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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竞合发展逻辑

时间:2024-07-28

陈 先 哲

(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广州 510631)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陆续批复或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海南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规划纲要。重点建设若干区域并产生引领辐射作用,不仅是新时代中国更好参与全球竞争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是推动形成中国深化改革和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对区域教育发展而言,2020年9月,***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立足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的教育发展空间格局,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水平。”尤其在当今高等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度互动的情况下,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发展问题也将成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课题,无论是高等教育实践界还是研究界,都应予以深切关注。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其主要目标是打造世界一流湾区、世界级城市群以及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毫无疑问,这些重大目标的实现都需要身处其中的高等教育集群为此提供重要支撑,也需要对其发展逻辑问题进行重点探讨。

一、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竞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从词语释义而言,“集群”本身有“集聚、群体”之意,加上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类型丰富、互补性强,集群发展优势可谓得天独厚,确实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因此,目前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无论是官方政策还是学界研究的话语,几乎都围绕着“合作”来展开。当然,“合作”话语也有不同的表述:例如,《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因此,既有研究者关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的政策效应[1],也有研究者探究“教育合作”的现实基础和实践理路[2];有研究者则关注更能体现深度合作性质的“教育融合”[3],也有研究者主张应采取“教育整合”的思路[4],还有研究者探索如何推进大湾区的“教育协同”[5]。字眼虽不同,但表达的皆是合作之意。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而言,其发展逻辑是否只有合作一维,以及一味地追求合作是否能为上述这些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值得进一步思考。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一个特定区域规划,是珠三角九市与香港、澳门的特定区域组合。珠三角九市是地级市政府,但涉及到大湾区的很多重要事务,事实上又是由作为省级政府的广东在统筹运作。香港和澳门作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也可以置于广义的地方政府概念范畴之下。因此,本文旨在从地方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角度来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等教育集群的逻辑,而非立足于更为微观的大学层面分析。从现实情况来看,软实力竞争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竞争的新动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已经逐步从以GDP增长为主的竞争模式向更加倚重科技文化和创新驱动的竞争模式转化,而发展高等教育正好能从各方面满足这种竞争需求。因此,无论是香港、澳门,还是珠三角九市,都在一个全球化的框架中积极发展高等教育,都希望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从这层意义来看,竞争是这些城市及其大学的发展关键词。

从以上分析来看,显然合作与竞争并存是“集群”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合作”更多只是作为一种政策话语,以及凝聚各方共同愿景的应然逻辑,而“竞合”才是激发集群各方动力的实然逻辑。在竞争中发生合作,在区域内部的合作中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的竞合逻辑更加符合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实然逻辑。而且,从已有研究来看,竞合理论(co-opetition theory)已成为研究府际关系的一种重要理论,具有较强的理论解释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竞合理论尤其适用于对集群的分析,无论是其理论意蕴还是现实应用,都比单纯的“合作”更具解释力。以下将根据竞合理论的解释和拓展,进一步分析如何以竞合逻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建设。

作为学术范畴的竞合理论最早是哈佛商学院的亚当·布兰登勃格(Adam M. Brandenburger)和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的拜瑞·内勒巴夫(Barry J. Nalebuff)在1996年提出,他们将企业的竞合关系总结为:“竞争”是与竞争对手的竞争,“合作”是与企业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也就是说竞争与合作的对象是各不相同的[6]。后来关于竞合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适用于解释产业集群和企业联盟的内部关系,而且竞争与合作的对象进一步泛化。研究者们认为,不管是针对竞争对手,还是上下游的合作伙伴,都既是一种竞争性合作,又是一种合作性竞争,这种关系成为推动产业集群或企业联盟发展的潜在动力和源泉。竞合不同于单纯的合作,合作通常是指企业或组织之间通过利用互补性资源、技能和能力来寻求共同利益的行为[7]。在合作需求下,组建企业联盟便成了一种理性的选择,有利于弥补各自所缺的资源。竞合又不同于单纯的竞争,单纯的竞争可能会导致成员企业片面追求自我利益而牺牲其他盟友的利益,从而减少联盟所创造的总体价值并影响联盟的稳定性。因此,“单纯的合作或单纯的竞争视角,已经难以反映当前企业之间一边合作一边竞争的现实,因而逐渐被竞合理论所取代”[8]。

