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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齐物”思想的生态审美意蕴

时间:2024-07-29

黄 炜

(山东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齐物”是贯穿着庄子思想的一条核心线索,不仅将人与自然万物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追求以自然性为美的理想,更饱含了浓厚的生态审美意蕴,为后世人类遇到生态困境提供了别样的视角与思路。生态万物对庄子而言是美的存在,庄子在《知北游》中提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1],他所追求的是融于天地自然的无限之美,生态万物便存在于无差别的大美之中。这种美的境界需要主体摆脱分别之心与功利之心,将自然生态中万事万物真正视为与道相契合的平等存在,将审美的情怀投射于生态自然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一鱼一鸟。想要真正达到这一自适自由、与道相合的境界,庄子采用的便是“齐物”的思想。

“齐物”是庄子用生态智慧的逻辑从人类主体的角度去思考万物的平等性,通过“吾丧我”而打破人类自视高贵的狭隘,也是庄子通过生态间性视域而审视万物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不侵占自然本性而实现生态存在的“自喻适志”,更是庄子冥合于道所追求的生态共生境界,最终实现“万物与我为一”的最高理想。庄子强调了万事万物在生态自然中的平等关系模式,故而体现其思想中深刻的生态审美意蕴。可以说,庄子的“齐物”思想不仅具有审美意义,而且在当下具有重要的生态意蕴,它让人们跳脱出人类中心主义的偏执,从更广阔的生态层面去寻找生存的价值,从更深远的自然维度去安放存在的意义。

一 “吾丧我”的生态智慧逻辑

庄子主张自然生态中的万事万物都具有平等的性质,不存在孰高、孰低、孰贵与孰贱,因为生命虽具有各自的特性,但都是与道相合、与自然相始终的。故而庄子从自然生态的角度出发去思考世间万物的存在,这是他所具有的生态智慧逻辑。

万物生死存亡都是由气聚与气散所决定,无论人还是其他生物,都不过是大道气化的一种体现。因此从大道气化的角度来看,自然万物并无贵贱之分,是平等的存在,都来源于大道,亦归复于大道。因此人与自然万物不应以彼此是非加以区别,而是应该顺应万物的本性,肯定所有生态存在的价值。

《齐物论》中,庄子通过南郭子与子綦的对话提出了“吾丧我”的观点:

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荅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2]

吾是本真自我,我则是偏执之我,陈鼓应先生认为“丧我”则表示去除“成心”(成见)、扬弃我执、打破自我中心主义,由“丧我”而达到忘我、臻于万物一体的境界[3]。人们都以自我的观点去看待世间一切事物,难免会带有偏见和固执,“丧我”就是要摒弃这些固有的主体成见与杂念,不在自我之囿中迷失,回到“吾”之天真本性上。偏见与固执往往会蒙蔽本真的自我,对自然万物的关照会以自我价值为中心进行片面的评判。庄子认为万物虽在外形态上有所异,然皆因道而生,本源相同,那么对万物的认识就不应局限于“我”,而应放在天地自然之间进行整体性把握。故而对于人而言,必须从纠正自我的片面性出发,改变人的中心视域,而视万物为共通共融的存在。当“吾”破除了自我中心,才能从狭隘的偏执中超脱出来,将“吾”之本性与自然相合,容纳万物平等对待,进而体悟生态浑融一体的境界。

当主体从自身的标准去评判其他自然存在物之时,就已经是从主体的需要和成见出发,无法真正领悟天地万物的多样性,从而割裂了生态自然的统一性。当人们从自我出发而对其他生态存在物进行种类的区别和价值的区分时,只用狭隘的眼光评判大小、是非、美丑,忽略了所有存在于生态自然中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根据及合理性。以道观之,万物齐一。

平等其实是人与自身、人与万物、万物与自然得以和谐相处的重要原则,庄子的“齐物”思想将主体从人类泛化至一切自然生态存在物,这便消解了以人为中心的片面性。只有理解万物平等共存,放弃对主体性的执着,才能真正体会生态系统中万物生命共感共生的自然之道和共融共存的生存之美。

世间普遍存在的是非成心,这是对自然的极大戕害,对此庄子提出以空明若镜的心灵面对自然万物,关照自然。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4]。

