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王文轶
(大连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中国早期国家研究是探究中华文明起源的关键与核心内容。其中,“早期国家起源模式”主要侧重于前国家社会形态的探讨,即对国家起源路径的解析;“早期国家形态”主要是针对早期国家类型而言,亦即对早期国家的社会、政治结构和组织形式特征的概括总结,同时也包括对早期国家形成后发展路径的探讨。概言之,两者的研究对象实则涵盖了早期国家起源与发展的整个链条,并且密切相关。考古学研究证明,辽西地区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晚在中国的青铜时代早期便曾步入过国家社会阶段。因此,辽西地区所孕育的早期国家作为中国早期国家的重要成员之一,对于其早期国家起源模式与形态的探讨不仅是推进该区文明起源研究所需要迈出的关键一步,也是建构和完善中国早期国家起源与形成理论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对于“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也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早期国家”概念最早由西方学界所提出,用以表述“介于非国家组织和成熟国家之间的社会形式”[1],以及将其作为“国家发展链条的第一环”[2]。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国际学术界曾围绕“早期国家”展开过一次较大规模的合作研究[3],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早期国家理论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我国学界开始借鉴和使用“早期国家”这一学术名词,并将其应用于中国古代国家起源研究等学术实践中,一批有关中国早期国家的研究成果随之见诸于世,诸多学界前辈纷纷就中国早期国家的概念、标志、特点等发表了见解[4]。总体上肯定了中国古代国家发展过程中存在早期国家阶段,并强调了中国早期国家阶段所保留的“氏族血缘外壳”的特点。不过,有关“天下万邦”时代的“邦”是否属于早期国家,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问题。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我国学者又尝试借鉴西方学界的“酋邦”“社会分层”“聚落考古”等理论开展中国早期国家的研究,并在总结概括大量新材料、新发现的基础上,将研究内容进一步拓展到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模式、形态、动力等方面,推进了中国早期国家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尤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夏、商、周三代的早期国家研究最为系统和全面。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考古事业的蓬勃发展,全国范围内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的划分日臻成熟。苏秉琦先生在检视和总结中华文明起源的特点时,便形象地提出了“满天星斗”的观点和概括了中国古代国家发展的“三模式”[5]。从而提示学界,中国早期国家的研究视域不应局限于历史上华夏族的“中国”(中原地区),至少要以当下的中国版图作为该问题研究的地域范围,以及需要注意到国家的起源与形成在不同地理单元可能存在的发展不平衡现象和差异化问题。
近年来,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认识的引领下,长江流域、西南地区和辽西地区的早期国家问题愈发受到重视。其中,学界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起源模式与形态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史前考古学文化所反映的社会形态及其演进变化方面,并以红山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相关研究最为集中。
迄今为止,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起源模式的专题研究成果寥寥。而且,绝大多数研究实则属于该区社会历史阶段的划分。按其观点大体可概括为“古国—方国”“部落联盟—古国”和“酋邦—早期国家”三种模式。
第一种观点主要以田广林的《中国东北西辽河地区的文明起源》[6]为代表。作者以兴隆洼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考古学文化发展序列为线索,系统梳理了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西辽河地区的农业、手工业、聚落形态、礼制等的起源与演进,进而分析了该地区从村落到国家的发展过程。其中,兴隆洼文化至红山文化以前,西辽河地区的社会形态大体上经历了从在平等村落向中心村寨的演进过程,到红山文化晚期开始步入了古国阶段,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则跨入了方国时代。值得注意的是,此研究中虽然借鉴了苏秉琦先生所提出的“古国”一词,但采用了“文明社会的边缘”对“古国”加以限定,而且明确将夏家店下层文化作为西辽河地区进入文明时代到来的开端,则其所谓的“古国”当视为国家形成的前夜。
第二种观点主要见于邱国斌的《内蒙古敖汉旗新石器时代聚落形态研究》[7]一文。该文主要通过对红山诸文化聚落形态的比较,将敖汉旗地区新石器时代的聚落与社会形态划分为了4个历史阶段。其中,小河西文化聚落形态对应为原始氏族阶段,隆洼文化和赵宝沟文化聚落形态所对应的是部落联盟阶段,红山文化聚落形态则代表了“古国文明”阶段,而以小河沿文化聚落形态为代表,该区社会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换言之,“部落联盟”被视为辽西地区步入古国文明(早期国家)的路径。
