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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县域小学教育转型的个案考察

时间:2024-07-29

马建堂

(四川文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四川 达州 635000)

民国时期政府教育革新不断深入,小学教育逐渐规范,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型期。“县”作为小学教育实施的基层政府机构,是教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具体执行者,在国民教育县办原则背景下,县域小学教育成为民国小学教育体系的缩影,故而历时性的考察县域小学教育个案为探讨民国教育转型提供了独特的视角。目前学界对于民国小学教育的考察主要为教育思想、教科书等专题,缺乏以县域为单位对小学教育全程实施情况的贯通性考察。在资料选材上,缺乏地方档案、方志资料的运用。宣汉县作为川东北的大县,历史悠久,有中共领导的川陕苏区的教育实践,抗战时期教育也有持续发展,县档案馆藏民国教育资料亦较为丰富。鉴于此,笔者拟以地方档案、史志等资料微观考察其小学教育发展。

一 民国初年的转型期

清末新政的潮流中,宣汉县也开始了新学的创办。1903年县内各乡场的旧书院“均一律改作蒙养学堂”[1]734。1904年清溪场宏文高小创立,是全县第一所高等小学,1907年各蒙养学堂相继改为初等小学。1911年全县学校数达102所,笔者据史料进行了统计排序,宣汉县学校数量位列全川各区县25位,学生数2 786人,位列全川各县区22位[2]203-204。可见,宣汉县学校数、学生数当时都位居全省前列。

1912年,民国肇始,社会发展的进入新阶段,为中国教育实质性走上近代化道路提供了契机。在政治思想上获得解放的民初地方教育界,对教育进行了较全面的资产阶级变革,从而加快了地方教育发展进程。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特定教育纲领》,确定施行义务教育,推动了地方教育的发展。

民初宣汉县教育革新主要有:全县学堂一律改称学校;学制为高小三年,初小四年;办学形式方面,各场镇办学、宗族办学、社会团体办学、个人捐资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举;在管理方面,民初宣汉公立小学实行校长制,小学校长由县府核派,校长下设教务、学监、庶务,负责组织教学、学生训导及经费管理。办学形式的灵活多样,管理的专业化,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1912年宣汉全县小学54所,其中高小8所,到1918年,小学增至129所,其中高小14所[1]736。此时女子学校也开始建立,1914年,视学景昌运“开办县立女子学校,借赵公祠为学校用地,”[3]1220-1221开办初,只年招初小一班。

从表1来看,民初的学校总数和高小数都在持续增加,小学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女子教育也有了零的突破,加速了原有的旧式封建教育体系的崩溃和新式教育的勃兴。民初小学教育也不可避免存在以下问题:

表1 小学教育发展情况统计表[1]736

一是小学发展主要依赖地方士绅的作用,小学多由地方开明士绅创办,政府办学微乎甚微。民国三年刘煜森、吴炳林等在黄金口创办祥柏高小,将“原有之祥柏书院改建西式校舍”[3]1234,“捐购学田”“增聘教员”。教师有二十多人,且学历较高,有“民国大学生5人,清末文生2人,绥定联中、宣汉中学生10多人”[4]12。民国五年由潘海南、程香山、邓济川等在官渡场创办济川高小。民国六七年,张晓霞、牟心培在双庙长场创办大成高小校[3]1234-1235。

二是单级小学遍及全县,即全校多级学生合为一班。1914年,县城4所公立小学均为单级,1918年,县立模范初小一四年级、二三年级各为一班,但同一教室,两教员同时教授,互相干扰。此时期单级小学在全省各地也极为普遍。

