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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东亚秩序成功挑战与失败构建的原因初探

时间:2024-07-29

王小欧

(长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一、日本对东亚秩序的成功挑战与失败构建

东亚地区幅员辽阔、历史悠久,自汉代至晚清,长期处于以中华文明为核心的“华夷秩序”之下。东亚诸国向中国派遣使节并进献贡品,中国承认其国王的地位并予以回赠,从而构建了以朝贡为基础的双边宗藩关系。

琉球自1372年起,向中国明朝派遣使者请求朝贡,并接受明朝的册封、承认中国的宗主地位,进而被纳入“华夷秩序”。但日本却对其常怀觊觎之心。1441年,幕府将军足利义教将琉球作为赏赐赠给了萨摩藩主岛津忠国;1591年,丰臣秀吉远征朝鲜之际,命令萨摩大名岛津义久向琉球王征收军粮;1609年,德川家康将琉球管辖权交由岛津家久。尽管日本一直试图控制琉球,但都是单方面的行为,琉球始终向中国进行朝贡,保持着与中国的宗属关系,这令日本耿耿于怀,难以安心,制止琉球向中国朝贡成为挑战东亚秩序的第一步。1872年,明治政府强封琉球国王尚泰为琉球藩王,列入日本华族,并通告各国,琉球的对外关系由日本接管;1875年7月,日本内务大臣松田道之亲赴琉球,明确要求尚泰停止向中国朝贡与接受册封;1876年6月,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更是直接要求琉球断绝同中国的关系。1879年4月4日,日本政府宣布将琉球藩改为冲绳县,5月27日,尚泰移住东京,日本最终将琉球并入本土,成功完成初步挑战。

朝鲜早在两汉时期就已被明确纳入“华夷秩序”,作为此秩序中的“东土名藩”,朝鲜始终与中国保持着宗属关系,是“华夷秩序”中来朝万邦之楷模[1],同时也是邻邦日本不断入侵的对象。4世纪中叶,大和国出兵朝鲜;660年,中大兄皇子出兵朝鲜;1592年、1597年,丰臣秀吉两次出兵朝鲜等等。明治政府建立初期,朝鲜问题成为日本最重要的一个外交课题。在多次要求朝鲜通商未果后,日本挑起“江华岛事件”,并在1876年与朝签订不平等的《江华条约》,从而打开了朝鲜的国门。接下来在朝鲜的“壬午之变”“甲申之变”等事件中,日本对朝鲜的态度越来越强硬、影响越来越大,以解除中国与朝鲜藩属关系为目标的意图也越来越昭然若揭。1894年,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胜中国,清政府被迫承认朝鲜的完全独立,并将辽东半岛及其附属岛屿、台湾、澎湖列岛割让日本。至此,日本彻底成功地完成对东亚原有秩序的挑战,随后展开对东亚秩序的重新构建。

挑战东亚秩序的成功加快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步伐,使日本获得了发展资本主义所需要的大量资金。1904年日本在取得日俄战争的胜利后,势力进入中国东北和蒙古,几乎占据了整个中国东北南部地区,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满铁”),作为实现帝国在满蒙权力的基础;与此同时,继续确立和扩大在朝鲜的势力,1910年与韩国签订《日韩合并条约》,将韩国合并为日本帝国的一部分;1914年日本对德宣战,出兵中国山东,攻陷青岛,1915年提出对华“二十一条”;1927年,首相田中义一在“东方会议”上提出“对华政策纲领”,再次确认日本在“满蒙”所谓的特殊权益;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先后占领沈阳、齐齐哈尔、锦州、哈尔滨等地,并于1932年3月1日,扶植溥仪成立“满洲国”,实质占领中国“满蒙”地区;1937年7月7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1938年,日本首相近卫文磨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东亚新秩序”的目标;1940年,日本外相松冈洋右进而提出“大东亚共荣圈”的概念,将东亚、东南亚、西南太平洋岛屿划入其“新秩序”的范围;为了铲除构建之路上的障碍,日本在1941年12月7日,偷袭珍珠港,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并在战争初期取得累累战果,除了中国、朝鲜外,还相继占领了菲律宾、缅甸、关岛、威克岛、所罗门群岛等地。侵略巅峰之时,占领区总面积约达700万平方公里,由日本主导并以其为核心构建的东亚新秩序似乎指日可待。然而,在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联合绞杀下,日本裕仁天皇于1945年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构建东亚新秩序以失败告终。

