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赵旭东
乡村振兴说白了是一种历史性的复振,乡村曾经有过的记忆、遗痕以及认同,都在帮助这种复振成为可能。我们生活于当下的这个时代,乡村近乎退位到了日趋凋敝的状态之中,人口的流失、土地的抛荒以及文化技艺传承的后继乏人,所有这些,都是这个时代的中国乡村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可以明显见到的一种情形,只要有一种真切的观察,谁都不可否认,谁也不必否认。而乡村振兴的国家计划,无疑是要使今日中国的乡村生活状态在一个新的时代里得到一种提升,它包括文化、个人以及社会诸方面的全面提升,这既是对中国乡村的一种文化自觉,也更可以看作是对于乡村的一种文化自信,这种自觉、自信的文化提升,绝不是一种简单的复制,而真正可能是一种新的伟大时代的创造和发明。
实际上,今日的乡村让我们更为直观地看到的便是一种人去屋空的景象,一把生锈的铁锁隔绝了家户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留下来的人口被自然而然地界定成是一种“留守的”人口,似乎这里已然变成是一座衰败的古堡,而留下来的都是古堡可怜的守护者。显然,房子是硬件,不会那么轻易的坍塌,数十年里,看去好像还辉煌依旧。不过,房子确实是用来住的,一旦无人在里面居住,勤于打扫,透透风,换换气,再好的屋子,也很自然地会成为寄生虫触摸爬行的一处福地。时间久了,屋子和院子也就都会自然地破败、衰落下去。因此,在万事万物之中,人才是存在的关键,没有了人,一切也都会经由残酷的自然和时间而淘汰掉,逐渐地也就被废弃了。
人所创造的文化以及人所构建的社会,实际上都可以说是“反自然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抗拒某种自然而存在的,它显然不是反对自然,而是跟自然的走向成一种相反的取向。因此,在人所共知的自然的所有方面,都必然能够找寻到人类费尽心力所发明出来的与自然相对立而存在的文化。单就乡村生活这一种而言,它可能是最为接近于自然存在的地方了,但它依旧是在抗拒着一种自然而存在的,尽管它并不排斥自然的全部赋予,很多时候还会欢歌载舞地庆祝自然的馈赠。在收获的季节,乡村这类的仪式和节庆从来都不罕见,但在这种生活和自然之间,仍旧还保持着一种对立和抗拒,只不过是这种对立和抗拒之中巧妙地隐含着一种人跟自然之间的和解和互惠。
就抗拒自然这一点而言,它跟一般意义上的所谓人造下的文化之间难有什么分别可言,只可说是一种复杂与简单程度上的分别而已。它要构筑屋舍以避风寒;它要种植粮食以备饥荒之用;它要修造沟渠,引水入村,浇灌田地,以抗拒自然天气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大旱之年无水可饮的局面;它要发明各种器物,以收藏谷物、粮食以及饮用水,来抗拒自然的时断时续的物产和饮水的短缺。如果细细例举,还会有很多这样的对抗自然的人类行为的发生。所有这些行为或者表达,都可谓是一种反自然的,但也借此颐养更多的人,形成更大的社群,从家户而至家族,由家族而至国家,一层层地因为抗拒了不确定性的自然,而有了一种人的整体性和集体性的存在。
但对于工业社会以前的社会而言,这种抗拒自然的文化建构往往都是可以达成一种彼此的和解和互惠的,和解和互惠的途径,则是借助一种人和自然之间可以形成的循环关系来突出体现的。中国古典时代的金、木、水、火、土五行之说,很好地说明了人和自然之间的一种可循环性的存在。也就是作为基本物质的金、木、水、火、土之间的一种相生相克的相互转化性,它们显然都属于是自然的一部分,而自然作为一个整体也会由这些部分所组成,并不外于这些物质要素的构成,而人所创造的文化以及各种文明形态,实际上都不会超出这些物质性要素的构成之外。结果,人的作为和自然的作为之间也便有了一种交流、沟通和转化。
