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道德的重量:论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实践

时间:2024-07-29

古学斌



道德的重量:论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实践

古学斌

文章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面对的困境作为背景,梳理社会工作专业的本质,阐释社会工作专业作为道德和政治实践的面向。在介绍社会工作研究发展历史的基础,指出其知识生产与其他社会科学差异之处,以及实证主义研究的问题。最后讨论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实践的关系,从而认为行动研究是最具有社会工作性格的研究范式。

社会工作价值观; 道德实践; 政治实践; 行动研究; 社会工作实践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在20世纪80年代重新起步。自1987年国家教委批准北京大学等四所高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以来,至今已有超过320所院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超过100所高校有了社会工作硕士课程。社会工作专业有如此飞跃的发展,当然与国家的强力支持有莫大关系。特别是2006年之后,民政部全面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推出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考试的制度,使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定位更加清晰。同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口号。2007年之后,民政部先后在163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覆盖民政、医疗、司法、教育和青少年事务等领域。2011年中央18个部委和群团组织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又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从政府宏观政策上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政府更是制定目标,希望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2020年达到300万人。广东省作为社会工作的模范地区,社工的发展更是轰轰烈烈,红红火火,最近更加推出双百计划,力图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

社会工作发展的迅猛势头让许多人雀跃不已,认为这是中国社工的机遇,发展的春天;然而,笔者作为半个旁观者*笔者从2001年开始参与推动中国大陆社会工作教育。,却有点忧心。因为历史教训告诉我们,拔苗助长、一步登天的事情通常都没有什么太好的结果,笔者担心社工发展也没有历史的意外。作为社工人,我们都熟悉“人在环境中”这一道理。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似乎无法脱离大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当社会工作的价值还未完全生根,就在这一个功利超越梦想,物质大过精神的时代成长,社会工作专业很快地变成一座名利场,如今环顾四周,眼见专业考试制度、专业培训、专业服务等通通都沦为专家学者获利谋财的工具。购买与贩卖,一切的价值沦落为市场价值的算计,许多社会工作者感到无力,恐怕也是“社工”遇见“市场”的结果。

回到社会工作教育,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部分,虽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却也面临着学术困境。许多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师或实践者,皆忘记了社会工作的本质,其知识生产过程常常无法接连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而无法回应此专业的召命。近年来不断听到社会工作学科里外各种对社会工作专业学术水平的批评声音。在社会科学其他学科(包括社会学、人类学等)的学者口中,社会工作常常缺乏学术和理论水平,社工只会做、不会写;对于社会工作界的同仁而言,似乎也认定自己水平不够,常常觉得书写的那些关于社会工作实践的文章难登学术大雅之堂。多次与社会工作年轻学者交流,鼓励他们进入社会工作实务。虽然他们皆很认同实践对社会工作专业的重量,但接着又很坦诚地说出两大难处:一是做实践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二是关于实践的东西写不出文章,写出来的东西也很难在社会学或其它社会科学期刊登出。因此,面对学术评鉴和升职的压力,他们放弃实践,转向其它所谓“科学客观”的研究、“纯学术”的书写,因为这样比较“多快好省”。当然笔者很能体会社会工作年轻学者们的心境,但觉得第二个难处实际上是他们对于学术研究或社会工作实践/行动研究的误解。笔者并不完全否定传统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但希望社会工作同仁能够认识自身学科专业的特性,在知识的本质和研究取向跟其他社会科学的分野,这样才能摆脱学科的学术困境,建立自身学科的知识和理论,从而树立学科的自信。

面对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当下的困境,笔者希望此文章可以再一次梳理社会工作专业的本质,其知识生产与其他社会科学差异之处,进而讨论与行动研究的关系。

一、回归本源、寻探初心——社会工作的本质

社会工作专业的出现从一开始就带着很深的社会关怀,承载着道德的重量[1]。就像香港资深的社会工作教育者朱志强所言,“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工作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社会工作是一种有别于时下一般号称专业的工作,除在知识基础和技术有分别之外,它的意识形态(ideology)介入与进行专业介入时所涉及的道德价值和政治信念,使它有别于一般专业”[2]。

从国际社会工作专业团体不同年代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定义,我们皆可以看见其根本使命乃是推动社会公义(social justice)。它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热爱人类、服务人类、促进公平、维护正义和改善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想追求,激励和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ers,IFSW) 2004年在世界社会工作日的宣言就这样说道:“社会工作的议题是社会工作者如何让全世界的人们生活发生改变,改善生活的质量。世界社工日就是让我们纪念社工在捍卫人权的贡献。在当今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们还眼看许多人被伤害、虐待和忽视,他们的公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正在被侵犯。社会工作者每天的责任就是要帮助他们面对这样的处境,帮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寻找方法保护他们该得的权利。”

同样,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s of Social Work,IASSW)对社会工作的定义同样清楚表达了这一专业的特性:“社会工作专业倡导社会变革、促进人类关系问题的解决并推动人们的增权和解放以增进福祉……人权和社会正义原则是社会工作的基础……社会工作源于人道和民主的理念,其价值观立足于对所有人的平等、价值和尊严的尊重。自从一个多世纪以前诞生以来,社会工作一直关注满足人类需要及发展人类潜能。人权与社会正义是社会工作行动的动力与依据。社会工作与弱势人群团结一致,力求缓解贫困以及解放易受伤害的与被压迫的人,以提升社会的包容性。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体现在全国性与国际性的专业伦理守则中。”

2004年7月,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和国际社会工作联合会一致同意采纳社会工作的国际定义,并将其列入《社会工作教育与培训的全球标准》中[3],尽管社会工作原则是否全球通用引起了争论。

