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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4-07-28

左卫平(贵溪市滨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单独编制支出计划的财政性资金,具有鲜明政策导向、资金投向明确和时效性强的特征。[1]截至目前,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求,积极以乡村振兴目标安排预算财政专项资金,在推动地方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宜居乡村建设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财政专项资金在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其运行管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对专项资金的作用发挥产生不利影响,本文就此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一、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缺乏有效指导

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为村、镇一级单位,由于缺乏乡村振兴优质项目和专业的项目规划、设计和管理专业人员,很多基层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往往不知该如何进行具体的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利用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启动、实施严重滞后。一些单位虽然规划、设计了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但由于论证不充分、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而得不到上级部门的批准。项目论证和审批周期长、开工难度大等导致财政专项资金难以及时支付。此外,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具有体量大、用途广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因无法准确把握资金使用政策,担心在资金使用上出现不合规而被问责,致使专项资金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不高

涉农项目往往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收效慢、人工成本高、风险大且不确定性程度高等特点,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持续亏损导致项目经营难以为继;一些项目缺乏多元化的融资途径,单纯依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支撑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导致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2]此外,很多建设项目由于进展缓慢,财政专项资金拨出后发生滞留,大量财政专项资金的沉淀为地方财政管理带来了诸多风险,有些地方的财政专户余额甚至达到了国库库存余额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三)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时有发生

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是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单位或干部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以各种名目将财政专项资金私自转移或是挪作他用,这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中时有查处;二是专户资金难专项,大量沉淀的专户资金成为地方政府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的“调节资金”,个别商业银行因月末、季度末无法完成存款任务而向财政借款周转,次月再归还入库等,导致专户资金不专项。

(四)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多,审批手续复杂

在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上,存在着发放环节多、管理环节多等问题。一些较为偏远的乡镇由于没有发放专项资金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资金发放上难以实现发放到户,需要划转至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才能发放,发放环节增多降低了专项资金拨付的效率;在专项资金管理上,过多的审批环节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如财政惠农资金的发放,需要经过发改委、扶贫办、农办、财政部门等诸多环节,一笔资金发放多部门审核,资金使用单位如果缺乏一定的执行和协调能力,每道审批手续都可能存在卡壳问题,一定程度上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较大影响。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对基层单位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的指导

基层单位缺乏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是一个普遍现象和客观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基层单位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长期规划和相关管理经验的不足。基于此,基层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应加强对其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指导,通过全面的调研和沟通,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专家对乡村振兴进行长远规划,结合地方乡村振兴的实际条件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方案,针对地方优质资源、特色资源进行项目库建设,尤其对于一些具备较强造血功能的优质项目应予以重点关注和帮扶指导。

(二)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效监管,是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首先应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将资金的监管环节进行前置,将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事中监控,尤其应重点建立事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风险预防监管机制;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着力提升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力度。[3]其次,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专项资金使用违规问题,应重点增强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力度,落实整改,提高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的专项资金管理能力和专款专用自觉性。再次,在条件允可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构建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共享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监管自动化、智能化,杜绝专项资金监管的人为干扰。此外,还可以对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形成多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三)采取必要的措施、方法减少专项资金审批环节

针对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环节多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措施来进行优化。一是可以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项目性质来对审批程序进行优化,尽可能减少审批流程中的不必要环节,二是针对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将审批流程集中在一个统一的平台进行。在此方面,地方政府可以着眼于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的大局,构建基于优化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审批流程的集中平台,从而将审批流程优化的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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