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陈问新
(南宁市生态公益林工作站,广西南宁 530031)
陆地生态系统由很多部分组成,其中森林是主体组分。森林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能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生产资料,解决人们的衣食住行需求,发展好林业能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同时还能够保护生态。森林是净化空气调节器,涵养水源的作用十分突出。另外,森林还可以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受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方式及自然灾害的影响,森林生态环境已经遭到破坏,森林资源被大量提前消费,导致其生态保护功能受损,不少森林资源不足的地区出现水资源不足,甚至水土流失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当前我国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了重视,加大了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补充和合理开发,使森林资源得以有效保护。
广西位于我国南方,气候偏热,降水量较多,因此热量和水资源都比较丰富[1]。广西土地面积近24 万平方千米,其中适合发展林业的山地和丘陵占据了近70%的陆地面积,因此广西的森林资源极其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林区之一,其中生态公益林的面积也比较大,归自治区管理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面积超过5 万平方千米。
广西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分成几十个区域,每个区域的土壤类型都不同,包括红壤、石灰土、黄壤、黄红壤和黄棕壤等。不同土壤类型的容重区别较大,其中红壤的容重最大,黄棕壤的容重最小,黄壤、黄红壤和石灰土居中。阔叶林、灌木林产生的枯枝落叶较多,因此土壤中的营养丰富,有利于土壤中的微生物和植物的生存。
森林蓄水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树木的土壤根际层,若此位置的非毛管孔隙度多,就能够增加对于雨水的拦截量,水分不会迅速形成地表径流而流失,且贮存的雨水能够渗透到土壤下层,起到调节水流量的作用。枯水季节能够补水,洪水季节能够降低蓄水区的水容量。高海拔地区土层薄,低海拔地区的土层厚,因此两者的蓄水能力也有差别。水库、江河沿岸及源头和自然保护区的水源涵养能力要高于沿海、边境线及石漠化的地区,阔叶林的水源涵养能力高于针叶林和灌木林[2]。
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不具有竞争性,不具有排他性,属于公共资源,能使多主体都受益于生态公益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全国最早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是福建省。福建省当时对林地和林木的使用权、所有权进行改革,改革以后发现,生态公益林的面积、管护行为、水源涵养能力都发生了变化,说明林业产权归属不同,对生态公益林的功用有一定影响。
直接影响森林水源涵养能力的因素实际上主要是林地的降雨情况、森林的类型、覆盖面积大小等因素,其中,针阔混交林类型水源涵养能力最高。林木的成熟度越高,水源涵养能力也越突出。另外,林地的坡度平缓也能够显著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森林的管护越接近自然生长方式,森林的质量越好,生态效益越显著。森林的权属结构、经营方法等社会因素间接对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产生影响,但是有时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中私有产权的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与社会环境的变化有极大的关系[3]。
林业产权拥有者对于森林的经营管护行为会影响森林的一些自然属性,包括森林的面积、树木的种类和分布生长情况。当林业产权拥有者投资较多并加强管理时,森林的自然属性会发生变化,因此森林的质量和面积也会发生改变,此时其水源涵养能力也会相应变化。另外,森林的采伐周期也会对于森林的自然属性和水源涵养能力产生影响。产权发生变化以后,林业的经营周期、日常的管护等工作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当产权不明晰或是私有林权发生较大变动时,森林的管护力度就会下降,生态公益林保护环境的作用就会被弱化,因此明确林业产权并增长产权周期,能够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
若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额度不符合林业产权应用者的要求,那么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服务质量也会下降。若林权拥有者不重视林业的生态服务功能,加上生态服务绩效考核机制缺位,往往经营主体优先满足自我需求,而生态服务成了附属品[4]。当经济损失较大或可以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时,很多林业经营者会置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于不顾,导致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目标与实际作用不一致,降低了生态公益林的环境保护作用。当生态公益林拥有者与经营者对改善森林水源涵养能力的目标不一致时,也会对森林水源涵养能力的发挥产生很大的影响。
林权归属变化严重影响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其中国有产权比例增加,则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能力上升,两者呈正相关。因为国有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主体有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人员优势,因此能够很好地实现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的考核工作,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价值。另外,国有产权所具有的土地质量和区位优势较好,经营体验要显著好于集体林权和私有林权,水源涵养能力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发展潜力巨大。
经营条件变化等外部环境及森林面积、树种结构等内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对森林的水源涵养能力产生影响,其中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变化影响较大,而影响生态公益林面积变化的因素,除了每年种植的新树数量,还包括采伐情况。采伐情况包括一次性采伐的数量和采伐周期。如果采伐过频,就会降低森林水源涵养的蓄积量,降低其水源涵养能力。林木生长具有周期性,树木速生期生长迅速,水源涵养能力也比较显著,而成熟期涵养能力比较稳定,水源涵养能力不再增长,但是其水源涵养能力却整体大于速生期的林木。树木成材以后,特别是私有产权的生态公益林,可能会被大量采伐,结果生态功能下降,水源涵养能力受到影响,生态公益林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不能维持良性循环。
通过改善林区的经营状态,能够提升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5]。这就要求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确保生态公益林的质量能够长期保持高水平,并在适当的时候得以提升。只有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数量和质量,挖掘生长期的公益生态林的生态保护潜力,加大政府赎买工作力度,才能够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的水源涵养能力。
生态公益林的树木类型、树冠面积大小和枯枝落叶层的形成能力会影响雨水的截流数量,从而影响水源涵养能力。林改会对这些因素产生冲击作用,因此要对林改与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能力变化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合理的生态服务补偿机制,提高生态服务效率,并推动政府回购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开展,合理地利用资金进行这类资源的回购,以提高生态保护能力。另外,要采取多种措施来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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