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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治理的困境与对策——从加强国际合作的视角

时间:2024-07-29

刘宏斌,黄子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涉外警务学院,北京 100038)

截至2019年,全球国际移民数量接近2.72亿,占世界人口的3.5%,其中近三分之二是劳务移民。这意味着全球绝大多数人(96.5%)居住在出生的国家①。2019年,欧洲、亚洲、北美洲分别接纳了约8 200万、8 400万、5 900万国际移民(1)数据见国际移民组织的《世界移民报告2020》。。从总体规模看,国际移民数量占比不高,且分摊到每一个国家的国际移民数量与当地总人口数相比也仅是较小部分,但是,移民问题往往成为敏感和热点问题。2018年12月,第73届联合国大会以152 票赞成、5 票反对、12 票弃权通过《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说明国际移民问题的世界关注度极高。尽管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国际移民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和加强文化沟通的内在驱动,但非法移民治理仍然是一个很难根治的问题。

一、非法移民的内涵及来源

(一)非法移民的内涵

非法移民,又被称为非正规移民或无证件移民,是指不具有合法入境证件或不具有合法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从概念上看,非法移民不是移民,因为不具有合法居留所在国的权利,但是,非法移民有可能在所在国已经事实上形成非法定居,产生事实上的移民现象,由此可能导致非法移民治理的困难。由于本研究主要指向跨境移民问题,此处的“移民”即为国际移民,而不包括本国境内的境内移民。国际移民系指任何一位改变了常住国的人,具体包括长期移民和短期移民。长期移民是指移居非常住国至少1年的人,以至于目的国实际上变成了其新的常住国;短期移民是指移居非常住国达到至少3个月又短于12个月的人,但为娱乐、度假、探访亲友、商务、医疗或宗教朝拜等目的而前往该国的除外。根据联合国1994年发布的《旅游统计建议》,“常住国”被界定为“在过去12个月中大部分时间所居住的国家,或者居住时间较短,但在将来的12个月中会返回并继续居住的国家”。

合法移民,是指具有合法入境证件,并具有合法长期或短期居留、停留证件的外国人。例如入籍归化取得外国国籍,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长期工作签证等,使外国人能够合法长期或短期居住在所在国。合法移民不包括不以改变定居国为目的的跨境流动行为(如旅游、探亲、治病、学习等)。对于不具有相关法律证件(如不具有所在国的国籍、不具有永久居留证件、不具有工作签证等)而在所在国非法滞留、就业的外国人,是事实上的国际移民,一般称为不具有法律证件的移民(Undocumented Migrant)、未授权的移民(Unauthorized Migrant)等。此外,由于非法移民所处法律状态的非正常性,非法移民又被称为“非正常移民”(Irregular Migrant)。

据此,“移民”在人口学研究中,主要是指具有改变常住国意图的跨境人口流动,如果不具有改变常住国意图的人口流动,就不是移民。对于非法移民来说,仅仅是在所在国发现的不具有合法入境证件或不具有居留、停留证件的外国人,其是否具有改变常住国的意图,则不是判断非法移民的标准,可以说合法移民与非法移民之间不具有对等性,只能是两者之间相互交叉。非法移民包括不具有法律许可的事实移民以及非法入境人员、居留停留证件超期人员等。

(二)非法移民的种类和来源

根据国际法律文件和相关案例,可以将非法移民分为非法入境者、非法滞留者、跨境人口贩运受害者等。

非法入境者具体包括持伪假证件入境者、非法偷越国境者以及有组织偷运移民犯罪中的被偷运者等。非法入境者既可以是从对外开放口岸入境,也可以是从未开放的边境入境。从世界范围看,外国人只能够从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境,如果从未开放口岸入境就是非法入境。从口岸进行非法入境,主要是持伪假护照或签证。根据1999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犯罪集团偷运移民也是非法入境者。此外,非法入境者中也包括大量难民,这些难民可能并不具有合法入境证件,但是必须在入境时申请难民身份甄别。通过难民身份甄别,确定难民身份者,成为合法居留者;反之,如果不能通过难民身份甄别,则是非法入境者。

