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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可化之人”

时间:2024-07-29

钱耕森

摘 要:王阳明受托写此文。象,是一个争议很大的历史人物。王阳明并没有简单地选边站,而是经过认真重温古代经典和反思历史事件以及密切联系实际,穿越时空,穷原竟委,认识到“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并认识到:其一,“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我要使大家知道人的不善,即使如象一样的坏,还是可以改造好的;其二,“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我还要使大家知道君子的修养德行,如达到极点,即使如象这样的不仁的坏人,也是可以感化他的。最后,上升到理论高度:“吾于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他乐意彰显这个“至善”之道来与大家分享,“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这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王阳明;舜;象;苗族;可化之人

中图分类号:B2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8)03-0015-05

Abstract:Wang Yangming was committed to write this article. Xiang was a controversial figure in history. Instead of being one ̄sided, he reviewed the ancient classics, reflecting on historical events, connected them with reality, and he found out the origin across the times, realizing that Tang people tear down Xiangs temple for his notorious behaviors in his early life, and the Miao minority admired him for the good he had done lately. Wang drew the conclusion: first, a person notorious as Xiang could change; second, if a gentleman improved his morality to the highest level, he could turn a bad person like Xiang into the good. Finally, he made it up to the theoretical level: human beings were born to be kind so that they can be cultivated into the good. He was willing to share this conclusion with people: “I will write it down to make people known”, so it was of realistic meaning.

Key words:Wang Yangming; Shun; Xiang; Miao ethnic group; people can be changed

王阳明于正德丙寅年(1506)35岁时,宦官刘谨擅自用权,加害异己,将南京科道戴铣、簿彦徽等下狱。2月,王阳明坚持正义,打抱不平,抗疏营救他们。这一下触犯了刘谨。于是,刘谨矫旨将王阳明廷杖40,并贬谪他为贵州修文龙场驿驿丞。《象祠记》一文,是王阳明于正德戊辰年(1508)37岁到龙场驿后写的一篇名文。全文仅671字,如下: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之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庳之祠,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毁于有庳而犹盛于玆土也,胡然乎?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益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澤之远且久也。象之不仁,盖其始焉尔,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姦,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吾于是益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1]卷三:1023-1024

所谓“象祠”,是后人专门祭祀舜帝的弟弟象的祠堂。这座“象祠”,是指设在今贵州省黔西县灵博山的那座“象祠”。黔西县在修文县西,互相为邻,近在咫尺。当地苗族人民视象为自己的祖先神灵,予以供奉,加以祭祀。所以,王阳明为文一开始就写道:“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

这座“象祠”当初何以创建?当地苗族人民虽然并不清楚,但是他们虔诚地感恩远祖,代有后人祭祀不绝。正如王阳明所写道:“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泛指祭祀)焉,举之而不敢废也。”

当其时,这座“象祠”,因年久而有所毁坏,亟待维修。当地苗族人民就求援于地方官员安宣慰使(宣慰,元代设置分管军民事务的官员。明代在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设此职,并以土司世袭,为土官最高职衔。安宣慰使,即当时贵州宣慰司宣慰使安贵荣。)安宣慰使答应了这个请求,决定帮助他们重新修缮这座“象祠”,并决定邀请王阳明撰写一篇记事文字。“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这就是王阳明撰写这篇记文的原因。

那么,王阳明如何来撰写这篇记文呢?

王阳明妙手著文,会写文章,已名声在外。否则,安宣慰使也就不会请他写了。再说,他当时的处境,恐怕也不宜推辞吧。但是,这篇文章,王阳明并不好写。之所以使他犯难,就在于他不知如何评价象这个远古的历史人物。这可是个关键问题。王阳明必须面对之,将这个困惑予以解决。否则,他必定无从下笔,写不好,甚至写不出来,要交白卷的。