二 防区制时期的缓慢发展期

防区制是四川政局经历的一个特殊时期,1919年4月,四川“防区制”正式确立,至1935年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湘统一全川行政,防区制宣告结束。“防区制”实行达18年之久,在此期间,“防区”成为军阀割据的独立王国。宣汉县先后有颜德基、余际唐、刘宝善、刘存厚等军阀在此主政,防区制时期,地方中小学的领导管理权实际上归防区的军部掌握。川内军阀之间不断发动战争,对社会秩序构成极大危害,对文化教育事业也构成极大冲击。当时的《教育杂志》曾作揭露:“国内提倡文化事业,呼声甚高”,“惟四川政府。对于学界惟独不然。数年以来,从未稍加整理”,“川中学校,将来恐只有同盟关门之一策矣。”[5]即便如此,在民国教育普遍发展的背景下,宣汉县教育也有以下进步。

1.教育改革与实施。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从1921—1928年为义务教育期,四川省于1922年颁布《四川省推进义务教育纲领》,通令全省于1925年期实施义务教育计划[6]56,但因全川战乱频仍,其计划未能按期实现。

宣汉县连年遭受军阀蹂躏,灾荒不断,教育事业步履艰难,县政以军代政的背景下,政府未能主导教育发展,办学投入严重不足。这一时期小学发展还是依赖地方士绅创办,且校舍多由庙宇改建。如民国十一年罗秋舫将“普光寺庙宇折毁,改建新式楼房以作校舍”[3]1232。明德两级女校最初在南坝场开办理,民国十七年,“教育局长向君卿捐店房一间,作校舍”[3]1235-1236。

1931年颁布《地方教育经费保障办法》规定各项新增地方捐税由省市政府酌定,作为地方教育经费。现有教育经费必须用于教育事业,无论何人何项机关均不能挪借或移作别用[7]。教育经费在法规中有了明确规定。宣汉县内教育款项由教育局拨付仅有城内的县立模范校、县立西关校、县立东关校三所小学,“由县教育局拨付每年教育经费约六七百元”作为常备经费[3]1237。但乡村初等小学教育经费仍多来源于民间,类型多样,据笔者统计主要有:田租、庙观田租,肉厘,斗息钱、谷租、杂粮、民捐、祠款、清明会、纸捐、房租、地皮、各神会、仓谷、底款等,也有以上几者结合[3]1236-1305。

2.教育规模缓慢扩大。1931年县内“各区初级小学校一览表”中各学校名称、开办地点、开办年月、开办姓名、常备经费等都有详细记载,见图1[3]1236-1305,据笔者统计全县8区共有初等小学186所,其中城内3所,乡村183所;清末创办而改制的有38所,民国新创立的有74所,其余未详;有女校4所;宗族办学有龙氏、苟氏、向氏、邓氏、杨氏、冯氏族立校等7所。

图1 1931年宣汉县各区初等小学数量统计

到 1933年,全县有初级小学198所,其中一场8所以上的仅黄金、南坝、清溪、马家、普光、庆云6场;一场1校的有27场;未办学校的有月溪、漆树、双河口、龙安、铁矿坝、桅杆坝6场。高级小学共有18所,其中县城和南坝、清溪、普光各2所,土黄、天生、柏树、王家、庆云、双河、黄金、官渡、双庙、芭蕉各1所,但仍有52场竟无高小。这一时期整体上小学规模逐年扩大,初等、高等小学数量持续增加,加速了小学教育的普及。

3.学制与课程的变化。1922年,教育部进行了学制改革,小学教育实行六年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二者四二分段。学制的变化缩短高等小学的年限,有利于教育的普及。

除了规模增加外,学校教育在内容上也有较大变化。1925年,城乡公立学校逐渐取消读经课,改修身为公民,1930年又改公民为党义,对学生进行“心理建设”。1926年,县知事公署令全县各公立小学教授语体文(即白话文)和注音字母,对遵办者“褒扬”[1]735,利于学生接受和知识传播,对教育推动极大。

尤其是 1923年,共产党人王维舟先后在清溪场新群女校、宏文高小取消读经,各校相继仿效,学校教育开始了从形式到内容的改变。1925年,王维舟接任宏文校校长,推动地方“捐款添置校舍校具图书仪器”“整顿学规”,宏文校“成为模范高小校”[3]1233。其改革有两大特征:

