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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时间:2024-07-29

□文/朱哲江 邵占青 宋子艳 胡辉辉

地膜和化肥、农药、种子一样,是重要农资,为“丰富米袋子,装满菜蓝子”、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聚乙烯,属于不可分解塑料,使用后如果不及时回收处理的话,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根系生长;丢在田间地头的残膜,被风吹至房前屋后、田野树梢,会影响村容村貌。因此,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防治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意义重大。

一、关于地膜回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产生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第十五条: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第十六条: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当开展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技术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

厚度在0.015毫米以上的地膜为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厚高强度地膜保温保墒压草效果好,可促进农作物增产,使用后更易于捡拾回收,可以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1.适宜作物:蔬菜、棉花、玉米等。

2.田间覆盖技术要点:各地根据区域气候特点、生产实际,选择合理的地膜覆盖方式和时间,抓好整地施肥、起垄覆膜、适时适墒播种等关键环节。根据产品性能指标,及时改进播种、覆膜等配套设备装置和农艺措施。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

指以生物降解材料为主要原料制备的,用于农作物种植时覆盖、具有生物降解性能的薄膜。具有增产提质、环境友好、使用无需回收的特点。

1.适宜作物:马铃薯、花生、大蒜等经济效益高的适宜作物。

2.田间覆盖技术要点:宜选择排灌方便、水源充足、土壤结构疏松的地块,根据播种时墒情适当深耕整地,清除土壤中的作物残余和石头,保证土面平整,避免铺设过程中地膜过早破损。在土壤含水量适宜时整地,一般旋耕1次以上,可将有机肥随旋耕作业施入土壤,避免地膜直接接触有机肥。铺设时地膜张紧适度、紧贴土床,可每隔2~3米压盖适量土壤防风。使用滴灌系统时,铺设地膜时须尽量避免长期与滴灌带接触。在干旱地区,可适当增加灌溉频次和灌溉量,同时应避免膜上长时间存水,防止地膜过早降解。

三、地膜使用后捡拾回收技术

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利国利民利大家。农作物种植前和收获后,要及时捡拾回收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地膜,并将捡拾的废旧地膜及时交到有关回收网点,便于后期加工再利用。

(一)废旧地膜人工捡拾技术要点。在聚乙烯地膜完成功能覆盖期后,膜面未发生明显破损之前,可采取人工适期捡拾回收。在作物收获后或播种前,可采用锄头等工具沿膜侧人工开沟,使压在土壤中的地膜完全暴露,从田头沿覆膜方向进行人工扯膜。

(二)废旧地膜机械捡拾回收技术要点。在作物收获后,针对土地平整和覆膜种植集中连片地区,采用适当幅宽的残膜回收单式作业机或秸秆粉碎还田与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针对覆膜种植不集中连片且田块面积较小地区,采用小型单式残膜回收作业机或复式联合作业机具。在下一季播种前,可采用弹齿式、搂耙式等回收机械,进行耕层内残膜回收作业。

四、地膜污染防治相关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地膜回收利用绿色补偿及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激励政策,对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加工利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使用给予一定补贴,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市场主导、多方回收”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二)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建立涵盖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的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参与的“白色污染”治理合力。加强地膜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标地膜的生产、销售和流通,确保不达标地膜不出厂、不入市。解决废旧地膜回收后的出口问题,对含杂量高再利用价值低的废旧地膜,可以采取作为垃圾集中处理、焚烧发电等方式处理废旧地膜。

(三)强化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加强科研生产,促进解决技术难点,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产品和设施装备的质量水平。一是节约型地膜覆盖技术。探索开展地膜覆盖技术适宜性评估,推广一膜多用、适时揭膜、倒茬轮作等技术,推动地膜减量增效。二是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术。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和配套农艺技术的研究。制定完善评价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全生物降解农膜,支持开展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示范应用,探索地膜污染源头防控路径。三是残膜机械化回收技术。加大高强度地膜、地膜回收捡拾机具、地膜资源化利用等产品设备的研发力度,提高残膜回收利用效率。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在春耕、秋收等地膜回收关键期,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膜污染防治宣传培训活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提高对地膜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参与废旧地膜清理回收,保护耕地环境;积极组织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的优势特点、田间覆盖和捡拾回收等技术的宣传培训,使广大农户了解掌握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技术,提高废旧地膜回收能力和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形成政府规范引导、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的全社会防治农田残膜污染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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