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 潘 阳
垄断行业不该积水自肥
□潘阳
上周,“公路”、“电网”,这些日进斗金的垄断行业成为最热话题。5月22日,《新京报》报道“路桥费排行榜”晒各地“买路钱”,其中广东三水大桥堪称“收费长青树”,收费起止年限从1993年到2049年长达50多年。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说: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湖南省电力紧张的局面逐步加剧,人们见面以 “停电了?停电了!”相互寒暄。
周三,《人民日报》也刊登报道“电力供需矛盾今夏加剧”,指出明后两年若不采取有效措施,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将进一步加剧,缺电将呈现“量大、面宽、时间长”的特点。
撇开“电荒”背后的复杂原因,可以看到的是,在全国五大发电集团火电3年累计亏损高达几百亿元的同时,电网企业2010年利润却超过596亿元,可谓赚得盆满钵满。
图/CFP
在我国,收费公路分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两种。最为舆论诟病的是一些地方违规转让经营权,即将“经营性公路”收费偿清贷款本息后,通过转让经营权,摇身一变成为收费期限较长的“经营性公路”,以继续收费。高速公路成了少数人权力寻租的对象和少数地方吸金的工具。
上个月,因收购价奇低,农民宁愿将菜烂在地里,而农贸市场某些蔬菜的价格却比去年还高,高到要政府出面“平抑”菜价。
有报道称过桥收费占到普通运货商运输成本的1/3。本应成为公共服务的交通,泛滥为各地盈利的手段,旨在疏浚经济发展筋脉的公路桥梁,却成为推高物流成本和制约经济活力的瓶颈。
电网运营企业、路桥收费企业,作为现代生产和消费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垄断者“坐地收钱”,旱涝保收,带来的是什么后果?路桥单位大赚的同时,每年上万亿元运输费用被打入商品成本,最终埋单的是处于末端的消费者。中间环节伸出的“垄断之手”,在攫取暴利的同时,还破坏了市场公平原则,使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对经济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垄断行业积水自肥,应该改改了,应该担当一些相应的社会责任了。
□编辑周婕□美编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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