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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致肾毒性研究进展及临床预防策略

时间:2024-07-28

张琳,韩欣汝,臧恒昌,刘伟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剂科,山东 泰安 271000;2.济南市中心医院临床药学,山东 济南 250013; 3.山东大学药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2;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山东 济南250014)

华夏五千年,传承下来的宝藏甚多,劳动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通过实践与不断认识,逐渐积累了丰富的医药知识,中草药因其独特的作用一直传承至今。无论治病还是保健,中药都被人们作为不二之选,但随着中药的广泛使用逐渐出现了不同种类的不良反应,表现在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等。从20世纪90年代后,国内出现了多例服用中药后的肾损害反应[1],这引起了人们对中药合理用药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了解中药肾毒性及其今后的合理用药,现将国内外的相关报道总结分析如下。

1 概念

1.1 中药毒性 中药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并具有康复和保健作用的物质[2]。《淮南子·修务训》中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由此,人们把所有治病的药物泛称“毒药”。然而“毒药”非毒,现代中药的毒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中药毒性指药物的偏性;狭义的中药毒性指药物对人体的伤害性[3]。

1.2 中药肾毒性 中药服用后对肾脏的伤害早在20世纪80~90年代的国外发现,2003年国内龙胆泻肝丸造成肾损害事件后,人们对中药用药提高了认识。出现肾损害后的影响一经出现将不可逆[4],主要临床表现分为急性、慢性、肾小管功能障碍型[5-7]。急性反应主要是在短时间内或一次大剂量内产生,患者主要表现反应在胃肠道内,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不适等。慢性反应主要是在长期服用药物后产生的,患者主要反应是贫血、高血压[8],甚至有致癌的风险。肾小管功能障碍型主要是间断、小剂量服用药物后产生,患者主要反应是腰疼、口渴、多饮、多尿以及夜尿次数增多等症状。国外有人将中草药导致的肾损害命名为“中草药肾病”,国内建议用“马兜铃酸肾病”来代替此定义[9]。

肾脏作为排泄器官,能把体内的代谢产物及其体内产生的废物、有害物质排泄出来,不正确的中药使用会对其产生影响。中药所产生的肾毒性是真实存在的,也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是中医讲究辨证论治,讲究整体观念,《医法圆通·用药弊端说》中说道:“病之当服,附子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这也告诉我们应辩证地看待中药毒性。如益母草活血调经,利尿消肿,药典规定用量为 9~30 g,其鲜品的剂量为 12~40 g,大量服用可导致肾功损害[10-11],但是益母草确是妇科常用药物,治疗月经不调、痛经等。又如砒霜作为剧毒药在平时用药过程中极少触及,但是用于白血病患者能诱导、分化急性早幼粒细胞,促进肿瘤细胞凋亡。

国内外对中药肾毒性的研究多停留在基础研究或是病例报告,缺少病人的对照组,对信息也可能存在偏差,因此结果也比较复杂,同时循证研究较少,出现的肾毒性与药物的应用关系很难明确。

2 常见易致肾毒性中药及成分

目前发现的导致肾损害中药的主要化学成分为有机酸、生物碱类[12]、萜类与内酯类、毒蛋白、矿物质类等成分,此外尚有黄酮苷和皂苷类,其作用机理尚不明确,这些成分有些是药理有效成分,有些则是毒性成分,是无效的。近年报道的产生肾毒性的中草药有120余种[13-16],包括矿物药、动物药、植物药,很多为临床常用药。以下为总结的易致肾毒性中药:

有机酸(马兜铃酸类):如关木通、青木香等(药典未收录)。

生物碱类:山豆根为豆科植物越南槐的干燥根和根茎,有毒。肾毒性成分主要为苦参碱和金雀花碱。药典规定用量3~6 g,12 g以上易中毒,不宜久煎,且不宜与大黄合用。

泽泻为泽泻科植物泽泻的干燥块茎。肾毒性成分为苷类生物碱。药典规定用量6~10 g,30 g以上易中毒,不宜鲜用。过量久服可对肾小管造成严重损伤。

槟榔为棕榈科植物槟榔的干燥成熟种子。肾毒性成分为槟榔碱。药典规定用量3~10 g,驱绦虫30~60 g,60 g以上易出现中毒反应。

山慈菇为兰科植物杜鹃兰、独蒜兰的干燥假鳞茎。肾毒性成分为秋水仙碱。药典规定用量3~9 g,外用适量。15 g以上易中毒。

萜类与内酯类:如肉桂为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树皮。肾毒性成分主要为桂皮醛。药典规定用量1~5 g,15 g以上易中毒,对肾小球损害较大,可蓄积中毒,不可超量服用,更不宜长期服用。不宜与赤石脂同用。