日本挑战东亚旧秩序何以获得成功?追逐构建以自身为核心的东亚新秩序又何以归于失败?从历史的角度对其“成”“败”原因进行分析将是我们探寻当今东亚秩序最优模式的必经之路。

二、日本成功挑战东亚秩序的原因分析

(一)向强者学习的意识与强大的学习能力是日本挑战成功的基础要因

纵观日本社会的发展过程,几乎每一次质变都是向强者学习的结果。日本原没有自己的文字,1世纪在与后汉往来时,始接触到汉字。到了3世纪的邪马台国时代,始有懂汉字的人。继285年(应神天皇16年)百济的五经博士王仁将郑玄注的《论语》和《千字文》带到日本后,百济更多的五经博士纷至沓来,精通汉文的朝鲜人受到日本朝廷的热烈欢迎,凡来日者,必对其好生相待、委以重任。汉字很快推广开来,儒学也因此被进入并逐渐成为日本统治阶级施政的主要理论依据。

圣德太子执政时期,日本遣使通好隋朝,接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试图建立独立的中央集权体制。但在663年的“白江口之战”中,唐朝将领刘仁轨指挥船队以少胜多大败日本。日本在遭受沉重打击的同时,感受到了唐朝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实力,看到了本国落后的社会形态与唐朝间的巨大差距。于是全盘接受中国先进的文化,接连派出遣唐使赴华进行全方位的深入学习研究,将唐朝的律令制度和学术文化陆续传入日本。701年,参照唐朝的律令制定《大宝律令》,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大化改新后的封建制生产关系和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体制以及阶级关系,意味着日本的封建制度就此确立[2]。

进入近代,面对西方势力的侵入,日本向强国学习的思维惯性再次展现。1853年,日本封锁的国门被佩里强制打开,面对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强势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攘夷思想深入人心,伤害外国人的事件频频发生。然而,在1863年的“萨英战争”和1864年的“下关战争”中,日本切实“领略了”英、美、法、荷等西方国家所拥有的近代化武器的巨大破坏力,转而走上学习西方之路。购买外国机械、武器、选派留学生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按照英制改组军队等等。1868年,明治政府建立后,马上提出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加速发展本国经济的施政纲领。1871年12月,派遣以岩仓具视为团长包括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政府精英在内的大规模使团出访欧美,翌年9月回到日本。 期间全方面考察欧美发达国家的制度,从而仿效欧美推行“文明开化”、“殖产兴业”,进行全盘西化的现代化改革。最终完成从落后的封建农业国向先进的资本主义工业国的转变,成为亚洲第一个走上工业化道路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的国家,从而具备了成功挑战原有东亚秩序的资本。

(二)强烈的民族意识是日本不断挑战东亚秩序的本能动因

日本虽然长期处于中华文明的辐射半径内(《后汉书 · 光武帝纪》中曾记载“中元二年(公元57年),春正月辛未,初立北郊,祀后土。东夷倭奴国王遣使奉献”[3];《后汉书 · 孝安帝纪》中也曾写道,“冬十月,倭国遣使奉献”[4]),却常有与华对等之表述——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多利思北孤遣使朝贡,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5];明洪武年间,日本王良怀也曾上言明太祖:“三皇立极,五帝禅宗,惟中华之有主,岂夷狄而无君。乾坤浩荡,非一主之独权;宇宙宽洪,作诸邦以分守。盖天下者,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6]。这种独立于东亚的民族意识必然形成对华的平等意识,而对华平等意识的存在必定令其不甘于“夷”之位,非但不甘于“夷”,还要“转夷为华”,构建以自己为核心的东亚秩序。日本或许可以在隋唐时期多次派遣使者全方位吸收先进的中华文明,成功进行“大化改新”;或许也可以在在明永乐元年,遣使称臣,以属国自居,与明朝进行官方“勘合贸易”,进而主动加入“华夷秩序”圈。但是,一旦完成了自身的进步、达成了自身的目的,“不甘”的情绪就会马上凸显出来,并积极地去寻找每一个挑战机会。