非法滞留者包括证件逾期滞留者、无证件滞留者、伪造证件滞留者等。非法滞留者具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持过境签证者或是在具有过境免签政策范围的国民,在过境签证有效期外或是过境免签政策时效外,非法滞留过境国;持访问或旅游签证的游客,在旅游目的国超期滞留,或者非法从事旅游目的之外的就业、培训、学习;持学习签证或短期培训签证人员,在签证目的国从事非法就业、超期停留等。

跨境人口贩运受害者,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第三条规定:“(一)‘人口贩运’系指为剥削目的而通过暴力威胁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过其他形式的胁迫,通过诱拐、欺诈、欺骗、滥用权力或滥用脆弱境况,或通过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对另一人有控制权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人员。剥削应至少包括利用他人卖淫进行剥削或其他形式的性剥削、强迫劳动或服务、奴役或类似奴役的做法、劳役或切除器官”“ (二)如果已使用本条第(一)项所述任何手段,则人口贩运活动被害人对第(一)项所述的预谋进行的剥削所表示的同意并不相干”。因此,所谓跨境人口贩运受害者,就是被跨境人口贩运行为的对象,且不论受害者是否表示同意。

非法移民的种类结构复杂,出入境的渠道也复杂多样。同时,非法移民的“非法状态”使非法移民难以在居住国保持合法公开的身份状态。非法移民往往害怕“非法信息”被政府掌握而被遣返,在人口调查和社区生活过程中往往不会配合政府,由此导致非法移民处于“隐秘”状态,非法移民的规模数据难以被政府准确掌握。从国际移民组织公布的数据看,世界非法移民数据缺失,即便是居住国公布的非法移民数据也往往失真。例如,2001年美国人口普查局公布的2000年美国非法移民数为10 241 669人;而2006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的美国2000年非法移民数据为8 460 000人,两者数据差距超过170万[1]。这种现象既有统计方法的问题,也有非法移民的“隐秘身份”所导致的难以统计现状。

二、非法移民的风险及危害

《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之“共同认识”中提出:“我们必须确保现有移民和可能成为移民的人充分了解其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的各项权利、义务和选择,并了解非正常移民的风险。我们还必须向所有公民提供客观明确和有据可依的信息渠道,说明移民的好处和挑战,以便清除造成对移民负面认识的误导性宣传。”但是,非法移民自身和所在国公众对非法移民的风险和危害都存在认识不清的状况。

(一)非法移民对自身风险的认识不足

对于非法移民而言,在迁徙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人身风险。尤其是在非法移民的流动过程中,死亡、受伤、强奸、抢劫、失踪屡见不鲜。例如,2020年4月英国埃塞克斯郡集装箱货车惨案,39名越南偷渡者被集体闷死在封闭车厢。国际移民组织的失踪移民项目(MPP)在2014年至2018年记录了超过3.09万名妇女、男子和儿童在试图前往其他国家时丧生,记录的绝大部分死亡涉及通过秘密途径迁徙的人,且经常发生在海上或偏远地区(为逃避侦查而选择的路径),这意味着遗体下落不明。国际移民组织与北极星(Polaris)和自由共享组织(Liberty Shared)合作发起的打击人口贩卖数据协作平台(CTDC)在2016年和2017年新登记案例4.019万个,涉及的人口贩卖受害者来自147个国家和地区,在107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剥削,其中,近30%的受害者被贩卖为强迫劳工,而47%的受害者因性剥削目的被贩卖(2)数据见世界移民组织的《世界移民报告2020》。。从风险投资角度看,每一项投资都具有风险性,甚至风险成为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非法移民来说,往往将移民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视为成功道路上的必经过程,由此导致非法移民行为虽然具有高风险性却又屡禁不止。