2014年墨尔本国际社会工作联合大会,又一次定义了社会工作的内涵:“社会工作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专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社会工作的核心准则是追求社会正义、人权、集体责任和尊重多样性。基于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和本土化知识的理论基础,社会工作使人们致力于解决生活的挑战,提升生活的幸福感。”

不管定义如何修订,推动社会公义已是社会工作专业最基本的价值观,它不但是一个道德议题,也是一个政治议题。

对于社会工作道德实践的含义,许多学者都有清晰的讨论[2,4-5]。社会工作是富有人文主义精神和以关怀为本的专业,它把人类的尊严、与生俱来的价值和权利都放在优先位置。在社会工作介入过程中,人文精神的思想贯穿其中[6],所以极其看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及对其无条件的尊重,这样的价值观都成为社会工作员的工作原则[7],落实于实践过程中*例如社会个案工作就提出7大原则:接纳、不批评的态度、保密、有目的的表达感受、个别化、尊重案主自决和有控制的情感涉入。。社会工作的道德实践面向还反映于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工作关系中。正因为社会工作的介入与实践,“无可避免地须要关心、体会、深入了解案主所感受到的幸福和痛苦,其源头,与其所以然”[5]。从而决定什么样的介入和协助才是好的。正因为如此,社会工作是实践的道德介入(practical moral involvement)[8],社会工作者时刻需要提问自己,我们的工作是否真的造福了受助者呢?我们如何确保我们所理解的福祉(well-being)于受助者而言就是真的福祉而不是社会工作一厢情愿的想法呢?这也是阮新邦所提倡的批判诠释学对社会工作的提醒,即“在了解受助者的处境、建构受助者的问题,以及在应用社会工作技巧的过程,都牵涉工作员和受助者的相应道德理念或价值判断。”在这一意义下,社会工作实务里的理解、问题界定,以及干预的模式,都蕴含着一种道德实践意味。社会工作者个人的道德理念其实是构成了受助者的部分情境[4]。是故,社会工作不只要掌握技术上如何可行(technical-know-how),更加需要知道如何介入才是对的(ethical-know-how),尽最大努力回答自己一个问题——怎么样的介入和介入效果才算是为受助者的福祉尽了最大的努力呢?[2]要回答这样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必须对受助者个人及其所处的困境、生活世界有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尤其对受助者的历史文化脉络有所理解,才可以达到同理、明白其真正处境,更好回应受助者的困境并验证其介入的有效性。这个过程必定涉及社工的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的意识,这个意义上的反思批评是一种道德实践。

然而,这种深层理解到底该如何达成?可以用主流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吗?怎么样的一种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知道我们介入是有效的呢?靠一种问卷的调查方法吗?这些问题,笔者在下面部分将进一步讨论。

谈到社会工作作为政治实践的这一说法,可能与中国大陆的环境有关,很多国内的学者皆避而不谈。但如果再看国际社会工作的定义,社会工作致力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努力就是政治实践的体现。我同意一些社会工作教育者[5]的说法,社会工作的政治实践可分两个层面。

从狭义层面,政治实践就是“涉及对国家政府施于人民身上种种社会政策(福利政策当是其中之一)运作的介入,也是对某种政治价值的落实和持守”[2];从广义层面,社会工作的政治实践是指其涉及任何权力关系的实践。从社区发展工作到微观的个案辅导方面的介入,无可避免也涉及社工与案主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构成案主问题背后的文化结构性因素。对于狭义的政治实践,读者比较容易理解,因为社会工作秉持社会公义,认定人的基本尊严、自由和权利,对于社会不平等、不公义必然提出挑战和批判,致力改变社会不公义的现实,于是如何转化社会的制度文化、如果改变被压迫的人群的处境必然是社会工作需要探索的。如何探究转化的可能性?什么样的介入才是有效?介入过程如何更好地处理权力关系?这些问题是否可以用传统的研究方法找到答案呢?*这些其实也是行动研究关系的问题。

社会工作广义的政治实践内涵常常没有被很好地理解,因为社会工作者长期抱着助人正义的光环,没有意识到我们与受助者之间也存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我们与受助者一样也受主流意识形态的桎梏,个人问题的形成与社会政治过程紧密相关,处理个人的问题必须处理辖制个人思想背后的主流话语和意识形态宰制,也是女性主义学者一再提醒的“个人就是政治的”(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什么样的方法能帮助社会工作者和我们的案主解读/觉察个人背后的文化制度与意识形态呢?什么样的介入路径让我们能够被培力和转化,从被主流意识形态压迫中解放出来呢?

当我们明白社会工作是一种道德与政治实践,那么社会工作实践者就不是所谓价值中立的技术官僚(technocrat),而是拥有道德和政治实践者身份的专业人士,其行动(介入)蕴含了这个专业群体背后的价值观和对世界的某种诠释,技巧和理论的使用也是某种道德和政治的选择与实践。然而,在西方社会工作发展中或者在当下中国的社会工作里头,我们都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随着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理论与技术跟实践脱离,就像资深的社会工作教育者曾乃明所言,“在整个主流社会工作发展里头,我觉得有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整个社会工作理论发展里头,有意无意强调了知识、技巧及理论,似乎将社会工作者抽离了实务的本身。背后有一个假设:我们掌握了一些知识、理论就够了,有意无意地将社会工作者抽离了实务”[2]。

“价值”不是知识,但主流社会工作教育常常把“价值”看成一个价值陈述,以为讲出“价值”是什么、“案主自决”是什么、“尊重”是什么、“公义”是什么、“平等”是什么、“资产为本”是什么、“合作互助”是什么……就等于你拥有这些价值。理性上明白,知道这些价值是什么不等于拥抱和内化这些价值,更不代表我们愿意去持守和捍卫。这种断裂就常常反映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教育和实践场域。譬如社会工作教授一方面跟学生宣讲公平正义,然而在他们与学生的关系中却处处表现教授的权威,研究生被奴役使用,为教授收集资料、写文章、写研究计划等等,成为廉价的学术劳工。又譬如我们常看见社会工作机构的“老大”,不断宣传机构要民主化,然而机构中却充满层级关系,在机构的决策上也是一人独断、粗暴专制。如何能够深刻理解甚至拥抱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如果不进入实践、深入民众的生活世界,我们如何能真正明白我们的服务对象?如果不回到我们自己真实的生活实践,如何能理解我们琅琅上口的这些价值观在真实世界的意义?如何看清自己知识上的价值是否发生于“我”与“他人”的关系中呢?

