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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特点、问题与前瞻

时间:2024-07-28

吴 玫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港澳研究中心,广州 510006)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一时间“大湾区发展与建设”成为各界关注与热议的焦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有利于深化港澳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对港澳参与国家发展战略,提升竞争力,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大湾区发展建设战略中,三地教育领域的创新合作发展是大湾区整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实的基础和强劲的推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第八章第一节明确提出要“打造教育高地” “推进教育合作发展”[1]。建设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和人才高地,成为粤港澳三地政府教育发展的新理念、新目标,对广东省来说尤为如此。

一、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必要性

不同于现有的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等世界三大湾区的发展背景,粤港澳大湾区牵涉到两种社会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律体系,具有较强的独特性。鉴于此,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领域的合作,一方面需要借鉴世界三大湾区教育发展的经验,另一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其他区域教育合作的成功模式,如欧盟高等教育区(higher education zone)的发展经验。众所周知,欧盟建设伊始,各国教育在学制、学历资格、质量保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给欧盟一体化带来不少发展上的阻碍,也无法有效发挥教育的基础战略功能。1998年,欧盟出台博洛尼亚计划(Bolonia Process),开启教育一体化建设,经过20多年持续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初步建成可比较的、学分可转换的、统一学历资格的一体化教育制度。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特别是“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和人才高地”目标的提出,需要粤港澳三地在借鉴上述不同类型区域性教育发展的经验、做法和理论的基础上,思考构建湾区教育一体化的相关机制。在这个过程中,除了需要来自三地政府积极合作的外生推动力外,也需要大湾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参与,特别是需要来自湾区教育科研机构和专业人员主动开展合作的内生牵引力[2]。三地合作开展教育科研,一方面可以为大湾区教育一体化建设、为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提供理论依据和行动建议;另一方面,三地的教育科学研究也可以藉此加强交流与合作,在共同研讨大湾区教育发展模式,解决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提高大湾区教育科研的理论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形成独具特色的教育科研高地。

从现有文献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提出两年以来,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的研究论文超过150篇,涉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职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教育、教育智库、体育、国际比较等方面的合作发展、融合发展、协调发展等多个主题,但却无探讨粤港澳教育科研合作的相关研究论文,可见,这一问题尚未引起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研究者的关注。本文拟对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研究机构、研究实力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三地教育科研合作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对三地教育科研进一步合作做出若干前瞻。

二、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可能性

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机构的实力在全国乃至亚洲都处于顶尖水平,其中,香港的教育科研实力最强。三地教育科研机构有高校、独立设置的教育研究院(所)、教育专业学会等。本文的研究对象聚焦于高校的教育院系或校内教育研究机构。

粤港澳大湾区的11个城市中设有教育学院或教育系的高校有18所,教育学科科研人员近1 300人(见表1)。就研究实力来看,香港特区的教育科研实力最强,共有5所大学从事教育科学研究,这5所大学均为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且在QS教育学科世界排名中处于前列,在亚洲处于领导者地位。以2021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为例,香港大学教育学科排名世界第7、亚洲第1;香港教育大学教育学科排名世界第16、亚洲第3;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科排名世界第47、亚洲第6[3]。近年来,澳门高校教育研究发展也后劲十足,机构数量和研究实力不容小觑。目前有3所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其中澳门大学教育学院学科实力最强,其他2所大学教育学院虽然规模不大,但在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和教育科研上也表现出很高的专业化水平。

广东省9个大湾区城市中,共有10所高校设有教育学院,虽然在总数上略胜港澳一筹,但若按照市均数量计算则差距很大。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肇庆5市各有1所设有教育学院的高校,其中只有深圳大学具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山和江门空白;作为省会城市的广州有4所设立教育学院的高校,但只有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大学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少于香港(5所)和澳门(3所)。在研究实力上,华南师范大学在国内教育学排名中处于前列(A-),广州大学(C+)和深圳大学(C-)处于中间水平[4];而在国际排名中均未能进入榜单。