(三)英俄在东北亚的矛盾客观上为日本挑战东亚秩序提供了助力

自18世纪末以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势力开始侵入亚洲,东亚秩序也在这股强大的殖民暴风中开始发生变化。英国从南面,俄国从北面,相继打开了中国的大门。近代以来,英国秉承其传统的“均势外交”方针,采取各种方式防止欧洲大陆出现绝对强大的国家。这种“均势”外交理论同样适用于英帝国在世界其他地方的利益争夺。俄国势力在近东和东北亚的日益增长令英国感到不安。因此,英国在这两个地区的外交政策定位于“阻止俄国获得出海口,拱卫英国在亚洲利益的堡垒阵地”[7]。1853年10月20日,为了阻止俄国夺取近东出海口,英国联合法国与俄国展开克里米亚战争。虽然战争以俄国的失败告终,但英俄间的对立却越来越明显,并逐渐由欧洲扩大到东北亚地区。1858年5月28日,俄国与中国签订了不平等的《瑷珲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6月13日,俄国又与中国签订了《天津条约》,规定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1860年11月14日,中俄签订《北京条约》,俄国获得中国黑龙江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使中国东北地区丧失了对日本海的出海口。俄国一系列的侵华行为破坏了英国在东亚的均势方针,但对俄又没有压倒性优势,争夺巨文岛、在西藏展开较量等等事件的发生,使得这种“英俄制衡”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与日本挑战东亚秩序的过程几乎完全重叠。出于竞争需要,英、俄分别向日本示好,这客观上减少了日本挑战东亚秩序的阻力。英国支持此时尚未对其构成威胁的日本侵略朝鲜、承诺在中日战争中保持中立(只要不以上海为战场),借以利用日本阻止沙俄南下;俄国与日本在远东虽有矛盾,但最大的敌人仍然是英国,于是也试图通过利用日本削弱中国,从而打击英国,因而支持东京内阁“不使朝鲜被中国人夺取的方针”[8]。

(四)清朝的衰落为日本挑战东亚秩序提供了可能

在东亚原有的秩序中,中国作为秩序核心,在各方面都是秩序内国家学习和仿效的榜样。作为从未间断的古文明,中华文化为东亚诸国提供了思想滋养,成为他们的文化母土。同时,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也令秩序内的国家望尘莫及,从而认同“华夷秩序”并安于中国对其的庇护。然而,近代以来,清朝国运衰落,虽仍有秩序核心之名,却已无秩序核心之实,虽有维持秩序之心,却已无维持秩序之力。这在清政府对台湾“生蕃”事件的处理上表现得尤为典型。1871年12月,琉球八重山群岛的岛民漂流到台湾,55人被当地牡丹社原住民杀害;1873年3月,日本冈山县村民漂流到台湾又遭抢夺。为此,1873年6月,日本政府在访问中国时,由副特使柳原前光就此事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得到清朝官员“土藩之地,为政教禁令所不及,为化外之民”[9]的答复。1874年,5月初,日本入侵台湾,对土著进行围剿,清政府虽要求日本停止出兵,却在1874年10月31日的中日《北京专条》中,承认台湾居民对“日本国属民”的加害,同时承认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10]。这种承认琉球岛民为日本属民,推诿台湾土著非化内之人的态度,主观上放弃了在原有秩序的主导地位,客观上使得日本的挑战之路更为顺畅。