社会工作教育者,承担着生产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传递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使命,我们自身必须在自己的教育实践和知识活动中充分体现这个专业群体的基本信念。在伴随着大陆社会工作发展的15个年头,我经常发现社会工作教育者把研究跟专业实践分开,很少考虑自身的研究是否跟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冲突。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实践的灵魂,是社会工作者的精神动力。作为一种专业价值观,支撑着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哲学信念。这种割裂,使得社会工作教育者在研究过程中不知不觉做出很多违反专业原则的东西。我们需要时刻警醒自己所从事的学术活动是否违背社会工作专业精神。如果我们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非民主、是粗暴的、是无法贴近民众的生活世界的话,我们必须撇弃而另辟路径。

二、另辟社会工作研究的路径——行动研究

(一)社会工作研究的起源

社会工作研究的历史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也反映了社会工作内部如何看待理论和知识,笔者大概用其背后的知识观点来划分。

1915年教育学家Abraham Flexner发表了一份关于社会工作专业的调查报告,在此报告发表之前是社会工作研究的第一阶段。第一阶段的社会工作的知识产生于实务,其理论比较建基于直观(intuition)的知识。但由于采取实证科学的视框,Abraham Flexner的报告对于这样的社会工作知识建构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他认为刚萌芽的社会工作专业缺乏客观的知识基础,因而还不能被称做一门严肃的专业。这种观点主要是受当时现代主义(modernism)哲学思潮的影响,认为人类知识应该放弃宗教(西方基督教)作为哲学理论基础的传统,强调以客观实证科学(positivist science)作为学科建立的根基。顺应这一潮流,社会工作教育者开始把社会工作推向实证主义研究,致力于将社会工作的知识客观化*当时弗罗伊德精神分析论和玛丽·里士满(Mary Richmond)的《社会诊断》 (Social diagnosis)一书的发表,助长了社会工作以逻辑实证主义看待社会工作实务理论的趋势。。采用如其他社会科学一般的方法,强调操作性﹑可测量性﹑可操控性、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研究方法,来建构社会工作的理论[9]。虽然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也被视为一种科学的理论,但实务只是理论的一种应用形式。

然而,实证科学也受到社工界的抵触,根据Joan Laird的说法,社会工作界当时也有关于知识观点的论辩。Carl Germaine在1970年发表“Casework and Science: A Historical Encounter”时,美国的社会工作界就已经掀起了社会工作与科学主义(scientism)间的对话。可是,当时社会工作界并未做好准备面对这一社会工作知识观上的争论。直到1980年代,随着其他专业和学科对实证知识观点的讨论和批评,加上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思潮对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工作)的影响。Roberta Imre在美国社会工作教育委员会里招聚了一个哲学讨论会,开始质疑实证主义倾向的社会工作理论观点,并开始寻找有别主流实证主义社会工作探究方法,因此,社会工作专业也开始了现第三阶段对知识的探究[9]。

在这个阶段,社会工作持续对盛行于社会工作学术圈里的工具理性思潮进行反思批判,认为实证倾向的社会工作研究脱离了实务现实,号召大家应该回到社工实务现象中去理解﹑探讨和发展社工实务理论。例如,美国的社会工作教育界反思到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长期依托在生产学术知识的大学校园里,无可避免会受到学术界主流的实证知识观点影响,只把那些经过客观验证程序建立的理论称为知识或理论。美国社工界还质疑这种由实证知识典范建构的社会工作理论,认为其无法完整描述社会工作者日常实务里的知识。由此,社会工作逐渐开始关注社会工作的实践知识,例如Roberta Imre曾引用哲学家Michael Polanyi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的概念来描述社会工作实务里一些不能言说的知识[10]。Pilalis则从实务/实务者研究的视角*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美国社会工作界开始发展的个案研究方法,鼓励实务工作者在机构从事个案研究的风气,以及一些特定服务类型的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即属此类。后来英国社会工作学者Ian Shaw等人也提出实践者研究(practitioner research)。出发,认为实证的实务知识观忽略了实务工作者本身由实务实践里归纳获得的理论,而导致不能完全再现产生社会行动和行动理论的情境化和意识等主观感受的部分[11]。虽然一些社会工作学者愈来愈倾向于非实证知识观点,提出社工实践并非如工具理性观点所强调的是一种应用理论的技术;而是一种非技术的、艺术性的知识;并尝试从实务者的实践里探讨社工实务理论。但是这些讨论也仅是注意到实证知识观点不适合用来探讨社会工作实践的理论,停留在将社会工作实务看作是具有知识的性质,而对于什么是适合探究社会工作实务理论的知识观点,以及在这种知识观点下呈现的社会工作实务具体内容却未曾涉及[12]。

