动竹林培育、竹材加工、竹文化旅游;发展牧草产业、草坪业、草种业,打造优质草种繁育和饲草种植基地;加快森林生态标志产品体系建设[14-15]。

2.3 打造林草+乡村IP

1)在自然资源较丰富的村(社区)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依托绿色示范村、美丽休闲乡村等明星村和已成熟景区,形成乡村生态旅游IP,以IP 扩展更多的建设项目和林业衍生品。同时,举办高质量的森林康养年会、生态旅游博览会,以及各具特色的花卉果类、红叶、草原、湿地等生态旅游节,丰富节会内容,融入景区、美食、民宿等,延长节会产业链;完善花卉、果类、红叶等指数评价标准,参考潼南区“中国柠檬指数”优秀案例,规范指数发布程序,探索花卉、果类、红叶等观赏或带货直播经济。2)积极探索“林草+体育”“林草+生态旅游”“林草+教育”等发展路径。①林草+体育。因地制宜、安全有效地开展漂流、定向越野、山地自行车、徒步、攀岩等体验项目。②林草+生态旅游。抓住露营这一旅游风口,适地打造露营地,引入社会资金投入露营设备设施以提升游客的舒适度和体验度;充分整合旅游资源,带动文旅消费,推出“露营+”的业态融合模式,并结合夜市、篝火晚会、露天电影等项目,将更多的游玩项目融入其中,实现全域旅游资源的充分利用及推广。③林草+教育。适地建设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体验基地,在旅游区、林草产业园区、国有林场(区)、花卉基地内开展自然课堂、自然亲子、自然夏(冬)令营和科普研学活动等。同时,可在不占用林地的前提下,开展树屋民宿、森林教室、丛林穿越、树林迷宫等经营项目,增加林地附加值[16-18]。

2.4 探索林草碳交易,乡村参与碳普惠

1)碳抵消机制CCER(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通过政府签发配额和企业间签订预购协议实现项目级减排信用的抵扣作用,极大地推动了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于2021 年5 月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主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 年7 月正式启动上线交易,重庆市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目前支持个人开户交易和碳配额交易。在未来,各村可利用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账户,将种植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切满足林业碳汇方法学要求的营造林森林碳汇、竹林碳汇放到交易中心进行销售,也可在碳交易市场中买卖投资,为村集体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为国家碳达峰行动贡献区域力量。2)探索创建“碳汇+碳中和”“碳汇+生态司法”“碳汇+义务植树”“碳汇+金融保险”“碳汇+信用积分”等应用场景,建立健全相关应用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大中型活动组织方、旅游景区等,通过购买林业碳票或碳汇实现“碳中和”[19-21]。

2.5 树立大食物观,构建林经饲统筹

调研发现,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现有大量撂荒地,根据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撂荒地需要及时复耕。因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适当发展苜蓿等草产业;开发可用于青贮饲料的林下作物,加快推进发展林下种植业;利用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建设项目,对耕地和园地进行粮食种植面积调整及原结构调整成效差的改培,优先选择园地等非耕地实施。

3 结语

乡村振兴是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重庆市主城新区“桥头堡”城市林草行业要把握消费和投资方向,研判未来“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趋势,结合自身特点和土地要求,通过一体推进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措施,为乡村振兴贡献林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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