(二)非法移民所在国的担忧

对于移民政策制定国来说,预防非法移民给所在国产生危害,是移民政策制定的主要目标。这方面的极端例子是科特迪瓦共和国。20世纪60年代,经历独立后的科特迪瓦经济快速发展,成为西非最繁荣的国家,但由于错误的移民政策,大量周边国家非法移民进入科特迪瓦,导致该国人口激增,社会矛盾激化,十年内战后社会经济严重下滑。对非法移民危害性的担忧,是各国强调非法移民治理的重要原因。目前各国对非法移民的主要担忧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非法移民抢占就业市场,造成国内就业压力激增和大量失业;二是非法移民挤占国内资源,“搭便车”现象将会造成本地居民的福利水平下降;三是非法移民数量激增导致当地犯罪高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这三个方面的担忧导致各国在经济财政吃紧状态下的移民政策收紧,甚至由传统的开放移民政策转变为抵制移民政策。例如,美国的特朗普在总统竞选时期就提出在美墨边境修建隔离墙,加强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的执法力量,打击非法移民偷渡,加快非法移民遣返以及收紧移民签证政策等。那么,这三方面担忧会否成为现实?

非法移民是否会挤占就业市场?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多林格尔和皮奥里提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2]。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性因素影响,形成劳动力市场的部门差异,不同人群获得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及进入劳动力市场渠道存在差别,导致不同人群在就业部门、职位以及收入模式上存在明显差异,这种人群差异突出体现在种族、性别与移民之间。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说明了移民、非法移民与当地居民之间存在着就业、收入的差异原因。从大量实际案例看,由于存在语言、教育素质、就业信息、人脉资源、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障碍与限制,非法移民难以与当地居民在劳动力市场进行竞争,其就业主要是“3D”(Dirty、Degrading、Dangerous)方面的低层次工作,这些工作往往是本地人不愿意从事的就业种类。可以说,在劳动力短缺的国家和地区,如果没有移民或者非法移民,某些工作将会劳动力短缺。

非法移民是否会挤占社会福利?非法移民由于缺乏合法身份,难以获得合法的社会医疗保险,更难以获得失业救济保障。从法律属性上讲,非法移民不是难民,之所以会产生非法移民挤占社会福利问题,主要还是难民进入移民目的国的方式所导致的。例如,2015年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战争导致大量难民越过地中海、途径希腊、意大利进入欧洲,引发欧洲难民危机,难民安置成为各国争论的焦点。这些进入欧洲的中东难民通过偷渡越境的方式进入欧洲各国,致使欧洲各国政府管控边境、控制非法入境者的数量和规模的作用失控,难民收留国的社会福利分配问题凸显。但是这些进入欧洲的难民并非经过难民身份甄别的难民,他们大部分通过非法途径入境,无法直接获得难民的福利保障,主要还是通过社会救济获得生存条件。之所以产生误解的原因,与媒体所使用的称谓具有较大关系,相关新闻在报道进入欧洲非法移民时所采用的称谓往往是“难民”而不是“非法移民”,使人们容易误解为非法移民只要进入欧洲就能成为难民,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障。

