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李海青
(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北京 100091)
民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之一,而建设高水平的民主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想目标。正确的民主实践必须以科学的民主理论为指导,就此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要想有效推进,必须建基于对民主自身的科学理解与合理把握。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各种各样舶来的民主理论泛滥,颇有令人眼花缭乱之感,特别是源自西方的选举民主论很有市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民主自身的合理认知、对中国民主建设成就的评价以及对中国未来民主发展路向的定位。选举民主论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现象,视竞争性选举为民主的实质与主要形式,是西方民主理论的主流观点。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名著《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中对“选举民主论”做出了经典阐释:“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做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做决定的权力。”[1]( P395~396)后来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也持此种看法:“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如果其最强有力的决策者中多数是通过公平、诚实、定期的选举产生,而且在这样的选举中候选人可以自由地竞争选票,并且实际上每个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权,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了民主政体。”[2](P6)按照这种选举民主论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巨大成就,但在政治民主建设方面并未取得明显进展,因为中国并未普遍放开竞争性选举。正是因为没有放开竞争性选举,所以中国的腐败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就此而言,未来中国民主发展必须定位于尽快在政治领域放开竞争性的普选。
如何全面把握现代民主?民主是否仅仅是一个政治领域的问题?选举民主论的以上观点是否正确?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发展?是否放开竞争性选举就会有效解决当前的腐败问题?竞争性选举在当前中国具有多大的适用性?中国未来民主建设与发展到底应该秉持何种思路?要客观全面地认识与分析上述问题,就不能无反思地简单认同源自西方语境的选举民主论,不能简单地在其设定的逻辑框架内进行思考,而必须跳出这一逻辑框架之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充分借鉴已有理论与实践资源,立足当代中国实际,构建既体现民主发展一般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理论,并把各种舶来的民主观点放在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理论框架中进行处理与判断。诚如有学者指出的:“中国的民主建设需要学习……但学习和借鉴是有前提的,这就是要从西方的民主话语范式的束缚下解脱出来。毋庸讳言,中国的思想界、学术界受西方民主话语浸润已久。西方民主话语对我们的思维、语言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入的。……不从西方话语中解脱出来,就会对中国的民主道路视而不见,就会对中国民主的价值不屑一顾。……不建立起自己的民主话语,简直无法思考,无法叙述,无法继续探索前进。”[3](P2~3)而本文提出的广义民主论就是构建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话语的一种自觉努力与尝试。关于广义民主论的相关观点,笔者在其他文章中已有所阐发,本文拟做更详细的分析梳理,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与将民主仅仅视为一种政治现象,将其主要理解为竞争性选举的选举民主论不同,广义民主论主张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存在具有广泛性与普遍性。在现代社会,民主存在于整个社会系统的多重领域,在每一领域民主又都具有多种实现形式,并且每一种民主形式在实现过程中又都包含多个程序环节。而不论是民主的领域、形式还是环节,所体现的都是社会成员自主自治这一价值理念。换言之,民主的价值理念为一,而其外在表现则为多。基于此,应该从各个领域、各种形式、各个环节民主的发展上来全面把握一个国家或社会民主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已取得的成就与依然存在的问题。可以说,广义民主论避免了民主问题理解上的片面性,构建了一个较为系统把握现代社会民主现象的逻辑框架。
其一,民主的存在领域具有广泛性。现代社会中,民主不仅仅存在于政治领域,还广泛存在于经济、文化、社会等诸领域。一般理解民主,通常将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存在,实际上,政治民主只是民主的价值理念在政治领域的具体实现,而并非意味着民主仅只存在于政治领域。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P591)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权利特别是产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自由、平等地进行经济交往,自主决定自己的经济活动,确证着经济领域的民主。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内蕴的自由、平等理念以及经济民主的原则必然会进一步衍生到政治、文化与社会等诸领域。正如马克思深刻指出的:“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5](P199)就此而言,政治生活中的民主以及文化生活与社会生活中的民主不过是经济生活中的民主的反映与体现而已。政治民主体现为通过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来维护公民权利、解决公共事务、规范公共权力,努力实现民有、民治、民享;文化民主体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以及广大社会成员以一定的教育程度与文化素质为基础,在思想认识方面的独立思考、自主认识与理性判断;社会民主则体现为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合理化与资源占有公平化基础之上,在个体私人领域中的自由自主或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自主参与。
