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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库全书总目》看四库馆臣的诗歌注释思想

时间:2024-07-29

何 泽 棠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与法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2)

“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是中国古代目录学的优良传统,《四库全书总目》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传统的目录著作重在著录,而《四库全书总目》则重在提要,对著作的功过得失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分析,虽不无偏颇之词,然而提纲挈领之功绝不可没。对于《四库全书》收录的一干诗歌注释著作,《四库全书总目》的分析颇为精审中肯。

诗歌注释的基本目标是解释诗意,理解诗意的关键之处有两点:一是诗歌要说什么,即写作目的;二是诗歌是怎么说的,即表现的手段。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表里关系。写作目的是根本,表现手段为写作目的服务,两者缺一不可。

分析写作目的,关键在于探究引发诗人创作动机的具体事件,主要使用孟子提倡的“知人论世”的方法,强调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结合诗人的具体经历来理解诗歌的意义。

诗歌的表现手段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语言学层面的,因为诗歌以语言为媒介,这是一种浅层意义。揭示这种表层意义,其手段以训诂为主。二是诗学层面的。诗歌虽以语言为载体,但归根结底是一种艺术,有特殊的表意方式,如比兴、象征、用典等,其蕴含的意义属于深层意义。对深层意义的解读,要求注释者有一定的诗学修养。具体而言,是以孟子提倡的“以意逆志”方法为基础,着重于分析诗歌的艺术特性,并通过揣摩作者的创作心理来领悟作者的意图。

诗歌的表现手段与写作目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表现手段服务于写作目的。因此,对表现手段的分析,离不开对写作目的的探讨。对于使用比兴、用典等较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来表达作者内心深意的现象,则必须在“知人论世”的基础上使用“以意逆志”的方法,对写作目的与表现手段同时加以分析。

四库馆臣在对诗歌注释著作的探析过程中,能够注意到诗歌注释者对写作目的与表现手法的分析。首先弘扬孟子的“知人论世”观,强调应在诗歌产生的历史背景下探析诗歌的基本写作目的;同时也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特质,在分析诗歌表现手法的基础上释意。最后,四库馆臣将对写作目的与表现手法的分析结合起来,强调以训诂与史实为基础,进一步分析诗歌蕴含的深层意义。下文便从这几个具体的方面揭示四库馆臣的诗歌注释思想。

一、史学分析:“以史证诗”

“以史证诗”,即以诗人所处的时代背景为依托,分析其生平事迹,考证出诗作的本事,从而解释诗意。这种方法滥觞于孟子的“以意逆志”与“知人论世”说。任何诗歌作品总是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因此,“以意逆志”必须建立在“知人论世”的基础上。

这样一来,在诗歌注释中,考证与诗歌创作相关的时事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四库馆臣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庾子山集注〉提要》云:“是编以吴兆宜所笺《庾开府集》合众手以成之,颇伤漏略。乃详考诸史,作年谱冠于集首。又旁采博搜,重为注释。……然比核史传,实较吴本为详。《哀江南赋》一篇,引据时事,尤为典核。”[1]1276不难看出,注释者倪璠对“比核史传”“引据时事”尤为强调。

反过来,对那些不以史实为据的注释方法,四库馆臣不无微词。如《〈徐孝穆集笺注〉提要》云:“而兆宜所笺……盖主于捃拾字句,不甚考订史传也。”[1]1276除了《徐孝穆集笺注》之外,吴兆宜还曾撰有《庾开府集笺注》,二书风格相近。因此,将倪璠的《庾子山集注》与吴兆宜的《庾开府集笺注》做比较,可见二注的优劣。

