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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体胜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晚明陈士元易学思想探绎
刘体胜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陈士元是晚明著名的经学大家,其易学肯扬象、占,注重发明《易》中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和中道思想,力主“由象而钩几”的治易理路,体现出“汇解易象”、“比类明义,象理互通”和“以经注经,以史证经”等特点。此外,他还对《易经》的异文进行了蒐集和考订,捃摭了散佚的多家易说。这些在易学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士元;易经;象与占;易道
陈士元,字心叔,明湖广应城(今湖北应城)人,生于正德十一年丙子(1516),①卒于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②是晚明时期著名的经学大家。陈氏一生著述颇多,凡数百卷,堪称“一代著述之富,自杨升菴、朱郁仪外,定推士元”③。据今流传下来的相关著述观之,士元涉猎甚广,既苦心研索经、子之学,又详考梦占、术数之秘,出入儒释道三教,学问非常渊博。而在陈氏庞杂的学术思想体系中,其易学研究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并得到了如四库馆臣、潘雨廷先生等易学名家的推重。但因为种种原因,学界相关的研讨还甚少。兹不揣浅陋,以陈氏所著《易象勾解》与《易象汇解》二书为基据,对其学进行探绎,错谬之处敬请方家教正之。
如果按照四库馆臣“两派六宗”的划分标准来分梳晚明的易学,象数易无疑是主流。而象数易在晚明的勃兴,又是与其时的易学和哲学思潮紧密关联的。在明代,朱子易学影响深远,始终占据着易学的正统地位,是官方易学之典范。朱子易学注重象数和义理的统合,④所以在晚明师心尚虚的滚滚哲学思潮中,象数易一直具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理据,仍然主导着其时易学界的研究风向。而另一方面,与明代中晚期心学大行其道的潮流相应,其时的易学界亦刮起一股否弃象数、径以狂禅释易的治易之风。这种研易路向,无疑会引起那些尊奉朱子易学为圭臬的主流研易者的反对。⑤此外,王学在晚明虽一时勃兴,占据着思想界的主流,但反对的声音亦从未真正消失过,一直伴随着它的发展和流布。因此,在晚明反对王学、王学的自身流变及纠偏王学末流等诸种思潮的合力作用下,⑥其时的象数易应运兴起,一时蔚为大观。
陈氏易学正是晚明这一易学思潮的典型反映。士元治易理路一直都很明确,即主张由显明的易象而通几微之道。职是之故,他非常注重易象的发明。他对易象的研究和董理,主要集中体现在《易象汇解》和《易象钩解》这两大著作之中。《易象汇解》的写作在前,与《易象勾解》一起构成了陈氏易学的姊妹篇,二书可相互印证、参发。而必须指出的是,此二书在注解风格和研易路向上又有明显的差异。士元对此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往余为《汇解》两卷,括其大凡,而旧所谬承,尚阙质问者,兹则述之简篇。”⑦简言之,《易象汇解》主要是对易经中的繁复易象进行分梳和归类,侧重于对易象进行概括性的解释,“括其大凡”,故曰《汇解》。而《易象勾解》则不同,它属于随经注疏之类,侧重于对经文的易象进行条分缕析,力图以易象引发经意,故名《钩解》。
在易学史上,自王弼提出“得意而忘象”⑧之说、一扫汉象之后,径谈义理而忽略甚至否弃象数的流风一直占据着易学主流。至明中晚期,受心学思潮的影响,不言象数而直接谈论义理的研易者更是多如茧丝牛毛。在《易象钩解》一书中,士元首先就对这种舍弃象数、占筮而奢谈虚玄义理的诠释理路进行了有力地辩驳,并提出了自己的一套易学主张:
呜呼!使四圣不因卜筮而作易,惟欲立言垂训,则画卦揲筮也何为哉?⑨