就在社会工作急于寻找适合看待这种隐藏在实践里的知识时,Donald Schön在1983年提出反思实践者的概念[13],为社工学者提供了一个看似可靠的实务知识的概念,吸引了许多社会工作学者和教育者,探讨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整合,社会工作教育界也形成了一股强调反思的风气。同时,也有另一些学者试图从社会工作强调人文主义的传统里,探究社会工作实践理论的内容。社会工作从1980年代以来对实证知识观点进行反省的这股风潮,为社会工作实践理论探究开发出另一条研究的路径。社会工作界逐渐接受以非实证知识点看待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不再仅以应用理论的技术看待社会工作实践,并且承认实践里蕴藏着实践理论,这一趋势让社会工作实务理论的探究有了新的可能。在社会工作研究发展的第三个阶段,Donald Schön“在行动中反思”以及社会工作人文主义传统强调道德实践的观点,越来越被社工界学者当作取代实证主义社会工作知识观的另类观点。

回顾社会工作研究发展的历史,希望告知读者,其实在西方实证研究也不是从来占据主流,也不是没有遇见挑战和批判。今天在中国大陆,大家似乎把实证主义研究奉为真理,其实是没有看清它的历史和存在的问题。

(二)对主流实证研究的批判

当今主流的实证研究跟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理念格格不入,违背社会工作做为道德实践的信念。问卷调查的设计也极力避免影响研究对象,然而实际上研究者和被研究者是不能被割裂的;研究者是深嵌(embedded)在社会关系里面的;没有一个人的行为和事件的发生是没有脉络处境的。因为实证研究侧重从外部理解被研究者,阻碍我们深入理解生活世界,所以很难甚至无法理解他/她们的行动的意义。人与人之间如果不建立深厚的感情和关系,怎么可能理解彼此呢?就像我们跟自己的家人、配偶、朋友一样,如果没有交流和互动,何来理解呢?如果对案主理解不深,那如何判断我们的介入是真能帮到他们呢?还是反过来对他们产生伤害呢?这道德实践的问题似乎在强调价值中立和客观的实证研究里头并没有被关注或是被忽略。

主流实证研究被认为是非民主(undemocratic)的研究方法,违背社会工作作为政治实践的原则。因为实证研究从研究设计、研究过程,到书写整个过程,被访者都是被动的。所以研究者很容易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被研究者,例如问卷的问题、答案等都已经设计好了,很多时候被访者都是被动地按题选择答案;就算他们不尽然理解问题和答案,他们最多能做的就是消极抵抗,胡乱地填写答案甚至不作答。这样一种非民主/产生压迫的研究过程,似乎也是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相违背的[14]。

另外,代表实证主义研究的问卷调查数据通常都是肤浅和表面的,通过统计数据计算所得的变项的因果关系也是武断和人工化的,统计学上能够成立的关系,在现实中并不一定是如此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这些发现对于被研究对象来说也是毫无意义的。如果这样,社会工作专业强调的尊重案主、深入理解案主需求的基本要求似乎也很难在社会工作的研究过程里体现了[15]。

在主流实证研究中,研究者的主体位置(subject position),譬如性别、阶级、种族、年龄、族群等,常常被忽略或隐而不见。天真地以为我们看到、听到、拿到的资料都是客观存在,与研究者自身无关。其实这种认知是有问题,无论研究者选择一种什么角色,与被访者接触,不管是如何保持距离,我们的外表、言行、举止等都会影响被访者的反应/回应。研究者进入研究现场,这个生活世界必然有所变化,因为原来没有你的生活世界多了你这个元素;另外,在地民众对于研究者的出现的反应必改变了他/她们原先所处的处境。所以我们要清醒地知道,研究者自身也是这世界的一部分,他/她们的知识活动也对这世界带来影响[16]。

另外,受到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的挑战,实证主义研究的信念也需要被反省。第一是,后现代主义不相信有唯一的真理和可以找到放诸四海皆准的理论或结论(universal law);相反,差异是我们必须尊重和看见的,所以解释差异和回应不同群体的需要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后现代主义也不相信实证主义宣称的真实再现(true representation),认为研究是一种集体建构的过程。研究者进入研究现场与被研究者的互动基本上就是一个互为诠释的过程。是故,研究的过程无可避免地受到我们(诠释者)的偏固、先前理解所影响。文本的书写不再被看成是社会真实和意义的替现,任何文本的出现都无可避免地反映了研究者的社会和历史位置[17]。

实证主义研究另一个盲点就是对“权力”的忽视。正像福柯所言,不同的“统治真理”(regimes of truth)皆有不同的历史脉络,反映的是当下权力和抗争的结果[18]。在社会工作研究中被视为真假的所谓真理皆是当下权力运作的结果。这一论点基本上印证了自然科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看法,他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就指出,就算是自然科学,全部的知识都被当下的范式前设(paradigmatic presuppositions)所影响。而每一个时代的范式的出现也是权力斗争的结果[19]。

社会工作研究亦是一种知识活动,我们必须敏感于研究过程和田野中的政治,如果忽视社会工作是一种政治实践,没有看清我们与案主如何受到统治真理的桎梏,我们在介入时恐怕也会复制现存的权力关系。研究和书写本身也不是简单地反映这个世界,它更加可以让这世界带来改变。

(三)行动研究作为另一条路径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助人专业,如今大致分为两种取向:增能取向社会工作与医疗型社会工作。目前,有反思批判性的社会工作同仁对于医疗型社会工作的批评是,这种助人工作“一方面缓解服务对象的困难处境,然而另一方面同时也削弱服务对象对于社会体制结构不公义的进一步觉察。并且服务对象自己面对和承担困境所能培养出的能耐也可能受到专业服务的介入因而减弱”[20]。因此,增能取向社会工作与医疗取向社会工作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重视对服务对象和在地民众的培力(empowerment),在过程中强调平等的伙伴关系,强调促成个人、家庭、组织或社区能力的提升,使其更有信心、勇气、与自愿采取行动改善自身的处境地位,最终使服务对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20]。如果我们认同增能是社会工作的重要价值,那么,研究作为一种社会工作知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行动,希望在研究过程中能够培力参与的民众,并且找到如何更好助人的有效方法。要达致此目标,行动研究恐怕是最佳的选择。