而乡土社会的概念便是一种人和自然之间既有抗拒,亦有和解的社会类型,这种社会最为突出的特点便是没有什么机制可以使得某一种行为,个人的抑或集体的,变成一种极端化的行为。这样所造成的乃是一种人和自然之间因抗拒和对立的持久性而产生的张力,化解或者消弭这种张力便是人和自然之间达成一种和解或者互惠的途径,这是彼此关系的缓和,或者走了一条人和自然之间的“中庸”之路。“取法乎中”并非什么玄妙莫测的道德或处世哲学,而是老百姓、村民以及街坊邻里心里熟知且最为平常不过的生活实践。而且也再没有什么东西更加具有一种平常性了。这种平常性,真实体现在家长里短的日常表达以及婚丧嫁娶的仪式展演之中。并且,二者相互都是粘连在一起的,彼此也难于真正分离开。
但西方的工业化走了一个极端,即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走了一个极端。人被从土地上赶了出来,进入到一种大工厂的生产方式,通过一种远距离的运输,货物可以运出去,也可以运进来,由此,一种地方性的意识在被打破,人回不到自己生活并依赖的土地上去,人因为文化的发明而脱离开自然,一种通过回归性的循环而与自然之间的和解和互惠难以真正实现,生活在一个地方的人,跟那里的自然之间也便没有了一种实际的交流,因此就更谈不上有一种实际的人和自然之间的循环了。人的劳动因此是马克思所谓的异化的劳动,也就是自己的所作所为无一处是能够把自己和世界联系结合在一起的,而恰恰相反的情形才是真实,即无一处不是将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各种存在分离开来的。正像一位大萧条时代的美国人所指出的那样,现代工业化的工厂造就了人的一种贪婪,“这是一种丑陋的文明”,它因此造下了这样一种恶果,“物品首先是用来销售的而不是用来使用的;我们令物品尽可能廉价,而不是尽可能的坚固耐用”[1]14。可以说,工业化以前的建筑物,没有一种不是就地取材的,木材、石头、泥土、灰浆等,都是从当地取得,然后盖起来各种的建筑物,房子老旧了可以拆了重盖,但不会有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建筑垃圾,好多东西可以循环去利用,无一处是可以随意废弃掉的,土回到了土中便是那时的人一种最为朴素的生活和自然哲学。
但是,今天的建筑物没有所谓地方性的就地取材的概念可言。所谓建筑,就是全部的材料都是要从外面很远花钱运过来的。这包括沙石、砖瓦、钢筋水泥之类,旧的建筑一旦拆掉了,便是一堆真正的垃圾,无一丝一毫的可以再循环再利用的东西。一幅建筑工地的风景画或许就是,一个角落里要去填埋的建筑垃圾无数,自然的深坑沟壕都被一一填平,但各种新建筑也会在另外一个地方拔地而起,而在那地底下,可能就是之前那些被填入其中的被废弃了的旧建筑物的建筑废料。新旧两分,彼此并不搭界,没有可能去做一种相互的转化。今日的所谓“新”农村,新大多新在建筑物上,包括厕所也是,在建筑风格上,它们似乎都将会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由于新建筑材料的方便易得,使得村落的边界在不断地向外扩展,很多看起来古老的村落,在其周边的土地上,建起来各种新式水泥浇筑的房子,这在今日乡村可谓随处可见。由此,村落的边界也在不断地向外延伸,土地也在被一点点地侵蚀掉,人们既然并不依赖于土地而生活,所有的粮食、蔬菜都可以用打工得来的钱从外面买进来,在既有传统之中,土地的崇高价值也就不会体现在出产粮食上面来,而是更多体现在可以表现如何与城市之间尽可能一样的新房子上,从建筑到装修风格,都会体现出一种模仿城市的虚荣之上,反过来从城市而来的廉价的建筑材料,又在不断强化着当地人对建筑的新认同,人们不再怀旧,而只可能是喜新厌旧,搬挪城市的建筑风貌到乡村之中去。
在土地的出产完全依赖于化肥农药之后,人的生活废弃物、家畜家禽的粪便以及田间地头的秸秆、杂草之类,就不再成为是和土地的肥力增加相联系的有价值的有机物,而是要用一种专门的办法进行处理的纯正的垃圾或废弃物了。这对于乡村传统的生活而言无疑就是一场颠覆,因为他们曾经并不认为是有问题的一种生活方式被这场可能是基于垃圾、粪便以及废弃物处理方式变革的革命而重新加以标定和转化了。因此它们也便成为是一种颠覆性的革命的对象,是要向着一种“美丽”去打扮的村妇村夫,但却没有真正考虑清楚对那些在乡村真正生活的人而言,这种“美丽”究竟意味着什么。