庾信《拟咏怀诗》第一首:“风云能变色,松竹且悲吟。”倪璠注:“风云,喻佐命之臣,江陵三年即遭其变。松竹比有节之士,西魏一使,良可深悲。自喻去梁仕周,致哀失节也。”[2]424吴兆宜注:“鲍昭《暮还》诗:风云改荣衰。《孝子传》:宗承父资丧,旧茔负土作,一夕而成,坟土自高五尺,松竹自生。”[2]100吴兆宜只指出了“风云”“松竹”等词的出处,却没有说明这两句的含义。相比之下,倪璠结合庾信的生平解释了“风云”“松竹”的比喻义,更加完备。至于二词的出处,反倒显得不那么重要。

具体而言,四库馆臣对“比核史传”“引据时事”的强调体现在以下方面。

1.年谱与编年

《〈黄氏补注杜诗〉提要》云:“大旨在于案年编诗,故冠以《年谱辨疑》,用为纲领。而诗中各以所作岁月注于逐篇之下,使读者得考见其先后出处之大致。其例盖始于黄伯思,后鲁訔等踵加考订,至鹤父子而益推明之。钩稽辨证,亦颇具苦心。”[1]1281这实际上是对宋人注杜诗的一个简短概括。在这里,四库馆臣注意到了两点:一是诗人年谱的编撰;二是诗集的编年体裁。

(1)诗人年谱。杜诗有“诗史”之称,因而杜甫年谱引起了年谱编纂者的浓厚兴趣。有宋一代,产生了一大批杜甫年谱,为研究杜诗提供史实基础,如蔡兴宗《重编杜工部年谱》、鲁訔《编次杜工部诗年谱》等。黄希、黄鹤的《年谱辨疑》,则在上述杜甫年谱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考证意见,对旧谱中的错误常予以更正。黄鹤在《年谱献疑》的末尾叙述创作动机时说道:“鹤先君……又欲考所作岁月于逐篇下,终不果运力,未必不賫恨泉下也。鹤不肖,常恐无以酬先志,乃取椠本集注,以遗稿为之正定。凡经据引者不复重出,又辄益以所闻。于是稍盈卷帙,每诗再加考订,或因人以核其时,或搜地以校其迹,或摘句以辨其事,或即物以求其意。所谓千四百余篇者,虽不敢谓尽知其详,亦庶几十得七八矣。吕汲公年谱既失之略,而蔡、鲁二谱亦多疏卤,遂更为一谱,以继于后。”[3]30-31

具体的考证如《年谱献疑》“开元二十四年丙子”条云:“案,《旧史》是年三月乙未,始移考功贡举,遣礼部侍郎掌之。《新史·选举志》云:‘二十四年,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诋诃,帝以员外郎望轻,遂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主之。’礼部选士自此始。《鲁谱》谓开元二十六年戊寅春徙礼部,以春官侍郎主之,不知何据而云。”[3]19黄鹤的根据是《旧唐书》《新唐书》中的相关记载,显然比鲁訔谱中的空穴来风更加可信。四库馆臣所云“钩稽辨证,亦颇具苦心”,颇具见地。

(2)诗集编年。四库馆臣还推重诗歌的编年体例。宋代诗歌注释者受诗人年谱的影响,创造了编年这一体例,将诗歌按年排列,使得诗作与作者的生平事迹得以逐年对照,使读者可以在历史背景下理解诗歌。以杜诗为例,早期流传的杜甫诗集为分体本,邓忠臣(托名王洙)注本亦袭此例,至黄长睿本(1136)始为杜诗编年[4],后有蔡兴宗、鲁訔继之。黄希、黄鹤父子的《补注杜诗》虽沿旧例以分体编排,但在每一首诗题下确定了作诗年代,对一些旧本编年还做了考订。

如《赠李白》题下注明为“开元二十四年作”,黄鹤补注云:“诗云‘李侯金闺彦,亦有梁宋游’,当是开元二十四年下考功第后游齐赵时作。按公《壮游》诗云:‘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快意八九载,西归到咸阳。’则归京师在天宝四、五载。而《李白传》云天宝初已隐剡中,则此诗当在于开元二十四、五载作。盖公诗云‘二年客东都’,又云‘亦有梁宋游’,殆是初游齐赵时。梁权道编在十二载,非。”[3]43这种将作品逐年排列并一一考订的方法,正如四库馆臣所言,达到了“使读者得考见其先后出处之大致”的效果。