非法移民是否会造成高犯罪率?古典犯罪学派认为,享乐主义所产生的“求乐避苦”心理产生犯罪[3]。非法移民的低收入以及其缺乏社会保障的现实境况,容易导致非法移民的高犯罪率。从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非法移民聚集区往往是犯罪率高发的地区。可以说,非法移民对社会治安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刻板印象。但是,针对非法移民犯罪的研究却显示,非法移民并没有对当地暴力犯罪率产生实际影响。美国犯罪学家米契尔·莱特分析了过去三十年的数据,没有发现任何数据表明非法移民影响了谋杀、强奸、抢劫及严重殴打等暴力犯罪案的发生率。卡托研究院的研究人员针对美国得克萨斯州非法移民的犯罪数据进行研究,结果发现,非法(无证)移民在得克萨斯州犯下的谋杀、性侵和盗窃案的刑事定罪率和逮捕率甚至要远低于本土出生的美国人[4]。虽然从实际危害结果上看,非法移民对所在国的实际危害影响有限,但是非法移民本身具有非法性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所在国主权的冲击,对于其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预期或担忧,则是所在国产生对非法移民强硬政策的关键。例如,2018年12月联合国通过《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针对给予移民就业和福利保障的政策,比利时5千多人游行冲击欧盟总部,要求“自己人优先”[5]。此外,美国等10国则退出契约制定过程,表达了对该契约的反对和抗议。可以说,对非法移民的误解,既表达了所在国对自身权益损失的担忧,也反映了其对非法移民的治理效果不认同。

三、非法移民治理的困境和挑战

近年来,一些国家加强了对非法移民的刑事惩处,同时,另一些国家则对非法移民采用了赦免。例如,2017年美国国会通过凯特法案,严惩被遣返的无证移民再度回到美国,违者将被判至少5年徒刑。2018年法国国会通过《避难与移民》法案,通过缩短避难申请时间,加强打击非法移民。2018年匈牙利国会通过被欧洲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的移民法案打击非法移民,凡是组织非法移民来匈牙利并鼓励规避匈牙利法律的人将受到惩罚,凡为此类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或者经常进行非法移民组织活动的人,可被判处为期1年的监禁。此外,2020年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正式签署了非法移民特赦令,允许非法移民就业合法化,但对“在最近5年曾获刑,或涉嫌组织偷渡、卖淫、恐怖活动、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涉嫌剥削劳工等犯罪行为的人员以及案件正在审理中的犯罪嫌疑人,无申请非法移民合法化资格”[6]。归纳各国针对非法移民的治理措施,可以发现治理效果难以到达预期目标。

(一)传统移民治理的困境

当代各国的非法移民治理措施,主要是抓住移民迁徙环节进行分类治理。迁徙环节分为入境、境内两个关键环节。要想实现非法移民目标,必须能够入境并且能够在目的国居住下来。各国的分类治理政策则分别针对未入境非法移民、已入境非法移民以及难民甄别等三类人员分别采取措施。

一是严格边境管控,防止非法移民偷渡。边境是非法移民入境的第一道关口,严把边境管控就能够有效防止大量非法移民入境,反之,边境管控失效,则境内非法移民将会激增。例如,2018年出现的中美洲五国流向美国的非法移民潮,在美国与墨西哥边境被美国海关和边境保卫局(CBP)拦截,大量非法移民被堵截在美墨边境,没有造成非法移民涌入美国。据CBP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5月在美墨边境逮捕非法移民132 000人,为13年来最多,而当年11月逮捕33 510人[7]。同样,欧盟边境管理局(Frontex)也通过加强欧盟共同边境管控,遏制了大量非法移民进入欧盟境内。从边境管控的实际效果看,单纯的边境管控往往效果不佳,必须辅之于相邻国家的配合,双方或多方共同管控边境的非法移民偷渡,而这种边境管控执法合作,往往又牵扯到双边或多边国际政治关系,由此导致边境管控的复杂化。欧盟边境管理局在边境管控非法移民问题上就面临着欧盟内部的边境管控合作[8]、欧盟与土耳其之间的非法移民管控合作等层层困难,虽然非法移民入境数量得到控制,但是面临的局势依然严峻[9]。