甚至有一种趋势已经变得日益明显,即原来的粪便和土地的关系转化成为一种粪便与坐便器的关系。前二者的关系是,它们之间本是可以有一种天然的相互转化的,虽然表面看起来并没有城市眼光中的那种“美丽”,很多外来人见到田间地头散发着浓郁粪便味道的沤粪土堆都会掩鼻而斥,这显然不是生活在乡村之人应该有的一种表情;而后二者之间,则是难于有一种相互转化的能力可言,或者说在人的粪便与坐便器之间的二者相互转化在今天几乎就变成是不可能的,更多的是用自来水冲洗的做法,即浪费掉大量的地下水去冲洗掉坐便池中的粪便,然后使之通过管道搜集到一起再做一种集中的专门处理。而这些由当地人生产的本可以和当地的土地有一种直接循环的粪便也就再也回不到一家一户的作为村民的土地上来。随之,生活方式因此也发生了转变,人们自然也不会再去希望,这些废弃物还能回到这片他们曾经熟悉的土地上来,他们将这些都统统排斥到他们的生活之外,换来的则是不可有一种内部循环和消化的而只能依赖外部供应的循环,但这种循环实际上是难于真正保持持久和持续的。
实际上,如果抛开繁琐的论证而直接呈现结论的话,可以说乡村振兴的根本在于一种自身循环体系的重建,这既是今天而言的生态意义上的循环,同时也是古人所谓心态意义上的循环,即人们思维方式上复古性地回到一种农耕文明上去的回归性的自我追溯和传统振兴。
在此意义上,乡村首先便是一种思想和心态上的乡村。心态和思想的问题解决了,生态上的修复、恢复以及重建也就自然顺理成章。心态上的乡村可谓是一种对于乡村文化的认同,是对乡村的与自然能够保持一种有分有合、若即若离的人与自然之间互惠和解状态的清晰认知。
人耕作于土地之上,守护土地如守护自己的心灵一般,以种种可能的作为去抗拒纯粹自然状态的那种对人的生活的自然侵蚀,由此而发明、发展出来种种跟农耕生活极为相关的文化事项。从年头到年尾,生活的节奏便可谓是一种自然的节律,同时更是一种文化的节律。在这方面,文化的节律相对人而言似乎更为重要,它可以使人避开自然的直接伤害而去获得一种人所渴求的安全感,同时又能够合理地利用自然,使自然尽其所能地不断耗费与再生之中,自身也能够有一种随之而得的文化上的彻底性耗费和再生。人们因此获得了一种生活上的惯习,这种惯习亦可谓一种生活的节律,人们也因此而型塑了自己的生活场域,在这种场域之中,充斥的种种象征性的符号,使这里的人们不仅生活在一种生活的丰富性之中,更为重要的,这些基于民俗生活的构建而有的文化诸项目,保证了人和自然之间良性循环的必须性和可持续性。这些便是一个农耕文明的村落的风俗和文化的最为根基性的保障,它并不能直接显露出来,因此它根本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它会借助种种的文化表征而无意识地体现出自身。
在乡村的语境之中,维系作为有着一种文化创造性倾向的人与作为有着某种自我去文化化倾向的自然的回归之间的一种平衡和互依是极为重要的。如果失去了这种平衡,不论是纯粹的文化化,即活在密不透风的层层象征性的观念之中;或者是彻底的自然化,人因此而处在了一种无拘无束但也危险重重如在丛林一般的自然状态,此时大约的图景就是规则失灵,约束失效,纷乱四起,那霍布斯所谓的“所有人和所有人之间的战争”的丛林法则也就在所难免的了。这种平衡的打破,同时也就是一种人和自然之间本可以达成的良性交流的循环性的丧失。由此而造成的结果便是,文化固化不了自然,自然也无法进入到一种文化之中去。由此而造成的一个无法逃避的局面便是,人和自然之间相互被隔离开来,人因此必须且只有走出自己的生活世界的重重藩篱,才似乎真正能够感受到自然本身的存在,而反过来,自然就会远离了人群,就会日趋走向一种荒野化、一种野蛮化。