(3)年谱、编年、目录的融合。四库馆臣还注意到了年谱与编年中的特殊形态:年谱、编年、目录的融合。《〈山谷内集注、外集注、别集注〉提要》云:“任注《内集》,史注《外集》,其大纲皆系于目录每条之下。使读者考其岁月,知其遭际,因以推求作诗之本旨。此断非数百年后以意编年者所能为,何可轻也!”[1]1329在这里,四库馆臣指出了任渊的一大创举:将年谱、诗歌编年、诗集目录融为一体。

黄庭坚的《山谷内集》目次由其外甥洪炎编定,《山谷外集》由李彤编定,原来皆为分体,任渊《山谷内集诗注》、史容《山谷外集诗注》改为编年。将文集目录与作者年谱融为一体,并且对文集中的所有作品进行考证和编年排序,这种体例的最早采用者就是任渊。史容注释《外集》,接踵任渊,亦将编年融入目录之中。这一全新的编撰体例,对于读者知人论世,其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任渊曾经亲身向黄庭坚学诗,年代距黄庭坚较近,他的编年更加令人信服。

2.时事问题

四库馆臣还注意到了时事问题,指出与作者时代相近的注释者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如《〈后山诗注〉提要》云:“渊生南北宋间,去元祐诸人不远,佚文遗迹,往往而存。即同时所与周旋者,亦一一能知始末。故所注排比年月,钩稽事实,多能得作者本意。然师道诗得自苦吟,运思幽僻,猝不易明。方回号曰知诗,而《瀛奎律髓》载其《九日寄秦觏》诗,犹误解末二句。他可知矣。又魏衍作《师道集记》,称其诗未尝无谓而作,故其言外寄托,亦难以臆揣。如《送郭槩四川提刑》诗之‘功名何用多,莫为分外虑’……非渊一一详其本事,今据文读之,有茫然不知为何语者。”[1]1329

任渊《后山诗注序》云:“非冥搜旁引,莫窥其用意深处。”[5]所谓“冥搜旁引”,主要在于考证后山诗中时事、今典,探索后山诗的创作事因,从“知人论世”的角度解释诗意。

后山诗的内容,大多数还是抒发个人的感触,以及与朋友的交游唱和赠答等。对于这些诗歌,任渊更是钩隐发微,以本事为基础,探索陈师道的深意。如四库馆臣所举的《送外舅郭大夫槩西川提刑》之“功名何用多,莫作分外虑”,任注云:“郭槩为人,颇喜功利。二苏章疏,皆尝论列。故后山每诗,多有讽戒。盗贼本非人所乐为,必在位者有以致之。蛮夷方怀贰,而不以无事镇之,则边隙开矣。”[5]8

对一些朋友之间交往的轶事,非任注不能明其意。如《次韵苏公劝酒与诗》之“五士三不同”,任注云:“东坡守颍时,赵德麟作签判,后山为学官,其兄传道来过,而欧阳叔弼、季默,家居于颍。东坡送传道诗所谓‘五君从我游’是也。两欧阳以新免母丧,不肯作诗,后山以持律不饮酒,故云‘三不同’。”[5]116可见,四库馆臣对任渊注今典的分析,可谓一语中的。

二、诗学分析

除了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下理解诗歌之外,古代诗歌注释者也未忽视诗歌本身的艺术特点。四库馆臣也注意到这一方面,对此加以分析。

1.总结分段释意的方法

对一些篇幅较长的古体诗,宋代诗歌注释者惯于分析全诗的脉络,将其划分成几个段落,分别解释各段的意义,并且进一步总结全诗的章法。及至清代,一些诗歌注释者还将分段释意延伸到律诗的注释中,如仇兆鳌的《杜诗详注》。四库馆臣对这种方法予以肯定,《〈杜诗详注〉提要》云:“每诗各分段落,先注释文义于前,而征引典故列于诗末。”[1]1282