表1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教育研究机构

上述数据对比清晰呈现出,在大湾区三地中,广东省不仅在教育研究机构数量上处于劣势,而且在教育研究实力和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上也与港澳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然而,广东教育科研也并非完全落后,从教育科研的内容来看,广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积累。例如,教育科研的历史悠久,基础扎实,对省内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实践了解深入,对国家教育政策和各项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解读更加到位。而且与港澳相比,广东教育科研的实践领域更加宽广,现实案例众多,为教育科研提供着不竭的研究问题。广东教育科研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国际发表和前沿研究范式方面的相对落后。近几年来,随着更多年轻教育研究者加入科研队伍,这一方面的短板正在弥补。

从香港几所大学教育研究的使命来看,香港教育科研定位于以高质量的研究和学术服务本地教育发展的同时,提升国际形象和影响力,成为中国乃至亚洲专业领域的中心,以及与世界其他地区开展学术研究的纽带[5]。纽带定位的确立,一方面彰显出香港教育研究较高的国际化水平,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香港教育科研需要在立足香港的基础上放眼内地,从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洪流中汲取养料。澳门教育科研在为本地教育服务的同时,也大致朝向香港教育科研的纽带定位看齐。由此可见,三地在教育科研的合作中存在着各自的优势,可以形成有效互补。

三、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现状及特点

一般而言,区域教育科研合作包括合作申报课题、合作完成课题、合作成立研究中心(院)、合作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五个方面。本文按照这个分析框架对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展开了调研,包括在各学者群和专家群内发放问卷,收集参与教育科研合作人员的学科背景、所属学校等资料;再以电话访谈和面谈的方式进一步收集这些合作教育研究的课题、论文、著作及研究中心的信息。在综合问卷调查和访谈信息的基础上,总结出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研究合作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参与合作的研究人员少,且多集中在比较教育、教育社会学、STEM和教育大数据等二级学科或领域

在所调查的五百多位高校教育研究人员中,参与粤港澳教育科研合作的教师只有23人,其中香港10人,澳门5人,广东8人。香港的合作研究者主要来自香港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澳门的合作研究者主要来自澳门大学和澳门城市大学;广东的合作研究者主要来自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大学。相较于拥有近1 300位教育科研人员的庞大研究队伍,参与合作研究的人员比例非常低,这反映了三地高校教育研究交流的不足。

从学科背景来看,二十多位参与教育研究合作人员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与比较教育、教育社会学、STEM和教育大数据。其中,国际与比较教育学科的研究者占70%,分布在香港大学、香港教育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澳门大学等。这一方面与香港教育研究的定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华南师范大学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展的港澳台教育研究有关。在多年的研究过程中,三地同行,特别是穗港两地学者形成了较多的学术联系,湾区成立之后的合作属于自然的延续。其余30%合作研究人员的学科背景是教育社会学、STEM和教育大数据。前者主要集中在教育公平等问题上的合作研究,后二者是新兴的教育研究领域。港澳发展相对较快,近年来广东省政府和教育研究人员也非常重视教育大数据和STEM教育,关注大数据和科技在广东教育现代化中的先进作用。

(二)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以参与课题研究与合作发表论文居多

从科研合作的五种类型来看,目前参与合作申报课题的研究人员有12人,参与合作项目的研究人员有20人,合作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有6人,合作出版专著的研究人员有2人,参与合作创办研究机构、基地的研究人员有5人。合作的活动内容涵盖所有五种类型,但以参与课题合作申请、合作研究、合作论文发表居多。在课题申请上,三地高校教育合作研究者共获得国家和省市级6个课题立项,研究主题主要是针对粤港澳教师教育、教育社会学、教材资源、澳门教育、教育规划等。在论文发表上,中英文期刊共有16篇,选题聚焦于粤港澳教师教育、高等教育合作、教育社会学、澳门教育等。合作出版专著有2本,合作成立教育研究机构和基地2个。由此可见,合作申请课题项目与合作发表论文是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主要形式。

