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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与融合:民国时期拉萨北平商人的经商之道和历史经验

时间:2024-07-29

[摘要]

民国时期内地在藏商人(如“北平商帮”)以坐商为主,多集中在八廓街,他们走海路从天津港出发,将内地的绸缎、瓷器和玩物等商品运往拉萨售卖,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这一民国时期在拉萨经商的北平商人群体为了谋求生存,通过诚信经营、抱团发展和因地制宜的经商之道,在边疆地区自主迸发出的各民族之间由接触、互动、熟悉及信任而来的内生动力和交往态度,并不是作为政治统治秩序构建的需要被建立,而是自发形成的。他们在族群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动力和方式,对于认知不同的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因商贸活动而自发形成的持续时间长、贸易频率高、涉及人数广、接触方式灵活的多民族之间的互动与接触,对彼此之间所持有的印象和体会更为真实,亦会在相应程度上修正自身对他族印象的既定认识,因而更能审时度势、适时调整因时空間隔和时局变动所造成的族际隔阂。探讨北平商人在民国时期的经商之道和经验价值,可为新时代治边稳藏、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宝贵的历史借鉴与当代启示。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拉萨北平商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国时期

中图分类号: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23)01-0131-09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2022年度资助科研项目(BSYB22-06)、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2022年度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四川卷·中华民国时期”(SC22ZL03)、西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西藏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022年度“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近现代西藏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史研究”(2022-TFSCC -03)、西南民族大学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国家项目培育项目“枢纽人:民国时期内地旅藏商人研究”(202105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何达,

女,四川雅安人,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西南区域民族史。四川 成都 610041

民国时期的北平商人作为内地与西藏地方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互动和交流的“枢纽人”,既是两地间强化政治联系的推动者,又是西藏地方以及中央政府之间互动关系的历史见证者。近年来,西藏内地人群体及其社会这一议题逐渐受到学界关注,相关研究成果涉及该群体的组织机构(如义济大会、忠孝大会、新盛大会、孝义大会、孙祖大会、土地大会)、职业分工(如僧侣、公职人员、工匠艺人)、民族构成(如汉族、回族、纳西族、蒙古族、白族)等方面①,但尚未全面涉及内地商人群体的系统研究。本文拟从民国时期西藏的内地民众、拉萨的北平商人群体、拉萨北平商人的经商之道以及其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作用四个层面,展现这一群体在历史进程中的价值和意义。

一、民国时期西藏的内地民众

就西藏本土而言,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为世代居住的民族,汉族、回族、纳西族、蒙古族以及维吾尔族等为入居西藏的世居民族,多民族长期以来共同生活于此,因此西藏并非单一的民族聚居地。这些在西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先后陆续入居的非藏族群体,亦参与到西藏地方社会变迁与发展的各个方面。

历史上入居西藏地方的内地民众之中既有官员、士兵、商人、手工艺人以及随行的亲属,也包括农民、贫民及无业游民,而后者对迁入地区一般不会产生急剧和巨大的影响。[1]民国时期英印政府驻拉萨的商务代表查尔斯·贝尔(Charles Bell,1870-1945)曾指出:拉萨不纯粹是一个西藏人的城市,这里有来自西伯利亚边地及其本土的蒙古人、有来自中国内地诸多省份的中国人、有来自尼泊尔和克什米尔地区的人、有来自中国土耳其斯坦即新疆地区的人、有来自西藏其他边远地区的人。[2]这一记录是对民国时期西藏民众国籍和民族面貌的客观记载。以汉藏民族为主体的内地各族人民与青藏高原世居民族间的交往历史悠久,两地之间各民族相互交流交往交融,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局面格局中的一个缩影。内地与西藏地方之间各民族相互迁居的情形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时有发生。