仇兆鳌总结杜甫律诗的最常见的章法,分成两大部分:前四句与后四句各自表达一层意思。如《秦州杂诗》第二首“秦州城北寺,胜迹隗嚣宫。苔藓山门古,丹青野殿空。月明垂叶露,云逐度溪风。清渭无情极,愁时独向东”,仇注云:“二章咏城北寺也。上四记叙古迹,下四对景伤情。”[6]573-574

第四首“鼓角缘边郡,川原欲夜时。秋听殷地发,风散入云悲。抱叶寒蝉静,归山独鸟迟。万方声一概,吾道竟何之”,仇注云:“四章咏鼓角也。边郡而闻鼓角,又当秋天欲夜之时,何等凄栗。‘殷地’、‘入云’,承‘鼓角’;‘蝉静’ 、‘鸟迟’,承‘夜时’。末因边郡而及万方,则所慨于身世者深矣。”[6]575-576在本诗的注释中,仇兆鳌总结了杜律的特殊章法,即一二句引起全文,三四句承接第一句,五六句承接第二句,七八句收结。这一类分段释意、分析诗歌章法结构的做法,颇利于学诗者。

至如《〈杜诗会稡〉提要》所云:“其分析段落,训释文意,颇便初学。”[1]1532四库馆臣同样肯定了这种基本的分段释意方法。

2.推崇以诗学研究的成果指导释意的方法

如《〈笺注评点李长吉歌诗〉提要》云:“贺之为诗,冥心孤诣,往往出笔墨蹊径之外,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严羽谓诗有别趣,非关于理者,以品贺诗,最得其似。故杜牧序称其少加以理,可以奴仆命骚。而诸家所论,必欲一字一句为之诠释,故不免辗转轇轕,反过滞相。又所用典故,率多点化其意,藻饰其文,宛转关生,不名一格。如‘羲和敲日玻璃声’句,因羲和驭日而生敲日,因敲日而生玻璃声,非真有敲日事也。……正子此注,但略疏典故所出,而不一一穿凿其说,犹胜诸家之淆乱。”[1]1293

李贺的诗歌创作,思路非常灵活,甚至可以用诡异无端来形容。因此,如果试图一一找出李贺诗歌中各个意象的对应物,相对杜诗而言,更加如水中捞月,不着边际。杜牧的《李长吉歌诗序》将李贺的诗比作《离骚》,如天马行空,出人意表。南宋吴正子的《笺注评点李长吉歌诗》,受了杜牧的影响,对李贺诗歌的理解,没有拘泥于字面,而是突破字面意义的拘束,灵活地揣测李贺的用意。特别是李贺对典故的运用,非常灵活,往往是虽取典故之意,却对原有的字面加以改造。因此吴正子对于李贺诗中的典故采用了相对谨慎的处理方式,只注明典故的出处,却没有随意地进一步解读其寓意,显然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四库馆臣对此加以肯定,可谓精辟之见。

3.将注释与批评分开

宋代诗歌注释者善于在注释中加上艺术评点。由于重视考证之学,清代注释者摒弃了这种做法,将注释与评点分开,尽量将诗歌注释学术化,同时远离文学批评。比如查慎行是著名诗人,著有《补注东坡先生编年诗》,但书中极少评点之语。查慎行对苏轼诗的评点,另收在《初白庵诗评》一书中。翁方纲对苏诗的评论也只收集在《石洲诗话》中,而未列入他的《苏诗补注》。以上便是将诗歌注释与诗歌评点分离的典型例子。

究其原因,在于清代注释者认为评点与解释诗旨没有直接的关系,其中以陶渊明诗的注释者陶澍的意见最有代表性。他认为:“宋元以来,诗话兴而诗道晦,连篇累幅,强聒不休,其实旨趣无关,徒费纸墨而已。”[7](《陶靖节集注例言》)冯应榴汇集历代苏诗注而成《苏文忠公诗合注》一书,也不采纳查慎行的评点。他的理由是:“又查氏有《苏诗评批》,本于诗意无甚发明,今亦不采。”[8](《苏文忠公诗合注附录》)

