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文|汤小明 黄启华 潘灵(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宜春市粮食主产区及绿色有机、富硒水稻生产优势,打造“宜春大米”品牌,做大做强“宜春大米”产业,推动宜春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狠抓绿色有机、富硒水稻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绿色有机、富硒大米产业,加快“宜春大米”品牌建设。
基地建设初见规模。至2018年底,全市水稻种植面积849万亩,产量429万吨,其中:绿色水稻原料基地面积达91.1万亩,年产量60.5万吨,年产值16.4亿元;有机水稻种植面积达14.98万亩,年产量5.46万吨,年产值7.56亿元;富硒水稻原料基地面积5.46万亩,年产量2.73万吨,年产值4.10亿元。2014年,宜春市荣获原农业部授予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全市大米生产、加工企业17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36家、市级43家),从事大米生产、销售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0多个,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民”的新型发展格局。大米产业逐步成为全市农民增收和产业扶贫的主渠道。但以大米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产业化水平还很低,市场效益不明显,缺少具有较强经营实力、品牌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拓市场。
品牌创建初见效应。近年来,宜春大力推进大米品牌建设,先后完成了绿色有机、富硒大米产业编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市绿色有机认证的大米品牌将近100个,富硒大米品牌11个,“宜春大米”“高安大米”、“奉新大米”先后荣获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奉新县“天工”牌大米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18年,“宜春大米”,被列为江西省重点支持的7个稻米区域公用品牌之首,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共1.6亿元打造“宜春大米”区域品牌建设。“宜春大米”发展路子更是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表彰,“奉新大米”在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广东)展销会上荣获产品金奖。目前,袁州区、奉新、宜丰绿色大米,万载、铜鼓有机大米,丰城、明月山富硒大米虽然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但品牌杂、乱、多,没有形成区域公用品牌,群众接受度和辨识度不够,没有形成较大的影响力,缺少一定的品牌优势和产业优势。
科技创新初见成果。宜春在全市范围内主推9项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其中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80万亩、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238万亩、绿色优质稻栽培技术200万亩、水稻“三控”绿色节本增效技术189万亩、推广应用双季晚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3.5万亩等;开展了双季稻全程机械化主推技术、水稻机械化直播技术、“互联网+”新技术等5项技术攻关,尝试了稻田轮作高产高效种植模式栽培技术、稻鱼绿色生态种养技术、稻蛙绿色生态种养技术等7种种植模式,推广应用面积达21.2万亩,各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应用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主推技术,获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生产主体实践验证,总结了较为成熟的一系列技术模式,打造了一批应用典型。
抓基地建设。基地建设的规模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企业发展。一是结合各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靖安、奉新、宜丰、铜鼓、万载5县重点打造有机水稻,其余县(市、区)重点发展绿色水稻,在富硒土壤丰富的丰城、樟树、高安、袁州区和明月山,建设一批富硒水稻示范基地,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绿色有机、富硒水稻基地建设,逐步将宜春打造成全国闻名绿色有机、富硒水稻种植基地,建成绿色有机、富硒大米大市。三是抓住国家推动绿色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契机,鼓励农民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通过出租、入股、转包、互换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流转,集中宜春市种养大户进行标准化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生产任务落实,通过订单生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操作、社会化服务、企业化运作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产品优质化、标准化、无公害化。四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民”的新型联接关系,打破一家一户的传统经营方式,走工厂式生产、市场化运作之路,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不断提升基地档次和竞争力。
抓品牌推广。品牌推广有利于推动优质稻米产业深层次融合和进一步提升大米生产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效益。一是要加大对“宜春大米”品牌的整合力度,像全省整合茶叶品牌一样,形成合力,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种粮大户为稻谷生产基地,按照“六个统一”,生产加工宜春大米,实行“种植、收储、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打造品牌知名度,让消费者买到既好吃又安全的大米产品。二是组织参加农交会、绿色有机产品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世界粮食日”等大力推介“宜春大米”,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宜春大米”,提高“宜春大米”品牌知名度。三是加强网络营销,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形式,大力开拓网购、电商等直销新渠道,组织生产经营主体“走出去”,开拓绿色有机,富硒大米市场。四是加强质量监管,企业要坚持以质量为生命线,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按照绿色有机、富硒大米标准进行生产,从生产加工到品质、卫生指标检测,包装、保鲜、运输、 贮藏、销售等全过程施行全面质量、卫生控制。
抓科技创新。积极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宜春学院等科研院校合作搭建“产学研”平台,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良种繁育等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良种来集成配套宜春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的标准化生产,采取以稻鱼、稻蛙、稻鸭共栖为主,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灯光诱杀为辅的种植模式。依照标准化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生产的要求,严格执行“四统一”的管理模式,促进宜春大米生产的标准化:统一规划,选择生态环境优越、资源丰富的示范基地进行大规模种植,从源头上把控宜春大米质量;统一供种,选择品质优、抗性强的赣晚籼30号、陆两优996、T优898等水稻品种;统一种植技术规程,制定统一的种植技术标准和操作模式;统一收购订单,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合同规定,但凡按操作规程生产的稻谷,提高收购价格。
抓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市史志办、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宜春大米”生产、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农业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申报工作,下发宜春市标准化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生产计划相关文件,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推进宜春市绿色有机、富硒大米标准化生产。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资金、200万元专项担保贷款扶持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生产;统一购进种子、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配套物资,保障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生产的需要。三是制定“宜春大米”标准,联合农业农村局、粮食局、质监局等相关单位,制定绿色有机、富硒大米的标准。对“宜春大米”从农田到餐桌实施全过程监管,做到种植生产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生产销售有数据,让“宜春大米”值得市民信赖。四是紧紧围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品牌发展,围绕“宜春大米”发展要素制定《关于加速推进“宜春大米”发展的指导意见》,打造“宜春大米”宏伟蓝图。五是加强技术宣传和推广,各县、乡、村层层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实行每个生产关键环节现场培训,技术人员亲自示范,手把手传教,提高技术的普及率,为各县市区绿色有机、富硒大米标准化生产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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