清代,从康熙年间开始派驻拉萨的驻军数量虽然有所波动(驻军人数最低时仅为百余人,如十八世纪30年代政府噶伦颇罗鼐执政时期;驻军峰值较高时清军驻西藏的人数达5000余人,如十八世纪50年代应达赖喇嘛请求派兵镇压颇罗鼐二儿子夺权政变时),但从长时段来看,驻军平均保持在两三千人左右。[3]类似记载在中外史料中亦有体现:平民之中藏人最多,汉人在清季有两千人,其中,蒙人约一千人……经商者,汉人常有两三千人。其中,滇人最多、川陕人次之,此外新疆、蒙古及西伯利亚、印度等地之商人,亦常往来不绝。[4]光绪年间布里雅特蒙古人崔比科夫(G.T.Tsybikoff,1873-1930)受俄国地理学会的派遣,以入藏朝圣香客的装扮赴藏考察西藏地方社会。他记录到:拉萨共有近万常住居民,他们中大多数当然是藏族……汉人在数量上居第二位,大部分来自四川省。回民骚乱时跑到西藏去的中国穆斯林,也被列入汉人之中。[5]这些入居西藏的内地各族民众(以汉族及回族为主,其来源主要为文武官兵、家属及商人和手工艺人),通过屯田、经商、开发工矿业等活动,促进了西藏农业、商业等方面的发展,增进了内地与西藏地方各族人民的交流交往交融。

清末民初,内地革故鼎新之际,驻拉萨的川军“哥老会”势力乘机发动兵变,乱兵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百姓日常生活,后爆发了“驱汉事件”。 民国二年(1913)四月,驻藏的内地军人、官员、商人以及相关内地从属人员几乎均被驱逐出西藏,使得历史上短暂出现了所谓“自十八世纪以来拉萨第一次没有中国驻军和官员”[6]的局面。

二十世纪30年代,拉萨人口有一万五千至二万,外有(别)哲蚌(寺中计有喇嘛七千七百人)、色拉(寺中计有喇嘛五千五百人)、甘丹(寺中计有喇嘛三千三百人)三大寺之喇嘛一万六千五百人,合计达三四万人。内地民众在拉萨者有三百余家,每家以五口计之,约有一二千人,因久留藏地,已多不能操国语……每逢佳节藏人来此巡礼朝佛者踵相接,人口之数可增至十万左右。[7]这与民国二十三年(1934)的数据不谋而合,当时就职于国民政府参谋本部次长的黄慕松为致祭十三世达赖喇嘛,曾有过入藏经历。据其调查,自民国元年川军哗变以后,汉、回民众流落拉萨者现有三四百户,其他各地甚少。[8]该时期西藏内地人口数量的记载:西藏境内,有汉人近千户,奉回教者约为三百八十余户,多居都市,系满清朝之官吏、士兵、商贾流落于其地者,当中以云南、青海人较多。此外,据1944-1949年期间赴藏、任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职员的李有义调查,在西藏境内,特别是都市中,有相当数量的汉人,总数大约在五千人以上,实际数目可能更多。[9]

综合上述材料,第一则史料记载人数为近千户,如每户按五至六人计算,则总人数在五千人以上,与第二则史料的记录大致吻合。而该时期日喀则有近万数人口,其中有四千喇嘛驻扎在札什伦布寺内,有三十六户为土著汉人,共计一百二十七人,另有混血三十一人。[10]所以,民国时期西藏历史上虽然短暂出现了所谓“自十八世纪以来拉萨第一次没有中国驻军和官员”的情况,但当时西藏各地,仍然生活着数千之众的汉人及其后裔[11]。西藏地方与内地的民间交流与经济往来,并未受到中断,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一直络绎不绝。

二、民国时期拉萨北平商人群体

西藏和北京两地之间的商贸往来历史悠久,但在西藏开设商号,则始于清代中晚期,当时两地间的贸易主要由北京的“外馆”②转运而来。清代康熙年间从内地引进了一批汉人至大库伦③经商,他们多来自直隶、山西等地,越过蒙古草原东南部的坝上沿线,进入广袤无垠的大草原,直奔大库伦,进行传统的以物易物的商贸经营,使得这一草原边地逐渐有了几家商号,在商贸鼎盛时期大库伦人口达二十多万,独立以前有来自内地的七万余人,并形成了以归化城为中心的山西商帮及以热河和大库伦为中心的北平商帮。