昔者伏羲则河图为六十四卦,是为先天易。文王系彖辞,周公系爻辞,是为后天易。孔子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今观泰、否、剥、复、损、益、夬、姤之相次也,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微矣。先儒传注,论义理不论祸福,虑人以卜筮浅易也;发明彖爻,非不显著,而取象之由则略而不论。夫文、周系辞观象以阐吉凶,占者玩辞稽象以定趋避。朱晦庵、张南轩善谈《易》者,皆谓互体、五行、纳甲、飞伏之类,俱不可废,岂不豁然于蓍变而歉然于传注哉?盖文、周彖爻,虽非后世纬数琐碎,拘拘互体、五行、纳甲、飞伏也,而道则无不冒焉。传注者惟以虚玄之旨例之,有遗论矣。……钩,曲也,转取也,本无所见,引物而旁通者也。若夫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其何能解哉?⑩据上引文可见,士元继承了朱熹对《易》书性质的判定,认为易经与他书不同,本为伏羲等四圣因卜筮而作,圣人的“立言垂训”是通过“画卦揲筮”的形式加以显现的。所以,陈氏认为,对易学史上这种只重义理而舍弃“取象之由”、“不论祸福”的流风积习是理应加以大力辩驳的。具体而言之,他的观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其一,士元据《易》更四圣的传统说法,认为从《易》之起源和成书过程上看,先有先天易而后才有后天易。而先天之易又本于象数——“则河图为六十四卦”,如此则研易者若仅仅依据后天之易而奢谈义理,当然就是一种舍本逐末的不当做法。这是从先天易和后天易的关系角度来加以批评的。
其二,从结构来看,《易》与他经颇为不同:包含卦画、文辞及揲筮等。此即《系辞》所谓的《易》之为书,辞、变、象、占四者之说。士元认为,实际上辞、变、占皆与象密不可分:“文、周系辞观象以阐吉凶,占者玩辞稽象以定趋避。”辞因象而系,变因象而出,而吉凶趋避之占亦据观象、稽象而得以阐论和断定。此外,从易学史来看,易经诠释的权威如朱熹和张南轩,他们皆谓汉易之取象体例俱不可废。故易象是易经诠释的根本,是不应舍弃的。
其三,陈氏以朱熹“《易》本卜筮之书”的观点为据,进而主张画卦揲筮、阐吉凶、定趋避诸事皆为《易》之内容和功能。甚至可以说,卜筮更为根本,是圣人作易的一大目的:不管是先天易还是后天易,其实质都是四圣“因卜筮而作”;即使文、周系辞观象亦是为了“吉凶趋避”的目的。故占筮和易象一样,亦为《易》所本有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士元指出,若不通过象数而空谈虚玄之道,或只谈义理而不论占筮、吉凶祸福,“惟以虚玄之旨例之”,那就是偏废了《易》之本有的内容,把《易》之功能和意义大大缩小了。
陈氏易学所言之易道,可具体分梳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阴阳消长”之天道,二是“治乱存亡”之人道。而无论天道和人道,又皆蕴藏于《易》之易象及文辞之中。士元认为,文、周所系之辞,其根源虽然并不是后世那般繁琐的象数体例,但亦并非无“取象之由”,与象数无关:“虽非后世纬数琐碎,拘拘互体、五行、纳甲、飞伏也,而道则无不冒焉”。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易道之特征是“微”、“本无所见”。故欲得几微之易道,必须探索易之文辞;而文辞之根据又在象数。如此,陈氏治易的理路明白地显露出来:由象数而通辞,由辞而通道。所以,探研易象为治易之基础。若否弃象数,则“本无所见”的“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其何能解哉”?士元欲用“象”来转取、旁通《易》所蕴之几道。这即是陈氏悉心阐扬的“钩解”之义。
既然认为易象是研易得几之根本,士元必悉心加以研讨之。陈氏易学的主要价值和贡献亦在于此。首先,士元从整体上对易象进行了分梳和归类。具体而言之,他依据《周易》,把易象归纳为天象、地象、人象、身象、兽象、木象、宫室象、衣象、食象、器象、政学象、《说卦传》象、《大象》、数象等诸类。在此易象分类的基础上,士元又联系《易》之文辞,从整体上对每一类的具体易象进行了解释。兹举一例以见之。
曰沙,需九二:需于沙。曰泥,需九三:需于泥,井初六:井泥,震九四:震遂泥。曰穴,需六四:出自穴……曰幽谷,困初六:入于幽谷。曰渫,井九三:井渫。曰泉,井六五:寒泉。曰干,渐初六:鸿渐于干。曰濡,贲九三:贲如濡如,既济:濡其尾,未济:濡其首,坎在其中矣。需、井、既济,俱上坎;困、未济,俱下坎;贲、渐二三四俱互坎;震三四五互坎。⑪
象数派释《易》有一个基本预设,即断定文辞与象数之间有着内在的对应关系。但《易》的文辞所涉甚广,故为解释文辞而致使象数体例愈演愈繁,象数体例的使用也越来越游离不定,甚至解释同样的文辞而所用的体例竟截然相反、相互矛盾。一种理论若想取得成功,它必须精简且无任何相互矛盾之处。故象数易发展至魏晋,实已积弊难返,待王弼振臂一呼,顿时分崩离析。士元虽主象数,但在思路上与前贤又有所差异:他从整体上对易象进行分类、考量,这就保证了取象体例的确定性和精简性。如上引文之例,其释需、井、既济、未济、賁、渐诸卦之相关文辞,皆以坎象释之,就颇为合理和简易,使人叹服。窃以为,陈氏这种理路实为我们今天诠释易经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新典范。