实际上,农耕文明造就了一种人和自然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且可共同存在的家园意识[2]254-273,这种意识使人可以借由自然的存在和不朽而成就自己的存在和不朽,对一辈子生活在田地里的农民而言,终老乡里,最后入土为安,便是一种最为现实且安心的宗教信仰了,由此而间接地克服了人生来具有的一种对于死亡的恐惧。对农民而言,所有的信仰都可以应该变现且可以付诸一种实操性上,即可以为其带来实际的益处,或直接的灵验和效用。特别是对于这种灵验而言,它并非是一种超验或神秘的存在,而是最为具体的家事、国事、天下事的体现和表达。但在所有这些之中,惟独对于土地的信仰可谓具有一种超验性,人们乐于为之贡献尽可能全部的信任。每个村落都有自己的土地庙,这是泛中华文化圈都会有的一种祭祀,开春之际的所有开耕仪式,或很多通过一种神秘性的交感巫术而给予土地肥力,而所有这些,都体现了乡土社会对于土地的那份独特的情感,而对农民而言,最有价值的也莫过于可以出产收获的土地这一项了。
对真正生活在乡村里的人而言,乡村的意义首先就意味一种共同体的存在。这个共同体的特征核心表现在彼此相同性的存在上,诸如共同认同的家族、共同认同的信仰以及共同认同的地缘和亲缘关系等。这种共同性的营造和传承,保障了村落共同体内部的一致性的团结,这是基于地缘和血缘共同性意识的一种自我构造,由此保证的是没有什么外在的力量可以轻而易举地对这个共同的存在造成瓦解和破坏,除非这个共同体内部的自我分化和瓦解的力量足以超过其共同性的支配的情形出现,如果不是那样,乡村共同体的韧性一定会是无比坚强的。
村落共同体的存在,基本保障了最为基础性的生计供应以及正常生存所需要的相互性依赖关系。在共同体之中,大家的生活首先就是彼此的依赖性关系,而这中间,无需寻求第三方的存在,这跟现代社会全部要去依赖毫无关系的第三方判断的生活逻辑形成了极为明显的对照。在乡村共同体的关系中,真实发生的往往都是“我和你”的关系分类,所谓“我是你的兄弟”“我是你的堂兄弟”之类,因此有一种基于血缘亲属关系的相互帮助的义务。在这种关系之中,家长里短都属于一种我和你关系的对话,即便有冲突和纠纷事件的出现,彼此也是直接的借助相互性的关系去解决。尽管这中间可能会出现第三方参与调解的情形,如村中的族长、村长之类,但调解者与当事人双方也都属于你和我面对面熟悉或者有亲属关系的那种关系,换言之,都是彼此“能说上话的”,或者“有某种关系的”。这跟现代社会契约关系里对第三方存在所要求的独立、陌生和客观形成了一种极为明显的对照。这类冲突纠纷的化解无需像法官、律师这样的现代法律意义上的第三方角色的存在和介入,面对跟村落共同体利益相关的纠纷事件,人们可以群起而攻之,特别是在一种内与外的结构性张力之下,人们借助共同体意识很容易地就形成一致对外的姿态,任何外部性的因素在此时都会瞬间转变成为无力可施的状态。
一位据说曾经担任过南方某城市领导,退休下来的干部就曾经说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两个警察穿着便衣去村里抓赌,实际上可能也想从中捞几个零花钱。他们入户后被户主打伤致死,这显然是惊动当地政府的人命关天的大案。打死警察的当事人对此事的解释则是,这两个人都穿着平常人的衣服,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是入室抢劫的,便在情急和恐慌之下用铁锨打死了他们。事件发生之后,全村的村民都聚集在了户主的家里,而县里、市里的警察随后也将这个村子包围得水泄不通。村民们举着木棒、铁锹以及镐头等农具作为武器,跟包围上来的警察形成了一种相互对抗、势不两立的局面。此时这位领导及时赶到,问明情况,了解到被村民打死的警察在派出所里并无出警记录,属于私自出警。面对这种情况,这位市领导把村里的书记和村长都叫了过来,让他们想办法把留在当事人家里的两名警察的尸体给弄出来,其他的事情就不再追求了。在尸体被弄出来之后,围村的警察全部撤出,村民无罪。那两名警察则被追封为烈士,算是一种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并给予足够的抚恤金。最后,这个事件才算真正给平息下来——即对当地干部而言的“没有被公开”或“上内参”。这个案例可谓是明显的村落共同体共同意志的一种体现,实际上村民为一件村落公共事件去写“万民书”以及到政府部门上访事件并非罕见①参阅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68—272页“为民请命”的案例。,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此种共同体意识的强劲以及有独特的韧性。