旅蒙北平商帮以经营绸缎、珠宝、玉器及砖茶等货物为主,

其经营方式主要以北京安定门外黄寺一带为老柜,在张垣、大库伦、多伦诺尔以及各旗都有分柜和分庄,用人都由老柜指派(以河北、山东人为多),供给全程路费,打发到各分柜分庄当学徒或是伙友。他们有一个传统的规矩,即伙友、学徒一律不准在外结婚;学徒的三年期满后,不准回家省亲;伙友二年返里一次,掌柜的半年或一年回京述职(报告营业状况),顺便可以回家看看;各分柜对伙友学徒,如认为不堪使用或发生其他事故时,便供给旅费打发回京,听由老柜发落,分柜不准在外边“散人”。到旗下做买卖亦非常规矩,假如老死在外邊,无论远近,柜上必将伙友的灵柩送回家乡去。[12] 这些营销模式和经营商品亦被二十世纪30年代拉萨的北平商帮所继承和发展。

民国六年(1917),大库伦的商业大都由外国人和内地商人经营。如德国人开办的沙金矿厂、日本人办的两百多家妓院、苏联人开办的数量众多涉及各个行业的工商字号;剩余的则是我国内地以河北、山西等省为主的旅蒙商经营的大小商号共计400余家。在这些内地人开办的商号中,影响较大的商号有:天义德、同和号、福来号、天元恒、大盛魁、双舜全、万心德、日新公、隆和义等,这几家商号都有近一百万两银子的资本。[13]直至民国十三年(1924),外蒙古宣布“独立”后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没收了这些商人的全部财产并将其驱逐出境。至此,在大库伦经商的内地商号不得不收拾家当另谋出路或返回老家。

这当中另谋出路的一批商号便将目光投向了西藏。清末民初,驻藏川军兵变失败后,留居西藏的内地军队、官员及相关人士遭到驱逐,政局混乱之前逃往印度的十三世达赖喇嘛乘机返回拉萨,重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任用当时亲英派势力,此后在十三世达赖喇嘛执政的二十年中,常有被英方势力影响和支配的事宜发生。涉及到对汉藏商贸的影响,便是该时期西藏地方对往来四川、云南、青海、西康等省的交通要道采取了严密的封锁,除了西藏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少数商品(如砖茶、哈达、绸缎等)需通过西康商人转运入境以外,其余一切内地人士与西藏之间的往来皆被禁阻。内地人士要想进入西藏,需走海路经印度赴藏,过境护照的考核签证完全取决于驻华英国领事。直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三世达赖喇嘛逝世,国民政府指派黄慕松入藏致祭,停滞了约二十年的西藏地方与内地之间的对话才得以重启。

起初,在拉萨的北平商人未形成规模,多数北平商号的“东家”(产权所有者)和“掌柜”(负责经营者)都在内地,只是派其“伙计”(从事零售服务等事务的普通店员)前往拉萨,而所有商号的伙计加起来也不过十来人,因此未在拉萨开设铺面,只是聚集在一座产权归哲蚌寺所有,位于八廓街的名为“果芒康沙(果莽札仓)”()二层建筑的上层楼房内,共同完成铜器的制作和丝线辫绳等手工艺活动。二十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政局的回暖、经商经验的积累以及利润的吸引,这群北平商人陆续在拉萨市中心的八廓街开设了一批商号,如泰昌兴、明记、铸记、洪记、兴记等,共计五六十人,主要从事玩物、瓷器、绸缎等货物的营销。

二十世纪30年代以后,拉萨北平商人的经营模式多为掌柜在北京备货,伙计在拉萨的店铺经营。货运路线通常从天津港装船,先到香港和加尔各答再到印度的噶伦堡,去拉萨时改换陆路,多用骡马、牦牛等牲畜驮运,总共耗时三个月左右。[14] 北平商帮每年大致进货两三次,常集中在冬夏两季,总计三百余驮,价值大约六万余元。该时期北平商人除了部分常驻拉萨以外,还有一部分人住在加尔各答、噶伦堡以及帕里等地,负责往来货物的转运等具体事宜。他们以经营丝线、绸缎、铜器、玉器、瓷器和小手工艺品(鼻烟壶、烟斗、玉斑)等杂货为主。其中,绸缎的利润一般为两成;瓷器可达四成;其他商品的利润则在两成至四成之间。北平商人因为恪守行规、注重信誉、童叟无欺,内部各商号之间联系紧密,抱团发展,经营商品种类与其他商人互补性强,通晓行情、货价统一,商业利润较高,在藏地享有较高声誉。