二是对境内非法移民,各国根据本国移民法律制度进行管理。由于各国移民法律制度不同,针对移民管控的措施也不尽相同。在传统海洋法系国家,对于境内非法移民的管控相对较松,警察不会针对非法移民进行查缉,只有当非法移民涉及犯罪嫌疑时,才会核实非法移民身份。例如,英国没有身份证件,非法移民不会遇见警察核查身份证件,同时,警察只针对犯罪嫌疑开展调查,当犯罪调查过程中发现非法移民,则会通知英国移民管理局对非法移民进行调查。这种宽松的非法移民管理政策,造成英国境内非法移民数量的模糊和管理失控。2017年英国全国有超过15万非法移民未获准在英国继续居留,但是英国移民管理局并不清楚这些人当中有多少人已经出境,有多少人等待被遣返(3)2017年大批英国非法移民去向不明,http://www.aoji.cnnews1547853.html。。在大陆法系国家,则基本建立了身份证件制度,警察可以根据身份证件核查非法移民身份,同时,外国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也为发现和管控非法移民提供了基础。例如,根据德国《居留法》,居留分为居留许可和落户许可,外国人在德国需要居住超过3个月或者就业、投资、学习等,需在签证到期前申请居留许可。德国的较大城市都设立了外国人管理局,负责外国人登记管理。

三是加大非法移民遣返。各国基本建立了非法移民遣送制度,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针对难民的不推回制度,非法移民不包含未被甄别的难民,遣返人员只是没有合法入境和居停留证件的外国人。对于非法移民遣返的主要制度流程是原籍国的确定、遣返以及原籍国的接受和安置。目前,对于非法移民遣返的主要难题在于非法移民的接受和安置。大多数非法移民的迁徙目的是改善生活。根据国际移民报告,非法移民主要是由贫穷、落后、战乱等国家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流动。对于非法移民流出国而言往往难以留住非法移民。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10],在没有消除或改善非法移民流出国的落后经济状况下,非法移民遣返的安置将困难重重。

从效果上看,传统非法移民治理措施的效果不佳,非法移民的流动没有受到遏制。美国、德国、法国等非法移民主要目的国,非法移民问题依然突出。实际上,单靠某一个国家难以解决非法移民问题,非法移民的来源国、过境国、目的国都需要参与到非法移民的治理中,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实现对非法移民的有效治理。

(二)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面临的挑战

《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的目标之一,是“加强国际合作和全球伙伴关系,促进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该契约在第十五条的指导原则中,将国际合作作为第二项原则:“本全球契约是一个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框架,确认移民现象本身具有跨国性,因此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独自解决移民问题。本契约要求开展国际、区域和双边合作与对话。本契约的权威在于其协商一致性、公信力、集体自主、联合执行、后续落实和评估。”但是在主权国家基于自身利益需求的背景下,非法移民治理的国际合作,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

一是非法移民流出国缺乏治理的内在动力。目前还没有关于非法移民流动的精确数据,非法移民迁徙的原因也复杂多样,但即便如此,非法移民迁徙的经济需求依然排在首位。正如历史上人类通过迁徙改变居住生活环境一样,现代非法移民亦希望通过跨境迁徙实现经济环境的改变或好转。从移民通道可以发现,非法移民流动方向主要是流向富裕国家。移民通道是移民在迁徙过程中随时间而积累的流动模式,反映了移民目的国的移民来源特征。根据移民迁徙的聚集性特征,非法移民往往呈现亲属、家族、同乡的亲缘、地缘关系。非法移民往往会根据已知亲友迁徙方式进行迁徙,通过移民通道可以掌握非法移民的流动方向。根据《世界移民报告2020》,北美地区的移民通道众多,其中最大的移民通道涉及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去往美国的移民;第二大移民通道涉及人口众多的亚洲国家,包括中国、印度和菲律宾;其他较大的移民通道(如从越南、韩国和古巴前往美国的通道)也在迅速壮大。2019年涉及非洲国家的前20条移民通道中,从非洲去往发达富裕国家的通道有9条:阿尔及利亚—法国、摩洛哥—法国、埃及—沙特阿拉伯、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摩洛哥—西班牙、苏丹—沙特阿拉伯、摩洛哥—意大利、突尼斯—法国、埃及—科威特。可见,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移民流动模式较为突出。虽然在国际移民流动中也存在着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向相对落后国家的移民流动,但是这种现象明显少于前述人口流动,产生这种流动的主要推力就是非法移民来源国相对落后的经济水平。同时,安置非法移民,解决其贫困问题,甚至加强非法移民的执法合作,均需要大量资金,这是诸多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的,而且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社会管理能力也不足以参与到国际合作之中,难以共同限制和管控非法移民的向外迁徙。与此同时,侨汇成为经济落后国家的主要外汇收入。侨汇是移民向来源国的汇款,非法移民的收入也会通过侨汇方式汇往来源国。对于外汇收入能力较差的国家尤其是欠发达国家,侨汇是获取外汇的重要方式。根据《世界移民报告2020》,2018年印度、中国、墨西哥、菲律宾、埃及、法国、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德国、越南(按递减顺序)为数额最高的前10位侨汇汇入国,其中发展中国家占8位。 从按侨汇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来看,2018年接收侨汇占GDP比重最高的前五位国家分别是汤加(35.2%)、吉尔吉斯斯坦(33.6%)、塔吉克斯坦(31%)、海地(30.7%)和尼泊尔(28%)。从侨汇的外汇创收看,非法移民的存在对于侨汇增加存在着助力,虽然难以看到某些国家鼓励或支持移民外流,但是从经济收益的视角看,经济欠发达国家参与非法移民治理的原动力不足。