士元注《易》,其一大特点是“比类明义,象理互通”⑫。如注《需》之九三曰:“《需》与《渐》皆有待义。需于郊、于沙、于泥,由平原而水际,水际非人所安也。渐于干、于磐、于陆,由水际而平原,平原非鸿所安也。皆以三为危地,需三近坎,故曰寇至;渐三互坎,故曰御寇。坎为盗,不其然乎?”⑬士元把需、渐二卦贯通起来,归为一类,并且因据坎象对此两卦文辞进行释解,精简而令人信服之。不但如此,陈氏还从现实世界中的人和鸿安处之理出发,对两卦的卦义进行了诠释,合情合理。这是其由象而钩几、象理互通之主张在治易实践中的显现。
陈氏注《易》的第二大特点是,多用汉易体例。前文已言之,自王弼一扫汉象以降,后世研易者对汉易象数多有忽视,如《正义》和《程传》亦是如此。受此流风影响,宋明时期的不少治易者对京氏易多有排斥,认为不过是卜筮之学耳。而士元力排众议,认为这实乃一种偏见。他认为,《易》本就是卜筮之书,圣人立言垂训,皆基于画卦揲筮。故京房易虽讲占筮,但占筮本就是易学本有的内容,我们不应摈弃之。此外,易学权威如朱子也认为易之取象有所自来,反对易象为假设之说。所以,“夫京房之学,授受有自,而《易传》存其概耳……安知非太卜之所藏者耶”?⑭
正是对京氏易的辩诬和推崇,士元注《易》时多取用京氏的取象体例。如京氏的八宫说、纳甲、五行、飞伏、卦气之类,在《易象钩解》一书中屡见之。士元的《履卦·彖辞注》即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
按《京氏易传》,履自艮卦而入,世在九五,积算起庚子,星位起荧惑,卦气候六丙,宿位降壬申,卦之吉凶考于三,爻之升降止于四。……履自艮入,艮为虎。庚子,震之始也,震动为履,是为履虎。……兑又伏艮,虎同类也,故曰不咥。⑮
除了取《京氏易传》之说外,士元对汉易的卦变、变爻和互体等常见体例亦多应用。
陈氏注《易》的第三大特点,除多取用诸种象数体例外,还注重“以经注经,以史证经”,体现了他作为经学家的一贯特点。如在《易象钩解》中,陈氏多称引《左传》、《礼》、《书》、《诗》诸经。兹举数例以见之:
古者诸侯建国,大夫受邑。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食九人。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君十卿禄,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大国之卿视小国之君,诸侯之卿视天子之大夫,食两百八十有八人。三百户,举全数也。⑯
《考工记》:周人上舆有六等之数,皆以卫名。是舆亦可称卫也。⑰
《周官·大行人》:三饗三问三劳,皆王接诸侯之礼也。⑱
《子夏易传》作“硕鼠”。《国风》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⑲
《记》曰:夫妇和,家之肥。是巳巽体安顺,四居巽下,阴柔得正,家之所由以肥者也。故有富家之象。⑳
《周礼》珍圭以征守,以恤凶荒是也。㉑
又《左传》宣公八年,始用葛茀。㉒
《洪范》曰:炎上作苦。此卦上坎伏离火,上六居卦之上,故有苦节之象。㉓
离为文明,有光象。君子谓九三,在坎中。坎月之光,受离日之辉以为光,《咸有一德》之义也。㉔
在易学史上,有四库馆臣所谓的“以史证经宗”。此派发轫于焦、郑而创立于干宝,其后李光、杨万里发扬光大之。士元在《易象钩解》中时或称引杨诚斋,故其治易理路也明显地受到了诚斋易学的影响,体现出参证史实的特点。如其注《屯》之六三曰:“三杰从汉,因虞得鹿也。项羽霸楚,即鹿无虞也。知此几者,其惟君子哉?”㉕又如其《离》九四之注云:“此爻义峻辞严,圣人立天下之大法也。谓九四刚臣不能安分,突然而来,以侵偪乎柔中之五,则受莫大之罪。……古有焚刑,刑人之丧,不居兆域,不序昭穆,焚而弃之,莽卓是已。”㉖
士元生当明季衰乱之世颇有观感焉,并积极地思考医治之方。这在其易学中多有体现。如在《易象钩解·自序》中,士元明确地表达了他的忧思:“孔子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今观泰、否、剥、复、损、益、夬、姤之相次也,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微矣。”据此,陈氏不仅仅关注易中阴阳消长的天道,对社会的治乱存亡之道更是用心在意。他固然对易象情有独钟,加以殚精竭虑地发明,主张由象而通道,但其研易的旨趣一直都很明确:钩解易中之道,得易中“阴阳消长、治乱存亡之几”。精研易象,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求道获几。陈氏认为,社会的“治乱存亡之几”,其要在有忧患意识并防范小人。故其注《坤》之初六曰:“履霜而知坚冰至者,见微也。圣人爱君子而忧小人。乾初勿用,虑其始也;坤初坚冰,防其终也。”㉗又如其《解》上六之注曰:“一卦六爻,而去小人者居其五。狐者,小人之妖媚者也;拇者,小人之微贱者也;隼者,小人之鸷悍者也;负乘者,小人之僭窃者也。当解之世,而圣人犹加防焉,其思患也深矣。”㉘因此,士元的注易实践实际上是包含着他的深深忧思和理想情怀的。
