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孙永勇 江 奇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社会也经历了巨大的变迁,特别是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养老问题显得尤为突出。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是我国人口出生高峰,而现在这部分人开始迈入老年阶段。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青壮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开始放慢。①袁志刚,封进,葛劲峰等:《养老保险经济学:解读中国面临的挑战》,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5页。进入21 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获得了极大提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也随之增长,这使得中国实现了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转变。这些因素造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相较发达国家时间来得更早,形势更为严峻;老龄人口规模大,其中农村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城镇60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大约为7829 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11.68%,而农村60 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大约为9930 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4.98%。②参见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rkpc/6rp/indexch.htm,2020 年1 月9日访问。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使得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依附于土地的自给自足经济不断解体,取而代之的是城市工业化的机器大生产。在这种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从农村流向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趋势尤为明显,呈现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特点。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的外流造成了人口比例失衡,可为老年人口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数量锐减。同样,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中国家庭的结构开始从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和家庭类型的核心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经济基础和家庭结构的转变开始影响人们原有的思想文化观念,传统的赡养照顾老人的观念对于一些人的约束逐渐减弱。这一切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与此同时,机构养老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不仅无法满足养老服务需求,还难以被许多农村居民所偏好。在这种情况下,利用社会资本支持,发展互助养老服务对于弥补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的供需缺口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国悠久的互助养老发展历史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模式,如唐朝的农社、宋代的义庄、清朝的太监庙和姑婆屋以及当代的“大跃进”时期的福利生产养老组织等,它们都注重调动农村社会中的社会资本,使其在家族邻里互助养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①袁同成:《“义庄”:创建现代农村家族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重要参鉴——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理论导刊》2009年第4期。②干咏昕:《中国民间互助养老的福利传统回溯及其现代意义》,《今日中国论坛》2013年第7期。③高和荣、张爱敏:《中国传统民间互助养老形式及其时代价值——基于闽南地区的调查》,《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④李俏、刘亚琪:《农村互助养老的历史演进、实践模式与发展走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这也说明,社会资本与农村互助养老之间一直存在着逻辑联系。在中国农村,由于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等相同或相近,农民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社会关系,并围绕这种社会关系形成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可以通过互动效应、互惠效应、互信效应等影响农村老人养老行为。⑤赵宁:《社会资本视角下农村多元化养老模式研究》,《社会保障研究》2018年第2期。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社会资本在发挥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存在着负面效应。社会资本的存量不足或结构不平衡、传统社会资本和现代社会资本脱节会影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农村空心化导致农村空巢老人存在社会资本缺失的问题,这种社会资本负面效应阻碍了农村互助养老的健康发展。⑥赵志强:《社会资本视野下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经济论坛》2014年第6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近些年来的互助养老实践探索中,国内一些地区提出了“幸福院”“老年人关爱之家”等新型农村互助养老形式,它们以政府支持、集体建设、自我保障为主要特征,旨在从个体和集体两个层面补偿农村空巢老人缺失的社会资本,通过社会网络的重构帮助农村空巢老人获取各种稀缺的养老资源。⑦高辰辰:《互助养老模式的经济社会条件及效果分析——以河北肥乡为例》,《河北学刊》2015年第3期。⑧陈际华、黄健元:《农村空巢老人互助养老:社会资本的缺失与补偿——基于苏北S 县“老年关爱之家”的经验分析》,《学海》2018年第6期。除了强化外部支持之外,如何调动现有的农村社会资本以及培育新的社会资本,提高农村居民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无疑是当下需要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农村居民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一直是影响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发现,家庭规模、居住方式、代际关系、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以及个体特征变量中的年龄和婚姻状况,对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意愿有显著影响。⑨郝亚亚、毕红霞:《山东省农村老人社区互助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西北人口》2018年第2期。⑩张丽、毕红霞:《基于SEM的农村互助养老选择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调研世界》2018年第12期。