国内一些代表性研究在竞合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产业集群内部企业性质的差异,将企业竞合关系分为两种类型[9]。一种是同质企业竞合关系。一般而言,产业集群中的大部分企业都属于同质企业,横向竞争非常激烈。同质性决定了这类企业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短期关系是以合作为主,辅以微弱竞争;长期关系是以竞争为主,并通过短期合作缓和竞争关系。另一种是异质企业竞合关系。异质企业主要指处于同一供应链条上的上下游企业。由于这类企业处于同一产业链条,利益趋同,又有明确的专业化分工,因此更容易产生纵向合作。当然,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企业间对创新资源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争夺。在竞合关系网络中,主要的网络组织行为是产生知识共享,知识共享是包括“知识筛选、知识溢出、知识学习、知识吸收和知识创造”的全过程[10],其关键是知识溢出,尤其是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的自愿性知识溢出行为,会带动网络组织成员集体知识进步。因此,要在不同的竞合关系类型中分析网络组织成员中的“知识溢出者”和“知识吸收者”,才能更加精确地分析其竞合逻辑并制定竞合战略。

二、粤港澳大湾区内部高等教育竞合发展的现实需求

在遵循理论逻辑的基础上,还应对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各高等教育相关主体进行现实需求分析,才能更科学地指导高等教育集群竞合发展的实践逻辑。从粤港澳大湾区内部情况来看,一方面,需要兼顾考虑省级政府与地市级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粤港澳大湾区由香港、澳门和珠三角九市组成,珠三角九市在很大程度上由作为省级政府的广东代言,当然作为地市级政府的九市内部也会有各自的需求,因此应对两级政府都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要考虑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区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既有借力大湾区建设全面提升的动力需求,又有高等教育发展的内部需求。

(一)广东省高等教育竞合发展的现实需求

分析广东省在新时代发展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可以将其于2015年启动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简称“‘双高’建设”)作为典型案例和事件进行分析。在国家“双一流”政策出台之前,广东就提前启动了“双高”建设,可从两个层面分析广东省采取此战略的现实需求。一方面,从高等教育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背景来看,追兵不断迫近。就2014年全国GDP排名来说,尽管广东还是全国第一,但比排名第二的江苏的领先优势已越来越小,且紧追其后的山东、浙江的GDP增长率也高于广东。因此,广东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但客观上又存在人才和创新的短板,尤其是区域内部高等教育难以提供足够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内部背景来看,尽管在进入新世纪后,广东高等教育发展较快,无论体量还是水平已进入全国前列,但离前面的省市还有较大的距离,长期以来基本处于对京沪苏的苦苦追赶之中。尤其是高水平大学,与北京、上海相比,广东的高水平大学太少;和江浙相比,也仅比浙江略有优势。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双高”建设被提上政策议程,并在时任省委书记胡春华的大力推动下,广东高等教育从不温不火到突然发力,在国家“双一流”建设提出前就下了一步先手棋。而且,随着“双一流”建设全面铺开后又顺势而为,“双高”建设在短短几年内便颇有成效,为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因此,当广东启动“双高”建设并取得一系列的成绩、打好基础后,广东的主要发达区域又被纳入作为国家战略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其“组团”合作并与更强对手竞争的情结会更浓。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包括香港的几所顶尖大学,使得其与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以及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高等教育进行比较成为可能。因此,对于作为省级政府的广东而言,其发展高等教育的动力更多来源于对外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动力也对其内部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在广东启动的“双高”建设和省市共建高校的核心文件中,明确要求地市政府配套同等甚至更高的经费,旨在通过经费投入竞争激发各城市发展高等教育的动力。当然,对内也有合作的需求,但合作是为了更好的竞争——通过集群内部的合作,扩容区域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以在区域外部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珠三角九市高等教育竞合发展的现实需求

对于珠三角九市而言,在《规划纲要》中被定义为中心城市的广州和深圳因其特殊的地位应当予以单独分析;而其他七市——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和肇庆则被定义为重要节点城市,这七市的城市定位及其高等教育皆有颇多相似之处,可以放在一起分析。

《规划纲要》对广州的定位是“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以及“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尽管其高等教育水平难以和香港相比,但相较珠三角其他城市,广州高等教育资源集中,各种类型的高校众多,高等教育基础和底蕴明显更强。当然,事实上从地市的角度来看,广州市属的高校整体实力并不强,只因广州长期作为省会,众多部属和省属高校集中于此,并成为城市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也因这些历史优势,广州高等教育的竞争欲显得并不强烈。反而因其资源丰富和省会地位,主动提供合作和支持的愿望较明显,加上珠三角其他城市基本和广州实现了便捷的互联互通,其合作需求也更容易实现。相比广州,深圳的情况则恰恰相反。由于较早在深圳设立的清华、北大研究院等规模太小,其后重点支持的南方科技大学也是主打精尖路线,尤其是高科技人才培养的规模还远远难以满足深圳作为一线城市的需求[11]。因此,深圳在这个时期产生了大量借助外力合作发展的需求,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和中山大学分别创办深圳校区,北理莫斯科大学在深圳办学,都是深圳对于人才集聚的强烈需求并倾力投入支持的体现。有基于此,深圳高等教育发展体现出一种明显的竞合特征——出于自身的竞争需求而寻求外力合作,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后,深圳也因此迎来了“双区驱动”的历史新机遇。这意味着要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来要求深圳高等教育,也必将给其带来更强的动力和更大的挑战。