其二,民主不仅存在于现代社会的广泛领域,而且在每一领域还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民主之所以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是因为在每一领域中社会成员都有多样化的体现民主理念的自主行为。以备受关注的政治民主为例,就不仅仅具有选举民主一种表现形式。除了选举民主之外,在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还有协商民主以及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等各种表现形式。所谓协商民主,是指公共权力内部相关各方、公共权力与社会相关各方或者社会相关各方通过对相关公共性问题的协商、对话、交流,使各种意见尽可能充分地发表出来,就问题的解决谋求一致、寻求共识。协商民主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寻求利益交集、扩大社会共识,有利于提升立法或政策制定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在当代西方,协商民主作为选举民主的补充而出现。而在我国,协商民主已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被高度重视与正式确认。在革命、建设与改革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1991年江泽民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6](P347)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首次正式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7](P763)而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概念来自于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分析概括。按照哈贝马斯的界定,“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而,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一个大型公共团体中,这种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来传递信息并影响信息接受者。今天,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就是公共领域的媒介。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务活动相关的对象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8]哈贝马斯的分析表明:政治公共领域的实质就是公共表达、公共交往与公共舆论之所,其关涉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等社会公共事务。而公共表达、公共交往与公共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话语表达,既可以实现于公民小范围的直接对话交流,也可以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实现大范围的意见传递与互动交往。政治公共领域带有直接民主色彩,其不断发展表明民主开始逐渐成为一种大众的生活方式。
其三,各领域的民主不仅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各种形式的民主在实现过程中又都展现为一系列的程序环节。一种民主形式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运作的具体程序与环节的设计是否公正、严密、完善。正由于此,广义民主论作为一种系统把握现代民主的逻辑框架,必须把民主实现的程序环节纳入自身的分析视域。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民主问题时不仅要在宏观上关注各领域的民主,中观上关注民主的各种实现形式,还要在微观上注重分析民主实现的具体程序机制。比如就选举民主而言,候选人信息的公开、候选人与选民的有效互动、公正合理的投票与计票、当选者在其职务行为中与选民的后续联系、选民对当选者的有效监督、当选后违规违法时的责任追究与惩戒等都是应有的程序环节。而就协商民主而言,其有效运作不应缺少相关信息的公开、协商相关方的认定、协商意见的吸纳与落实、意见吸纳落实情况的监督、违反相关规定时的责任追究等程序环节。而相关信息的公开、意见表达与责任追究几乎是所有政治民主形式的必要环节。
对事物与现象的认识是否客观,关键是用以观察、分析事物与现象的理论本身是否具有科学性。从广义民主论的视角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发展取得了不容否认的巨大成就。
就民主的存在领域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发展是全方位的,体现于各个领域之中。经济民主的日益确立对于中国的整体发展意义重大。在1978年12月13日所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一重要讲话中,邓小平就曾强调过经济民主的问题。自那时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产权关系不断合理化,公私产权日益明晰、保障日益有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经济活动的自主性与平等性大为增强,整个社会拥有的自由流动资源与自由流动空间不断增多。财产权利得到日益有效保障的社会成员,作为愈益自主的经济主体,以巨大的热情与精力投入到创富的活动中,并由此带动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就文化民主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领域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日益分化出来并不断发展,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与文化素质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于不断增多的文化产品拥有越来越大的自主选择权,在价值理念上日渐启蒙,独立意识、自主观念与权利思维不断发展。就社会民主而言,随着改革的推进,社会公众很大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于公共权力的私人自主领域与社会自主交往领域,在这一领域,人们自主活动、自由行为,决定着自己的生存方式,享有自己的生活空间。