《易》本就蕴含着尚中的思想,士元由此而认为,中道实为圣学相传之要:“中也者,圣学相传之要也。执中之说,开于尧舜,备于皋谟箕范,而莫详于易:内卦之中,六十有四;外卦之中,亦六十有四,得其中则吉,失其中则凶。此学易者所当玩也。”㉙士元言“得其中则吉,失其中则凶”,虽与易卦之事实有所不合,但从义理的角度言之则无疑是合乎易之精神的。他进而主张,研易者应当明晓易中的“时中”思想:“事不过中之谓节,事协于中之谓极。初上二爻,孔子皆以不知责之。然则学易者,岂可不知时中也乎?”㉚中道的思想,在陈氏注解易之爻辞常常有所体现。如其注《大壮》九二曰:“九二因中得正,曰贞吉者,许之也。九四不中不正,曰贞吉者,戒之也。”㉛综上所述可见,陈氏易学之精神,无疑仍是正统儒家式的。
陈氏易学大力肯扬易之卜筮功用,注重发明易象,主张由象数而通理,这在宋明易学史上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如四库馆臣就对此作了较高的评价:
然其谓易以卜筮为用,卜筮以象为宗,则深有合于作易之本旨。故所论虽或穿凿,而犂然有当者为多,要胜于虚谈名理、荒蔑古义者矣。㉜
潘雨廷先生亦非常肯定《易象钩解》一书的价值,认为陈氏所取之象十九本自《说卦》,皆合于义;全书解经之法甚正,可作为研究汉象的阶梯。㉝此外,儒家的主流研易者特别注重阐扬易中之义理,而对于易中所涉之吉凶、祸福,常常进行道德主义的解释,认为吉凶祸福的由来和判定皆在于是否遵循了儒家的道义,而对易之占筮多有忽略或鄙弃。此盖受到儒家一贯主张的“善易者不占”之精神的影响。士元继朱子易学而起,肯定易本具有的卜筮内容和功能并大力阐扬之,这无疑是对高扬理学和心学的宋明易学的一种重要纠偏和补正,还《易》之本来面貌。虽然我们不能由此说陈氏易学已跳出了儒家道德主义的范囿,但它至少在宋明易学中加入了一些占筮的因素,对其后的易学发展有推进作用。
此外,陈氏易学在易学史上还有另一大贡献,即对《易经》异文进行了蒐集、考订,并捃摭、辑佚了散失的多家易说。这些研究,其价值是不容低估的。
在易学史上,易经异文的问题一直是易学研究中最根本性的、也是最需要厘清的难题,是其他相关研讨的基础。特别在当代易类文献大量出土、涌现的背景下,对易经异文进行大力探讨显得尤为重要。陈士元早在明代即已辑佚《易经》异文,可谓开后世经典异文辑佚工作的先河,其成果及其开创之功我们亦要予以客观肯定。
注 释:
①[明]陈士元:《孟子杂记·自序》,商务印书馆 1937年版。
②关于陈氏的卒年,传世文献的记载互有出入,笔者推定应为万历丙申。详见拙文:《陈士元的经学》,载于郭齐勇等:《宋明时期湖北的儒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③ 《光绪应城县志》之卷十“儒林”。
④萧汉明:《〈周易正义〉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版,第11-35页。
⑤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三卷),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第269-270页。
⑥侯外庐等:《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下卷第二分册。
⑦⑩[明]陈士元:《易象钩解·自序》,商务印书馆 1936年版。
⑧[魏]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09页。
⑨⑬⑭⑮⑯⑰⑱⑲⑳㉑㉒㉓㉔㉕㉖㉗㉘㉙㉚㉛[明]陈士元:《易象钩解》,商务印书馆 1936 年版,第 15,8,15,15,9,43,59,60,63,71,109,104,111,5,50,3,68 - 69,55,112,58 页。
⑪ [明]陈士元:《易象汇解·地象解》,今收入《湖北先正遗书·经部》。
⑫㉝ 潘雨廷著、张文江整理:《读易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308,309页。
㉜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卷五。
B248.99
A
1000-5455(2010)04-0148-04
2009-12-02
刘体胜(1978—),男,安徽六安人,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赵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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