一是消除传统旧式教育弊端,提倡全面的新式教育,注重教育方法改进。主要措施有废除读经课程,开设国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手工、音乐、体育等科;开辟图书馆,购进《向导》《中国青年》等书刊,指导教师编选新教材,废止注入式教学;购置教学仪器,提倡观察、试验、动脑动手的教学方法。设置奖学金,实行跳级、升留级制度、废体罚;同时组织师生走向社会,开办群化书报社、平民夜课校,开展街头演戏宣传[1]741-742。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的大众化。

二是将教育与革命深入结合,注重培养革命接班人。采取的措施有聘用进步教师宋更新、冉雨生等,修建“工”形校舍,以示面向工农。秘密组织农会,传播马列主义,积极进行共产主义小组活动,培养革命人才。“五卅”惨案发生后,还组织“后援委员会”支援革命斗争。1926年,王维舟离乡进行革命活动,学校领导权被地主豪绅夺走,但宏文小学师生、农会会员、夜校学员纷纷加入王维舟组建的川东游击军及其后的红三十三军[1]741-742。

4.女子教育持续发展。随着民国社会风气的革新,宣汉女子教育有了较快发展。1923年,清溪场开办新群女子高小;1928年,南坝场开办明德两级女校。天生、双河、胡家、黄金各场办有女子初小,全县共7所女校,其它小学也逐步允许女子入学。但从整体来看,学龄女子入学的“仅占百分之一、二”[1]735。女生除了学习基本课程外,还加授缝纫、刺绣、家事课等。女子教育也存在严重不足,如军阀刘存厚禁止女学生演戏,认为“柔曼倾意、究伤大稚”,阻碍了女性学习的热情。

三 苏维埃教育的全面改造期

1933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宣汉后,县内各级苏维埃迅速建立,积极兴学,对原有教育进行较为彻底的改造,县内小学进入苏维埃教育时期。

苏区教育具有多重特征。一是兴办列宁小学、童子团学校,如在明月、官渡乡等;二是实施新课程,对少年儿童进行识字教育、军事教育、政治教育等综合教育;三是开展村办夜校,在交通要道、场头街口广办识字站、识字岗等文教活动;四是教育与革命斗争结合,组织参加站岗、放哨、送信、募捐等,以促进根据地革命斗争的开展[1]735。

1936年5月,红四方面军撤离宣汉,小学教育随即停止。尽管县内苏维埃教育存在时间较短,但它伟大的教育实践,为贫困工农提供了接受教育的机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广大工农,尤其是激励着青少年学习知识,投身革命。

四 川政统一后的快速发展期

这一时期四川的防区制也结束,全川行政统一,四川教育事业开始受南京国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但比其他省份晚了8年,导致宣汉、乃至全川教育事业落在此前后于中东部省份。但随着抗战期间国府移都重庆,县内地处大后方,小学教育事业未因战事而停止,反而受战时政策的影响进入快速发展期。

1.教育法规的陆续颁布。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5年制定了《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通令全国实施。6月又制定了《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另外,还有《市县划分小学区办法》《调查学龄儿童办法》《一年制短期小学暂行规程》《二年制短期小学暂行规程》《实行改良师塾办法》《实施巡回教育办法》《各省市义务教育师资训练办法》[2]314等教育法令配套实施。

四川省也制定了相关制度,1935年5月四川省政府发布训令,涉及教育管理和师资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如关于小学教育领导与管理的有“县属各小学教育校长教育委员由科长荐请县长核委认真监督”,关于教师建设的有“小学教师应取专任制,废除钟点制”“小学教师平均每两级以三人为限不得过多”“小学教师以年聘为原则,不随校长为进退”。关于班级设置的有“小学每班至少二十五人,不足者应予转学”[7]等。同年,时任四川省主席的刘湘、教育厅长杨全宇签署四川省政府训令,颁布《四川省小学教育人员奖章规程》,共18条包括任教人员范围、年限规定、奖励等级等内容[7]。