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是社会科学的一种研究范式(paradigm),也被看作是一种实践培力增能之助人工作方法。它集研究、教育和实践于一体。笔者认为这种方法是社会工作的最重要研究方法,因为从它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基本主张、研究的目标到研究的手法都与社会工作的内在特质非常贴近。

行动研究的概念并非今天才有,它的先驱者是Kurt Lewin(1890—1947) 。Lewin是一位社会心理学家,自1944年起才开始使用“行动研究”这一名词。过去60年的演变,行动研究的内容和方法都有了不少的变化,越来越丰富多元,也越来越被不同的专业(包括教育学、社会工作、医疗健康科学、心理学、发展研究等)所使用,可以说是一种跨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方法。

尽管如此,这么多年来,大家在行动研究的定义上还是有一些差异。有些学者会特别关注行动研究的技术层面,有的却看重行动研究背后的价值理念,譬如坚持民众的参与研究和行动过程如何体现背后的价值等。根据行动研究开创者之一Lewin所言,行动研究的最重要特征是:行动与研究结合,关注行动过程中什么样的动力(dynamic)和条件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和改变[21]。Somekh后来与Lewin又对行动研究做了更全面和清晰的总结,界定行动研究要遵守的八个重要的原则:(1)行动研究结合了研究和行动;(2)行动研究是研究者(researchers)和参与者(participant)的协同研究;(3)行动研究必须建构理论知识;(4)行动研究的起点是希望社会转化(social transformation)和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social justice);(5)行动研究必须有高度的反身性(reflexivity);(6)行动研究要探索各种各样的实用性(pragmatic)知识;(7)行动研究对于参与者而言是有力量的学习 (powerful learning);(8)行动研究必须将知识的探究放置在更宽广的历史、政治和意识形态脉络下[22]。

后来行动研究重要人物Peter Reason和Hilary Bradbury进一步把行动研究界定为一个构建对人类有价值的实用性知识的民主和参与的过程。他们强调行动研究根植于参与式(participatory)的世界观(worldview),行动研究的过程必须将行动与反思、理论与实践结合在民众的参与当中,寻索对解决民众个人和社区需求有用的方案。所以对于他们而言,行动研究不只是研究方法,而是通过系统的证据收集和试验,探究如何提升专业介入的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民众的过程[23]。

至今为止,许多社会工作学者或前线社会工作者常常无法摆脱对于传统研究的想象,也常常用行动—研究二元的思维方式来理解行动研究。于是他们都会提问:行动研究跟我们在做的实务有何分别?我们的实务算是行动研究吗?笔者的回应通常是:那要看你是否把行动与研究结合起来,达到“行动亦研究”的合二为一。在行动研究中,研究(者)即是实践(者)。台湾学者陶蕃瀛的解释更加清晰,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行动者。每一个行动者都处于某一个社会位置,在该社会位置的角色与情境下行动。”但是,“这并不意谓每一个人都在做行动研究,或者每个人进行的研究都是行动研究。要被归类为行动研究必须是有意识的研究工作,并且是行动者自主的研究。行动研究必然是从行动者真实的社会位置进行观察、搜集资料和分析”[20]。简单说,行动研究就是行动者对自我,对自我所处之社会位置、情境、社会经济政治的环境结构,对自己在某一社会情境下的行动或实践,以及/或对自己行动和实践所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主研究。笔者身为国际期刊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的副主编,也常常接收到一些文章是研究者研究别人的行动,从观察者和他人的社会位置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并不一定是行动研究。如果其他行动者不仅只是被研究的对象,也是平等参与研究问题的形成、参与研究资料收集与资料解释的协同研究者,则该研究也可以算是行动研究*根据陶蕃瀛的解释,通常这一类的行动研究特别称之为参与式研究(participatory research)或合作行动研究。此外行动研究还以许多其他的名称出现,如参与式行动研究(participatory action research)、社区行动研究(community-based action research)、实务工作者之研究(practitioner research)等,参见文献[20]。。

有别于传统社会科学的研究,行动研究有很强的实用性关怀。它不是一个研究者对行动者行动的研究,也不全然作为一种学术探究的研究方法。像台湾学者夏林清所言的,它是致力寻求改变的一种方法[24]。行动研究的目标非常清晰,其一,研究者是在其专业角色的社会实践中进行研究,是为了改进实务工作和更有效地完成专业实践而做研究,而不是为了研究而投身观察其他行动者的社会实践[20]。其二,行动研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通过研究的过程,探究介入和改变的方法,从而改变现有的社会制度和系统,摆脱社会压迫、消除社会不平等、促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要达到这些理想,行动研究的过程更是强调向民众学习、推动增权/赋权/培力(empowerment)的工作;在知识生产的层面更是要产出批判性知识[25]。所以,寻求一般人类行为规律和放诸四海皆准的理论与行动研究的信念是相违背的;对于特定处境的知识是行动研究希望得到的。