厚朴为木兰科植物厚朴或凹叶厚朴的干燥干皮、根皮及枝皮。药典规定用量3~10 g,30 g以上易中毒。中毒成分主要是烯萜类。

川楝子为楝科植物川楝的干燥成熟果实,有小毒。肾毒性成分为川楝素。药典规定用量5~10 g,一般炒炙后服用,生用6~8 g以上、炒用30 g以上易发生中毒现象。

益母草为唇形科植物益母草的新鲜或干燥地上部分。肾毒性成分是益母草素。药典规定用量9~10 g,鲜品12~40 g。90 g以上易中毒。

毒蛋白类:如天花粉为葫芦科植物栝楼或双边栝楼的干燥根。肾毒性成分主要为天花粉蛋白。药典规定用量10~15 g,不宜与草乌、制草乌、川乌、制川乌、附子同用。由于含有植物蛋白成分,所以过敏性体质患者慎服。

蜈蚣为蜈蚣科动物少棘巨蜈蚣的干燥体,有毒。肾毒性成分主要为组胺样物质溶血性蛋白。药典用规定用量3~5 g,15 g以上易中毒。

水蛭为水蛭科动物蚂蟥、水蛭或柳叶蚂蟥的干燥全体,有小毒。肾毒性成分为水蛭蛋白和水蛭素。药典规定用量1~3 g,90 g以上易中毒。

矿物质类:如朱砂为硫化物类矿物辰砂,主含HgS。致肾损害物质主要也是HgS,含Hg的总量达到86.2%,而进入体内的Hg70%由肾脏排泄,Hg也是导致肾损害主要的重金属,药典规定用量0.1~0.5 g,多入丸散剂,不宜入煎剂,外用适量。

黄酮苷类:如白果为银杏科植物银杏的干燥成熟种子,有毒。肾毒性成分主要为白果中性素。药典规定用量5~10 g,生食有毒。20粒以上便有中毒反应,入煎剂可生用,入丸剂宜煨熟用。

皂苷类类:如苍耳子为菊科植物苍耳的干燥成熟带总苞的果实,有毒。肾毒性成分为苍耳子毒苷,药典规定用量3~10 g,30 g以上易中毒。炒炙后其毒性降低。

柴胡为伞形科植物柴胡或狭叶柴胡的干燥根。肾毒性成分主要为柴胡皂苷和挥发油性成分。药典规定用量在3~10 g,35 g以上易中毒。

威灵仙为毛茛科植物威灵仙、棉团铁线莲或东北铁线莲的干燥根和根茎。肾毒性成分为白头翁素和皂苷类。药典规定用量6~10 g,50 g以上易中毒,易发生过敏反应。

3 肾毒性产生原因

在利用中药的同时,人们也在思考如何找出其中肾毒性产生的原因并很好地利用中药。现将其原因总结概括以下几点。

3.1 中药材名称混淆导致毒性 中药由于地理位置,采收时间等原因,造成人们对其应用也有分歧。如关木通来源于马兜科植物东北马兜铃的干燥藤茎,所含主要成分为马兜铃酸;川木通来源于毛茛科植物小木通或绣球藤的干燥藤茎,所含主要成分为绣球皂苷和糖苷等;木通来源于木通科植物木通或其同属植物的干燥藤茎,所含主要成分为木通皂苷,三者名称相似,这里产生肾毒性的中药是关木通。又如五加皮,“南五加无毒,北五加有毒”,南五加皮为五加科植物五加及其同属植物的根皮,无毒,而北五加皮大多为萝藦科植物杠柳的根皮,含有强心苷成分,容易引起循环系统损伤[17],这种听似药物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从而误食。

3.2 中药本身毒性 某些中药本身存在一定的毒性,如附子大热,有毒,药典规定用量3~15 g,孕妇慎用,但是对于阳虚寒重的孕妇来说,如果辨证准确,配伍合适,便能起到保胎安胎的作用。矿物药其毒性最大,如朱砂含硫化汞、雄黄含硫化砷、砒霜含三氧化二砷、水银含汞、密陀僧含铅粉、硼砂含四硼酸盐等,内服毒性较大,但是外用可对皮肤细菌和寄生虫有抑制和杀灭作用。动物类如斑蝥含斑蝥素。植物类如雷公藤有毒成分为雷公藤碱及 3 个有显著细胞毒作用的二萜环氧化合物。这些药物误用、滥用之后就会产生严重肾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在使用中药时应重视中药的辨证论治、配伍方法、给药途径,只有趋利避害,才保证人体用药。