三、民国时期拉萨一带北平商人的经商之道

拉萨的北平商帮总体而言资本力量较为雄厚,由于大多诚信经营,生意颇兴,在留居拉萨的内地商帮(其他较具代表性的内地商帮如云南商帮、青海商帮、四川商帮等)中享有较高地位,拉萨本土地方官吏和贵族世家亦多乐于与之交往。“驱汉事件”以后,留居西藏的内地人大多生活艰难,统归噶厦地方农务局管理,被规定每年有为噶厦地方政府服役的义务。而北平商帮因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故而得到达赖喇嘛的特许,得以免除徭役,为“汉人中之最漂亮者。”[15]

(一)诚信经商,增强互信,互利互惠

之所以能够较长时期保持盈利,北平商帮的主要秘诀可简要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人事规则较为严格。规定凡带有亲属关系中的三爷(即姑爷、少爷和舅爷),皆不被允许在同一商店工作,从而避免了因裙带关系搞小团体,排斥他人;第二,规定各商户皆需童叟无欺,保持统一的商品售价,以维持市场的有序发展,从而避免了商号之间的恶性竞争以及扰乱市场行情的行为;第三,北平商帮驻拉萨的伙计训练有素。这些北平商帮的伙计多在少年时期即被送往西藏当地学徒,多能熟练掌握藏语,与当地民众的日常沟通交流无障碍,且都为单身(除了老板外其余员工皆不准携带家属),规定每两年回家探亲一次,一切以生意为主。[16]

得益于北平商帮雄厚的资本、充足的优质货源、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规范有序的经营模式,使得这些北平商帮与西藏地方官商人员往来密切。他们与藏商之间在重大节庆活动或婚丧嫁娶时,相互间往往请客送礼以维系关系;与西藏地方官员(尤其是官员家属)的业务往来尤其活络,这一群体亦是北平商户的常客,来了新货或者新鲜玩意儿常常先联系这些主顾,而这些主顾也给在外打拼的人回以关爱。双方通过商贸往来,增强了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

北平商帮还通过西藏地方贵族获得了货品经印度时的免税优惠(北平商帮在西藏经商时,多兼营进出口贸易:他们把西藏的羊毛出口到印度,亦将从内地收购的各种新奇货物先经海运从上海运至印度的加尔各答、再走陆路从印度进藏);与此同时,贵族们也会把英国人在印度输送货物的商品免税证出售给北平商户,而从中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双方互利共赢。

除了和西藏地方上层人群往来密切,北平商帮日常虽然与当地下层民众接触不多,但在外经商多求和气生财,即使是在外采买货物遇到乞丐流民之类,亦多予以施舍,因此在民众中口碑较好,被西藏当地人称为“色古学”(,即少爷之意)。

(二)抱团发展,设立商会,互帮互助

据说第一个由昔日经营汉蒙商贸转向经营汉藏商贸的北平商人叫解文会。解文会,字友三,河北昌平小东流人,经过甘肃、西宁、玉树等地入藏。他在拉萨开办的“文发隆”商号,分别从东家(解文会)和第一任掌柜(叶茂青,原名叶增隆)名字中各取一字。“文”寓意“文明”,“隆”寓意“兴隆”。其入藏之始,虽然致力于经商,但怀抱甚大。起初娶藏王之妹,早殁;复娶藏王舅女。所生四子三女皆遵循西藏习俗出家为僧尼,长子官至正五品,曾任藏南府桑日县县长,后来担任西藏政府粮秣处总办兼国库借贷处总办。第三子为七品总管,第四子为副五品候补。解文会君于民国二十年(1931)曾被委任协理西藏噶厦政府秘书厅从事商贸业务,因熟悉噶厦政府多个部门的运作,与地方官商相处融洽。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政府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进藏,解文会协力甚大,谓为唯一西藏通,可谓当之无愧。[17]