与此同时,人从自然之中获得一种滋养,天性是无法脱离自然而存在的。人们通过彼此之间的联系而构建起一种长幼有序的社会伦常关系,它根本属于一种结构性的关系,是一种所谓社会秩序构建的基础,这种社会秩序存在的目的和功用首先便在于可以合理而没有冲突地去利用自然所提供的那些资源,包括阳光、空气、水源以及森林土地等。在乡村民居的建筑结构中,坐北朝南而有更多阳光射入的房子,一般也都是由年长者来居住的,家里年幼者不会与之相争,这便是一种最为基本的伦常关系。由此,在一个家庭之中,有限的资源得到了一种相互不争的合理分配,保证了家庭生活的可持续。同时,资源也会通过一种社会结构再生产的纽带而可以不断地传递下去,之所以有这种社会结构性的生产和再生产的传递性作为保障,关键还在于其日复一日所积累起来并灌输下去的文化约束力本身,即可以使全部这些都付诸实践的那些发挥实际效用的文化规则本身。
文化在此意义上是具有一种动力学性质的,它既可谓是一种粘合剂,也是一种润滑剂,核心的目的也在于使得社会的结构性秩序能够持续地传承下去,它因此更多在于人心的层面上,具体体现在种种文化观念上。一般而言,在社会结构越稳定的社会之中,文化的观念和实践也就越丰富。在这方面,文化给了社会以良性运转的活力,没有了文化这一向度,社会便会一路解脱向着丛林法则的自然状态回归。而纯粹的自然状态很显然并非是人所应该有的一种状态,至少作为人类原始智人的进化而言,其发展是朝着一种文化化以及社会化的路经上去迈进的。
不过在此过程之中,本来文化和社会相互契合的发展的模式在这中间出现了一种裂缝或分叉,也就是可以保证人和自然之间有一种循环关系的路径被人为地给切断了,社会朝着单一的远离自然的方向迈进,且越走越遥远,难以有可资依赖的归宿的存在。文化在此意义上跟社会之间同样发生了一种断裂,即文化会沿着脱离社会的路径孤独地成长,文化由此而成为了一种个人获得娱乐、快感以及身心调整的安慰剂,而不再可能是勾连起社会、自然以及人的活动的兴奋剂,更不再可能是凝聚全部人去参与共同体团结的核心动力来源。在此意义上,文化成就了一种个体化的生活,却远离了集体意识的共同性的体验。社会与文化的分离因此也进一步强化了个体化生活和一种自我理想的追求和现实。
乡村的文化并非是必然固定不变的,尽管我们会说,那里有着他们亘古不变的习俗,但这仅就传统时代的乡村是可以通过一种极为强劲的意识形态、道德观念以及信仰规则去加以实际控制而言的,否则改变,或者文化转型,便是不可避免的。正如前文所指出的,传统的乡土社会可谓是一个循环的社会,而循环社会的核心特征就在于它的周期性运行的恒定性,并通过一种习俗性的生活维系而得以保存和传承下去[3]。但对于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周期性依赖的现代社会而言,其最重要的特征是改变而非恒定不变,在文化上,它也必然会遭遇一种基于改变的文化转型。
现代如果意味着一种时空分离,那它同时也意味着基于时空坐落的周期性的循环在变得不大可能。自然与文化在各自的轨道上会像脱了缰绳的马匹一样疯狂地奔跑。这个时代的精神气质在经历着一种改变,即自然近乎一种人造的文化,而文化则向着纯粹自然的感官刺激的维度上去做一种亲密的靠拢。人们开始声称自己所拥有的文化是再自然不过的东西,它们清楚地体现在了一种乡村的风俗、习惯与节庆之中,凡是今天被人们认为遗失了的文化,似乎都可以从乡村社会的风俗习惯之中寻找而得到,在那里似乎不再是一种自然经济的农耕文明的体现,而是人类不曾拥有的文化之所。这种认识使得人们不再像过去一样去关注作为农业的乡村,而是转而关注突然被“标注”为一种有“文化的”乡村,本来已经近乎消失了的乡村文化习俗,又借助各种新式的名词,诸如“非遗”或者“传统文化”,而逐渐地恢复起来,人们开始投入大量的金钱去修缮破旧衰败的老屋,以证明这里曾经拥有的乡村文化遗迹真实存在和保存完好,但实际上,修缮过后的房子里可能并无一人真正居住其中。人们为了证明乡村节庆的存在而发明出种种新的机制,使得乡风民俗在人们的眼皮子底下有了一种得以恢复却似是而非的见证。