20世纪90年代,谢维扬的《中国早期国家》一书大约是最早以“酋邦”理论为指导,并通过对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和东山嘴遗址的观察,提出红山文化当处于前国家社会——“酋邦”阶段的观点[3]295-305。新世纪以来,个别研究则开始尝试将“酋邦”理论应用于辽西地区早期国家起源模式的研究中,进而总结了该地区的“酋邦—早期国家”这一早期国家演进路径。此方面的成果主要有黄慧的《西辽河流域的文明起源研究》[8]和邱方利的《西辽河地区史前社会演进与国家起源研究》[9]两篇论文。前者将西辽河地区的文明进程划分为平等社会、酋邦、早期国家、王国几个阶段:距今 8200—7000 年,处于社会成员之间平等的母系社会后期;距今7000—5500年,为酋邦阶段;距今 5500—4500 年,为高级酋邦社会或早期国家;距今 4500—3500 年,为王国时期。后者也将西辽河地区的史前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划分为4个阶段:距今约 8200—7200 年是该地区文明的萌生阶段;距今约 7200—5300 年,为偶婚制家族阶段;距今约 5300—5000 年的红山文化晚期属于酋邦社会;距今约 5000—3300年的红山文化晚期(原文为“红山文化中晚期”,应为笔误)至夏家店下层文化,步入了早期国家阶段。不过,从两者的结论来看,对于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形态的表述尚不够明确。
总体而言,对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形态认识的不同,是导致学界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起源模式意见相左的症结所在。虽然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社会形态类型有所涉及,但均缺少建立在该文化自身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演进路径的观察。
从目前学界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形态的讨论来看,主要可概括为红山文化的“古国”类型和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方国”或“王国”类型。
“古国”,是苏秉琦先生“古文化、古城、古国”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0]。针对辽西地区东山嘴和牛河梁遗址的考古发现,苏先生指出“我国早在五千年前,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即红山文化时期作为古国的开始[11]。应当说,这一认识引发了学界对红山文化社会形态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支持者大多以红山文化的墓葬、女神庙、祭坛、玉器等考古资料为线索,从“礼”、祭祀或聚落形态与类型等角度,对红山文化的“古国说”予以进一步地诠释和补充。例如,郭大顺先后以“礼”和聚落层次、等级为视角,探讨了红山文化的“古国”特征①郭大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象征——牛河梁红山文化坛庙冢[A].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与玉器精粹[C].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12]。此外,刘晋祥和董新林共撰的《燕山南北长城地带史前聚落形态的初步研究》[13]48-56、 万洪瑞的《略论红山文化聚落形态所反映的社会性质》[14]徐昭峰《红山文化的聚落群聚形态与辽西区文明的发生》[15]等成果,也重点通过对红山文化聚落形态的解析,表达了“古国说”的看法。同时,也有部分研究虽然没有使用“古国”一词,但同样肯定了红山文化已步入国家阶段。段渝《西辽河流域早期文明的起源》[16]和王秀峰、崔向东《从聚落形态看红山文化中晚期的社会分化》[17]二文,便以“早期国家”来概括红山文化的社会形态。另外,也有研究对此表述地比较含蓄、谨慎,以“初级文明社会”加以界定[18]。
与此同时,持不同意见的研究者也不为少数。1987年,安志敏先生和陈星灿先生就各自在《试论文明的起源》[19]和《文明诸因素的起源与文明时代——兼论红山文化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20]两文中,明确阐述了红山文化尚未步入文明时代的观点。而且,两者均将红山文化没有发现文明基本要素(城市、文字、金属器)作为基本论据。另外,陈星灿先生还指出了其他三方面理由,概括而言:红山文化祭祀遗址的修建难度及其祭祀性质,不足以说明需要国家力量的出现;红山文化的生业结构及其生产工具所反映的生产力水平,难以支撑其进入文明时代;积石冢的随葬玉器数量虽有差异,但阶级分化的判断不充分。
近年来,也有研究以红山文化墓葬的习俗特点为切入点,针对以往有关红山文化晚期出现“王者”的观点予以了讨论,认为红山文化个人权利具有鲜明的神权特征,进而从权力特征与性质的角度,表述了红山文化晚期并未步入文明社会的看法[21]。此外,随着我国学界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研究中对“酋邦理论”的借鉴和应用,谢维扬[3]295-305、王震中[22]、王立新等学者相继主张红山文化晚期的社会形态应为“酋邦”[23]。