1936年7月24日教育部公布《修正小学规程》[8],分为总纲、设置与管理、经费、编制、课程、训育、设备、成绩考查、入学及毕业、学费及其他费用、教职员、辅导研究、附则等十三章共九十五条内容。此规程为民国小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转折,对小学教育发展有极强的指导。同年,县内规范了学校命名,公立小学统称县XX乡小学或县立XX乡第X初级小学,私立小学仍用旧名。

1937—1940年期间设立了义务教育委员会、教育经费稽核委员会等机构推进小学教育发展。

1940年,教育部制定了《国民教育实施纲领》,令抗战后方的四川等19省实施。其核心是“将义务教育和失学民众补习教育合为一个教育系统”[2]315,同在保国民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实施,并优先充实义务教育部分。

该时期还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学校设减免学费名额,对学生成绩优秀者予以减免,小学为实有人数的4-15%,促进了适龄学生入学[1]779。

整体上川政统一后,通过相关教育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小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2.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1935年四川省开始提出分三期实施义务教育,制定了一年制短期义务教育实施纲要,加速了教育发展。尤其是要求“学龄儿童及未入学的学龄儿童,至少受1年的义务教育”,宣汉县被划分为中县,按规定每年设立学校18所[6]56。

在学校建设方面,1941年,全县57乡镇共设立中心学校41所,其余新增乡都在设置中,并限于当年下期完全设立。高等小学班级74班,原有43班,新增30班。初级小学班级450,原有245班,新增205班。[9]213-214初等、高等小学班级数有较大增长。1944年,全县每乡有完全小学。1946年,全县小学教育发展到高峰,57个乡镇都有高小,622保有538保设初级小学,达86.5%;在校小学生达7.9万人。1948年教育发展急速下降,竟有250保无学校,人称“文化死角”[1]735。

在学生数和学龄儿童入学方面,1939年“小学入学儿童约占学龄儿童总数的44%。 ”[6]971941年全县共有学生24 339人,入学儿童占学龄儿童总数35.28%。[9]213-2141944年5月在校学生45 732人,占当时学龄儿童94 747人的48.3%,是宣汉县学龄儿童入学率最高年份。而据1945年全省统计“入学儿童只达到学龄儿童总数的80%,”[6]98这是民国时期四川省学龄儿童入学率最高的年份。由比可知统计时间只相差一年,但宣汉县学龄儿童入学只有全省水平的一半多,可见宣汉教育不及全省平均水平。后受解放战争影响,1946年后入学率大幅下降。1949年,入学率又有大幅下滑,县内在校学生21 019人,占当时学龄儿童84 061人的25%。在校学生总数中,女生占26%,高小毕业生中仅占11%[1]735。

整体上川政统一后,学校数量、学生数量、教师数量都在不断增加。部分小学地域范围大还设置了分校,如县内第三保设置了周家岩分校(见表2)。

表2 1935—1949年部分年小学学校数及学生数统计[1]737

从档案资料看,学生多是宣汉籍,也有周边达县、开江、万源学生来此求学。学生出身以农业家庭占绝大多数,也有商业之家出身,如双河乡第三、四保学生家庭从商26人,工人4人[7]。

3.女子教育发展较快。这一时期,普通学校女生数量和比例都不断增加,详见表3:

表3 1936—1949年部分年小学女生数量与比例[1]737

女子教育的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是川政统一后在教育事业方面采取了多项革新措施,设立了较多的女校,促进了女学生数量的增加;二是川陕苏区时期开班了大量列宁学校、女校、夜校、识字班、扫盲班等,女性的政治地位、家庭地位、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激发了女性参加学习的热情;三是抗战开始后,随着国府移都重庆,抗战时期的一系列法令促进了大后方教育的发展;四是民国后期社会新风尚持续演进中,女性的独立意识、女权意识有所提升,妇女地位略有所提高,激励了女性入学。

