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朱雯希
扬州市急救中心,江苏扬州 225000
作为一种较为严重的神经系统急症,急性脑卒中有缺血性脑卒中和出血性脑卒中两个类别[1],发病机制通常为急性脑循环障碍(如脑血管阻塞或破裂)[2]致使弥散性或者局限性脑功能缺损, 常发于中老年群体,临床主要症状为半身不遂、智力障碍、猝然昏迷[3]、舌头发硬、语言丧失、口斜眼歪等等,且具有发病急、病情发展快等特点[4-6],且该类患者发病时往往是在院外,发病后的6 h 内为有效的抢救“时间窗”[7],若抢救不及时或是不恰当,极有可能造成患者偏瘫[8]、残疾甚至死亡[9],对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院前抢救质量的提高,能够显著增大患者的生存率[10],保障良好的治疗效果及预后恢复[11]。该研究选择该院急救中心2016 年1 月—2019 年1 月出诊的100例急性脑卒中患者作为临床研究对象,探讨急救护理在急性脑卒中患者院前抢救中的临床应用效果,为临床提供参考依据。 现报道如下。
选择该院急救中心出诊的100 例急性脑卒中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各50 例。 对照组中,男29 例,女21例,年龄39~82 岁,平均年龄(55.78±5.63)岁,其中出血性脑卒中16 例,缺血性脑卒中34 例,发病到接受抢救时间8~86 min,平均时间(41.51±7.66)min;观察组中,男27 例,女23 例,年龄40~81 岁,平均年龄(56.01±5.60)岁,其中出血性脑卒中17 例,缺血性脑卒中33 例,发病到接受抢救时间9~88 min,平均时间(42.03±7.60)min。两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①经临床专业影像学、生化检查确诊;②经头部X 线和CT 确诊;③为首次发病;④依从性良好,可配合医护人员后续治疗;⑤该研究遵循患者知情、自愿原则,且签署有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存在肝、肾脏功能不全者;②存在脑部手术治疗史;③伴有严重免疫系统功能缺陷;④伴有恶性肿瘤;⑤合并有精神疾病;⑥需要手术治疗;⑦脑部外伤导致脑出血。
对照组:对患者进行常规护理,第一时间采取常规急救措施,将患者及时送往医院。
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进行急救护理。详细为:①迅速出车,并保持与患者家属的电话联系。接收到求救电话后, 急诊中心确保1 min 内完成人员、车辆的指派,2 min 内完成急救人员带上急救箱出车,在前往患者处的路上, 保持与患者家属的电话联系,咨询患者基本个人信息、发病时间、病情症状、病史、意识状态、集体活动、所处位置、当前环境等情况,并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对患者病情进行初步预估,指导家属进行简单的搭救措施,叮嘱家属禁止随意移动、搬动患者,尽量使其静卧,保持头部高于身体,实施冷敷,对患者口腔内的呕吐物进行及时清理,以免患者无意识中被呛住,车辆行驶人员尽量寻找快算到达现场的路线,为其赢得更多的抢救时间;②到达现场后,立即对患者各项基本生理体征进行严密监测, 对患者呼吸、脉搏等一般生命体征进行收集,并详细观察临床症状表现,对其病情初步预估可采取格拉斯昏迷指数(GCS)评分,进而对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进行一个初步的预判,依据评估结果快速制定科学、合理的抢救、护理、转运方案,如GCS 评分低于8 分,应立即对患者进行吸痰、静脉通道建立等急救护理措施,并对血压增高患者进行针对性的降压护理,对存在糖尿病史患者立即给予胰岛素治疗,若患者情绪波动较大,可对其进行适当的镇静治疗, 待患者各项生命体征稳定后,抓紧时间将患者安全搬入急救车辆中,转运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若患者GCS 评分大于8 分(包含8 分),则可将患者立即转运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③转运过程中,对患者生命体征进行密切监测,患者取平卧侧头体位, 头部朝向与车辆前进方向相反,并且保护患者头部的平稳, 避免患者误吸入呕吐物,定期观察患者瞳孔、神志、呼吸的变化,进行必要的吸氧治疗、静脉输液治疗、排痰治疗等等,并且于急救中心就患者的病情、状态保持良好沟通,让其时刻做好急救人员以及场地的准备,车辆行驶人员应尽量保证平稳行驶;④患者入院后,将收集、观察到的患者病情、病史、抢救用药、病变等情况详细报告给抢救医生,做好信息记录交接。
观察记录两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 抢救效果、 患者护理满意度抢救效果:良好、残疾、植物生存、死亡。
数据应用SPSS 19.0 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其中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计量资料(±s)进行t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分别为(17.22±1.86)min、(27.23±6.49)min,显著短于对照组的(30.52±4.21)min、(48.41±6.92)min,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0.433,P<0.05;t=15.7863,P<0.05)。见表1。
表1 两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对比[(±s),min]
表1 两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对比[(±s),min]
组别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 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观察组(n=50)对照组(n=50)t 值P 值17.22±1.86 30.52±4.21 20.433<0.05 27.23±6.49 48.41±6.92 15.786<0.05
观察组抢救结果良好率为70.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32.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446,P<0.05);观察组抢救残疾率为28.00%, 显著低于对照组的52.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000,P<0.05)。 观察组抢救死亡率为2.0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16.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983,P<0.05)。 见表2。
表2 两组抢救效果对比[n(%)]
观察组患者护理满意率为96.00%,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8.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7.162,P<0.05)。 详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对比[n(%)]
急诊科中最为常见危重疾病为心血管疾病[12],威胁患者生命健康,对上述患者来说,早期未得到有效治疗,当病情进一步恶化会引起一系列并发症,如偏瘫、致残及死亡,因此,对上述患者开展院前急救显得尤为重要。 早期抢救开展均为常规护理,当经过改良后,对急救护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增加护理人员主动性[13-14],抢救干预期间,全面考虑急性脑卒中患者各类护理细节, 以稳定患者生命体征指标为抢救目的[15]、并遏制患者病情变化有效缓解临床症状。 该研究显示,观察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接诊至专科治疗时间分别为(17.22±1.86)min、(27.23±6.49)min,显著短于对照组的(30.52±4.21)min、(48.41±6.92)min,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t=20.433,P<0.05;t=15.786,P<0.05),表明急救护理可显著缩短患者抢救时间和治疗时间;观察组抢救结果良好率为70.00%,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32.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4.446,P<0.05),表明急救护理可明显改善患者抢救效果;观察组抢救残疾率为28.0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52.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000,P<0.05),观察组抢救死亡率为2.00%, 显著低于对照组的16.00%(χ2=5.983,P<0.05),表明急救护理能够显著降低抢救残疾率;观察组患者护理满意率为96.00%, 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8.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162,P<0.05),表明急救护理可显著提高患者护理满意率。 郭亚君[16]研究结果显示,进行急救护理的观察组接诊至开始抢救时间为(23.9±6.4)min,显著短于接受常规护理对照组的(31.5±6.6)min,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急救后病情稳定率为72.0%(77/108),显著高于对照组的45.1%(35/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最后得出结论急救护理“能够很大程度提高院前急救成功率、提高护理质量及患者满意度”,该研究结果与之一致。
综上所述,应用急救护理,可有效缩短急性脑卒中患者的抢救时间, 提高抢救良好率和患者满意度。值得临床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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