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8
华梅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加强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的惩戒力度,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处分形式。虽然这些惩戒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约束学生的行为,但是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问题却尚未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都会犯下一些错误,高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使他们端正心态,积极面对人生。
关键词:高校;受处分学生;教育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1-0104-02
古语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曾经说过:“要想提高教育效果,严格的纪律是必需的。如果学校没有纪律,就犹如磨盘没有水。”近些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了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学生的思想行为,保证高校教学秩序的顺利运行,各高校相继完善了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愈发体现出纪律的重要性。其中,还加强了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的惩戒制度,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处分形式。虽然这些惩戒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约束学生的行为,但是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问题却尚未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导致受处分学生成为学校的“边缘群体”。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都会犯下一些错误,高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使他们端正心态,积极面对人生。
一、高校受处分学生的尴尬境遇
1.陷入自我封闭的心理困境
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学生在受到学校处分后,能较好地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能深刻反思自身,积极改进自身问题,以积极心态投入到学习生活中。然而,一旦有人提及“处分”二字,他们就会心有余悸,产生自卑心理,觉得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生怕自己的前途受到影响。有些学生受到处分之后远离教师和同学,对他们出现戒备心理。还有一部分学生在受到处分后,出现比较复杂的心理反应,比如出现罪恶感、悲观失望、情绪消沉,甚至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学习方面不思进取,迟到旷课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自己丧失信心,放弃了努力进取的主动性。这些不良心理反应,导致受处分学生对未来生活陷入迷茫和困难,进而陷入自我封闭的心理困境,对日后的成长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作用。
2.不被学校认可的无奈感
受到高校处分的学生,由于长期以来不能得到正确的评价与肯定,会逐渐走入自我否定的桎梏中。不少高校明确规定,如果学生受到学校的处分,在一年内或更长时间内不能参加学校的评优、选优、入党等活动,甚至有一些受处分的学生被贴上道德败坏、思想不正等“标签”。毋庸置疑,这种境遇相当于使他们失去了政治地位,无法与其他学生进行平等竞争。即使处分期过去,这些学生要想重新得到教师与学校的认可与奖励,要付出比其他同学多几倍的努力。由于无法得到正确的评价,受处分学生在校发展期间受到很大限制,深感现实的无奈,也深深感到无能为力的挫折感。有些受处分学生甚至因此放松思想警惕,再次违纪。这种恶性循环的状态对学生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
3.不被社会认可的失败感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6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将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由此一来,学生在校的处分就与日后的就业、生存、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是日后的求职应聘,还是晋升职称,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当下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企业招聘人才时具有一定片面性,有些直接将受过处分的学生拒之门外,导致学生与自己心仪的工作失之交臂。大学生因为一时的错误而对其终身发展造成影响,未免显得过于残酷,很多学生因此自暴自弃,导致自身的社会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二、对高校受处分学生加强教育的建议
高校对学生进行处分,并不是为了针对某一个学生,而是要对该生形成约束作用,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日后端正行为,获得更好地发展,同时也想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使学生工作走上规范化。但若是对受处分学生不及时加强教育,就可能使他们走向偏端,对自我进行否定,体会不到学校的良苦用心。当然,对高校受处分学生加强教育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以此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1.构建受处分学生教育体系
不管是站在工作规范需求的角度,还是站在实际教育效果的角度,高校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善地受处分学生教育体系有其自身之义,是高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高校教育规律要求,对受处分学生进行教育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其一,由学校主管领导带头,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优秀党员、班干部一起组成教育帮扶队伍。其二,教育帮扶队伍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教育计划,循序渐进地按步骤实施,还要准备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写实档案,及时记录受处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措施。其三,要从多个角度入手,关注受处分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情绪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及时了解受处分学生遇到的困难,有的放矢地对其进行引导和帮扶。
2.对受处分学生进行心理救助
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心理发展不够稳定,叛逆情绪较强。特别是受到处分的学生,他们的心理脆弱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对受处分学生进行心理救助至关重要,不可马虎。处分违纪学生,只是教育的一个引子,要通过后续的心理救助,帮助受处分学生重新树立自信心。其一,要多与受处分学生进行聊天、谈心,把握他们的心理动向,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提高其自我条件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积极扭转心理偏差。要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学生感受到教育者的关心与呵护。其二,教育者要信任、尊重受处分学生,多给他们表现的机会,使受处分学生感受到自身的价值,而不是一味否定自我,钻进“牛角尖”。其三,当受处分学生确实获得学习进步时,教育者要及时给予奖励和表扬,对他们分期分步提出期许和希望,帮助受处分学生重新树立生活和学习信心,为日后发展奠基。
3.积极采用多种教育手段
从目前来看,高校对于受处分学生的后续教育主要是建立在教育者个人情感和社会责任基础上的。具有比较大的差异性和随意性,产生的教育效果也不够明显,甚至很多时候功夫做足了,受处分学生却不领情。事实证明,受处分学生的心理问题需要运用多种教育手段予以解决,帮助他们重新树立自信心是当务之急。其一,教育者不仅要通过谈心、聊天了解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动向,还要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高科技手段经常询问受处分学生的状况,这种虚拟平台可以让学生放下思想戒备,平等地与教育者进行对话。其二,教育者要鼓励受处分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使其融入集体生活,疏导其情绪,缓解其压力,促进身心和谐,获得境界提升。教育者还可以推荐受处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社团服务等实践活动,积极发挥道德实践的导向作用。其三,鉴于恢复受处分学生良好学习状态是头等大事,所以教育者要对其进行“一帮一”的学习援助,支持受处分学生参加学习竞赛活动,使他们尽快找回学习的兴趣与动力,积极转变学习心态,克服自卑心理。
4.强化教育后期对学生的权益保护
学生的处分一般会被归入到档案中,这对其日后的就业和发展会造成不良影响。这就要求高校对受处分学生加强权益保护工作,使处分对学生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其一,高校要完善处分程序,构建权益救济机制,保护学生申辩和申诉的权力,必要时为违纪学生提供法律指导和咨询,为他们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尽量减少负面影响。其二,高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在对受处分学生进行教育时,尽量形成必要的文字记录,即为受处分学生建立诚信档案,这个档案与学籍档案有所不同,要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处分文件、转化措施、教育效果等,尤其要记录学生的进步情况和转变效果。然后再将诚信档案以规范的书面格式存入学生的学籍档案中,为学生日后发展提供良性参考。其三,高校要针对学生在日后可能遭遇的求职、就业和发展障碍,真诚主动地向社会用人单位做好解释推荐工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受过处分,但确实优秀的学生解决就业问题,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价值,而不造成人才浪费。其四,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高校还应该积极探索撤销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学生处分的可能性,并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尽量消除因处分带来的负面问题,避免让用人单位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受处分学生。
三、结束语
对学生的处分,是高校采取地针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措施,是为了对学生形成约束作用,但这种措施对学生的发展能产生较大影响,所以高校在对学生进行处分时要慎重考虑,一时不慎可能会影响到学生的终身发展。高校要在日常教育过程中要督促学生遵纪守法,不要碰触“高压线”。当处分生效后,高校要及时对受处分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教育过程中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权益。要为受处分学生营造良好地社会环境,促使受处分学生能正确定位自身,充分发挥应有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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