二是移民问题政治化使非法移民治理难以达成共识。移民问题政治化是将移民问题作为政治斗争的手段或者交易的筹码,使移民问题的影响因素复杂化。表现形式之一,以保护人权为借口,滥用1951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给予他国逃亡者以难民身份,获取他国政府反对者或意见领袖支持,在他国境外形成反对势力,积累干涉他国内政的政治资本。例如,20世纪中期的冷战兴起,移民问题就被西方发达国家作为反共的一种重要武器。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53年难民救济法》,该法案在美国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包含反共意识形态的难民定义[11]。以颠覆他国政权为目的的难民政策,往往诱发他国非法移民借机流向相关政策国,造成非法移民大量出境。20世纪60年代之后古巴出现四次难民潮就是这种政策的反应。此外,一旦相关国家非法移民大量激增,非法移民流入国则会迅速改变难民政策,使大量非法移民滞留产生人道危机。表现形式之二,以境内非法移民的接受、安置作为政治筹码,换取国际组织或相邻国家的国际援助或者其他政策支持。例如,土耳其作为跨欧亚交通的重要桥梁,中东危机之时,大量伊拉克、叙利亚非法移民通过土耳其流向欧洲,土耳其以阻止中东非法移民为筹码,要求北约支持其打击库尔德组织,同时要求加入欧盟,并获得欧盟对土耳其更多的资金支持[12]。

对于非法移民治理,需要非法移民来源国、过境国、目的国相互之间具有目标一致的国际合作,正是由于三国之间对于非法移民的认识、利益趋向存在差异,导致非法移民治理的国际合作开展进展缓慢。

四、非法移民国际合作治理的路径

在非法移民治理的国际合作中,往往存在国际合作的需求不对等、实力不对等、合作能力不对等等问题。在国际法上,由于各国在本国内的非法移民治理属于国家主权事务,国际合作的主体之间主权独立、平等,因此国际合作是一个不断博弈、求同存异、最终实现目标一致的过程。同时,非法移民治理关系到公民政治权利和人权保障,也受到相关国际公约的限制,为此,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又是不断消除利益诉求差异、实现目标一致的国际合作。