这就好像文化属于一种自然的存在一样,永远都未曾真正地改变过。但实际上它不仅改变了,而且在现代性的力量深入乡村之后,这种改变还是极为巨大且深厚的。本来是在后台并以一种无意识状态而存在的文化,突然被人唤醒,进入到了人们所关注的文化意识的层面上来。乡村在现代人们的观念里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从一个没有文化而只有生计、生活的乡村一跃成为了只有文化而不见其他,或其他都惨不忍睹、一片凋敝狼藉的乡村。在这些号称关注乡村文化的人眼里,收割机、加工厂、塑料大棚等跟现代工业沾边的东西似乎就不应该和乡村应有的存在扯上实质性的联系,那里就应该是绿色的、有机的、无污染的以及他们想象之中的自然原始状态,所有这些似乎都无法从其对立面的乡村意象中找寻到一种实际的踪迹。但事实却让这些“文化论者”失望了,生活在乡村里的人,他们也开始完全并热烈拥抱现代农业,他们把传统的仪式当成了一种应景的表演,通过参与其中的物质性以及金钱上的些许回报而实现了一种自己并非再有认同和实践的僵化了的文化的传承。文化和金钱之间,在外来民俗文化的发明者所想当然发明的“传承人”的这个名字之下实现了一种真正的完美结合。换言之,这一方面是传承了城市和精英目光所需要和界定出来的文化,而另一方面,作为乡土生活一份子的他们这些所谓的具体到张三、李四的传承人似乎获得了跟城市人一样的金钱回报。尽管二者之间从来并非都是等价的,但农民因此而有了一种真正现代生活意义上的金钱意识,他们也自觉于自己的文化存在和价值,因为它们似乎一下子与更多的金钱或者外来资本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钱焕发了文化,文化离不开金钱的役使。这可能便是今日乡村文化被过度热捧的缘由所在,但到头来,那种文化仍旧不是乡村人自己的文化,而是城市文化精英阶层所喜好的文化,他们端坐在书斋里想象着遥远的乡村,文化应该有的样子,并同时,他们自己真的也需要这种乡土文化上的界定来为自己所关注的已经在渐渐消失的风俗和习惯找寻到一种新的兴奋点,如果不是那样,很多学术的努力也都会在此过程之中结束它存在的使命,换言之,没有了乡村文化,他们——而不是乡村里的农民,便无处安身。
在这一点上,人类学自然也不例外。如果它没有跟文化联结起来,那它的对异文化风俗的观察的对象早不知都消失到哪里去了。借助文化的观念,借助文化就像自然存在一样的存在的虚假意识,人类学家曾经研究过的原始文化焕发了一种生机,人们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仍旧在做着可以使他获得新知的田野。但在做完田野调查之后,人类学家会告诉我们,那里似乎什么也没有了,除了他们拥有文化之外,并且那些文化要么是隐藏在历史的遗迹之中,要么就是被变迁所替代的原有的固化形态之中。人类学家从来就不会去承认,当下的乡村存在的状态虽然和我们有别,但却是同一个时代下的不同表现,曾经属于精神贵族阶层的文化倒转到世俗的平民百姓的手中,它的级别似乎也随之改变了,在精英的手里丧失了曾经具有的文化,而那全部都落在了生活在乡村里的传承人的手中。这种精英文化的逆转,又是一种文化支配的新体现,一顶文化的大帽子安在了并无实际文化发言权和界定权的乡民身上,他们可以决定自己吃什么,但是不能决定自己该有什么文化。他们更无权摘掉,自然更无权去戴别的什么反文化、没文化的帽子了。他们在生活中与我们偶遇的尴尬的微笑,可算是他们发自内心的对于文化帽子安插游戏的一种极度嘲讽和揶揄。