据曾经在“文发隆”当过伙计的韩修君老人的回忆:解文会抵藏后开始经商的同时,与西藏地方官员亦相处融洽,因此获得了给西藏噶厦政府的扎萨柳霞·土丹塔巴(,1913-1984)担任管家的机会,在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后,又陆续在紧挨着“文发隆”商铺旁边投资了“兴记”(第一任经理为梁子质)。在二十世纪40年代中期,这两家商铺因有西藏地方政府的背景,生意颇为兴隆,本金大约都在一万品藏银(每品大约五十两)。

除此之外,在八廓南街还有北平商户“喜马伦公司”(由“兴记”分出,邦达仓是东家,梁子质是掌柜)以及“裕盛永”(其掌柜名为柳万荣,早年在西藏经商,后定居北京);在八廓北街有北平商户“德茂永”(其东家和掌柜都是张福田一人担任)和玉记(其东家和掌柜都是张春台)。

这些留居在拉萨的北平商人起初只是从事一些零散的小手工艺活(如丝线制作和编制绳索等活计),将之批发给八廓街上的流动商贩和回商群体。此时,他们并没有开设固定的商铺,小伙计们吃穿用度等都集中在果芒康沙这座小楼上。因为这些商号的东家和掌柜大多是拥有雄厚资金和房地产的富裕商人阶层,多住在北京、内地甚至印度的噶伦堡,只是派遣伙计到拉萨常驻代为料理生意,对于这些外派的伙计其东家大多只是让他们做点小生意,不敢轻易放手。后来随着经验的积累以及西藏商机的吸引,方才设立了上述一系列商号(西藏人称这些商店为“北京丛康”,“丛康”即为藏语商店之意),后来为了在异地互相照应,抱团发展,他们还在八廓街建立了北平商会。笔者2020年暑期走访八廓街时,昔日的北平商会如今为一个售卖民族饰品的商店。

北京商会对外相互联合、抱团发展,以巩固北平商帮的利益和地位;对内帮扶孤寡、接济贫弱,方便了在昔日异乡生活的北平商人群体联络感情和相互照应,亦被称为彼时“汉人中最漂亮者”的重要经商秘诀。

(三)灵活机动,按需经营,高端定制

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地位无须多言,民国时期拉萨的北平商户主要以经营绸缎(主要来自苏州、杭州两地)、瓷器(主要来自江西景德镇)、玉器、铜器、丝线(主要来自山东邹县)以及小手工艺品等独具特色和高端紧俏商品为主。因这些商品大多涉及寺院佛事用品,与西藏地方上层有一定的联系,往往不愁销路,利润尚佳。

这些商品中,又因西藏寺庙制作佛器(佛衣、贡品、画轴等)的原料——绸缎的需求量大且要求较高,因此销路亦最好。十四世达赖喇嘛十三岁(1948年)那年,西藏地方各大寺院以及全体僧俗民众为了让达赖喇嘛过好“本命年”,争相购买上好的绸缎换新佛衣及佛饰,一时间将市面上的上等绸缎购买一空。[14]95另一方面,西藏上层人士(僧官喇嘛、贵族世家)日常所穿戴的衣衫内外皆由绸缎制成,绸缎一般不清洗,穿脏了就扔掉或者赐予仆人,因而西藏对于绸缎的需求量十分巨大。[16]219

瓷器在西藏上层人士中的需求量亦不容忽视:几乎每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茶杯。贵族官员平日里将茶杯放在特制的盒子里,因布达拉宫只提供茶叶不提供杯子,所以官员们前往该处参加会议时皆需随身携带自己的杯子。关于布达拉宫不提供给外方茶杯的习俗一直延续至今。2017年10月笔者走访拉萨三大寺时,见四处涌来的藏族民众多手持约2L的暖水瓶参与佛事活动。