世界上没有绝对孤立的是非对立,事物之间往往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如果以彼此相分,以自我为是,以他者为非,那么很容易冲突失衡。因而庄子是通过平等对待、相互统一的方式——“莫若以明”来解决是非彼此问题的。对此,蒙培元先生认为,从庄子的论述看,解释为自然相明更符合他的意思。所谓“自然相明”,就是在自然之道的关照下,万物相互尊重,相互发明,而不是相互对抗,相互争胜。相互发明,则能看到相一之处而不妨害其异;相互争胜,则只能看到其相异之处而妨害其一。一就是和谐统一,相互平等[5]。“莫若以明”便是不带着成心与偏见,是心灵达到空明若镜的状态,开放公平地看待万事万物,承认一切生态存在的平等性,从而进入“齐物”的思想境界。这一点庄子在《秋水》中再次进行了强调。

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6]。

自然万物都是生态世界中平等的一员,无谓孰高、孰低、孰贵与孰贱,唯有消解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进入万物一体的“齐物”境界中,才能真正冥合自然之道。

人与自然万物都处在循环相生的生态自然中,是不分彼此,同气连枝的,唯有休乎天均、顺性而为才能使得一切生态存在物平等共生。如果人类过度地看重自我,将自身抬高于自然万物之上,那么便会陷于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因此,人类应该摆脱“我执”的价值判断,通过“吾丧我”进入人与自然完全和谐的生存状态之中,对此庄子认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7]。在此“两行”表现出了不是纯任是非,而是或往或回、向左向右皆无不可,犹如陶钧一般的圆融状态。庄子这种天钧的观念对外来讲,就是天道的均衡,或自然的和谐,用现代科学的术语来说,也就是生态的中和。对内来讲,就是保持心中的中和,不因外界的刺激而“喜怒为用”。再进一步说,庄子所谓“休乎天钧”,也就是使内心和万物保持和谐,而达到我与万物相融共化的境地[8]。庄子提倡不要执着于本身,而要放下偏执,实现物我不分,人与自然完全融合的存在状态。庄子的“天钧”思想亦是“吾丧我”的一种延伸,主体不再执着于当下的形态而进入万物相互循环转化的自然本真境界,这是合于天地自然之道的,也是庄子生态智慧逻辑的又一体现。他发现天地万物自然运行的循环状态,更俯察到人与万物彼此关联、普遍共生的生态背景。

万物所处的“天钧”状态在《至乐》中也有所描述:

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9]。

种有几,得水则为 ,得水土之际则为

庄子在此列举了生物转生衍化的过程,从细微状态的“几”,在不同地域所化生的不同形态,最后又返回造化之初的混沌之中。万物都产生于自然的造化,也都全部返回自然的造化之中,庄子已经意识到了万物没有不可以逾越的界限,自然中的所有生命体都共处于一个相互转化、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之中。人是万物链条的一环,离开了万物,不会有人;离开了人,万物也是不完整的,这即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0]。庄子通过“吾丧我”的想法不为生命区分等级,不把人视为生命存在中的最高级,在生命的境域中呈现万物相互依赖相互承载的生态共生的状态。既然生命的演化离不开这个生态共生的境界,那么在此之中的任何事物都不拥有优先权,生态万物在这个整体系统之中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齐物”思想再一次在生命和谐的整体生态之中展现了它的智慧光芒。

庄子的“齐物”思想消除了人主体认识方面是非判断的对立,消除自然世界中一切事物之间的高低、贵贱的对立,将一切生态存在物安置于平等的境界。“齐物”思想是从自然之道的立场出发,承认生态存在的多样性及合理性,故而能从平等的观念去看待万事万物,这体现出庄子潜在的生态智慧逻辑。庄子的“齐物”思想首先通过“吾丧我”打破对主体“我”的执着,进入物我冥合的“丧我”之境,认识到自然循环的可贵,从而尊重生态的平衡与发展。“吾丧我”的生态智慧逻辑为当代人建构生态文明观指明了宝贵的思想方向:反思过去在人类历史中所长期存在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正视人不是生态自然唯一价值的事实。

二 “自喻适志”的生态间性视域

庄子看到了自然环境中的万物处在一个循环的生存之链上,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那么,人只是生态链中的一员,与其他自然万物没有任何的优劣与高下之分,都是平等共存的。人不是生态自然的中心,天地万物都有各自的存在价值。

民湿寝则腰疾偏死,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老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与鱼游,毛嬙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殽乱,吾恶能知其辨![11]