行动研究的渊源在于杜威的民主传统,也受法兰克福学派之批判理论的影响。拉美反殖民统治政治运动开创的被压迫者教育学对行动研究也有相当的促进。此外,行动研究也受知识建构论和Donald Schön行动科学的冲击和影响。是故,在知识论层面,行动研究的出现旗帜鲜明地挑战和否定实证主义科学的哲学观念,而接受一种后实证(post-positivism)的知识观。反对实证研究为了保持客观性,将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分离、知识生产主体与客体划界限的做法,同时也反对研究者以高高在上的专家身份从事研究工作。其强调民众的参与,与研究者一同获取和创造知识。行动研究也受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的影响,预设每个行动者都不是被动的客体,作为能动的主体,他/她们不断地影响着行动的过程。另外,行动研究挑战象牙塔式的学术研究,相信“在行动中获知/学习”(knowing through doing),而不是在“纯思考中获知” (knowing through thinking),一切只有参与行动之后才能有所了解。还有,行动研究也反对普世性知识观,所以研究者并非要创建放诸四海皆准的模式和理论,而一切通过行动而累积的经验和知识都是特定性、处境性的(situational)。

更加重要的是,行动研究否定社会科学那种价值中立的想象,拒绝那种研究过程可以价值中立的假设。每个行动研究都是有浓烈的价值介入,推动行动研究是为了改变社会,所以研究探索本身就是一个政治化(politicization)的过程[26]。

反身性科学(reflexive science)也是行动研究追随的科学传统,行动研究非常强调研究者(行动者)的反身性(reflexivity)。于是从行动研究的开始,研究者就需要自我敲问:我们做研究是为了什么?谁是研究中最大的受益者?什么样的知识才是科学的?价值中立的研究可能吗?什么样的研究伦理是我们应该关注的?我们应该采取什么研究策略?如何决定?谁是研究主体?被研究对象在研究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

另外,研究者亦需要不断自我审视自己的主体位置和行动中的位置,譬如,你的主体位置(subject position)是什么?其如何影响你研究工作?你与被研究者的关系是什么?你自己是带着一套什么样的范式前设做研究?你自己是如何影响研究的过程和结果?这一系列的问题,让行动研究者像社会工作者一样需要面对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的问题。

基于以上的理念和知识论基础,行动研究的操作过程和使用的方法也是很精彩的。首先,研究过程是敞开的。有别于传统的研究,行动研究不可能固定研究的问题、选定资料收集的方法。很多时候,当我们来到社区/田野,才有可能判断社区/田野中民众是什么样的状态、所遭遇的是什么问题、他们到底关心的是什么?此时,我们才能判断到底什么样的方法适合使用以理解他们的需求。在理解需求之后,我们才能决定采取什么样的介入行动手法。很多时候,方法的选取是在田野的处境下与在地参与者一起决定的。由于社区/田野是不断变化和更新的,行动研究者也需要不断对研究处境有新的界定,同时创建新的方法和技巧去理解新的处境和介入行动。

行动研究者也需要抱着一种开放多元的,在方法上是折衷的﹑不排斥的态度。所以行动研究过程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以实现行动目标。不过有一点是笔者一直强调的,那就是虽然我们态度开放和多元,然而当发现方法/技巧与行动的目标和理念冲突的时候,这些方法/技巧也需要被放弃。譬如,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于笔者而言就是不民主的研究方法,因为整个研究的过程包括研究主题的设定、问卷的设计到样本的抽取等等都是操控在研究者手里,民众只是被动的接受访问的对象。至于这些题目是否对他们有意义,问卷中的答案他们是否明白、是否愿意回答,似乎都没有被咨询过。这个方法与行动研究的精神有所冲突,所以通常不会在行动研究中被使用,就算使用也必须改变原有问卷调查的程序和研究主客体的关系。

总而言之,行动研究具体操作方法是多元的,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在介入的田野中因着需要而选用和发明的。行动研究也是一个大家庭,按内容分有组织的行动研究、社区发展的行动研究、教育的行动研究、护理的行动研究等;按理念分有参与式行动研究、赋权式行动研究、女性主义行动研究等;按功能分有实验形态的、组织形态的、专业形态的、赋权形态的等。

三、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实践

从以上对于行动研究理念的介绍我们可以看见,行动研究的理念和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专业非常的接近,可以成为社会工作生产实践性知识的一个最佳路径。

行动研究的具体操作与社会工作实践的步骤其实非常相似,不同的学者会把行动研究划分成不同的阶段。目前笔者所参考的文献中,最细致划分的大概是Maggi Savin-Baden和Claire Howell Major,她们把周期细化成八个阶段(见图1),强调行动研究的几个重点:权力的再分配;民众的议题(agenda);共享(shared);自我的反思(self-reflective);知识和理解的共同创建[27]。其实这些强调不也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强调吗?

图1 Maggi Savin-Baden和Claire Howell Major的八阶段行动研究模型

与社会工作实践一样,行动研究也强调增能/赋权于服务对象,强调民众参与,共同解决面对的困难。是故,行动研究者在每一个实践阶段(包括需求评估、行动方案制定、方案的执行、行动的评估反思和总结)都会致力用最适合在地文化和民众的方法,更好地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让民众真正参与和过程中能力被提升。譬如笔者在过去农村社会工作行动研究中,在行动研究第一阶段需要了解社区的需求时,我们会采用口述历史的方法来收集村民的生活故事,从中理解他们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也同时发掘他们的能力和资产;我们也用绘画的方式,让村民一起制作村里的地图,让我们更加理解社区的环境;当我们要做社区动员的时候,话剧表演和唱歌也是很好的方法;当我们要评估行动的效果时,个案访谈或焦点小组也是常常使用的手法;影像发声(photovoice)或录像发声(videovoice)的方法也常使用于社区发动和民众参与。这些方法的选取背后都反映了行动研究者参与、增能/赋权等理念。