此前,王阳明原来对象的认知,主要是受到了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其一,是古文献的影响。《尚书·尧典》说舜是“瞽(gu,瞎眼,乐官)子,父顽、母嚚(yin,愚蠢而顽固)、象傲。”舜是乐官瞎子瞽瞍的儿子。其父愚顽,其后母亦愚顽,其后母所生的弟弟象十分傲慢。他们都心术不正,对舜一贯很暴虐,时常串通一气,想方设法毒害死舜。《孟子·万章上》记载万章说:“父母使舜完廪,捐阶(梯子),瞽瞍焚廪。使浚(疏通)井,出,从而揜(yan,遮盖)之。象曰:‘谟(mo,谋)盖(害的假借字)都君(指舜)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di,舜的弓名)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这是说,有一次,舜的父母叫舜去修理粮仓,等他上了粮仓的房顶上干活时,其父母却拿走了梯子,让他无法下来,其父还放火焚烧粮仓;又一次,其父带着舜去把水井淗深些,其父一出井,便用土去堵塞井口,想把他活活埋死在井里。但舜命大,都机智地逃出来了,安然无恙。而他的弟弟象却以为他哥哥舜早已被害死了,可以分摊他的遗产。象大言不惭地说:“谋害大爷全是我的功劳,牛羊归父母,粮仓归父母,兵器归我,琴归我,弤弓归我,二位嫂子让她们替我铺床叠被。”于是,象就满怀着妄想兴冲冲地便直奔他的哥哥舜的住所而去。既然象忘乎所以地承认自己是怂恿其父母谋杀他的哥哥舜的主凶,所以万章说:“象日以杀舜为事。”(《孟子·万章上》)由象的分赃方案可以看出:他自己畜意要独吞绝大部分的赃物,只把极小部分的脏物给予父毌。可见,象“以为子则不孝”。显然,古代经典对象所作的这些负面的记叙与评价,对后人和王阳明的影响一定是很不好的。

其二,是历史上拆毁“象祠”的影响。王阳明回想起来了,他写道:“有庳之祠,唐之人盖尝毁之。”“有庳”,又名“庳墟”、“庳亭”,古地名。在今湖南省道县北。相传舜作了帝王之后,封象为有庳的诸侯。象死后,道县人为了祭祀他,特建有“象祠”。但是,到了唐代元和年间,道州制史薛伯高以为象不是贤人,因而将“象祠”拆毁。“象祠”被拆毁的往事,也会对后人和王阳明产生很不好的影响。

所以,王阳明写道:“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王阳明也认同象的行为,作为儿子是不孝的,作为弟弟又是那样傲慢狠毒的。但是,王阳明非同寻常之人,他并没有执着于人云亦云,简单地肯定或者简单地否定,而是善于独立思考,他面对前前后后的矛盾,穿越时空,穷原竟委,提出了为什么的问题。为什么“斥于唐而犹存于今;毁于有庳而犹盛于玆土也,胡然乎?”为什么“象祠”虽然在有庳那儿的早在唐朝就已经被拆毁了,但是却还能存在于这一带,兴盛到如今呢?王阳明经过认真的思考,并非是没有想通,而是想通了。他说:“我知之矣!”那么,王阳明究竟知到了什么?他又是如何知道的?王阳明说:“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君子的爱某一个人,能推爱于这个人的房屋上所栖止的乌鸦,又何况对于圣人的弟弟呢?所谓“推及于其屋之乌”之说,本于“爱屋及乌”之成语。《尚书大传·大战》载有这个典故:“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乌,乌鸦。推己之爱及屋上之乌。意为爱其人而及于与之有关的人或物。因此,王阳明本应由祭祀舜直接得出也祭祀象的肯定结论。但是,王阳明反而却说“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的否定的话儿,强调舜,归结为舜。

为什么祭祀的对象并不是象,而是舜呢?苗族人民之所以祭祀舜,“其在干羽既格”以后,是在“干羽既格”之后。所谓“干羽”,古代舞者所執舞具:文舞执羽;武舞执干。所谓“格”,来,这里指来朝贡。《尚书·大禹谟》:“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传说舜命禹征服有苗,不服,禹无功而归。舜乃施行文德,舞干羽之乐于两阶,七旬之后,有苗来朝贡了。苗族人民通过舜的“文德”而认识了舜的伟大。因此,舜生时,愿意臣服他;舜死后,愿意祭祀他。所以,王阳明说了“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的话儿。王阳明的话儿虽然这么说了,但是他并未就此打住,而是还在探索与深思。

这就是王阳明“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他料想到象可能是死于舜在提倡采用干羽的乐舞以修文德而使苗族人民来朝以后。这样,苗族人民本着“推及于其屋之乌”的原则,才会“推爱”于象吧。“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否则的话,自古以来和象一样桀骜不驯的人难道还少吗?可是,为什么独有象受到祭祀呢?