同在自然中生存,人与其他生物却有诸多不同。人不能安睡的潮湿之处,却是泥鳅的乐土;人无法居住的树梢,却是猿猴的爱巢;人无法下咽的百草、蛇脑、老鼠,却是麋鹿、蜈蚣、猫头鹰和乌鸦的佳肴;人们觉得美丽的女子,动物们见到了却四处逃窜——万物各有喜好,没有真正统一的标准。因此庄子认为自然万物都有其自身的自然生存规律,人不能成为衡量它们的标准,而应该看到同在这个生态自然中存在的联系,用间性的视域去肯定多元性。庄子没有从某一类别看待这大千世界,而是以整体性的视角平等对待生态自然。

每一个生态个体都存在于自然这一整体之中,无论是相互之间还是与天地自然之间都是交融合生、亲密无间的,只有顺应每个生态个体的本性,才能保证整个生态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每一个个体,无论物种和属性,都是在生态自然的运化之下而展开的,并无真正的彼此之分,而不过是在自然中找到安置自己天性的生态位置而已。自然生命之间又存在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关系,自然万物之间是一种可交互的关系模式,彼此制衡,同气连枝。故而对于自然万物的生存发展,要用生态间性视域进行审视,才能真正体察万物的生态本位和生命之美。

庄子在《马蹄》中批驳了无视生物天性妄图人为驯化的行为: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皁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12]。

对于千里马而言,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御风寒,这都是它的真性情。然而当世间出现了伯乐,并要通过人为地为千里马套上笼头、钉上铁掌、加上马鞍以“治马”,那么便是没有认识到其自然本真。若违背了马的自然天性,妄图用人的主观力量对马加以驯化和改造,那么结果只能是“马之死者已过半矣”。以马养马,而不是对它们加以供奉和驾驭,根据其本性加以对待,顺应自然,便可以得到自由发展,“以天合天”。庄子通过反对束缚千里马而提出顺应自然万物本性,不应以人的功利之心妄加羁绊,从而才能实现生态物类的和谐并存。想要万物和谐,就必须承认和尊重万物之间的平等及存在的权利,唯有认识到生态存在的间性体系,站在万物的立场上同情共感,才能得以健康的生存和发展。

在庄子看来,四季的更替,万物的生长,都各自依据其自然本性,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干涉,各适其性,各得其所,才符合天地之道。自然万物是相通的,人也不例外,人的天性亦合于天地之道。故而人与天地万物在生态自然中是在“齐物”境界中的相交相化,共生共融。

自然万物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生态整体,同源异貌、相辅相成、和谐共生。那么人如何能进入这个万物一体的境界中?庄子在《齐物论》的结尾提出了通过“物化”而“齐物”的方式: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13]。

在庄子的梦中,他通过身体的意向性活动,“异化”为了他者——蝴蝶,从而使得“物化”打通了人与物之间的间隔。当人的身体进入对“道”的体认之时,便可以实现与物相通,达到他者,感他所感。主体身躯与他者外物的界限在“道”的统摄和“气”的通融下被消解,实现了自由和超越,达到了“物化”的境界。“物化”突破了主体身体的有限性而进入无限,从而使主体达到了万物齐一的境界。这种冥合为一便是“自喻适志”,徐复观先生认为,此时与环境、与世界得到大融合,得到大自由[14]。通过“物化”消解了主体与一切事物的对立,让身体有可能成为一切生物,达到物我浑融一体的状态。梦境中,庄子自觉抛弃了主体身体的定位,与蝴蝶在大化流行中成为彼此,同归于道。只有抛弃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偏执,舍弃了作为人类形体的的身躯,并认可与肯定蝴蝶的生态价值与意义,庄周梦蝶或蝶梦庄周才有可能实现。在这个故事中,毋须弄清庄周化蝶与蝶化庄周这两个相反的状况孰是孰非,不必确定谁是自我谁是他者,因为只有泯灭了主体与他者的差异,消除了人与物的分际,人才有可能成为那只“栩栩然”的蝴蝶。庄子通过一梦,取消了人与蝴蝶之间的界限,这象征着人与生态存在之间平等、和谐、友好的关系。这正是通过生态间性视域而达到的审美自由和生态自由,从而进入了“不知周庄梦蝶还是蝶梦周庄”冥合为一的领域,这其实也就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境界。