此外,由于西藏民众皆有留辫的习俗,且多需扎辫结,因此丝线的销路甚广。时至今日,走在八廓街上,仍不时有一中老年妇女手臂或腰间挂满彩色辫绳询问过路的游客(多以中、青、幼年女性為主)是否需要编辫子。如获得此项业务,往往数分钟以内在原地站立即可完成,价格多在10至20元不等。编辫现今已发展成一项旅游特色体验项目,和拍摄藏装艺术照一起,成为拉萨八廓街游览的靓丽风景线。

北平商帮经营以上业务大多可获利20%至40%左右不等。例如绸缎的利润大约在20%;瓷器的利润最高,平均可保持在约40%,其他商品的利润亦大约在上述两者之间。

除了经营上述商品以及兼营进出口贸易外,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亦在西藏经营钱庄。民国时期,由于将钱存在北平商帮处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利息(存银五千两可获得一千两左右的年利息),留居西藏的内地人士往往乐于将余钱存至北平商号,后者因此可以将这部分流动资金用于经商,双方皆可从中获利。

四、民国时期西藏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北平商人的作用

(一)通过族际婚姻促成民族融合,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民国时期,最早到拉萨开商铺的是北平商人。

这些北平商号的老板在异乡从事跨省(境)贸易后,多会迎娶藏族女子为妻(这些商人往往在内地已有家室)。北平商人在内地安一个家、在西藏安一个家的情况,乃民国时期在拉萨经商的内地商人婚姻状况的典型和缩影。反映出该时期北平商人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习俗等方面与藏地社会相互间交往时达到了较高水平的融合,这亦使得拉萨北平商人社会生活的文化面貌更为丰富多彩。

据说解文会在20多岁时便赴藏从商,他到拉萨以后最初是给西藏噶厦的札萨,大贵族柳霞·土丹塔巴看管家院,逐渐积累一定数额的商业资金后,便开办了“文发隆”和“兴记”两个商铺,成为老板以后,娶了当地一名藏族女子为妻,婚后育有六个儿女,其中一子也当过柳霞家的管家。民国二十九年(1940)时任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的吴忠信前往拉萨参加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时,解友三曾数次和其他北平商人登门拜访,赠送了一尊在柳霞家保存了三百余年之久的珍贵印度古佛像给吴忠信,并告知准备送一个儿子回北平学习汉语文。[8]

十七岁便从北平到“文发隆”商号做学徒的韩修君,在商店积累了丰富的经商经验以及商业资本后,逐渐发展起来成为八廓街著名的商人。之后,年轻的韩修君爱上了当地一名叫白玛卓嘎的藏族女子,其父亲乃是当时拉萨一位有名的商人,他告知韩修君若要娶其女为妻,则必须要拥有居家的房屋和属于自己的产权,以显示其高贵的身份。坚定不移的韩修君为了迎娶白玛卓嘎,竭尽全力终于从“文发隆”大股东柳霞的手里买下了一栋藏式楼房,将其命名为“北京丛康”(该院落位于如今拉萨市城关区八廓东街17号,如本文图1所示)。而白玛卓嘎的父亲亦兑现了诺言,韩修君终于和白玛卓嘎结为夫妻,婚后二人相亲相爱,生儿育女,还一起经商。半个多世纪的居藏生活,使得韩修君精通汉藏双语,白玛卓嘎能听懂汉语并能进行一些日常汉语口语沟通。新中国成立后,他们曾多次回到地内走亲访友。在日常生活方面,韩修君亦早已融入西藏地方社会的方方面面,日常三餐亦多为糌粑、砖茶或酥油茶。[18]

同时期紧挨着“文发隆”的是以买卖绸缎和瓷器为大宗商品的“兴记”商号,其总经理是来自北京的梁子质,在拉萨的生意逐渐兴盛以后(和平解放西藏前夕,梁子质的资本已达六七万元大洋),在香港开设了分店,梁老板也娶了一名藏族女子为妻,后定居印度噶伦堡,其在拉萨的生意则委托伙计代为管理。