虽然四库馆臣认为可以用诗歌理论研究成果指导诗歌注释,然而受上述风气的影响,反对在诗歌注释中直接加上诗歌评点。《〈读杜心解〉提要》云:“又于诠释之中,每参以评语,近于点论时文,弥为杂糅。”[1]1534此处认为浦起龙的点评与注释混合在一起,过于杂乱。

又如《〈杜诗说〉提要》:“此书以杜甫诗分体注释,于句法、字法皆逐一为之剖别。大旨谓前人注杜求之太深,皆出于私臆,故著此以辟其谬。其说未尝不是。然分章别段,一如评点之时文,又不免失之太浅。”[1]1533此处认为注释者对杜诗分章别段,再进一步分析杜诗的字法、句法、章法,有失之太浅之弊。

四库馆臣与大部分清代诗歌注释者将注释与批评截然对立的看法,失之偏颇。注释的主要目标是解释诗意,而解释诗意除了训诂词义、联系时事之外,分析诗歌的艺术手法是必经之途,否则无法完全解释诗意。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分析总结诗人的立意之高下,以及运用各种艺术手法的得失。这种分析评点非但不会干扰对诗意的解释,更不会失之太浅,反而能与解释诗意相互促进,从而两全其美。因此,在诗歌注释中,可以适度地加入一些诗歌评点,只要不至于长篇大论、喧宾夺主即可。

三、阐发诗旨

对于诗歌的意旨,诗歌含蓄未尽之处,注释者须加以补充阐发;诗歌跳跃不定之处,注释者须辅以衔接串联;诗歌脉络错综之处,注释者须予以条分缕析;诗歌晦涩多义之处,注释者须一以贯之,使其清晰明朗。总而言之,对诗歌的深层寓意,诗歌注释者在把握写作目的基础上,从诗歌文本出发,揣摩作者的创作心理以释意,对诗歌的篇义、段义、句义作出详尽的解释。然而,求之过深,有时会不得要领,甚至流于穿凿附会,强词夺理。

1.反对过度解读

四库馆臣首先针对各种臆测提出了批评。

(1)批评没有事实根据,故意标新立异的做法。如《〈楚辞集解〉提要》云:“《楚辞》一书,文重义隐,寄托遥深。自汉以来,训诂或有异同,而大旨不相违舛。瑗乃以臆测之见,务为新说以排诋诸家。其尤舛者,以‘何必怀故都’一语为《离骚》之纲领,谓实有去楚之志,而深辟洪兴祖等谓原‘惓惓宗国’之非。又谓原为圣人之徒,必不肯自沉于水,而痛斥司马迁以下诸家言死于汩罗之诬。盖掇拾王安石《闻吕望之解舟》诗、李壁注中语也。亦可为疑所不当疑,信所不当信也。”[1]1269

汪瑗《〈楚辞集解〉自序》云:“其有洞而无疑者,则从而尊之;有隐而未耀者,则从而阐之;有诸家之论互为异同者,俾余弟珂博为搜采,余以己意断之。”[9]4焦竑《序》云:“核者存之,谬者去之,未备者补之。或有援据失真,词意未惬,即出自大儒,不难为之是正。”[9]3正如汪瑗与焦竑所云,补注是为了重新审视前人的注释,以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对前人的错漏应当勇于补正,这是从事学术研究应有的探索精神,值得提倡。

然而,汪瑗引发的争议在于,他讨论的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屈原到底是以死明志,还是隐遁而去。这个问题关系到在文学史乃至思想史、文化史上对屈原的定位。众所周知,屈原的人格魅力在于在君主的猜疑与小人的诋毁面前丝毫不改其志,最后以死抗争,从而流芳百世。如果屈原没有以死明志,他的精神意义会大打折扣。因为文学史上持“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观点的迁客骚人比比皆是。如果屈原只是归隐,则泯然众人,这会降低他的地位。