由于文章篇幅所限,笔者不打算在此详细介绍行动研究或社工实践每一阶段的具体操作*行动研究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古学斌关于农村社会工作实践的文章,参见文献[28-29]。。而是希望提出两点笔者认为行动研究成功或失败的关键所在。第一,反思和评估在行动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行动研究中研究、行动、反思评估是互相联结的,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是一个螺旋的周期,并非线性过程。行动研究的过程反映了行动研究的本质特性,因为行动研究相信行动者是一个受特定情境与社会文化环境限制的行动主体,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累积了许多自己的行动原则方面的经验,加上社会文化传承的价值和集体选择,形成了自己也未必清晰的行动理论。这些过往的知识、经验和社会文化价值所引导形成的行动目标、行动方法、行动理论是需要在过程中不断有反省与诘难,培育出改变的勇气和能力[20]。这个过程是动态的,研究、行动、评估、反思批判如绳索般紧密联结、交互作用。评估和反思批判扮演重要角色,没有这一环节,将无法衡量研究的进展或重新定义问题,甚至会做出错误的结论,出现行动盲点。

第二,研究、教育与行动的结合是行动研究成败的关键,因为民众是否真正参与行动、是否成为实践主体与行动研究中的“教育”元素是分不开的。Gaventa在1988年一篇介绍北美行动研究的文章中有一段话,清楚地指出了行动(特别是参与式行动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参与式行动研究通过民众自为地(people-for-themselves)参与到资料的收集与知识的创建过程,致力要打破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知识生产主体(subject)与客体(object)的分离。在这一过程中,研究不再简单地被看成是知识生产而已,同时也是教育(education)、意识提升(consciousness development)和行动发动(mobilization for action)的过程”[30]。这正是行动研究与传统研究最大的差异,研究不单为了收集资料,而是研究、教育(自主教育)和社会行动(实践)结合的三位一体。行动研究所强调的“教育”与我们传统对教育的理解有所不同。这里关于“教育”的概念很受巴西教育学家保罗. 费雷勒(Paulo Freire)的影响,那是一种意识转化和觉察的过程。我们相信,行动者如果没有意识的转化和提升,一切行动者皆会是受主流意识影响下被动的接受者和跟随者。因此,行动研究要达到增权/赋权/培力的目标,必须有教育的介入。行动研究者通过教育介入的过程,一方面在“行动中保持觉知并借着反身观察,觉知自我,以改善提升自我觉知程度,藉此澄清辨明自我的价值与社会位置立场。同时要观照自身所处之社会情境与文化框架,以深化我们对外在世界与自我的观察”[20];另一方面在陪伴与支持在地民众(服务对象)面对生命困境难题的同时,教育的介入使其系统认识自身的社会权力地位和造成自身当下生活处境背后的结构性因素,从而培养提升在地民众的公民能力、增强其社会经济政治各方位的能力和权力。意识觉醒后的行动,是一种有意识、有主体性的行动,是行动者自我抉择后的主动行动,这行动也是可持续性的。

所以笔者在农村推动行动研究时,需要采用不同形式的培训和介入手法来启蒙和提升村民的权力意识,这是社会工作作为政治实践所强调的。譬如笔者在农村看到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为了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推动赋权妇女的各种项目。但中间的关键是能让妇女看到这种不平等、意识到父权文化对她们以及家庭的伤害、也能认清自己并不是愚昧和无知,知道自己没有知识和见识是由于生活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要让妇女们的思想解放,需要推动农村的性别与发展和参与式的培训,用多元的形式包括戏剧、话剧、小品和歌谣来启蒙村民(包括男性)的意识。这些培训班(包括开小组、做个案、搞社区大型活动)最重要的特点是让参与者真正能够发声,界定自己对现实的理解,掌控研究的过程。在这行动研究的过程中,让社区的民众发现他/她们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在这里,行动研究者协助参与者掌控研究过程、协助参与者达致行动研究设定的目标。意识的启蒙和提升是行动发动的关键,是权力关系发生改变的前提。笔者1999年与陆德泉在贵州苗族山区与妇女们一起采用口述历史作为一种参与式社区评估及妇女充权的策略和手段,收集不同年龄群妇女的生命故事,让妇女发声、让被隐没的声音被听见;通过叙事和聆听,建立妇女之间的情感,提升社区凝聚力;将收集生命故事的采访机交到妇女手中,让妇女真正掌控整个研究的过程,成为研究的主体,从而建立她们的自信和能力;妇女们收回来的生命故事不是我们这些外来研究者的资料,而是与妇女们一同阅读姐妹们的故事,从中发掘妇女的需求,与她们一同策划下一步的行动计划。过程中,转化的不只是妇女,还是我们这些外来的行动者,妇女的力量改变了我们的意识,转化了我们与她们的权力关系*详细可参阅文献[14]。。

行动研究的过程其实就是一种社会工作实践,不同之处是行动研究中行动者是有意识地对自我,对自我所处之社会位置、情境、社会经济政治的环境结构,对自己在某一社会情境下的行动或实践,以及/或对自己行动和实践所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主研究,从而探索和总结什么样的实践知识可以带来有效的改变、更好促进民众增能、回应民众的需求、挑战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还有,行动研究与主流社会工作实践的差别之处乃是调整专家—案主二元对立的权力关系,反对结构主义认识论的预设——那就是民众(服务使用者)是在性别、族群和阶级机构被压迫的被动的、无力的、等待救赎的客体;行动研究坚持后结构主义的知识立场,认为社会工作实践是社会工作者与民众(服务使用者)共同构建知识,共同探究突破文化、社会、政治与经济等结构性限制策略与方法的过程。

四、结束语

作为一门实践性学科,社会工作的研究并非只是为了做研究而研究,建构理论而建构理论,而是为了实践而研究。这正是社会工作知识的本质,也是与其他学科分别之处。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目标主要是理解社会、描述社会现象,以及解释社会的运作、社会问题形成的原因。虽然社会工作也同样从事这样的研究,但社会工作会更进一步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譬如社会工作研究农村贫困问题,并不只是理解了农村贫困现象、解释贫困形成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了解贫困的根源之后,进一步寻找消除农村贫困的策略和方法。