另一家在八廓北街租借贵族索康·旺钦格勒(,1910-1977)的房屋开设的商铺“德茂永”,老板张奇英通过其藏族妻子隆真拉的关系和内地官方建立起了联系,从而使得“德茂永”后来居上,成为当时颇具影响力的商铺。迎娶隆真拉以后,张奇英曾一度让她一同到内地生活,后来由于隆真拉与张奇英在北京的妻子相处不悦,只在内地停留了些许时日便返回拉萨。回藏后不久,碰巧时任驻藏办事处沈宗濂⑤处长准备聘请当地人教授藏语,隆真拉因精通汉藏双语,其丈夫又来自内地北平,便成为沈宗濂学习藏语的最佳人选。沈在抗战最为艰苦的1944年赴藏工作,当时并未携带家眷陪同,在拉萨的时间长达一年零四个月之久,他和隆真拉朝夕相处后产生了感情。因此,隆真拉夫家的“德茂永”商号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国民政府驻藏辦事处购买日常所需的定点商铺,沈处长几乎所有商品都要求在“德茂永”购买。[16]244-245

(二)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培养爱国情怀,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的国家认同感

民国时期在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下,翻越茫茫青藏高原,克服了千难万险在拉萨谋求生计的北平商人群体,除了自身具有超强的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格和精神外,之所以能融入西藏社会,适应其生活环境,还有更深层次的内在动力和不竭的坚守源泉:国家认同。作为一种主体对共同体的认同,国家认同强调修身、齐家、爱国。这既与忠孝仁义、守望相助、报效祖国等传统文化有着重要联系,又是对这些中华人文素养的深化和引领。这些家国情怀使得身在异地的北平商人结团相聚,守望相助,共同寄托哀思,因而在提升民族凝聚力、增强民族意识,以及构建和谐家庭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纵使历经时间的冲刷和洗礼仍旧具有与时俱进的现实意义。

1945年日寇投降,坚持了八年的抗日战争终于取得了彻底胜利,消息传到拉萨,国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亦在其办公楼(由西藏地方政府拨给的一处被叫作“基堆巴”⑥的大房子)的楼顶升上国旗和纸质的万国旗帜,以示庆祝。在藏的各界人士,尤其是留居西藏的内地人,纷纷奔走相告,欢声雀跃。当时留居西藏的内地商人总计不下四百余人,一听到抗战胜利的消息,皆异常兴奋,认为外患已除,从此山河无恙。由旅居拉萨的北平商帮和云南商帮倡议,筹钱举行庆祝抗战胜利联欢会以表庆祝,其参加者甚为踊跃:包括了南京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电台、测候所、国立拉萨小学、北平和云南两邦的商号,以及在拉萨落户的川邦、回邦人士。庆祝会后,还举行了夜间持火把游园活动,众人环绕拉萨大昭寺方圆外环一周,到天方破晓才依依不舍地各自散去。这充分显示了民国时期留居拉萨的北平商人群体的乡土观念和爱国情怀。

在留居拉萨的北平商人庆祝抗战胜利热潮的推动下,驻藏办事处亦举行了为期三天的庆祝抗战胜利公宴。邀请的西藏地方人员有:十四世达赖喇嘛本家、西藏上层人士及家属和驻拉萨的外国代表。[14]120公宴借用邦达仓的院子表演了京剧《乌龙院》《大面缸》、滇剧《三娘教子》和一些小魔术。戏剧演出的服装、道具等都由在拉萨的北平及云南商帮共同集资采买,演员亦都由留居西藏的内地商人扮演,庆祝会上整个院子内挤满了人,大家尽兴地玩耍欢笑、吃茶果点心。一年后,在抗战胜利一周年的庆祝会上,内地商人仍旧是其中的积极参与者,当时留居西藏的平邦、滇邦、回邦、川邦等内地商帮均积极参加了由驻藏办事处组织的庆祝抗战胜利周年纪念活动。包括留居西藏的内地各大商帮、驻藏办事处职员(如萧崇清、张知重、江新西、潭熹等)、拉萨电台、国立拉萨小学、拉萨测候所等单位的一行人,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时准时聚集在拉萨业余联欢社礼堂,举行庆祝抗战胜利周年纪念仪式。[19]