人类基于乡村农耕文明的发展而构筑了一种相对稳定和有保证的生活,由此一种复杂的文化系统,包括识字和书写的教育,才能得到一种实用性的构建。相比于农耕文明之前的各种人类文明体而言,乡村保证了一种人类生存,无需像逐水草而居或采集狩猎那样经由过度迁徙才能实现。因此,与游牧社会的样态不同,乡村相对于一个外部世界而言,尽管不是封闭的,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会强调其存在的独特性以及其自身所独有的内部循环体系,它因此会自然创造出一种强有力的化外为内、转化生成的消化吸收能力,凡是外来的东西,都想尽各种办法使之内化于自身的存在之中。
单就中国汉人乡村社会的组织系统,特别是婚姻系统而言,这种能力实际上表现得非常突出,通过一种“认大小”的婚礼仪式,外来的女性进入到夫家的亲属称谓体系之中去,基于姓氏的家的观念则让村落自身的独特性得到了一种特别的彰显。单性村村落由北到南的普遍存在,足可以作证,这种独特性是基于亲缘关系而展开的。由此,全部外来的影响因素都会随着这种乡村自身的创造性的转化能力而化为某一乡村自身的特征了。中国古语所谓“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道理似乎也就在这里了。
每个村落既要保证自身存在的独特性,又要保证自身存在的持续性,因此一种内敛而又外显的看似相互矛盾的关系特征深度印刻在一个个村落共同体的名称之上。这种内敛是隐藏起来的,是有似藏于深山之中的收缩内敛,是在平原地区通过各种方式使自己隐蔽躲藏起来跟外部更为开阔的世界所产生一种自我隔离,以此来实现一种自保,围墙社会的概念应该源于这样的村落社会形态。从村落对于自身界限的标定和确认,到各种风水术的选择背后,都从文化观念上保证了村落自身存在的内敛性,由此保证了自己不会因为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而遭到各种伤害。许多村落的选址以及开基创业的故事,都可以说明此种乡村内敛意识在村落共同体集体意识背后的隐藏①一个有趣的乡村物产和命名的观察就是,现如今乡村散养的鸡生出来的蛋是最为人们所追捧的,被认为是最有营养和有机的,在东北人们称这样的鸡蛋为“笨鸡蛋”。实际上,最好的东西却用很低级的名字来命名,这种乡村社会无意识中存在的内敛性在此命名上得到了一种真实的体现。。
但与此同时,村落文明另外一个重要的特征却是它的外显性的存在。借此而在村落共同体之中人为但却似乎又是自然而然地区分出相互之间等级。在本来基于血脉平等观念而构建的村落共同体之上,突显出一种内部等级分别的上下、内外、左右等相互性关系的支配性出来,以对自然资源重新分配和使用。这却又保证了看起来封闭的村落的开放性,人们似乎只有走出自己的村落才能够获得超出于当地资源之上的外部资源,人们在基础性的农业生产之外,必然会附加上来一种“农+”的模式,诸如农工文明、农商文明之类,即农+工、农+商,这仍旧是一种人类对稳定性生活的追求和自我保障,这是乡村之人在一种稳定性的生活与匮乏或不足的物质条件之间的相互矛盾中所作出的一种文化无意识的选择和生活实践的表达,人们因此而证明自己的生活不至于像浮萍一般会四处漂浮,同时,又因为这种“农+”的模式不仅生活样式丰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保证了生活在某一个固定地方的可持续。
乡村因此应该是一种可以回得去的乡村,基于一种土地认同和依恋,人们在生计的需求上有了一种满足之后,往往会有一种归来乡村的欲求和向往。在曾经的对自然的自由选择的时代里,在城市里工作的人“卸甲归田”,可以去过一种田园牧歌般的生活,这可谓是许多人的人生理想,这种理想的持续存在,成为乡村仍旧有吸引力的基础,没有什么可以和人们的这种欲望相匹敌,并伴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一种持续性的增长。乡村对城市年长者而言,是一个可以依归之所,虽然并不一定每个人都要去那里居住,但这种理想的追求并没有破灭,它成为了人们去想象一种理想生活的最为便于获得的美好生活意象的基础。在这一点上,乡村成为了每一个人可能有的想象的舒适和幸福生活的动力来源,对今天的人而言,这种想象力更为强烈和急迫。