王阳明接着“而象之祠独延于世”之后,就说:“吾于是益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我从独有象祠留传于后世这里很可以看出舜的德行的崇高及其深入人心,并且那恩泽流布的广泛和长久。王阳明这句结论似的话,无疑是在强调舜具有影响深远的美德,但并非仍在重申“然则祠者为舜,非为象也”,相反的包含了“祠者为舜,亦为象”的意蕴。因为,王阳明接着就说:“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象的不仁爱,那是他早年的事嘛,又怎么能断定他后来没有被舜教育感化好了呢?

那么,象到底有没有被舜教育好,改恶从善呢?王阳明对象由坏变好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他首先重温了《尚书》和《孟子》。他说:“《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指孝德美厚)乂(yi,治理,这里指处理家务),不格姦。”“瞽瞍亦允(信)若(顺)”。这意思是说《尚书》不是说过,舜和家人们却能和谐相处,以自己孝行美德感化他们,家务处理得十分妥善。家人也都改恶从善,使自己的行为不至流于奸邪。《孟子》不是说过,瞽瞍也信任舜而去赞同他了。“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是《尚书·尧典》的原文。“瞽瞍亦允若”,出于《孟子·万章上》。《孟子·万章上》云:这意思是说,“《书》曰:‘祗(zhi知,恭敬)载见瞽瞍,夔夔齐(同斋)栗(敬慎恐惧的样子),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尚书》里说:“舜极其恭敬地来见瞽瞍,以至谨慎战栗,瞽瞍也就相信舜的诚心而顺着儿子了。”这能说是父亲不能把他当儿子看待吗?”但是,孟子和王阳明之时还不知道这里的《书》,即《古文尚书·大禹谟》是伪造的。

王阳明接着“瞽瞍亦允若”,往下说道:“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姦,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这意思是说,瞽瞍也就相信舜的诚心而顺着儿子了。那末,瞽瞍已变成了慈父,倘若象仍然不敬爱兄长的话,就不能称之为“和谐”的。推进于善,就不至于作恶;不堕落于奸恶,就必然走向了善。可以相信象很可能已被舜感化过来了。王阳明通过对《尚书》和《孟子》的重温,相信象在舜的美德感化下改恶从善了。“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

王阳明还进一步研究了象与苗族人民群众的关系,看看象是如何取得苗族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拥戴以及祭祀的?王阳明说:“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引自《孟子·万章上》)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这意思是说,孟子说:“天子派遣官员去治理他的封国。”可见象是不得自行管理的。这应是舜对弟弟爱得很深而考虑得很细致,因此帮扶他的措施也很周密了。不然的话,即使像周公那样的圣明,管叔和蔡叔尚且免不了受到惩罚。由此可以看出象已被舜教化好了,所以他既能依靠贤能的人进行管理,而自己又能甘心安分地守着自己的爵位,以致恩泽施加于百姓,所以死了以后还被人们怀念着!

王阳明由此得到了更大更深刻的认识,他说:“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我对此就更有根据来相信人性是善的,真是天下没有不可以教化的人啊!“人性善”,首由孟子提出:“人之性善也。”(《孟子·告子上》)此说影响深远。王阳明传承说:“‘性无不善。”[1]卷三:1117“人性善”,是“天下无不可化之人”的理论根据。但是“人性善”必须排除环境干扰和克服私慾的影响,才能呈现和恢复。虽然少数死不悔改的人,是做不到的;但是多数人包括象在內,还是可以做到的。

最后,王阳明说:“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王阳明终于认清了象之为人,并非终其一生屡教不改,冥顽不化,而是前后有变化,并且变化很大,判若两人,始为坏人,终为好人。唐人之所以毁其祠,因为只看到了他为人之坏,诸夷之所以奉其祠,因为只看到了象终为好人。《大学》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世上万物都是有本有末的,天下万事都是有终有始的,能够明白它们的先后次序,那就能够接近“大学之道”的“至善”之道了。王阳明经过认真重温古代经典和反思历史事件以及密切联系实际,最后认识到了这个“至善”之道。他的这个道,包含了两点,他乐意讲出来与大家分享,“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即其一,“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我要使大家知道人的不善,即使如象一样的坏,还是可以改造好的;其二,“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同对,我还要使大家知道君子的修养德行,如达到极点,即使如象这样的不仁的坏人,也是可以感化他的。