辽西地区早期国家形态的“方国”说,普遍是就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社会形态而言,首倡者亦为苏秉琦先生[5]151-153。其依据主要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大量城址的发现和具有“城堡链”的分布特点,体现出了超越单个城邦式的等级和规模,但论述较为简略。不过,苏先生的这一观点自提出以后,仍然在学界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其后,有关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形态的总体认识,鲜有意见相左者,且主要的依据也多是以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城址群为核心,但有关其城址的研究相对更加系统和全面,涉及了筑城技术、结构、类型、分布、功用等方面②席永杰.西辽河流域早期青铜文明[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24]。近年来,也有少数研究在城址群的基础之上,结合聚落、墓葬等考古资料,从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方国形态特征予以了较为综合性地探索。于明波的《西辽河上游地区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群聚形态研究》[25]一文,不仅从国、郊、野的角度探讨了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城址的分布格局,而且对大甸子墓地的分区与夏家店下层文化政治格局关系予以了关注。
除此之外,也有个别研究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社会形态界定为“王国”[8],[13]48-56,或“高级文明社会”[18]。其中,刘晋祥、董新林的《燕山南北长城地带史前聚落形态的初步研究》一文,主要分析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聚落层次与社会城乡分化的关系,以及概略性的举例了该文化中的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礼器,并以此作为夏家店下层文化为“王国”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同文的结尾部分又将“方国”以括号的方式注解为“王国”,则所谓的“王国”实为苏秉琦先生的“方国”。黄慧《西辽河流域的文明起源研究》一文,主要以城邑群、城址与人口规模、建筑技术、武器的专门化等为证,认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已步入了“王国”阶段,但有关考古资料的社会学理论分析过于简略。
总体来看,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形态的“方国”说仍然是目前学界的主流看法。然而,苏秉琦先生的“方国”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方国”既有一定联系,也有一定区别,这一点在界定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形态时格外需要注意。
首先,辽西地区的早期国家研究主要滥觞于有关该地区的文明起源研究中,彼此长期纠葛在一起,进而导致以“早期国家”为视角的专题性研究成果很少。诚然,“国家”和“文明”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往往相伴相生,有着近似“孪生”的密切关系。然而,应当注意到的是,两者在内涵方面并非毫无区别的。
“文明是相对于‘野蛮’‘蒙昧’而言的,是依据人们掌握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知识、技能情况与精神生活的丰富状况、人类社会的管理与秩序强化的程度不同而区分的。国家则是与氏族、部落、酋邦等社会组织相对应的概念,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被强化的公共权力,主要是社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26]。换言之,“文明”的内涵较为宽泛,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但文化属性更为突出;“国家”则既是一种社会形态,也是一种政治实体,具有更为鲜明的社会与政治属性。而且,当作为政治实体考察时,“国家”也可看作为“文明”的一部分,并具备更为明晰的社会群体、组织结构、政治制度等,相关理论也更加的丰富和成熟。因此,辽西地区的早期国家应作为该地区文明起源研究中的重要专题加以系统性研究。
其次,辽西地区早期国家或文明起源研究中,多习惯将该区的史前考古学文化作为整体考察对象,按照考古文化序列对应的社会形态类型划分不同的历史阶段。比如,将红山文化晚期视为辽西地区的酋邦或古国(邦国)阶段,夏家店下层文化视为辽西地区的方国或王国阶段。应当说,这种总体社会历史阶段的划分,其意义在于揭示该地区何时首次步入酋邦、古国或方国等,但也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就是辽西地区自红山文化晚期以后,其社会形态在夏家店下层文化之际直接步入了更高级的社会阶段,抑或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早期国家是直接建立在红山文化晚期社会的基础之上。事实上,这两种考古学文化之间存在明显的“断裂性”问题,夏家店下层文化与红山诸文化之间至少有100年的年代缺环[27]。也就是说,夏家店下层文化并非红山文化的直接继承者,红山文化的社会形态并不能直接看作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的前夜。那么,夏家店下层文化社会形态的演进模式,自然需要按其自身的发展历程予以观察,包括夏家店上层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关系也是如此。所以,这种总体阶段划分的研究范式,并不适用于国家起源模式的探讨,更不能以此代替辽西地区的国家起源模式。