(一)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涉及的基本原则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不能因为非法移民的“违法性”而剥夺非法移民的基本人权。有关非法移民的人权保障中,对于非法移民的称谓存在学术争议,许多学者认为非法移民仅仅是制度性的违法,并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建议对非法移民的称谓应改为“非正常移民”(目前在相关国际法律文件之中宜采用),且没必要对查获的非法移民采用羁押方式,直至遣返出境。二是尊重主权。国际合作是平等主体间的协商过程,为实现国际合作,必须要尊重国家主权。合作国家之间不分大国小国,更不能因为非法移民问题而干涉别国内政。在国际合作过程中,由于非法移民问题的跨国性而导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合作,国际组织也应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只有在尊重主权前提下,才能通过协商共同开展合作,而不能仅仅根据主权有限性原则,侵犯主权国家管理本国事务的权力,甚至借助国际组织名义,侵犯他国主权。三是促进安全合法有序移动原则。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合法有序的国际移民,降低非法移民给双方带来的各类社会风险。必须防止为了治理非法移民而阻塞正常合法移民。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看,资本流动与人口的跨境流动是难以遏制的。同时,国际旅游也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方式。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安全合法有序的移民,减少非法移民产生的诱因,是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的重要基础原则。四是国际合作的渐进性原则。非法移民的产生具有特定的社会环境,治理非法移民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必须循序渐进,从容易合作的地方、容易解决的问题开始实行合作,而不能仅以自身利益需求为导向。

(二)国际合作的目标设定

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的目标分为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一是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所谓直接目标是国际合作所指向的具体目标,也即通过国际合作所达到的目的;所谓间接目标,是指在国际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间接影响。在国际合作实践中,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是相互的,甚至可能是一体两面。划分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是为了实现国际合作边际效益最大化,让每次国际合作都能更多地产生效益。为此,需要界定国际合作的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并对它们进行有效评估。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包括: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保护人口贩运受害者,减少人口贩运、跨境人口偷运犯罪案件,减少跨国有组织犯罪对非法移民治理的影响,为非法移民提供人权保障,实现非法移民情报信息的公开,提供正常、合法移民的渠道和信息,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互信,建立畅通的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和机制,提高执法合作的效率和效能,减少国际执法合作障碍等。二是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跨国非法移民现象是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交互产生的结果,治理非法移民问题也难以一蹴而就,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需要设定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以实现国际合作的长期化、制度化、系统化,确保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能够持续稳定。短期目标是针对非法移民现象的具体表现形式所制定的合作目标,例如在打击人口贩卖、加强双方边境管控、非法移民遣返、移民执法培训、情报信息通报等方面的具体国际合作;长期目标是促进安全、有序、合法的移民,减少非法移民给国际合作双方带来不利的社会风险。

(三)国际合作的基本方法

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的类型分为多边合作、单边合作,或者是具体执法事项合作、情感交流合作、战略合作等不同类型。主要方法包括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合作热线,确定合作事项联系人,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建立信息情报交流平台,实现情报信息及时互通等。针对跨国有组织犯罪,则是基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公约,通过刑事司法协助等开展国际合作。从治理非法移民的手段看,国际合作治理非法移民可以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一是直接法。即通过国际合作,增加跨境流动便利性,减少签证壁垒[13],将非法移民中的大部分转变为合法有序的移民。相关案例表明,大多数非法移民是由于不了解移民政策受到“蛇头”蛊惑被骗,或者是不掌握移民政策信息盲目移民。加强国际移民合作,开展移民政策信息公开、移民路径公开,可以促使非法移民转变为合法移民,让隐蔽的地下非法移民浮出水面。二是间接法。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减少产生非法移民的政治经济环境因素,弱化非法移民外出的推力,让非法移民在本国能够获得安全和发展的权利。例如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就能够减少因为国家政局动荡、战争而产生难民;通过国际合作,减灾防灾,消除贫困,就能够减少因为贫困和灾害而产生的非法移民等。

非法移民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非法移民种类复杂,对非法移民的认识也存在诸多误区。同时,非法移民涉及国家众多,流动中存在着重大社会风险,还可能混杂着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恐怖组织活动等重大隐患。因此,迫切需要各国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效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非法移民治理,以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倡议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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