三、日本构建东亚秩序失败的原因

(一)以武力作为构建“新秩序”的方式注定将失败

1853年,“佩里来航”打开了日本的大门后,欧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给日本带来了压迫与屈辱。日本的志士们认为,“不能退守,必须进攻”,为此“纷纷主张向海外扩张,侵略朝鲜和中国”[11]7。幕末长州藩藩士吉田松阴就曾指出“一旦军舰大炮稍微充实,便可开拓虾夷,封立诸侯,乘隙夺取勘察加、鄂霍茨克海,晓谕琉球……责难朝鲜……北则割据中国东北的领土,南则掠取中国台湾及菲律宾群岛”[11]6;1869年,明治政府的中心人物木户孝允在其日记中也主张诉诸武力解决朝鲜问题:“向朝鲜国派遣使节,陷朝鲜国于无理之中,以此为罪攻占其国土”[12]24;到了明治中期,日本的社会思潮更是越来越趋向军国主义。1885年,被认为是日本军国主义鼻祖的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上宣传“脱亚论”,认为中、朝两国不思改进,无法维持自己的独立,不出数年定将亡国。因此主张脱离东亚,与西洋文明国家共进退,并模仿西洋人对待中国与朝鲜的态度。此种所谓的“态度”其实即指武力入侵;1890年12月6日,时任日本首相的山县有朋公开发表《施政方针》演说,特别强调要维护日本的“主权线”和“利益线”。所谓“主权线”就是日本的领土范围,所谓“利益线”则指的是与“主权线”安危有紧密关系的区域。按照维护“利益线”的逻辑,中国和朝鲜都将被纳入“维护”范围,侵略之心昭然若揭,日本的“大陆政策”最终形成;日本法西斯主义理论的创立者北一辉更是鼓吹穆罕默德的“剑之福音”(《国家改造案原理大纲》序言)[13]25,指出日本的地位应该是:“支那及其他黄种人独立自强之保护者、指导者,是亚细亚之盟主”(《支那革命外史》第十二章)[13]29,因此日本“为保护其他国家或民族被不义之强力压迫,有开战之权利”[14]。这种“符合逻辑”的论说获得日本政府、军部以及法西斯分子的认同,并将之奉为“日本法西斯圣典”。然而,试图以武力来推行统治、构建秩序的帝国,如亚述帝国、马其顿帝国、巴比伦帝国、西班牙帝国、德意志第三帝国等等无一不归于失败。历史再次证明,立足于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自然生存法则,以侵略合法化为理论基础的秩序构建,必定以失败告终。正如日本持非战论的著名学者内村鉴三所说:以剑兴者必以剑亡[13]22。

(二)东亚国家对日本的持续反抗,加速了日本构建“新秩序”的失败进程

日本在构建东亚“新秩序”过程中的倒行逆施,引发了东亚国家的持续反抗,虽屡次被镇压下去,但却始终是一股强大的“破坏”力量,摇撼着日本构建“新秩序”的根基。

甲午战争后的《马关条约》,日本强势逼迫清政府割地赔款,不顾李鸿章情理之分析;1910年,吞并朝鲜后,日本将其作为原料产地和大米与黄金的供应基地,极尽经济之剥削、政治之控制,进而成为“亚太地区唯一的帝国主义国家和最凶恶的侵略者”[15];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日本政府明知朝鲜人趁地震发动暴动以及要往井里放毒的谣言是无稽之谈,却利用人们对社会主义者、朝鲜人和中国人的偏见与歧视,积极并有计划地加以扩散谣言。警察与军队非法逮捕并恣意残杀朝鲜人,总共有近6000名朝鲜人和几百名中国人死于此次暴行;在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过程中,日本更是尽显人性之丑恶。对中国施行无差别轰炸、“三光”作战、制造“无人区”,进行细菌战、毒气战、人体试验、性暴力;将朝鲜作为军需基地,强征军人、劳工和慰安妇等等等等,给中国人民和朝鲜人民带来无尽的痛苦。日本试图构建的“新秩序”,非但没有实现“共荣”,反而使东亚国家陷入政治与经济的困境,其实质乃是日本一家的“独荣”,因此引起东亚国家的不断反抗:1919年3月1日,朝鲜高呼“独立万岁”的口号掀起“大韩独立万岁”运动。运动迅速遍及全国,从主要城市到中小城市一直到农村与偏僻山区。虽然被日本残酷镇压下去,但此后朝鲜民众继续以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着民族解放运动;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各界民众同声愤慨,纷纷以各种形式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居住在东北的韩国人也拿起武器与中国人民一道进行抵抗;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中国人民展开全面抗战,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投降。东亚地区国家与人民对日本的不认同与持续抵抗,是日本构建“新秩序”失败的又一要因。