再次,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形态的认识分歧较大。特别是红山文化晚期的社会形态究竟属于早期国家的“古国”(邦国),还是酋邦;夏家店下层文化属于“方国”,还是“王国”,均存在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同时,这些争议和分歧也在很大程度反映出,以往的相关研究缺乏对理论概念的足够重视。例如,“酋邦”与早期国家的区别主要在于哪些方面,“邦国”和“方国”的内涵有无联系、区别等。对于这些理论、概念的比较和辨识,应当说是进行辽西地区早期国家形态研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否则,难免会造成判断结果上的莫衷一是。
复次,以往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起源模式与形态的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该地区的史前考古学文化或秦汉以降的古代民族政权,而缺失对该地区先秦时期古族政权的专门研究,进而导致以往有关辽西地区早期国家的起源模式与形态的总结,在研究对象范围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近年来,辽西地区的先秦古族政权虽有纳入早期国家研究视野的迹象,但尚未上升到国家起源模式和国家形态层面的探讨。其中,“孤竹”和“东胡”颇具代表性:一些成果在论及“孤竹”时,只是笼统的将其称为“古国”或“方国”,甚至常常同时使用,其国家形态的认识与界定较为模糊,更鲜有此方面的专题性研究;有关“东胡”,传统观点一般认为始终处于氏族部落社会而从未步入国家,近年来虽受到了部分学者的质疑,不过相关研究所论证的重点仅限于对其建立政权时间节点和标志的考证,对其起源模式和形态问题同样没有予以展开讨论①李春梅.匈奴政权的创建问题——兼论冒顿单于以前的匈奴与东胡的关系[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3(3):55-58。[28]。 归根结底,以往研究之所以缺少对辽西先秦古族政权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囿于史料的匮乏。先秦时期活动于辽西地区的古族,可能还有发、貊、屠何、肃慎等①苗威.山戎 、东胡考辨[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4):67-72;奚柳芳.肃慎东迁考[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1980(2):92-97;何光岳.肃慎族的起源与北迁[J].黑河学刊,1991(2):97-102;范恩实.肃慎起源及迁徙地域略考[J].民族研究,2002(3):57-65,108-109。[29],但与之相关的文献记载,常常只是零散的只言片语,在考古资料方面也没有突破性的发现。囿于资料阙如,则难以判断这些古族是否建立过政权,至于其国家的起源与形态问题也就更加无从谈起了。相比之下,“孤竹”“东胡”在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方面相对丰富一些,具有较大地研究可行性。
尚需赘言的是,本文所谓的“辽西地区”主要借鉴和采用了考古学界“辽西区”概念,即“医巫闾山以西,北至西拉木伦河两侧,包括西拉木伦河、老哈河、大凌河、小凌河及它们的支流地区”[30]。这一“辽西区”概念最初是由张忠培先生根据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的划分所提出的,近年来亦被学界所广为采纳②崔向东.先秦时期辽西地区古族氏述论[J].渤海大学学报,2016(1):10-15。[23]101-110,[31]。从其地域范围来看,要相对小于地理学意义上广义之“辽西”③地理学意义上“辽西”有狭义和广义之别:狭义之“辽西”一般指辽宁西部的锦州、朝阳、阜新、葫芦岛、盘锦(辽河以西部分)五市;广义之“辽西”则包括辽宁西部五市、内蒙古赤峰和冀北地区的承德、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大体包括了辽宁西部五市和内蒙古赤峰市地区,而不包括冀北地区。根据考古学研究,在此区域内发现的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红山文化和小河沿文化四支主要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不仅呈前后相继的年代序列,而且在文化内涵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传承关系,故被认定为属同一系统的考古学文化[23]101-110。这也是考古学“辽西区”划分的主要原因。其实,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夏家店上层文化两支青铜时代的考古学文化,其发源地和主要分布区域同样位于这一“辽西区”。在与其南部相邻的冀北地区,虽然也发现了与这两支文化有一定相似性的考古学文化,但后续的研究大多倾向将其作为独立的文化类型看待,或是作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或夏家店上层文化的“次生型”[32]。
总之,辽西地区作为诸多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的“原生区”,意味着该区是某些先秦古族长期的活动空间和发祥地,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加以考察。学界以文明起源为视域对辽西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社会形态的长期考察,为该区早期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讨奠定了重要基础;而相关先秦古族文献资料的爬梳、部分考古学文化族属关系的辨识、古族历史文化的考索等,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学界对个别古族的社会形态问题的重新思考。同时,随着近年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交叉学科理论的普遍运用,综合利用历史学、考古学、文化人类学等理论开展辽西地区早期国家问题的研究,则日趋成为深化该区文明起源认识的重要途径。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