(三)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高校主要是高水平大学

从参与教育科研合作的高校来看,合作高校数量不多,只有8所,占湾区设有教育学院高校总数的40%。另外,合作高校均为高水平大学,如香港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澳门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大学,都是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这一方面说明教育学科的实力决定和影响着三地教育研究合作活动及合作水平,另一方面也对广东其他8所高校积极参与合作研究提出了要求。这8所院校,特别是深圳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在教育研究上各有所长,也深耕多年,应在发挥各自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合作研究。

(四)港澳与穗高校教育科研合作较多,与其他8市合作较少

调查发现,在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教育科研合作中,广州与港澳高校和研究人员的合作较多,与其他8个城市的合作则相对较少。例如,与港澳高校合作成立的两个基地就设立在广州。其中,区域教育治理大数据平台由华南师范大学与香港可持续发展教育学院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政策研究院由广州大学教育学院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亚洲高等教育联盟合作建立。合作申请教育研究课题、合作发表论文和著作,也主要发生在穗港澳高校同行之间。虽然深港、珠澳地理位置毗邻,地缘优势较广州更加明显,但教育科研合作却少有开展,四地高校教师间的教育学术合作不多。

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对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特点分析可以清楚看到,湾区三地高校教育科研合作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存在合作动力不强、合作广度不够、合作深度不足和合作机制不畅等问题。

(一)合作动力不强

马树强提出区域教育合作有内生牵引力和外生推动力两种动力。内生牵引力是由教育合作主体自身的内在需求而形成的内力。教育合作主体期望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相互学习,实现优势互补。外生推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要求、安排或鼓励。这种力量往往体现政府意志,突出政府的教育发展目标[2]。长期以来,由于研究定位、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不同,粤港澳三地高校教育科研合作的内在需求动力严重不足。与此同时,三地政府也缺乏对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关注和重视,更无任何平台搭建。因而,合作的外生推动力也无从谈起。

与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现状相反,大湾区科技领域的研究合作发展得非常顺利,如2004 年9 月,香港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宣布成立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鼓励粤港两地的科研机构及产业加强合作。截至2008 年,粤港双方共拨款16.3亿港元,支持了超过660个研发项目[6]。2010年,广东省教育厅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国际暨港澳台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目前已立项建设78 个科研合作平台。2016 年,广东省教育厅启动实施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首批立项建设5个联合实验室[7]。与科技领域的合作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科研合作缺乏来自政策方面的外生推动力,而三地高校和教育科研人员主动寻求合作的内外部动力更有待激发。

(二)合作广度不够

通过前文对现状的梳理,可以发现粤港澳高校教育科研合作的广度有限,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参与教育合作研究的科研人员数量少;二是参与教育科研合作的高校少;三是参与教育科研合作的城市少;四是参与教育科研合作的学科少,在课程研究、学生发展、学校管理、教育经济、教育心理、教育史等领域几乎未有合作研究。这四个方面的局限,阻碍并制约了粤港澳三地在资源互补、研究互助的基础上就大湾区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重大问题展开有效的合作,无法对大湾区教育高地和教育合作提供所需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三)合作深度不足

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目前处于初级阶段,教育科研合作的深度不足,五种类型的教育科研合作既不深入也不平衡。在合作申报课题方面,缺乏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项目,也没有针对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如大湾区教育一体化、港澳学生国家认同以及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等。在合作成立教育研究中心方面,还未看到有集中三地教育研究的不同优势力量,来建立具有影响力的大湾区教育研究中心方面的计划。在论文国际发表上,三地高校教师也还未能在国际知名教育刊物上合作发表关于湾区教育合作发展相关的论文。

(四)合作机制不畅

良好的教育科研合作需要畅通的合作机制。与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机制存在的不足类似[8],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机制也存在若干问题。首先,教育科研合作缺乏有意识的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合作的专门协调组织尚待建立;其次,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缺乏明确的战略规划,未能像粤港澳科技合作一样构建大湾区教育科研基金、课题项目和研究机构;再次,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相关激励和评价机制尚未建立;最后,教育科研交流与合作的信息系统尚待健全。合作机制不畅,既是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所存在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合作动力不强、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成功合作非常重要,可谓牵一发能动全身。