4.小学成为民教阵地。为提升扫盲效果,提高人民识字水平,依托小学的校舍、教师等资源,一年制短期学校相继在小学建立起来,有助于文化普及和人民识字水平的提高(见表4)。

表4 一年制短期小学基本数据表[1]737

1940年,县内推行“国民教育制度”,小学分设小学部和民教部,小学部收6-12岁儿童授一年(短期小学)、四年(初小)、六年〔高小)教育;民教部设成人班,以成人识字教育为专责。

1941年,民教部当年开办民众识字班54个,由小学在职教师兼任教员。1944年下期成人识字教育达到最高峰,全县有464个识字班、23 483人。10年间,受识字班教育的约6万人。在民众学校和成人识字班结业的“多数人能识十余字或二十余字”。但据1949年统计,“文盲在青壮年人口中仍高达90%”,官渡乡报“全乡识字成人仅占5%”[1]752-753。

参照档案资料来看,县内第七保民教班学生名册中共34名学生,其中31男3女;宣汉32人,达县2人;4人为完全不识字,无教育基础;年龄从19到42不等[7],可见民众无论男女、籍贯及完全不识字者都有一定的参与。国民教育制度对民众识字有一定改善的,尤其是在普及小学学龄教育的同时能兼顾成人识字,使当时小学发挥最大的社会功用。

但政校合一的组织形式也是有一定危害的。“制度”规定乡镇长兼中心校校长,中心校校长兼副乡镇长,保长兼国民学校校长,保校校长兼副保长。这个制度遭到县内各校教师抵制,1944年,该体制宣告流产。

5.课程与教学研究。该时期课程经历三次较大变化。1935年起,各校建立训导制度,又改党义为公民,1942年订为:团体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高小分为公民、历史、地理、自然)、童子军、图画、劳作。1946年课程有:国语、作文、算术、自然、卫生、历史、地理、公民等共15门课程。课程逐渐全面、细化。值得注意的是,从档案所载学生成绩来看,每位学生课程成绩有15门课程,考核均为百分制,有总分和平均分,但不排名次,分为甲乙丙三等标注[7]。

宣汉教育会是主要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责有:一是召开各乡教育分会成员联席会议,二是宣传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和方法,三是学习研讨教学方法。如1935年举办小学教员署假讲习会,学习教材教法。1939年成立宣汉初等教育研究会,1942年各乡成立国民教育研究会,这些机构以实用主义教育理论和方法,对学校行政、教材教法、政教联系等间题进行研究,并利用教师署假讲习会组织观摩。但是,民国时期小学教育“注入式教学”[1]762依旧盛行。

总体上川政统一后小学教育发展比民国前期有所加快,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据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视察团北路组视察报告:川东北各县,“各县经费与教师极其缺乏”“各县之高初小,尤多有名无实。”[9]308-309“各县小学教师,待遇极薄”,教师待遇“多数县份均不及三十元”,且不能按月领得。毫无保障。小学校长的任用多随县府或主管科的主观意见,“校长多不能长期担任”,“各县小学师资,均异常缺乏。”[9]333这也体现出地缘偏远对教育发展的客观影响。

五 结束语

民国时期是我国小学教育近代化历程的一个重要时期。民国小学教育作为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其核心是破除了传统乡村教育的不足,逐步建立新的教育体系,迅速完成近代化的历程,其特征是新旧教育思想与实践激烈碰撞。宣汉县作为一个地处中国西部大巴山南麓的大县,是我国近代化起步较晚的地区,其小学教育发展也反映民国中西部部分地区、尤其是防区制影响下的四川多数地区的大致状况,即在封建教育模式崩溃之后,小学教育发展历经民国前期民间兴学的为主、政府办学为辅的过度,最终演变为民国后期中央统筹、地方政府主管的模式。在顶层政策制定、学校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推动了宣汉小学教育的持续发展,学校数、学生数、教师数都在持续增长。但民国宣汉县小学教育也存在教育受政局影响明显、制度执行力低、对苏区教育敌视、教学条件简陋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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