五、结语

民国时期在拉萨设立商号的北平商人群体,与拉萨本土民众产生的交往交流交融,皆由其职业(即商人)所带来,为寻求商贸活动的良性发展,需秉持诚信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正是得益于这种平等互信的合作关系,基于相互之间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共同目标,使得这些商人群体,即便因社会变迁而导致的主客观环境发生变化,亦能够敏锐地捕捉到消费市场的刚性需求,并通过审时度势的经商之道,促使他们的经贸活动依旧动力充足、经久不衰。总结与归纳民国时期在拉萨的北平商人所开展的商贸活动的历史经验,不难发现那些让不同族际之间的群体共事合作,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其接触与互动才可能促使个体对异族群体之间的态度和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而这些经验不仅限于商人群体,这对于多民族组成的其他群体之中,亦当有借鉴意义。

注释:

①相关研究可参见陈波《拉萨穆斯林群体调查》,《西北民族研究》,2000年第1期;王川、刘波《民间文化,旅藏汉裔与民族团结——以拉萨郊外土地庙的两块民国匾文为中心》,《民国档案》,2006年第3期;徐百永 《民国政府对西藏教育政策的实践与思考》,《中国藏学》,2012年第2期;张双智《抗战时期旅藏汉僧的学法生活》,《青海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朱丽双《国民政府的西藏专史(1912-1949)》,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6年;钟宇海《民国入藏大员眼中的在藏汉人》,《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喜饶尼玛等《仪式展演、认同构建与政治秩序的强化——国民政府驻藏官员刘朴忱治丧活动述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喜饶尼玛.民国时期拉萨的北京(北平)商人[EB/OL]. http://ttt.tibet.cn/cn/index/mjzl/202108/t20210815_7044575.html. 2021年8月15日;王蓓《论拉萨“藏回”/“甲卡切”(“”)群体族群认同与族群定位的历史嬗变》,《青海民族研究》,2021年第4期。

②外馆:清代北京安定门外的地名。该词在清末有几种说法,一、指做蒙古人生意,不论北京或山西人凡做蒙古人买卖的都称为跑“外馆”;二、山西、绥远和包头等地做内外蒙古生意的商人,称呼北京的同业商号为外馆或京庄外馆(京庄亦称山西同业为西府人);三、指清政府理藩院编制内的负责招待驻京蒙古喀尔喀四部八十六旗的王公扎萨克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馆”一词专用于指北京、张家口等地专做蒙古生意的商号。

③大库伦又名大圐圙,为察哈尔地区的地方语言,意为用石头(或黄土)围成的一个圈(或围墙),“圐圙”和“库伦”为同音转化的不同汉语翻译,读音相近。今为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

④数据来源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所(编):《西藏的商业与手工业调查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第35页;《拉萨商业调查历史资料》,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馆藏档案,B9-1-2;《拉萨市私营商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馆藏档案,B9-3-30。

⑤沈宗濂:(1898-1978),浙江吴兴人,早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赴美国,就读哈佛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回国后一度在上海光华大教书,后入政府机关工作,曾任职外交部总务司长。1941年底入侍从室第四组为秘书,其后又改任侍从室参事、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等职。1944年署理蒙藏委员会委员。1945年7月任该委员会委员兼驻藏办事处处长。1945年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7年任上海市政府秘书长。参见:朱丽双:《国民政府的西藏转史(1912-1949)》,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37页;刘国铭等(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上)》,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717页。

⑥基堆巴:是一所拥有四层楼的藏式民居,最底层为牲畜卷棚,原为西藏一家中等贵族的府邸,后因这家贵族犯了法,府邸随即被西藏噶厦政府没收充公。1934年,国民政府大员黄慕松入藏致祭十三世达赖喇嘛时,其一行人员就曾经住在该处,黄慕松离藏时并未将全部人员带走,留藏的官员一直在此地居住,为日后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的成立奠定了基础。1941年,国民政府派时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赴藏主持十四世達赖喇嘛坐床典礼,吴离藏时留下的部分官员正式成立了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此后基堆巴这座房子就成为驻藏办事处的办公楼和宿舍。参见李有义:《九十自述》,载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李有义教授九十诞辰纪念文集》,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3年,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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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徐桂香.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档案选编(第七册)[M].台北:佑恺国际文化有限公司,2006:132-135.

收稿日期:2022-10-30 责任编辑:贾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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