五、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前瞻

从当前来看,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高校和教师之间的合作具有自发性、随意性和零散性的特征,距离战略性、制度性和系统性合作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三地教育科研存在很强的互补性,港澳两地,特别是香港教育研究拥有较成熟的国际学术网络和国际研究及发表的经验;广东教育研究则有深厚的研究基础、较全面的教育学科建设以及多年来深耕内地教育改革问题的研究积累;此外,珠三角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庞大,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兴未艾,可供研究的问题场域非常广阔。三地教育科研开展合作前景广阔,意义重大,既可以为大湾区区域教育发展提供理论助力,自身也可以在模式探索和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

(一)构建畅通的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制度化合作机制

良好的区域教育科研合作,离不开顺畅的教育科研合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武毅英、郑海兵提出了“非制度化”和“制度化”合作机制概念,指出后者是以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为基础,由政府授权建立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机构,能制定出规范性的“共同协议”来激励或制约双方的合作行为,以整体利益最优化为目标[9]。粤港澳教育科研合作应积极构建“制度化”机制。在政府层面,建立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的专门协调组织,领导、组织、协调大湾区11市教育科研合作;设立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资助计划,鼓励三地高校展开教育研究合作,提升教育研究水平;建立大湾区数字化教育科研交流、合作、服务的信息系统,促进三地教育研究信息的交流与应用服务。以机制创新来创造条件,让大湾区更多的高校和研究人员建立更加广泛的合作关系。

(二)增强穗港澳之外大湾区城市教育学科的实力,鼓励大湾区教师教育高校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合作

如前所述,大湾区11个城市中,达成合作的高校集中在穗港澳三地。其他8个城市除中山、江门两地外,都有设立教育学科的高校,但大多实力不强或与港澳科研合作较少。在大湾区教育科研合作发展的目标下,各市政府应重视当地高校教育科研和学科的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确立与城市经济、文化背景相配合的教育科研定位和学科发展目标,积极以特色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和教育发展一体化的链条之中,在提升自身科研实力的同时,服务于所在城市的教育事业发展。

(三)确立建设“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教育学科和服务大湾区教育质量提升的教育科研合作目标定位

面向2035,中国提出要建设一大批“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学科,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和教育学科发展的目标也应当定位于此。粤港澳大湾区教育科研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科研高地的扎实基础。大湾区三地政府应以世界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对湾区教育科研发展和教育学科建设作出规划和支持,鼓励并加强三地间教育科研合作,聚集世界一流的教育科研人才,提升大湾区教育研究的国际声誉和教育学科的整体实力。

教育科研自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以高质量的教育研究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在一国两制框架内实现湾区教育合作发展也具有挑战性和紧迫性。这些都需要三地教育科研人员对湾区教育合作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现实问题积极开展研究,并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服务于湾区三地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的最终建成。

实践的发展会再次反哺教育科研,三地教育科研工作者以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为突破点,从湾区建设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尝试构建理论模型,实现理论创新,突破长期以来“中国案例式”的研究模式,扩大国际影响力,助力教育研究中国学派的建立。

(四)建设若干高水平教育研究中心

在前述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考虑整合三地优势教育学科和研究力量,建设若干高水平的教育研究中心或研究院。这类研究中心可以是综合性的区域或国别教育研究中心,如大湾区教育研究中心、亚洲教育研究中心等;也可以是学科性的研究中心,如大湾区国际教育研究中心、大湾区课程与教学论研究中心、大湾区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大湾区数字教育研究中心等。大湾区高水平研究中心的建设,需要三地政府的规划、布局和财政支持,虚实结合,联合大湾区高校教育研究力量,外接国外高水平教育研究机构网络,努力将大湾区打造成为比肩世界一流水平的教育学术中心,成为中国内地教育科研联系世界的一个桥梁,也为中国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以及参与全球竞争提供理论支持和人才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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