屈原到底是自沉还是归隐,当然是可以研究探讨的问题,司马迁所载的“自沉汩罗”,理论上是可以质疑的。然而,要质疑司马迁等人的结论,必须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列举可信的材料。汪瑗引发的争议在于,他并没有发掘出新的史料作为屈原归隐的证据,而只是从《离骚》《九章》等屈原作品中寻找支持。众所周知,抒情性文学作品尽管自述了作者的心路历程,但由于屈原这类浪漫主义作家的情感非常丰富多变,甚至会出现前后矛盾之处,因此不是可靠的根据。

汪瑗的《怀沙》题解云:“瑗详《哀郢》有曰:‘至今九年而不复。’又曰:‘冀一反之何时。’夫自南迁之时,已放逐九年之久,而临行犹方且望其还也。岂有迄孟夏至南土,而遽抱石以自沉者乎?况《思美人》曰:‘独历年而离愍。’盖《思美人》作于《哀郢》、《怀沙》之后,则屈原至南土,又尝多历年所矣。是孟夏实未尝死也。又曰:‘宁隐闵而寿考。’则有隐忍不死,优游卒岁之心,岂肯为抱石自沉之事邪?《悲回风》曰:‘浮江淮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望大河之洲渚兮,悲申徒之抗迹。骤谏君而不听,任重石之何益。’屈子于此思之审而筹之熟矣,则不肯负石以自沉也决矣。其诸所言欲赴渊而沉流者,盖皆设言其欲死,而深见其不必死耳。”[9]194

汪瑗所列举的作为论据的诗句,只是提供一种可能性,而不具备唯一的确定性。比如“冀一反之何时”,刚刚踏上南迁之路时,当然抱有返回故都的希望,焉能以此证明屈原从此以后绝不会萌发自沉之志?汪瑗认为“其诸所言欲赴渊而沉流者”都是一种假设之辞,那么,同理可证,他列举的“宁隐闵而寿考”“骤谏君而不听,任重石之何益”同样也可能是一种假设之辞,只代表屈原某一时刻的心理活动,却无法证明这些心理活动必定主导他以后的行为。因此,汪瑗所立的新说,全都建立在揣测、假设的基础上,难以令人信服。尤其是对于屈原是赴于湘流还是隐逸而终这种关键问题上,其态度极不严谨。

汪瑗所撰《楚辞集解》,并不尊重旧注在解释《楚辞》主旨时形成的“忠君报国”的共识,反而由于试图超越前人,极力标新立异,抓住“何必怀故都”等只言片语便大做文章,甚至将其无限引申为《离骚》的纲领。这是一种典型的臆测。

(2)四库馆臣还指出了过度解释的一种极致状态,即“诗歌注我”。如《〈楚辞听直〉提要》云:“崇祯中,文焕坐黄道周党下狱,因在狱中著此书。盖借屈原以寓感。……大抵借抒牢骚,不必尽屈原之本意。其词气傲倪恣肆,亦不出明末佻薄之习也。”[1]1270这里四库馆臣指出了一种“屈原注我”的状态,即有意识地借用《楚辞》的文本以发挥自己的失意之情。这种解读方式,在学术史上早已有之。典型者如西晋郭象注《庄子》,便是一种“《庄子》注我”的思路。后来南宋的陆九渊也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六经注我”的观念。以上两者皆出自对六经、《庄子》一类理论文献的解读之中,而在诗歌解读中,“诗歌注我”出现得较晚、较少,黄文焕《楚辞听直》便是其中的典型。