珠三角其他七市的高等教育有颇多相似之处,基本都得益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心城市办大学时期。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肇庆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以及江门的五邑大学等陆续建立,成为地方大学的重要力量;而珠海随后也通过吸纳外力,以大学园区的方式吸纳了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吉林大学等高校在珠海办分校。另外,这些地市也各有几所公办和民办高职院校,一并构成了当地的高等教育版图。但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角度来看,这七市存在明显不足。尽管东莞理工学院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因广东启动“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缘故并入选其中,但与国内真正高水平大学阵营还差距颇大。因此,从这七市的现实情况来看,既缺乏广州这样的高等教育基础和底蕴,又缺乏深圳那样发展高等教育的充足动力和财政力度。但是,这些城市也有强烈的竞争需求,尤其是很看重七市内部竞争,都强调自己在广深之后的排位。同时,这七市也很渴求借助外力合作,希望引入世界一流大学和特色学院在本地办学,迅速提升当地大学水平并打造新的城市“地标”。

(三)香港和澳门高等教育竞合发展的现实需求

对于香港和澳门而言,必须了解两地在国家战略中的真实诉求和兴奋点,很多政策和举措才能落到实处。香港和澳门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都很高,尤其是香港,多所大学已进入世界大学一百强行列。这两地高等教育发展既有合作需求,又有竞争需求,但和珠三角九市的情况又有较大差异。首先,从合作需求层面来分析。一方面,两地更加希望从内地,尤其是珠三角九市中获得更好的生源,以解决本土人口基数太小带来的高等教育发展受到局限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便捷的合作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产出水平,以提升其大学排名。目前,大湾区背景下交通互联互通确实为此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加上粤语文化区的同根同源,更增加了两地与珠三角城市合作的行动积极性。其次,从竞争需求层面来分析。港澳两地对于合作“组团”竞争的需求并不强烈,但并不意味着这两地高等教育缺乏竞争需求,只是其兴奋点和广东不一致而已。尤其是香港,随着内地经济科技水平的持续快速发展,曾与之差距甚远的上海和深圳等城市不断在追赶甚至反超,已成为香港在各个领域都暗中较劲的竞争对手。加上内地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香港曾作为“亚洲教育枢纽”的优势和功能正慢慢消退[12]。香港几所高水平大学尽管已进入世界百强之列,但由于受困于规模扩张的局限,已产生了“天花板效应”。因此,对于香港而言,在大湾区背景下进一步提升整体大学排名,并向世界性区域高等教育中心进发才是其兴奋点。而大湾区建设也正契合了这种现实需求,尤其是《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的目标,和香港建设成为世界性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心理期待是一致的。当前香港纷纷与珠三角城市合作办学,正是因应于这种现实需求之下的实践逻辑。

三、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竞合类型与实践逻辑

根据竞合理论和竞合类型,并结合以上对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各相关主体竞合发展高等教育的现实需求分析,再探讨该高等教育集群竞合发展的实践逻辑。首先可以借鉴以上关于产业集群的竞合关系类型理论,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另一种是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这两大类型并不是按照目前高等教育分层分类方式划分的,而主要是根据前文分析的集群内部各地高等教育的现状来划分的。大致可将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归为第一种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将珠三角其他七市的高等教育归入第二种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而这两大类型刚好共同构筑成一种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

(一)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及其实践逻辑

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层次类型都比较完整,同质性很强。因其同质性,决定了这四个城市的高等教育在竞合发展过程中,长期关系应是以竞争为主,短期关系是以合作为主。尽管具有同质性,但四个城市整体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还是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目前香港和广州明显要强于澳门和深圳,尤其是香港,属于明显的“知识溢出者”角色。但是,如果要香港产生自愿的知识溢出,需要考虑这种方式是否能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帕杜拉(Padula)和达格尼诺(Dagnino)认为,在企业间的竞合关系中,知识创造过程和知识分享过程都会涉及一个部分一致的利益结构,需要找到利益交集进行合作[13]。因此,在这类关系的长期竞争中寻找一致的利益进行合作非常重要。例如,这四个城市之间高等教育合作的典型例子是合作办学。当前,香港分别在深圳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在广州南沙筹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这便属于在长期竞争中的合作,因为几方都找到了利益交集。对比深圳和广州而言,香港属于高等教育溢出区,其高等教育的竞争战略主要是放眼全球,加上香港寸土寸金,高等教育扩容的局限太大,因此更愿意作为输出者进行合作;并且通过在广州、深圳新办校区的扩容方式,可较快提升办学规模和科研体量,以在全球大学竞争中达到新的高度。而对于作为地市政府的广州和深圳,乃至作为省级政府的广东来说,都亟待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学支撑本地的创新驱动并提升地方竞争力,因此会成为提供场地吸纳外来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主动者。尤其是《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的目标,这类合作办学行动更加会得到各方支持。特别是深圳,需求更迫切,步伐和力度更大。另外,广州高等教育相对深圳而言,目前扮演的也大体属于“知识溢出者”角色,如广州的中山大学办深圳校区,也是出于这样的发展逻辑。