就政治民主而言,针对当前流行的各种片面、偏颇的认识,其发展成就尤其不应忽视。对此,可以通过对政治民主各种具体表现形式的发展情况来认知。其一,就选举民主而言,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基层群众自治选举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与成就。随着改革推进,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得以实现,代表组成不断合理化,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日益提高,逐渐摆脱橡皮图章的色彩,自身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而基层群众自治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基层选举作为民主的试验场在锻炼与培育民众民主观念与素质、推进基层治理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就选举民主还要强调一点,那就是现在某些地方实行的部分党政领导职务的公推直选,有利于有能力有群众基础的干部脱颖而出,探索意义重大。其二,就协商民主而言,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同样不乏亮点。作为重点发展的一种民主形式,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可以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按照我国学者房宁的总结,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宏观层面的民主协商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政治协商、国家政权机关的立法、决策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三个方面。微观层面的民主协商主要是各地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如教育、医疗、环保、住房等方面的决策、采用民主恳谈、听证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的民主协商。[9](P114~115)宏观层面的民主协商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而微观层面的民主协商近年来也发展迅速,不仅多部法律法规都对此有所规定,而且涌现出像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等不少的地方经验典型。整体来看,协商民主已经广泛渗透到当前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其三,就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的发展而言,随着广大民众参与热情的普遍高涨,借助于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的迅速发展,当代民主切切实实地大众化、日常化、普遍化了。每个人只要有条件都可以在政治公共领域表达诉求、发表评论、针砭时弊、揭露不法、保护民权、捍卫公益。近年来,不少改革难题成为热点,众多问题官员被揪出,大量丑恶现象被揭露,事件信息被迅即披露,政治公共领域的民主参与功不可没。尤其要认识到,随着以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为载体的政治公共领域的迅速发展,随着自媒体时代民众民主权利的更为方便行使,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由于条件与环境的巨大变化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方面的民主发展成就确实值得高度肯定。
进而言之,当代中国的民主发展不仅仅体现于诸领域,表现为各种民主形式的不断生长,而且体现在民主形式的实现程序与环节的逐步完善。比如相关信息的公开是几乎所有政治民主形式的必要环节,近年来此方面建设不断推进,力度颇大。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0](P2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11](P36)民主程序与环节的不断健全完善意味着中国民主建设的实质性推进。
从广义民主论的视角全面审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建设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需在进一步的改革进程中予以解决。
就经济民主而言,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并有效保障公民的经济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与经济自由权利,切实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民与法人的自主经济活动。
就政治民主而言,要依照其不同形式分别推进建设。其一,对于选举民主来说,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思路规划,通过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全面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使其更好地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以及人事任免的功能;要健全基层自治中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对基层民主中好的经验进行总结与推广,对长期存在的问题,例如黑社会渗透、家族势力控制、贿选、村两委班子腐败等进行认真思考与解决。在基层民主自治存在的问题得到较为有效解决与总结之前,竞争性普选的范围不宜大规模进一步向上拓展与提升;就当前基层与地方公推直选式的党政领导职务的选举探索而言,要按照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化认识,把握规律。需要强调的是,在当前中国选举民主的发展进程中,应注意避免陷入“选举民主论”的陷阱。必须清醒认识到,普遍的竞争性选举只是政治民主形式之一种,尽管选举民主如何推进要积极探索,但当前中国尚不具备大规模放开普选的时机与条件。近现代政治发展史表明,在一个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在社会利益冲突与矛盾显性化、频繁化的条件下,大规模放开竞争性选举不但无法实现政治稳定,有效提升政权的治理能力,反而会固化、细化与强化原有的矛盾冲突与利益对立,造成公共权力治理能力下降、政局动荡与社会混乱。并且,近现代政治发展史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只要搞普选,一个国家就能够有效治理腐败,实际上这只是一种想当然的看法。看一看今天实行普选的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状况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点。那么,在什么阶段中国才具备更大范围与程度推进选举民主的基本条件呢?房宁等在深入研究相关国际经验后认为,“只有在工业化、城市化初步完成,新型社会结构、新精英阶层整合和新保守意识形成等三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以竞争性选举为标志的新型民主体制才最终较为稳定地建立起来”。[9](P289)“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高水平的城市化率,如达到70%以上,是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否实现比较顺利和稳定的‘民主转型’的经济社会方面的必要条件”,[9](P292)“我国达到75%的城市化率,完成‘三步走’经济发展战略……从现在起还需要40年。换言之,到建国100周年前后,我国将基本完成国家的工业化。到那时,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条件将发生较之今天的巨大变化。……政治体制本身也将具有更大的改革空间。