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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考验着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时间:2024-04-24

程晋

摘要:超限超载问题,究其根源还是市场的失灵,价格杠杆在“你超、我超,大家超”的恶劣竞争下,完全失去了调节的功能。本文以安徽桐城为例,分析了治超工作现状、治超工作面临的困境和对开展好治超工作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治超;改革

中图分类号:U-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0-000-02

一、治超现状:有成效 更有差距

车辆超限超载,对道路、环境、安全等方面危害极大;治超工作,群众呼声很高,各界反响强烈,也是历年“两会”中议案、提案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从安徽省桐城市当前治超现状来看:

1.治超面源广、体量大

安徽省桐城市砂石资源比较丰富,由此派生的建筑材料类企业众多,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砂石料(场)、水泥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10多家,主要分布在吕亭镇、范岗镇、文昌街道办事处等地。临近砂石生产企业的吕亭镇狮山村、桐潜路、桐舒路花园桥等路段治超工作任务繁重。

截至目前,该市拥有货运车辆7000余台,其中,载重8吨以上车辆250余台(含挂靠物流公司车辆),从业人员15000余人,货运站(场)40余家。该市道路出口众多,境内交通便捷、路网发达,治超主要站点只有206国道桐城治超站和6家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源头治超重点货源单位。

2.治超成效显著、任重道远

从市交通运输部门反馈的情况来看,2015年,坚持源头驻点、路面巡查相结合,坚持流动巡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坚持白天例行查与夜晚突击查结合,以检查运载砂石等建筑性材料车辆为主,重点对擅自改装、扬撒等违章行为依法严管、严纠、严查,对查获的改型车辆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再进行处罚,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共检查货源单位300余次,督查货物装载1.5万吨,检查各类货运车辆3000余台次,查处非法改型、扬撒等各类违章行为200余起,约谈企业和经营者20余次。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砂石料(场)实施了责任追究,对违规装载砂石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

2015年,桐城市加大了治超工作的力度,通过宣传、查处、恢复车状等一系列措施,目前全市范围内超标超载状况有了切实的改观,但治超工作经常是高压一阵、好转一时,成果很难固化、持续下去,借鉴治超工作做得不错的山西省及安徽省的淮北、宁国、舒城、枞阳等地经验,治超工作要想从根源上改善,关键要靠全局发力、健全制度、规范市场。

二、治超困境:越超越罚与越罚越超恶性循环

货运有个恶性循环现象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几乎所有的货车都有超限超载习惯,越超越罚,越罚越超,屡罚屡超现象始终难以根治。毋庸置疑,超载会面临严厉罚款,而且也给车辆安全和道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可谓“危险系数”很高,但为何一些货车主还明知故犯?明知故犯背后有何难言之处?

1.侥幸心理与逆反心理

现在很多车主在超载时都带有这样一种侥幸心理:如果被抓了就罚点钱了事,并且是罚了一次就等于这次全程都买了“免票”,要是抓不住就没事,也不可能每次都被抓吧,以至有着“不超白不超”“多超多赚”的想法。再者,广大车主可能还有一种逆反心理,反正你要罚我,我就越超越大,你一次罚200元,我超5吨,罚2000元,我超10吨,反正都是罚款,总要把罚的款给补回来;另外,如果别人超我不超,那就是别人赚钱我赔钱,别人能超,我也能超。

2.失灵的市场与失范的行为

超限超载屡禁不止,一方面的原因主要是货运市场运价低,运营成本太高,尽管去年以来油料价格下降,但过桥过路费在涨,税收在涨,特别是人力等成本上涨过快,致使运输单位和经营者按规定装载就难以保证盈利,这是超限超载最直接的动因。究其根源,还是市场的失灵,价格杠杆在“你超、我超,大家超”的恶劣竞争下,完全失去了调节的功能。货主方能以最便宜的价格在市场上购买到最便宜的运输服务,当然不会出更高的价格,这就把货运司机的利润挤窄到了最小的空间,从而导致了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联合治超部门行为的失范,也导致了治超困局难以破解。超载的车辆上路,牵扯到很多部门,如果这些部门各自为政、以罚代管,你查一下、罚一下就过关,我查一下、罚一下就放行,而不站在全市的角度来统筹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治超将会永远“在路上”。

三、治超顽疾:为何久治不愈?

公路法、交通安全法、公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车辆超限超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几乎年年联合下发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通知,安徽省也出台了不少相关治理文件,并每年都会对治超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但近年来,超限超载问题为何却如“癌症”一样肆意扩散,久治不愈?

1.部门会诊,开方不抓药

按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三条规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越载,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治超工作涉及到交通、公安、经信、发改、工商、质监、安监、国土、财政、价格、监察等诸多部门,存在着多头执法和部门利益纠葛,部门难以形成强大合力。

当前的局面是,虽然按相关规定,各地都有治超领导小组或联合行动小组文件,相关部门都在会诊范围内,但“会诊制度”不健全,还有些部门在治超中只注重单打独斗,只顾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难出“组合拳”,不下“一盘棋”,会而不诊,开方不抓药。如按照有关要求,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但在实际中,执法部门各走各的路、各说各的话,只罚款不卸载、或光罚款不强迫改装车辆恢复原状等现象突出。如此会诊,怎能根治顽疾?!