王阳明对瞽瞍如何从愚顽的父亲变为仁慈的父亲,除了上述的研究,还另有研究。王阳明有一次为化解一对父子之间的矛盾冲突时,说:“瞽瞍常自以为大慈,所以不能慈。瞽瞍只记得舜是我提孩长的,今何不曾豫悦我?不知自心已为后妻所移了,尚谓自家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时如何爱我,今日不爱,只是我不能尽孝,日思所以不能尽孝处,所以愈能孝。及至瞽瞍底豫时,又不过复得此心原慈的本体。所以后世称舜是個古今大孝的子,瞽瞍亦做成个慈父。”[1]卷一:139“底豫”:“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底豫,……此谓之大孝。”(《孟子·离娄上》)赵岐注:底,致也:豫,乐也。焦循正义:致乐者,由不乐而至于乐也。瞽瞍自恃养儿有功,加上一味听信愚顽的后妻,怎么还能再做慈父呢?舜严于责己,虚心使他进步,始终孝顺父亲,成为自古至今的一个大孝子。舜的大孝终于感动了父亲,使他最后又变成为慈父。其中“及至瞽瞍底豫时,又不过复得此心原慈的本体”之说,乃是王阳明的“致良知”说的一个成功的个案。

王阳明对舜教化象的方法也另有研究。王阳明告诫一位经常易于动气指责别人的朋友不能“只见得人不是,不见自己非”,以舜教化象为榜样。“一友常易动气责人,先生警之曰:‘学须反己。若徒责人,只见得人不是,不见自己非。若能反己,方见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奚暇责人?舜能化得象的傲,其机括只是不见象的不是。若舜只要正他的姦恶,就见得象的不是矣。象是傲人,必不肯相下,如何感化得他?是友感悔。曰:‘你今后只不要去论人之是非,凡当责辩人时,就把做一件大己私克去方可。先生曰:‘凡朋友问难,纵有浅近粗疏,或露才扬己,皆是病发。当因其病而药之可也,不可便怀鄙薄之心,非君子与人为善之心矣。”[1]卷一:126舜为了变化象的傲,如果只看到象的不是,抓住不放,本来已经很傲的象就一定会非常反感,更加不服,一意孤行,阻力岂不更大?人往往有逆反心理;骄傲的人逆反心理更大。而舜变化象的傲的最主要的方法就是视象的傲而不见,不鄙薄他,一如既往地始终尽到做哥哥爱护弟弟的责任与义务,久而久之也就感动了象,象也就傲不起来了,于是乎改邪归正。

有一次,当王阳明和学生讨论骄傲的问题时,他把骄傲提到人生的一大毛病的高度,严肃地指出这个大毛病的危害性,就以象为例子。他说:“人生大病,只是一个‘傲字。为子而傲必不孝,为臣而傲必不忠,为父而傲必不慈,为友而傲必不信:故象与丹朱俱不肖,亦只一个‘傲字,便结果了此生。”丹朱,传说为尧之子。本来单名朱,后因居丹水,改名为丹朱。因为他傲慢荒淫,尧就不传位于他,而是禅位于谦谦君子舜。王阳明还深刻地指出一个人是否傲,其根源就在于一个人心中是否有我。“人心本是天然之理,精精明明,无纖介染着,只是无我而已;胸中切不可有,有即傲也。古先圣人许多好处,也只是无我而已,无我自能谦。”其中“人心本是天然之理,精精明明,无纖介染着,只是无我而已”,乃是他以其所固有的“心即理”的理念诠释“心中无我”。王阳明并揭示出傲的危害性很大,“谦者众善之基,傲者众恶之魁。”他要人们时常体认到这一点:“诸君常要体此。”[1]卷一:154-155

综上所述,王阳明通过撰写《象词记》一文得到的两点深刻的认识:“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正是对儒家一以贯之的对“人性善”的道德素质和“天下无不可化之人”的道德力量异常自信的精神的传承与发扬光大。孟子所宣扬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上》)和王阳明所宣扬的“满街都是圣人”,[1]卷一:144都是他们所寄予的厚望的典范。显然,这将有助于我们践行以德立人和以德立国的理想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明)王阳明著,王晓昕,赵平略点校王文成公全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5

(责任编辑:方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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