建国百年之时,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将会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和发展空间,在更大的范围内和程度上实行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将具备基础性的条件”。[9](P293)这一研究结论与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判断是较为一致的。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就曾强调指出:“现在我们在乡、县两级和城市区一级、不设区的市一级搞直接选举,省、自治区、设区的市和中央是间接选举。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那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12](P242)“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我向一位外国客人讲过,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因为我们有十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不够,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成熟。”[12](P220~221)当然,完全精确到哪一个时间点搞普选肯定不科学,但这种选举民主的条件论思维无疑是正确而极为重要的。进而言之,像中国这样一个国情极其复杂的大国,即使将来搞普选,也肯定不能照搬他国模式,而必须基于自身的历史和现实,进行制度选择与设计。其二,对于协商民主来说,针对当前其制度化不足、广泛性不够、规范性不强的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协商民主的发展也做出了详细的设计与规划。在竞争性选举民主不具有普遍放开可能的情况下,协商民主已成为中国民主建设发展的新的生长点与重点所在。其三,对于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来说,要针对其特点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规章建设,加强规范、保障与引导,切实发挥其积极功能,避免其消极作用,并努力将其与制度性、体制内的民主渠道有效衔接。
就文化民主而言,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与思想文化素质,尤其要加强公民文化建设,培育社会成员的独立人格与自主观念等现代公民意识。
就社会民主而言,要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结构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努力做到让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在资源尽可能公平占有的基础上自主选择生存方式,享受自己的生活空间。
在各领域民主以及各种民主形式的推进发展中,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尤应注重民主实现的具体程序机制建设。长期以来,我们更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理念与粗线条的宏观制度建设,而在民主具体程序机制的建设方面用力不够。近年来相关问题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此方面的任务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对此,必须细化、强化相关程序机制建设。
针对在民主问题理解上的“选举民主论”及其对中国民主发展的消极影响,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以既有民主理论与实践为借鉴,立足中国民主发展的实际,提出了广义民主论的逻辑框架,将民主从一般所理解的政治领域进一步拓展到整个广义的社会领域,主张从领域、形式与程序三个层面相结合来进行把握,批判了将选举视为民主主要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片面认识。以这种广义民主论的框架来审视当代中国民主进程,可以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民主建设在各个领域均有所突破、有所进步,尽管进程有急有缓,但整体而言成就巨大。那种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只是经济发展,民主建设并无多大成就的观点,其本身的理论依据就不科学,自然无法得出客观的结论。按照广义民主论的逻辑框架,一个国家各个领域的民主发展及其形式、进程,应根据其具体国情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国民素质等客观因素来确定。特别是对于选举民主而言,在什么层面搞、采取什么形式搞,也要根据具体国情与发展阶段而定,而不能脱离实际、搞民主“大跃进”。换言之,在民主建设特别是选举民主的问题上,广义民主论持一种具体的历史的观点。同时,依照这种广义民主论的逻辑框架,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具体分析当前中国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其改革思路,把握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当然,本文提出的广义民主论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话语创新的一种探索性尝试,浅陋与不足之处难免。但是这样一种理论的努力说明,对于1978年以来中国的民主发展而言,不应该笼统抽象地进行分析议论,关键是要建构起一个既体现现代民主发展一般规律又基于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分析框架与一套合理严谨的民主话语体系。依据这一分析框架与话语体系,我们既能够在此平台之上与西方相关理论进行平等交流对话,同时也可以针对自身相关问题做出具体分析,提出合理的解决之策。实际上,也正是在这种相对具体领域的话语体系建设进程中,整个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建设才会取得进一步的突破与创新。
[1]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 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3] 房宁.民主政治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重大问题[M].北京:中华书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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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8] 展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EB/OL]. http://www.aisixiang.com/data/2974.html
[9] 房宁.民主的中国经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1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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