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和肇庆等珠三角七市属于第二种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因此,其长期关系是以竞争为主,短期关系是以合作为主。在这七所城市中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都希望借力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得到更快发展,并提升其内部排位。笔者曾参与其中若干个城市的“十三五”教育规划或高等教育规划的研究和制订过程,发现这些城市在当前背景下都多少有一种兴办高等教育的“政绩冲动”,当地的领导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内建立一所甚至多所名牌大学,以起到作为城市名片并为当地产业提供人才支撑的双重作用。但是,对于合作而言,这类城市几乎都是同质性的“知识吸收者”角色,当中缺乏第一种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中类似香港这样的“知识溢出者”角色,其“城市名片”的打造更多依赖于中外合作办学或中心城市的资源。因此,珠三角七市内部很难达成一些合作办学或跨城市校区建设类的大型合作,更多应采取一些局部合作方式——如科研项目和人才交叉培养的合作。

(二)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及其实践逻辑

从以上分析可见,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的长期关系以竞争为主,短期关系以合作为主。但要达到长期以合作为主,更多需要依靠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已有研究者对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集群的合作博弈关系和机制进行研究[14],从当前的条件来看,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也已基本形成,重点是要发掘区域集群里的高等教育互补关系。目前,香港、澳门、广州和深圳四个城市和其他七市的高等教育具有两种互补关系:一是上下游关系的高等教育层次类型互补,二是空间关系的高等教育办学布局互补。

一方面,从上下游关系的高等教育层次类型互补来看,对于偏重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院校的珠三角七市高等教育而言,四大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层次类型更加完整,并具有更多学术型、研究型大学。因此,两者的关系更类似于处在同一供应链条上的上下游企业。由于这两者处于同一高等教育链条,利益趋同,而又有明确的错位和侧重点,因此更容易产生互补性的合作需求。例如,珠三角七市可以为四大中心城市的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教育提供更加优质的本专科生源,两者间可以签订更多人才定向合作培养协议。另一方面,从空间关系的高等教育办学布局互补来看,四大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资源更加优质,但土地紧张导致扩容空间很小,其溢出性质更强;而其他七市相对而言,又都具有土地宽绰和房价较低等有利的吸纳因素。因此,从未来的发展来看,四大中心城市的名校通过在其他七市建设新校区或共建科技产业园区、联合实验室等,将成为长期合作的较优选择。因此,在顶层设计和规划中,更应主导这两类城市之间建立长期性的高等教育合作关系,在长期合作中产生短期竞争,各取所需并相互激发创新活力。

从世界湾区经验来看,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是世界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也是支撑其湾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驱动力,这正是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所应扮演的角色。因此,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应告别单个城市单打独斗的“竞争”逻辑,转向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的“竞合”逻辑。理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积极建设高等教育集群,完善区域高等教育体系,从定位布局、规模质量、科创能力等方面对高等教育进行全局规划,探索高等教育和区域发展共赢。本研究通过结合竞合理论和竞合类型来分析,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另一种是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四大中心城市的高等教育构成了第一种同质竞合关系类型,而七个重要节点城市的高等教育构成了第二种同质竞合关系类型,并且这两者又共同构筑成一种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根据两大类型的划分,同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适合采取长期竞争、短期合作的实践逻辑,异质高等教育竞合关系类型适合采取长期合作、短期竞争的实践逻辑。

粤港澳大湾区因其“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的特殊情况,是中国都市圈建设中情况最为复杂的。但其又是“国家借助港澳国际窗口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探索,也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构成与动力支撑点”[15],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因此,其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也需要充分尊重实际情况,遵循竞合理论和实践逻辑,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的效果。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和以往的发展方式不同,美国旧金山湾区高等教育集群的崛起和发展,就是突破了传统东部大学的发展模式[16]。如今的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也面临了相似的情形,而且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大背景下更需要高等教育集群与产业集群的紧密互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就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块“试验田”。如何走出一条超越现状的路,不但考验着各路办学者是否有敢想敢干的精神,也考验着各相关政府是否有突破自我的战略行动,更考验着顶层设计是否有更大的格局和更宽的视野。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世界级的创新环境和条件,应有底气和自信去探索如何办出以竞合促融合、以融合促创新的湾区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模式,并带动全国更多区域甚至世界范围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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