⑪于长永:《农村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意愿及其实现方式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关于社会资本对互助养老参与的影响研究,也有研究发现,农村老年人村居层面的社会资本量和互动,对其参与互助养老服务具有显著影响。⑫刘妮娜:《中国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服务参与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老龄科学研究》2018年第12期。总体上看,对于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涵盖了个人、家庭和集体层面的因素。但是,有关社会资本与互助养老之间关系的研究,已有的文献大多以社会资本理论来分析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较少以社会资本理论来分析社会资本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已有的研究主要是从家庭资源和村居资源层面进行分析,研究的是结构性社会资本对互助养老参与的影响。而本文从认知性社会资本的角度分析其对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是对已有的相关研究的补充或完善。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以认知性社会资本所包含的信任与互惠规范要素,单独进行模型分析,考察它们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本文还将子女数量纳入模型,从家庭养老资源的角度考察其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观察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替代效应或挤出效应。
如果能够充分挖掘和调动蕴藏在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中的社会资本,以促使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互助养老中来,必将有利于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要分析社会资本与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关系,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理论。不过,来自经济社会学领域的社会资本理论(Social capital theory)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用该理论来解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各种理论观点和主张。一些学者也对社会资本作出了各种定义。例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将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①Bourdieu, P,“The Forms of Capital,”Readings in Economic Sociology, (2002), pp.280-291.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James Coleman)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人拥有并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主要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并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他强调社会结构和个人行动是社会资本的两大特征。②Coleman,J. S,"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94(1988), pp. S95-S120.美国著名政治学者帕特南(Robert D.Putnam)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信任、规范和网络是构成社会资本的三大要素。③Putnam,R. D,“Social capital and public affairs,”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 vol.47, no. 8 (1994), pp. 5-19.著名美籍华人社会学家林南(Lin,N.)将社会资本定义为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④〔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张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4页。
依据学者们对社会资本的各种界定,社会资本通常可以被划分为结构性社会资本和认知性社会资本。结构性社会资本又分为粘黏型(即同质性人群中的紧密联系)、联合型(异质性人群中的关系)和链接型(同一社会等级内不同地位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与结构性社会资本不同,认知性社会资本描述的是非客观的领域,它表现为群体内或群体之间那些涉及社会信任、互惠原则、集体行动和合作的共同规范与价值观念,而本文正是要聚焦于社会资本的信任和互惠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机理。
纵观有关社会资本的各种理论和观点,可以发现,帕特南的有关理论和观点比较适用于分析农村居民互助养老问题,特别是,他强调社会信任和互惠规范是创造社会资本最重要的因素。其中,信任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网络。每个人都置于以自身为中心并向外延伸的社会网络中,个人依据该社会网络给予的信息来作出行动判断。因此,处于社会网络中的个人通过社会网络的信息反馈来决定是否给予网络中的他人以信任。为了保持长久的信任,个人会审视自己的行动而避免作出失信行为,在各行动者的努力下,信任由此而发展起来。⑤韩彦超:《市场化、社会网络与一般信任》,《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互惠规范产生于社会网络内人们长期交往的过程中,可以被分为两种:一种是“均衡的”,指的是人们同时交换价值相等的东西,这种价值相等的交换往往具有“一次性”的意思;另一种是“普遍化的”,是指在持续进行的交换关系中,这种互惠在特定的时间段里是无报酬和不均衡的,强调了关系的坚强和持久。⑥〔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1页。互惠影响行动者的态度与行为,行动者之间互相遵循互惠规范,可以有效解决集体行动困境。所以,作为一种潜在的资源,互惠规范能提高行动效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在现代社会中存在着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两种信任体系。人际信任建立在私人关系的远近上,而制度信任基于习俗规范等非正式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
而在中国农村社会,农村居民通常会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与亲戚、邻居、朋友和同村人等的社会交往对象形成自己的社会网络。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有喜事要请酒,生了孩子要送红蛋,有丧事要出来助殓、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①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29,48-50页。所以,农村居民的自愿性互助行为与人际信任密切相关,人们之间的信任度越高,越是愿意互相帮助。基于此,可以提出假设1:人际信任对于农村居民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正面影响,即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程度越高,他们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就越高。