庄子这种“物化”的思想和“齐物”的境界,都是将身体自我转向了生态自然,将身体处在了自我与他者平等共生与浑然一体的生态共生状态之中。因为我与蝴蝶、与他者都是归属于悠然自得的自然世界,我与物之间不存在主客,不存在功利,因此物自在地存在,而我自由地回归道的本体。建立在道本体上的天地自然一切万物都有了安身立命的归宿,在这个自由平等的生态家园中,人的身体可以游于天地之间,与物同化,与自然相融。庄子“自喻适志”的生态间性视域就是看到自然中的生态存在都是相互关联而又各有特性的,只有让万物的自然天性得到正视和关怀,才能有利于万物的自然生存,也有利于生态关系的健康发展。

三 “万物与我为一”的生态共生境界

人与万物的相处都离不开广阔无边、生生不息、循环不尽的道,顺应天地之道便是顺应万物本性,维护和调节自然的平衡与有序,进入生命互感、生态共生的境界。当认识到万事万物皆源于道,化于道,那么便不会再有大小长短之分,而只是与天地混然一体了。故而,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了最与道相冥合的境界——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5]。只有自然中的一切生态存在泯灭了区别和高下,才能使万物进入自适自得的逍遥状态,实现生态和谐共生的境界,真正地实现得道的自由。道包括了天地自然这个巨大的整体,内部蕴含着生生不息的生态系统,这些都并非受人类主体的干预与控制。如果仅仅从功用利害的角度对自然之物进行定义和取舍,不仅否定了自然本真之美,更无视生态存在的价值。

道是浑浊不分的状态,是万事万物的源初,一切生命的化生都源自道的整体性。如今的自然界虽然已经处于天地相对、阴阳两分的状态,生态存在依然同气连枝,同归于淳朴的自然之道,那么想要生生不息,唯有“齐物”才能走向道的整体,归复于生态和谐圆融的状态。对此,庄子具体采用了与物同化的方式。

在庄子的思想中,身体的感知是可以游移的,从此身移入彼身。只要是生态自然中的存在物,主体都可以与之冥合,不分彼此,无谓物我。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庄子在《秋水》中“鱼之乐”的故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16]

庄子与惠子的濠梁之辩之所以有分歧,原因在于他们站在不同的视域看待鲦鱼出游从容。庄子看到鲦鱼出游从容,便心领神会地提出了此为“鱼之乐”。然而惠子站在人与鱼非同一生命主体的角度发出疑问:“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就是说,惠子认为人是无法理解和认识到其他生命体的经验和感受的。庄子之所以提出“鱼之乐”,是因为他于濠梁之上看到鱼在水中欢快出游,鱼遵循着其自然本性,那么便是快乐的,因此庄子从这从容出游中体会到了鱼的快乐。这不仅是鱼之乐,亦是人之乐,这是一种生态共感的体贴。人之乐在审美体验中,将鱼的感知移入自身感知之中,因为个体生命体验与他者的生命体验是有普遍共通性的,无论是人也好,是鱼也罢,并无差别。庄子思想中的“齐物”观念,使他认为世间万物都是无差别无区分的,只不过彼此都处在一个暂时的状态之中,从天地万物处于整体的这个角度看,这些形态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庄子道本体论思想认知中,既然鱼与人没有什么差别,鱼身与人身没有什么区分,那么人可感知鱼之乐,鱼之乐与人之乐可以等同。

庄子不拘于个体生命有限视域,而通过“以道观物”的方式去体认世界,实现了由人身入鱼身,从而体悟到“鱼之乐”的从容状态。这是一种物我冥合的状态,没有了物我彼此的分别,作为宇宙生态中的一种存在,是自然而然的契合与圆融。惠子的发问只是建立在知识层面,产生了物我主客的对立,并没有进入万物齐一的境界之中,故而惠子无法感知鱼之乐。

庄子所看见的是生命中欢游的鱼,这与沉浸在自由生命状态下的人是可以等同的,鱼从容出游的畅快之感人亦可感悟。虽然游是鱼的行为,从容是鱼身的感受,然而人与万物相通,庄子既已化为鱼身,悠游自在地相融于自然生态之间。“鱼之乐”即是“人之乐”,鱼身悠游畅快的感知即是庄子无拘无束的体验,在此庄子已不再是观鱼濠上的他者,而是与鱼融为一体,与生态自然融为一体的自由存在。