2.以罚代管,治标不治本

众所周知,罚只能是治超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不能代替有效有力有序的管理。但当前的尴尬现实就是,管理基本靠罚款,以罚代管、以罚代治。在这种畸形现实背景下,本来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的执法者和司机,反而变得一团和气。一方是超载获得更多利润;另一方是简单粗暴的罚款代替了智慧管理。罚款“一票通”不仅不能治好超载,还让违章司机吃下了“定心丸”,超载更加明目张胆,危害隐患难以消除。

相关部门为何对罚款情有独钟,对规范市场、建立长效制度不甚关心?恐怕有这样的原因:对于每笔正规的罚款,单位都会如实入账,并按照一定的程序上缴上级财政部门,部分罚金确实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本部门,可操作的弹性较大。返还的数额往往就变为单位的“小金库”。有的甚至是治超为了罚款,罚款为了养人,如此循环,必然导致有心治标,无力治本。

四、治超良方:必须以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作为药引子

治超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相同,治超工作的大致方法方式相似,但为何各地的治超成效却相差很大、效果迥异?从外地治超工作的先进模式和长期从事治超一线的人员的经验总结来看,治超的成效主要取决于组织强劲有力、部门协同有方、机制健全有效。

1.组织要有力:政府主导+交通主力+部门主动

治超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多达11个以上,这些部门存在着诸如交通运管部门管车管不了人、交警部门管人管不了车等权力分割,如何让这么多部门心思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需要一个强劲有力的组织。

从治超工作成效好的地方来看,一般都成立了由副市(县)长、甚至是常务副市(县)长为组长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相关部门任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其实就是“政府主导、交通主力、部门主动”的工作格局。近邻枞阳县治超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将治超工作纳入了“三线三边”治理工作中,由县委副书记牵头协调落实,并经常开展县领导带队的巡查。

相反,如果领导小组成立了,文件出台了,但只是停留纸面上,应付在上级检查上,政府主导而不领导,交通主力而不发力,部门主动而不联动,治超工作很难取得长久成效。

2.协同要有方:联席会议+联动机制

协调而不同向,协力而不同心是当前治超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障碍,也就是部门会诊开方不抓药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就是要做到联席、联动,协同有方。

首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例会,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各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下一步联合执法进行部署安排。

再者,要建立相关的联动制度。一是建立联动执法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由单一执法的势单力薄到联合执法的集中发力。二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各相关单位对不属本部门执法范围的车辆,明确案件移送具体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对其它部门移送的案件,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处罚到位并反馈处罚情况。三是建立巡查督查制度。建议由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领衔,不定期由1位市领导带队,随机选取几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进行不定时上路巡查督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车辆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查处。对巡查中发现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的,从严处罚。

3.机制要有效:打好三场战役 构建长效机制

我们在研究运输车辆的工作规律时,运输车辆业主也在研究和判断执法人员的规律,所以必须把从严打击、全面打击放在首位,落实长效长抓机制,让运输车辆业主从不能违法到不敢违法,最后达到不想违法的效果,治超工作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定点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打好“歼灭战”。充分发挥交通运管部门对重点货运单位的源头监管,以及在道路路口和经批准的治超站(点)检查,加强人员全天候值守,把好定点关,对强行冲卡并涉嫌超载的货运车辆,由治超站将有关证据和信息转交公安交警部门查证处理。如此同时,交警部门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共同织就治超工作的防控网。

现场治超与科技治超相结合,打好“攻坚战”。利用市内重点路段交警部门测速网点,或通过在各矿山、沙场出入口安装数字化高清摄像头,通过公安部门数字化防控网络平台,对沿路沿线运输车辆实行电子监控,安排专门人员监测,一旦发现可疑车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不能及时查获的,固定充实证据链,由交警部门追车追人,从严打击。可借鉴山西省阳泉市科技治超的经验,引进“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系统”和“道路运输证IC卡”“治超IC卡”,治超工作步向了正规化、长效化、科技化。

直接处罚与追根溯源相结合,打好“持久战”。对所有违法违规车辆全部统一按最高限进行处罚,对同一车辆多次违法违规的驾驶员,实行经济处罚、扣分处罚和治安处罚。对为查处车辆说情的,或对查处车辆处罚不力的,进行问责。同时,查证超限超载及泼洒车辆的货物源头,由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动管理,对违规进行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矿山、砂石场,立即整改,屡教不改的直至关停。

治超的河南永城“血案”,反映出的是治超乱象,折射出的是治超“利益思维”,匡正治超行为,规范运输市场,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开良方、下猛药,并配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这副药引子送服,方可彰显持久疗效。

作者简介:程 晋,安徽省桐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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