此外,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行为通常属于“普遍化”的互惠,这种“普遍化”,是与习俗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紧密相关的。基于此,可以提出假设2:互惠规范对于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正面影响,即人们之间互惠互助的水平越高,他们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就越高。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19年自调研数据。为了更好地掌握农村互助养老的实际情况,课题组成员在2019年7月选择湖北省枝江市与河南省邓州市的部分农村地区进行了调研。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方,主要是考虑到它们在农村养老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虽然是相邻省份的两个市,但它们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状况上存在着较大差别:湖北省枝江市在2012年就开始了互助养老方面的探索,在一些乡镇进行了互助养老服务试点,积累了互助养老的基础和经验;而河南省邓州市是传统的农业市,农村老龄化和空巢化程度比较高,但在养老保障改革探索上鲜有动作。课题组根据不同乡镇的经济情况和地理环境,在湖北省枝江市分别选取了一个发展状况较好的乡镇和一个发展状况较差的乡镇,在河南省邓州市选取一个镇,然后在选取的镇中随机选取多个村庄进行了调查。由于目的在于考察农村居民互助养老情况,所以被调查对象多为农村中年人和老年人。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社会网络以及农村互助养老现状三个部分。问卷中的测度项均来源于已有文献的整合,有助于调查结果具有较高的内容效度。其中一部分研究测度项来源于西方文献,并使用了回译(back translation)的方法以确保问卷中测度问题描述的准确性。考虑到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文化水平,问卷调查采用一对一结构式提问的方法完成,共发放了1500 份调查问卷,成功回收1061 份,剔除无效问卷9份,剩余有效问卷1052份。
(1)因变量。本文研究认知性社会资本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的影响,因变量为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在问卷中因变量的问题为“您愿意为他人提供互助养老服务吗?”,回答的选项为“愿意”或“不愿意”,由于这两个选项不存在程度深浅以及比较关系,因此可以看成二分类无序变量,“愿意”赋值为1,“不愿意”赋值为0。
(2)自变量。前文已经指出,认知性社会资本包括信任和互惠这两个要素,因此,这里将信任和互惠要素作为衡量认知性社会资本的自变量。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信任要素的测量在问卷中体现为对子女、邻居、亲戚和朋友的信任程度,将这四类对象的信任度设定为信任要素指标,并依据信任程度的不同分别赋值;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互惠要素的测量在问卷中体现为三个问题,分别是对不同情况下的互助互惠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农忙时、红白喜事时以及利好信息分享时互助互惠频率,并将这三个问题操作化为互惠要素变量指标。
(3)控制变量。由于本文主要研究认知性社会资本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根据已有文献可知个人和家庭因素会对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产生影响,因此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个人基本特征变量和家庭基本特征变量。个人基本特征变量中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和收入。性别设置为虚拟变量,将“男性”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年龄依据不同年龄段进行分组赋值;婚姻状况在问卷中设置为四种情况的分类变量:未婚、有配偶、无配偶(丧偶)以及无配偶(离异)。健康状况在问卷中有五个选项,不同健康程度不同赋值;个人收入为不同收入水平的分组。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子女数量和居住方式。子女数量在问卷中为离散变量,具体为儿子数量和女儿数量;居住方式设置为不同居住情况的分类变量。
表1 变量的定义
本文利用是否愿意为他人提供互助养老服务来测量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因变量取值1或0(1为愿意,0为不愿意),为二分类变量。因此本文采用二元Logit模型来估计认知性社会资本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计量模型为:
在模型中yi为因变量,xi为自变量,β 为系数,u 为随机扰动项。本文通过统计软件stata15 对变量在不同层面进行分析。模型一不加入任何认知性社会资本变量,只对包括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居住方式等个人和家庭基本特征变量进行回归。模型二在模型一的基础上纳入对于认知性社会资本信任要素的变量。模型三在模型一的基础上纳入认知性社会资本互惠要素的变量。模型四为完整模型包含认知性社会资本的信任要素和互惠要素以及个人和家庭基本特征变量。
如表2所示,总体上看农村居民对于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较高。数据显示:(1)在性别方面,男性与女性农村居民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存在一定差异。女性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高于男性农村居民,女性农村居民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达79.37%。(2)在年龄方面,不同年龄段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存在不同差异,呈现低龄者参与意愿高、高龄者参与意愿低的特点。70岁以下的低龄农村居民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较高,都在80%的水平以上,其中50 岁以下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最高。随着年龄的增长,参与意愿有降低的趋势,70岁以上的各年龄段农村居民的参与意愿都在60%的水平左右。(3)在身体健康状况方面,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人参与意愿较高,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人参与意愿较低。非常健康和比较健康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均在80%的水平以上,健康状况一般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体现了参与意愿在健康状况好与差之间的过渡,非常不健康和比较不健康的农村居民户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均在65%水平左右。(4)在婚姻状况方面,不同婚姻状况各有差异。在未婚状态中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大体上较高;而在已婚状态中,又具体划分为不同情况,有配偶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较高,达79.86%,而无配偶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较低,其中丧偶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最低。
表2 基本特征变量与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交叉分析
(1)人际信任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