在此意义上,乡村的振兴是一种人的振兴,是一种有“出去”便有“回来”的平衡性的交流互惠。乡村还是人们借此去构想一种逃离城市,换一种生活方式的最便于实现的一处目的地。面对今日世界的改变,乡村也在改变着自身,乡村不仅是重新要去振兴的问题,更是与时俱进有所发展和转变的问题。如果想象一下,乡村里没有了人,没有了世代聚集的乡亲,乡村振兴实际也就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可言了。但我们显然不能用纯粹的人口置换的方式来使乡村里移走出去而不愿意回来复位的空位任由携带资本的外来者去随意填充,那样的填充,只可能使乡村变得更加不是乡村而是其他,那样,乡村振兴的本意也便不复存在了。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有一种从根子上去做努力的尝试,那样,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乡村振兴才可能是真正有希望的,那做法就是乡村里的人回到同时也能够回到自己曾经居住过的乡村里去,由此而让乡村充满着原本就熟悉并热爱这里的一草一木的人,让他们充分展现出一种回到故土乡村去生活的活力。
可以说,城乡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在现代追求日新月异的观念之下,被现代人刻意撕扯开来,成为彼此之间的相互分离,更为重要的是,在一种近乎疯狂且无边界可言和底线可循的城市化汹涌浪潮中,乡村的生活及其物理存在的空间日益被侵蚀和吞噬,现代规划和集约用地的观念正在葬送一点一点慢慢积累起来的可能要经历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以及数十代人接续努力的乡村生活和文化传统的积淀。而全部这些,在自我优越感极强的现代规划论者的眼中,面对数以亿计的虚幻的金融资本的诱惑,似乎都已经变得一文不值了。
在推土机和铲车面前,乡村的一草一木都似乎那么弱不禁风,人们为了一己的生存而再无力回到一种集体互助、老幼相扶的生存境遇之中去,人们很难说所谓的利己,人们只能说在现代这座强有力的大山重压下而勉力地活着,即便不像他们自己原来的样子,他们也在勉力地活着。他们生活中的一切不再是可能和自然之间有和解的互惠交换,而只可能是在被他人,即乡村的外来者,从自然转化出来并加以资本化处理的诸多资源的控制下而顽强地去过自己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显然已经不再是一种自己的劳作和自己的收获互补之间的令人发自内心的愉悦,而是越来越感受到在出卖自己身心与资本的一种交换,人无法因此而真正地停歇下来,甚至于喘口气,放眼远方,享受一下自然的赋予和馈赠都变得越来越是一种奢侈。自然也因此而被人日益分割开来,封闭起来,再难有人和自然之间的直接的交流。藏在地下的数以亿年形成的煤炭成为了工厂开工的食粮,漫山遍野蕴藏祖灵的树木成为加工厂制造城市所需家具的原材料,还有各种矿石,融化成为可以建造高楼大厦和桥梁隧道的钢筋水泥,一切都因此转化而变得相互分离,无法再相互融为一体,人在其中不再是一个勾连者,而是支配与被支配者。
从身体到心灵,无一处不是在此种支配关系的影响下,也无一处可以真正去安置人们异常疲惫的心灵;一切似乎都是透明的,一切又都好像是每个人十分熟知的信息获取,但这似乎比过去的那种黑暗更加让人心神不安,心生种种恐惧和焦虑,人们本能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类似乎在重新回到黑暗之中不断摸索求知的茫然无知的时代,这跟乡村振兴看似十分遥远,实际却是紧密相连。乡村振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种启蒙,是生活价值选择的启蒙,在这个意义上,回得去的乡村才是真正的乡村振兴之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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