庄子“以道观物”的视域是建立在其“齐物”的思想观念之上的,这便奠定了庄子的生态逻辑基础,从而实现了在濠上情境中能够实现对“鱼之乐”的体悟与把握。庄子始终秉持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信念——只有在这种对于世界观照的基本思维与态度引导之下,庄子才可能用“以道观物”的视域来体味“鱼之乐”的状态,从而实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的物我融通[17]。在以“道”为哲学基础的万物合一的思想观念下,这种“和以天倪”的精神体认方式,打破了物我分别,从而实现生态意义上的万物融通。庄子之“道”是对生态共同体的原始描述,可见庄子的“齐物”思想中已经包含着生态的意蕴了。庄子尊重自然生灵的平等性,从生态间性的视域出发,便发现了自然万物共同栖居于生态自然整个唯一的家园中,而在此栖居者都组成了紧密而又复杂的生态共生境界。

庄子从关注生态的平等而不断走向关注生态的循环共生,这是其生态智慧逻辑和生态间性视域所决定的。庄子在《在宥》中再次提出了“物化”的观点:

云将曰:“天气不和,地气郁结,六气不调,四时不节。今我愿合六气之精以育群生,为之奈何?”……鸿蒙曰:“乱天之经,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兽之群,而鸟皆夜鸣;灾及草木,祸及止虫。噫,治人之过也!”云将曰:“然泽吾奈何?”鸿蒙曰:“噫,毒哉!仙仙乎归矣。”云将曰:“吾遇天难,愿闻一言。”鸿蒙曰:“噫!心养。汝徒处无为,而物自化。”[18]

这是庄子用诗性人格化的形象描绘了代表元气未分整体的鸿蒙与分裂未合部分的云将,采用了生态间性视域,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鸿蒙指责云将从主体的功利与欲望出发,无视自然的整体性而肆意分割滥用,必然会导致生态失衡,荼毒天地万物。自然的生长凭借的是万物群生共生的一种生态气象,如果无视这种生态间性而去破坏与索取,那么必将失去“仙仙乎”这种生生不息的整体稳固性,必定会有无尽的祸乱与灾难。

天地万物顺应生态自然的运化,安置于各自最惬意的位置,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生命状态。在这有序和谐的生态自然中,世间万物交融和谐,呈现出生生不息的和谐之美。任何一个生命或物种都不可能独立于这个息息相关的生态之外而存在,它们之间构成了生命间的普遍联系。万物虽然呈现出不同的形态,但是它们都依赖于整个生态整体,都源于同一生命共同体。这就是万物共生的特性,也是庄子“齐物”思想的更深一层显现。

万物与人一样,都是自然界生命的存在,故而在同一个生态共同体的根基下互通共融,相互依存。庄子通过“齐物”强调了万事万物在生态自然中的平等关系模式,故而体现出其思想中深刻的生态意蕴。生态共生境界体现为各部分的循环交互趋向完整和稳定的有机整体,这种价值的参照体系不是人类,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复合体。在这个生态共生的境界中,人类应该突破原来僵化的以自身为参照标准的思想,建立新的与生态自然同呼吸共命运的理念。大自然是人类的母亲,而生态系统中的一切与人类一样,是大自然的产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因此生态共同体间应该是相互尊重、爱护、理解的。

庄子的“齐物”思想真正意义上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追求人与生态万物和谐共生的状态,并将这种同气连枝的关系转化为对生态万物的体贴,由平等带来共情,由共情转向尊重。自然界中存在的每一个个体都是生态共同体中的一员,无论是人类、其他动物、山川、河流、大气,都只是生态共同体中的普通成员,它们之间是同气连枝的。并且生态共生境界中每一个成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依存,都按照整个生态系统运行的规律生存发展、平等存在、共生共融。庄子“齐物”思想就是建立在人与世界和谐统一、生态万物相互交融的关系之上,这种思想对自然界的种种纷争与隔阂能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引导生态走向和谐,使得人类与其他生态存在共生共荣。庄子“齐物”思想的生态审美意义在于将生态自然中万事万物和谐共生的过程及错综复杂的关系通过审美视野的无限性和共生性表现出来,启示着人类融入这同气连枝的生态共同体之中,随着生态整体性流转,从而实现天地万物相互感发的生生之美境界。

庄子通过“吾丧我”的生态智慧逻辑强调生态自然中万事万物的平等关系模式,通过“自喻适志”的生态间性视域审视自然万物之间千丝万缕的共生关系,最终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最高理想境界。这一境界也是生态共生共融的审美境界,在此境界中人与自然万物实现了无差别的和谐共处,实现了真正的自适与自由,这是生态文明的最高追求。庄子的“齐物”思想是古代哲人对于生态关系的深刻思考,其理论思想所包含的生态意蕴对于当下生态文明观念的建构,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谐人生观的构建,都具有尤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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