针对假设1,模型二在控制了个人和家庭基本特征变量的基础上考察人际信任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如表3 所示),农村居民对于子女和邻居的信任程度对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但该影响未在5%的水平上显著;农村居民对于亲戚和朋友的信任程度对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负向影响,但该影响同样未在5%的水平上显著。因此,没有任何一类对象的信任变量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因此,该模型结果未验证上文提出的假设1。模型四纳入了认知性社会资本中信任要素和互惠要素以及个人和家庭基本特征等所有变量。在模型四中,其他三个信任指标对农村居民参与互助养老意愿的影响也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只有对朋友的信任变量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负向影响,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农村居民对朋友的信任越低,其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越高。把这两个模型的结论归纳起来,可以认为,农村居民对“熟人”(包括子女、邻居、亲戚和朋友)的信任都无法对其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产生积极的显著影响。因此,前述研究假设1并不成立。
如果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居民对于不同对象的信任程度存在差异(如表4所示):在所考察的四类对象中,农村居民对于子女的信任程度(94.6%)最高,其次是对于亲戚的信任程度(85.72%),再次是邻居的信任程度(83.45%),最后是对朋友的信任程度(59.25%)。这类似于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头投入水中后的水波纹一样一圈一圈愈推愈远、愈推愈薄。①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29,48-50页。这说明,中国农村居民仍然保持着传统的人际关系,对他人的信任程度随着这种关系的亲疏而变化,关系越亲近信任程度越高,反之越低。这种人际关系使得农村居民习惯于在遇到困难时按顺序求助于“圈内人”;通常只有在圈内人难以提供相关帮助时,农村居民才会考虑“圈外”求助的可能性。这就决定了传统的农村居民互助往往规模较小。而当政府想将这种传统的小规模互助发展为大规模互助养老时,传统的“熟人”间信任并不能对此产生积极作用,主要是因为这个小范围相互信任并不能自动转变成农村居民对大规模互助养老计划的制度信任。而且,如果一些农村居民对亲属的信任度很高,他们就可能更倾向于依靠亲属解决有关养老问题,因而他们的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可能并不高。在模型二和模型四中,儿子数量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产生的负向影响在5%的水平上显著,结果表明儿子数量越多的人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越低。这可能不仅是因为传统上男性在农业劳动生产中比女性更具优势,②石智雷:《多子未必多福——生育决策、家庭养老与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社会学研究》2015年第5期。更是因为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着的传统习惯。受古代宗法制影响,中国社会仍然广泛遵从父系家族体系和从父(夫)居形式,这一传统导致了家庭成员在为父母提供养老保障的过程中存在着性别差异,③YANG,H,“The distributive norm of monetary support to older parents:A look at a township in China,”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vol. 58, no 2(1996), pp. 404-416.使得许多中国人形成了养儿防老与儿子养老送终的固有观念。
表3 回归结果分析
续表3
表4 各类对象信任程度基本情况
(2)互惠规范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
针对假设2,模型三在控制个人和家庭基本特征变量的基础上考察互惠规范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如表3 所示),农忙时相互帮助情况和红白喜事时相互帮助情况这两个变量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并不显著。这主要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在一些农村地区,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导致农村居民在农忙或遇到红白喜事时难以在熟人中找到合适的人手;与此同时,市场力量已经在这些领域发展起来,付钱就可以比较容易地请到专业人员和机械来完成相关工作。因此,传统农村社会中的互助互惠的范围在某些方面被压缩。不过,知道能给大家带来好处的信息时互相告知这一变量对互助养老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越乐于告知利好信息的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越高。在这方面,模型四得出的结果与模型三是一致的。这从一个角度验证了研究假设2:互惠互助的水平越高,农村居民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越高。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尽管农村居民对“圈内”熟人的较强信任仍然普遍存在,包括对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子女、亲戚的信任和对有地缘、业缘关系的邻居、朋友的信任,但是,这种人际信任并未对农村居民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产生正向显著影响。而且,对亲属的超强信任可能会弱化农村居民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因为他们可能更倾向于依靠亲属解决有关养老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养老保障实践中,儿子数量越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通过家庭养老方式获得满足的可能性往往越高,因而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越低。(2)互惠规范会对农村居民互助养老参与意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互惠互利程度越高则农村居民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也越高。信息交换作为互惠规范的一种体现,表现了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惠互利习惯。农村居民之所以乐于信息互惠,可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这是维持“熟人”信任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是它的成本十分“低廉”。
根据上述结论,如果要支持农村互助养老发展,从而帮助农村居民解决一些养老问题,就可以重视以下两个方面:(1)采取措施将农村居民的对“圈内”熟人的信任拓展至对互助养老的制度信任。农村居民的人际信任比较牢固地嵌入了他们的社会网络中,利用这种社会网络的互动效应可以提升农村居民对于互助养老的认同,培养并增强他们对于互助养老的制度信任,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对互助养老的参与意愿。例如,可以找出这种社会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大家族中有威望的带头人、能人等),通过定期集中培训、到先行地区观摩交流、专家答疑等方式,先让这些人了解互助养老的内涵和运行机制,并逐步形成对互助养老的认同和制度信任;然后,再鼓励、引导这些人在亲朋好友中传播,从而逐渐形成群体认同和群体对制度的信任。(2)利用农村居民乐于“共同分享”信息的互惠规范,培养和发展农村居民在互助养老服务方面的互惠规范。一般情况下,物质互惠为信息互惠建立基础,而信息互惠同样可以反过来促进物质互惠。如果首先让互助养老成为农村居民的信息互惠的重要内容,就可能让这种相互促进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这意味着,如果将农村互助养老尽可能聚焦于提供那些低成本、见效快的互助养老服务,让参与者尽快获益,成为他们津津乐道的“互惠信息”,将会反过来促进农村互助养老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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