3.3 中药剂量过大 在正确的范围内使用中药,病人病情可控,疾病治愈;剂量过大就会产生危害甚至危及生命。益母草活血调经,利尿消肿,清热解毒,为妇科常用药,有报道过量服用益母草时出现了身体乏力、肢体麻痹、血压降低、大量排汗、休克、尿血、流产等不良反应[18-19]。朱砂及其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天王补心丸、朱砂安神丸、牛黄清心片等)含有汞,约 70%的汞是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及体质较弱的患者,对药物排泄均较缓慢,大剂量或长期服用后会有中毒反应。

3.4 药材炮制不当 有些中药生用易发生中毒反应,因此为了降低或消除其毒性、烈性或副作用,需要对其进行特殊处理,来满足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如苍耳子所含毒性成分苍耳苷等,如果生用能直接损害肾小球及肾实质细胞,致肾功能损害,但是其所含蛋白成分经高温炮制后会大量降低,从而减少肾毒性的产生。马钱子中含的士的宁和马钱子碱也需高温后减弱[20]。而山豆根恰恰相反,它所含的苦参碱等肾毒性物质经长时间加热后,毒性会更大,有效成分也会随之降低[21-22]。

3.5 中药配伍不合理 中药在应用时须遵循“相须”“相反”“相畏”“相使”的理论,同时也注意“十八反”、“十九畏”等配伍禁忌,若配伍不当可产生毒性或增强毒性。

酸性较强的中药与磺胺类西药同服,会加快尿结晶的析出,甚至引起血尿,引起肾病发生,如山茱萸、乌梅、五味子[23-24]。另外,大黄与复方甘草合剂联用产生沉淀。

3.6 患者体质因素 少数过敏性体质及特殊体质患者服药后难以预后,因其特殊性,所引起的肾损害与用量用法无直接关系,并且由个体差异决定[25]。

3.7 其他因素 中药对肾功能的损害与其用法有密切关系,《神农本草经》指出:“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如朱砂忌火煅,服用需谨慎,一般入丸散剂或混入其他药物同服。还有一些是病急乱投医,轻信游医之说,求得仙药、秘方,结果出现不良反应;部分病人不到正规医院就诊,盲目选方用药;一些地区的习惯用药也常带来一定的危害。如在南方某些地方,民间常将鱼胆作为清凉药物服用,最终致肾损害。

4 中药肾毒性预防

4.1 提高认识与患者的依从性 消除“中药无毒”的片面观,中药无任何毒副作用只是一些片面不严谨的说法,神农尝百草就已经说明了中药是有毒性的。但是中药正是利用这种偏性来治疗疾病,《神农百草经》也将中药进行四气五味、有毒无毒进行说明,我们应熟记“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服药禁忌等,切不可自行用药,须经医生辨证后服用中药。纠正有的患者过分迷信偏方、秘方;纠正有的患者求愈心切,不遵医嘱,久服久用,从而出现蓄积毒性反应。

4.2 合理配伍用药 配伍后有产生协同增效、纠偏制毒的特性。避免“十八反”“十九畏”的药物及相反、相恶的配伍。而相杀、相畏可以减少中药毒性,有毒性药物时可鼓励使用。如生姜与半夏配伍应用降低半夏毒性,现代研究表明,生地、白芍、甘草等可减轻雷公及其制剂的肝肾毒性[26]。

4.3 避免长期服药 长期服用会积蓄中毒,如朱砂及其中成药(天王补心丸、朱砂安神丸、牛黄清心片等)药典规定用量较少,稍有不慎即可超量中毒,加之长期服用便会产生蓄积中毒现象。因此患者应规范用药,不可长期服用有毒中药。

4.4 准确控制用量 古有“细辛不过钱”之说,其在临床用药中也得到了证实。朱砂每日用量为0.1~0.5 g,超量则会产生毒性反应。白果的用量为5~10 g,过量就有尿少、水肿或多尿的症状出现,最终导致肾功能损害。

4.5 规范炮制方法 因患者体质各异,中药成分各异,所以对中药进行炮制以达到辨证施治和纠其药物毒性、烈性的目的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其炮制过程中必须规范炮制方法,以控制中药质量。

5 小结

古人把中药称之为“毒药”,正是毒性具有普遍性的写实。是药三分毒,毒性是每味中药都具有的性质和特点,我们也正是利用中药的这种偏性治疗各种疾病。中药所含成分复杂,多种成分共存,同时多种成分又互相制约、协同,这些成分作用于人体后,综合表现出其药理效应,单一的成分难以表现其整体药性和功能。同时中医中的“相须”“相使”“相杀”“相畏”保证了中药使用的安全与疗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辨证论治与配伍施治,合理使用中药,毒性成分并不可怕。

我们在使用中药时应尊古而不泥古,在继承传统中药的安全用药思想的同时,吸纳现代药学安全警戒思想,做到合理用药,避免或减少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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