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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立全国首家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

时间:2024-07-29

涂俊明

(江苏溧阳市埭头镇政府 江苏 溧阳 213311)

近年来,水资源环境遭到破坏,水资源应用与保护方面的纠纷在各地屡屡呈现,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些群体性纠纷事件。随着各地社会经济的繁荣推进,如何有力有效地实行水资源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位于苏南水乡的江苏溧阳市境内河网密布、水资源丰富,其中水产养殖业、工业品制造业、加工业对水资源的应用与保护萌生不少矛盾,特别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时有环境整治与权益分配方面的纠纷。为切实加强对现有水资源的保护,维护良好的水体状态与水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最近,江苏溧阳市成立“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构设立在该市水利局内。

“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由该市人民法院组建实施。法庭在案件受理方式方面,接受公民对水资源污染破坏及权益侵害方面的直接诉讼。按照法律程序,支持检察机关和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诉讼,鼓励社会组织对侵害水资源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在受理方式上,不受现行审判部门的限制,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的“三审合一”;在案件受理费上,对于侵害水资源的案件给予减免诉讼费,并积极寻求相关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在法院系统设立“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依法保护地方水资源环境,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创新,江苏溧阳市开此先河,在全国尚属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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