黄文焕的《凡例》云:“朱子因受伪学之斥,始注《离骚》。余因钩党之祸,为镇抚司所罗织,亦坐以平日与黄石斋前辈讲学立伪,下狱经年,始了《骚》注。屈子二千余年中,得两伪学,为之洗发机缘,固自奇异。而余抱病狱中,憔悴枯槁,有倍于行吟泽畔者。著书自贻,用等‘招魂’之法。其惧国运之将替,则尝与原同病矣。惟痛同病倍,故于《骚》中探之必求其深入,洗之必求其显出。”[10]这显然是一种“发愤著书”的态度,通过弘扬屈原之“忠”,痛骂当世的奸臣,以洗刷自己与黄道周的冤情。四库馆臣对这种借题发挥式的过度解读显然不无微词。

2.强调在训诂与史实的基础上释意

在以上例子中,四库馆臣旗帜鲜明地反对毫无根据地臆测,甚至是不顾事实地标新立异的解释方法。因此,四库馆臣提出了应在训诂的基础上释意的观点。

《〈离骚解〉提要》云:“大旨深辟王逸以来求女譬求君之说,持论甚正。然词赋之体与叙事不同,寄托之言与庄语不同,往往恍惚汗漫,翕张反覆,迥出于蹊径之外,而曲终乃归于本意。疏于训诂,核以事实,则刻舟求剑矣。”[1]1270以《离骚》为代表的诗歌强调“比兴寄托”,寓意深远,即使是强调“核以事实”而不是完全出于臆测的方法,也要建立在字词训诂的基础上。否则这些“事实”与“寓意”之间的关系也会流于牵强附会。

基于这种认识,四库馆臣肯定了在训诂的基础上总结全篇大意的做法。如《〈杜诗通〉提要》云:“每首先明训诂名物,后诠作意,颇能去诗家钩棘穿凿之说,而其失又在于浅近。《本义》四卷,皆释七言律诗。大抵顺文演意,均不能窥杜之藩篱也。”[1]1532张綖的《杜诗通》,虽然有过于浅近之嫌,但至少避免了穿凿附会之失。

即使是强调“以史证诗”方法,以史实为根据解读诗意,四库馆臣也反对过度的解读。《〈杜诗捃〉提要》云:“自宋人倡‘诗史’之说,而笺杜诗者遂以刘昫、宋祁二书据为稿本。一字一句,务使与纪传相符。夫忠君爱国,君子之心。感事忧时,风人之旨。杜诗所以高于诸家者,固在于是。然集中根本不过数十首耳。咏月而以为比肃宗,咏萤而以为比李辅国,则诗家无景物矣。谓纨袴下服比小人,谓儒冠上服比君子,则诗家无字句矣。元竑所论,虽未必全得杜意,而刊除附会,涵泳性情,颇能会于意言之外。”[1]1281-1282

杜诗“诗史”之说,固然是诗学理论的一大创见,也为用“以史证诗”的方法从事杜诗注释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如果反过来认为杜诗的内容都与时事相关,甚至认为杜诗的一句一篇都可以在《旧唐书》《新唐书》中找到与之对应的时事,则不免流于穿凿附会。四库馆臣指出,杜诗的“诗史”特质只不过是一种宽泛的趋势,而杜诗中直接反映时事的内容不过几十首,没有必要一一附会于时事。用“以史证诗”的方法注释杜诗,除了将这几十首的内容与具体的时事互相印证之外,更重要的是将杜诗置于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予以理解。至于“咏月而以为比肃宗”“咏萤而以为比李辅国”,将诗歌中的意象与当时的重要政治人物一一对应,显得过于机械。

四、结 语

四库馆臣由浅及深地分析总结了古代诗歌注释的规律。首先,必须在诗歌产生的历史背景下探析诗歌的基本写作目的。其次,也不忽视诗歌本身的艺术特质,强调在分析诗歌的表现手法的基础上,以诗学研究的成果指导释意。最后,四库馆臣强调以训诂与史实为基础,进一步分析诗歌蕴含的深层意义。这种由浅及深、循序渐进的思路,是对中国古代诗歌注释思想的重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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