行动研究的理念与社会工作专业非常的接近,社会工作生产的知识必需要回应实践,这也是行动研究的目标。正像国际期刊《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所发布的宣言一样,“在这时刻,我们召唤大家一起介入前所未有的各种复杂挑战,包括贫困和社会不平等、气候变迁、全球化、科技革命、原教旨主义等等。行动研究者关心研究的操守(conduct)和研究方法的使用。有别于传统的应用研究,我们更加关注如何让在地民众参与到整个研究的过程,包括问题的界定、研究的步骤的制定、结果的诠释、行动的设计、成果的评估等。通过民主参与的研究过程,我们超越应用研究”。

社会工作是有浓厚价值介入取向的专业学科,那就是倡导社会变革、促进有关人类关系的问题解决并推动人们的增权和解放以增进福祉。人权与社会正义是社会工作行动的动力与依据。社会工作与弱势人群团结一致,力求缓解贫困以及解放易受伤害的与被压迫的人,以提升社会的包容性。我们所创建的知识也是为了实现我们专业的目标。笔者在此再一次强调社会工作的特殊性,它是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其研究也是有实用取向的。然而,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才能为实践服务呢?笔者深信行动研究是最贴近社会工作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参与式的行动研究。在社会工作的学科研究当中运用行动研究,正是因为这样的研究方法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当的呼应,从理念、知识论到操作方法,都与社会工作非常匹配。

[1] Specht H., M. Courtney.UnfaithfulAngels:HowSocialWorkHasAbandoneditsMission. New York: The Free Press,1994

[2] 朱志强. 社会工作的本质:道德实践与政治实践∥何国良,王思斌,编. 华人社会社会工作的本质的初探. 香港:八方文化,2000

[3] Sewpaul V, Jones D. Global standards for social work education and training.SocialWorkEducation,2004(5):493-513

[4] 阮新邦. 天主教取向的社会工作实践. 香港:慈源,2014

[5] 朱志强,徐明心,殷妙仲. 作为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的社会工作∥林昭寰,朱志强,编. 社工何价——专业沉思. 香港:花千树,2014

[6] Clark C. Moral Character in Social Work.BritishJournalofSocialWork,2006,36: 75-89

[7] Biestek F.TheCaseworkRelationship. New York: Allen and Unwin,1957

[8] Whan M. On the Nature of Practice.BritishJournalofSocialWork, 1986,16:243-250

[9] Rodwell Mary K.SocialWorkConstructivistResearch. New York & London: Garland Publishing,1998

[10] Imre R W. Tacit Knowledge in Social Work Research and Practice.SmithCollegeStudiesinSocialWork,1985(2):137-149

[11] Pilalis M. The Integr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A Re-examination of a paradoxical expectation.BritishJournalofSocialWork,1986(1):79-96

[12] 刘晓春. 从学校到实务世界 : 一个社工实务教师的故事. 香港理工大学博士论文,2007

[13] Schön D.TheReflectivePractitioner:HowProfessionalsThinkinAc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1983

[14] 古学斌,陆德泉. 口述历史与发展行动的反省——以中国贫困地区教育扶贫项目为例. 香港社会学年报,2002(3):181-210

[15] Huff D.HowtoLiewithStatistics. New York: W.W. Norton,1993

[16] Burawoy Michael. Critical Sociology: a Dialogue between Two Science.ContemporarySociology,1998(1):12-20

[17] 张少强,古学斌. 跳出原居民人类学的陷阱:次原居民人类学的立场、提纲与实践. 社会学研究,2006(2):107-133

[18] Foucault M.Power/Knowledge. New York: Pantheon Books,1980

[19] Kuhn T.TheStructureofScientificRevolutio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6

[20] 陶蕃瀛. 行动研究:一种增强权能的助人工作方法. 应用心理研究,2004,23:33-48

[21] Lewin K. Action Research and Minority Problems.JournalofSocialIssues,1946(4):34-46.

[22] Somekh B., Lewin, C.ResearchMethodsinSocialSciences. London: Sage,2005

[23] Reason P., H. Bradbury.HandbookofActionResearch:ParticipativeInquiryandPractice. Thousand Oaks, CA: Sage,2005

[24] 夏林清. 实践取向的研究方法——由实务取向到社会实践. 台北﹕张老师出版社,1993

[25] 费雷勒. 受压迫者教育学. 方永泉,译. 台北: 巨流,2003

[26] Elden M., R. Chisholm. Emerging Varieties of Action Research: Introduction to the Special Issue.HumanRelations,1993,46:121-142

[27] Savin-Baden M., C. Major.QualitativeResearch:theessentialguidetotheoryandpractice. London: Sage,2014

[28] 古学斌. 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介入. 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13(10):1-30

[29] 古学斌. 幸福像花一样:文化/生计、妇女与发展——一项中国农村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的实践记录.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30] Gaventa J. Participatory Research in North America.Convergence,1988,24:19-28

What Really Matter: Action Research and Social Work Practice

Ku Hokbun

In this paper, author introduces the nature of social work and its dimensions of moral and political practice in the context of predicament of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in China. Furthermore, author introduces the history of social work research, its difference to other social science disciplines in knowledge creation, and the problem of mainstream positivist research. Finally, author tries to make sen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ction research and social work practice and argues that action research is the most suitable research paradigm for social work.

Social work value; Moral practice; Political practice; Action research; Social work practice

2016-12-31

古学斌,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研究与发展网络中心主任,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