(三)西方国家对华的“共占”方针与日本“独霸”的野心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加大了日本试图以己为核心构建东亚“新秩序”的阻力

“华夷秩序”解体后,东亚被彻底卷入西方的殖民秩序。1895年,就在清政府与日本明治政府签署《马关条约》后的第6天——4月23日,俄罗斯帝国、德意志帝国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公使分别向日本提出内容相同的通牒。指出日本对辽东半岛的占领不仅危机到了中国,而且也使朝鲜名存实亡。于是,以提供“友善劝告”为借口,要求日本把辽东半岛还给清政府。日本寄希望于英国和美国能够“主持公道”,试图通过国际会议解决问题。但是,英美却采取了“坐山观虎斗”的态度。显然,在这一问题上,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几个国家是没有意见分歧的。日本最终不得不在4月29日决定接受三国提出的通牒,于5月5日通告三国,全面归还辽东半岛。此后,欧美各国势力竞相进入中国。积极推动“干涉还辽”的俄国却在1896年2月将军队开入朝鲜,在1897年11月5日与韩国签订《俄韩合作条约》,在1898年3月27日与中国签订《租借辽东半岛条约》,从而将势力渗入朝鲜和日本被迫放弃的辽东半岛;英国在1898年与中国签订《拓展香港界址专条》《租借威海卫条约》;德国在1898年与中国签订《租借胶州湾条约》,1900年签订《山东铁道章程》,势力进入山东省;法国在1898年与中国签订《租借广州湾条约》;美国则在1899年推出“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和“利益均沾”等原则,以图取得与列强一样的权益。西方国家对东亚“势力范围”的“持续重视”加大了日本“构建新秩序”的难度,日本“构建新秩序”的脚步被迫放慢;一战后,随着俄国、德国、法国势力的相继退出,阻碍日本“构建新秩序”的国家由5国减少到2国。然而,来自英美这一旧一新两个资本主义强国的阻力却并未减少。无论是美国在华盛顿会议上对《英日同盟》的强拆和对日本海军力量的限制,还是以英国为主导的国际联盟派出的“李顿调查团”对日本的调查和对伪满洲国的否认,都成为日本“构建新秩序”过程中的“绊脚石”。

1928年,戴季陶先生在《日本论》一书中写道:“要晓得他的过去如何,方才晓得他的现在是从哪里来的,晓得他现在的真相,方才能够推测他将来的趋向是怎样的”。90年后的今天,这仍是我们治史的方法和意义所在。对日本“成功挑战”与“失败构建”东亚秩序的过程梳理与原因分析,为我们展望当代东亚秩序提供了历史依据。历史告诉我们:单纯的武力,永远不可能成功构建地区秩序,但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维护的秩序也必然不会长久;以一己之“利”为出发点,永远不可能得到秩序内其他国家的支持,但没有自身的奋发图强,也必然无法在平衡秩序中发挥作用;以某国为主导构建的秩序,永远会令周边国家感到威胁,但没有主导思想的秩序也必然会失去应有的凝聚力。因此,笔者认为,东亚秩序最优模式的构建,一定基于东亚各国对本地区“文化”“经济”“安全”等方面的认同,无论最终以什么样的态势呈现,都应该大体遵从以下几个原则:1.以各国相互的尊重与认同为基础;2.以各国彼此的互助与共赢为导向;3.多中心共存互掣;4.顺应历史潮流、符合现实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东亚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实现东亚各国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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