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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的思考

时间:2024-07-29

□涂兴荣(阆中市农机局,四川南充,邮编637400)

1 农村道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管理措施不健全,农村道路缺乏管理

随着农业机械的增多,地方政府没有一套新的管理措施,单靠县级农机监理部门根本管不过来,而且交通安全工作一直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主干道,轻村社道”的倾向,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严重缺位。

1.2 财政投入少,道路质量差,安全隐患大

农村的村社道路里程多,但大多是村、社自己规划,十天半月就修起一条路,质量较差,又无人管理。近年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量又成倍增长,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长,农村公路的通行量成倍增长,交通安全隐患严重。

1.3 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

农村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路边堆放杂物、随意穿越公路、农忙季节在公路上开沟引渠;出行搭乘拖拉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

1.4 村道建设不平衡,安全设施不齐全

以阆中市村社道路为例,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道路开工明显增加,可发展不平衡,城周发展快,偏远乡镇发展慢;阆中市5 000多公里村社道路有80%没有安全设施和交通标识,路面凹凸不平,弯急坡陡,通行条件差。

2 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问题的几点想法

2.1 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应像城市道路和国道、省道一样,明确监管职责。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特别要明确村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的现象。二是加强协作,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工作责任制。对今后新建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道路设计、建设质量。三是市(州)农机监理部门每年要对县(市、区)农机监理岗位进行一次岗位培训。四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纳入对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

2.2 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经常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县(市、区)农机校在培训操作手时要开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农机监理部门也要对课程进行考试。三是相关部门要采取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培养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2.3 加强投入力度,明确法规职责,增强安全责任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的投入,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要考虑偏远乡(镇)的实际,戴帽下达项目资金改变落后面貌。二是按照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精神,按比例预算划拨道路建设和维护经费。三是制定措施,克服困难,改变农村道路交通不好管的惯性思维,要善于总结经验,制定办法,攻坚克难,进一步增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四是加快立法进程,明确相关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农机监理等部门,在乡(镇)的配合下,对农村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2.4 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守土职责,强化管理力量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队伍建设,明确各级政府的守土职责,强化管理力量。一是增加警力,加强交警队伍建设,确定科学合理的警力编制,适当增加警力。对于需要增强管理力量的区域,要增设交警中队,缓解警力不足现状。对一些重点工程较多而交通安全基础又十分薄弱的区域,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管理,防止交通安全形势的恶化。二是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站。各乡(镇)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纲要》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站,配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三是探索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机制。乡(镇)根据有关要求,在各村确立一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络员,协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和交警工作。要探索在农村建立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中小学生、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依靠群众自身力量,进行自我教育和管理,并协助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监理部门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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