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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生态扶贫的“变”与“不变”

时间:2024-07-29

边培瑞,华启和

(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摆脱贫困,作为人类叙事的千年母题,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重大事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深入分析我国生态资源富集区与重点生态功能区、深度贫困人口聚居区高度耦合的地理空间与生态资源禀赋,创新性地提出了通过生态扶贫手段破解环境与贫困相生困境的前卫思想理论,为生态富集区乡村如期摘掉绝对贫困帽子,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起到了思想引领作用。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收入不平衡和促进各项事业全面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在新发展阶段,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进一步为生态富集区脱贫乡村走向生态振兴、脱贫人口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框定了重点。同时,我们要明晰从生态扶贫到生态振兴,并不会一蹴而就式地自发平稳过渡,既存在一些变数,也存在诸多不变的方面。显然,在国家两大战略实施的重要交汇期,如何实现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事关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所提出“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三阶段目标顺利实现,是摆在生态富集区乡村面前极为重要的战略任务。

一、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生态扶贫之“变”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新征程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总书记在2020年12月28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如是说[3]。这也意味着,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的生态扶贫工作需要“因时、因史、因势”作出相应调整,不仅要接续推进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而且要稳定有序转向生态振兴方向,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而不懈努力。在这一战略演变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生态扶贫工作面临着风险挑战、重心目标、方法举措等多维变化。

1.风险挑战变化:生态扶贫“内卷化”现象凸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实施精准生态扶贫举措,生态富集区乡村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脱贫取得了丰硕成果,贫困人口实现整体脱贫,贫困村环境面貌得到改观。正如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介绍:“国家林草局充分发挥林草行业资源优势,大力采取生态补偿扶贫、生态产业扶贫、国土绿化扶贫,全面完成了生态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助力2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4]但是,现有标准下脱贫的生态富集区乡村往往在交通设施、经济体量、教育水平、公共基础设施、精神生活等方面与城镇相比差距较大,新发展阶段即使有国家生态扶贫政策与资源要素的持续投入,仍有可能发生整个扶贫内部系统精细化和复杂化趋势,影响生态脱贫经验顺利融入乡村生态振兴战略中,导致生态扶贫“内卷化”现象发生,主要表现为脱贫乡村生态风险加剧与脱贫群体返贫风险骤升[5]。

其一,生态扶贫产业选择失准加剧脱贫乡村生态风险。生态产业扶贫是实现生态产业兴旺的重要基石,生态产业兴旺是构成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核心。生态扶贫产业选择失准主要包括生态扶贫产业定位欠佳与生态扶贫产品过度开发。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实施生态产业扶贫,首要且极其必要的是将生态要素放在第一位,在确保自然资源本色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做好“显山露水”的特色文章,谋划生态产业布局。如果一味地追求乡村经济快速发展,紧紧抓住“生态”表面做文章、搞一些形式主义的面子工程,这样的“生态产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扶贫产业”,不仅不能帮助贫困乡村走向振兴,而且还会造成生态资源滥用,甚至引发自然灾害频发的风险。同时,生态产业发展要坚持适度原则,充分考虑本地生态环境系统承载力,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弹性空间内有序开发利用生态资源,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态生活质量。如果不遵循自然演化规律与资源再生规律,大肆砍伐森林资源、采摘林下经济作物等,将会加剧脱贫乡村生态风险。其二,“个体精英俘获”现象引发脱贫群体返贫风险。个体精英主要是指驻村帮扶领导、村干、新乡贤、能人等在乡村事务决策与实施中享有实际话语权与决断力的人[6],他们是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的引领者,也是乡村生态振兴的建设者、推动者,更是国家生态扶贫政策与资源的解读者与贯彻者。发挥个体精英力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本无可非议,但在新发展阶段却出现了部分国家政策被个体精英“错解、误解、滥解”,国家生态扶贫专项资源被部分农村核心权力阶层占为己有,用于谋求“小圈子”私利,实现极少数人的“脱贫致富”,并没有一以贯之落实到乡村真正贫困户中,更不可能带领脱贫人口乘势而上实现乡村生态振兴,进而引发脱贫群体返贫风险。

2.重心目标变化:生态脱贫向生态振兴转移

2021年2月25日,***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郑重宣告:在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我国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在我国成为过去时[7]。但全面脱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我国完全消除了贫困现象,恰恰相反,相对贫困问题仍将存在并伴随“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对于生态富集区乡村而言,今后生态扶贫工作重心与工作目标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在工作重心上,解决相对生态贫困问题将成为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的重中之重。在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影响下,针对乡村农业面临污染、垃圾治理缺位、居住环境条件恶劣、生产生活污水肆意排放等“绝对生态贫困问题”,通过实施生态产业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生态移民扶贫、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等举措,从整体上实现了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与生态产品有序供给。随着我国生态扶贫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相对生态贫困问题”成为新发展阶段亟待解决的关键,既要着手从宏观层面完善乡村生态振兴顶层设计,又要不断推进微观层面的乡村生态贫困治理与生态事业可持续振兴,尽可能缩小城乡居民在生活环境宜居、生态产品享用、生态产业致富上的差距。在工作目标上,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振兴多维指标要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致力于全体农民增收致富与农村生态宜居实现双赢。生态扶贫,追求的是一个短期目标,即解决农村现存的低水平生态与贫困伴生问题,实现反生态贫困的基础性目标任务;而生态振兴统一于乡村振兴战略之下,追求的是一个中长期目标,不仅要解决生态贫困困境,而且要在此基础上创新利用生态资源要素实现“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8],打造服务于乡村生态振兴的新业态,创造更高质量的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态生活富裕水平与生态幸福指数,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全面实现。

3.方法举措变化:外力帮扶向内外合力转变

脱贫攻坚是“雪中送炭”,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生产生活环境整体改观等基础性环境、民生问题;乡村振兴是“锦上添花”,即要实现“饱”到“好”的跃升,设法从多维度改善、提高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等高质量发展问题。从“雪中送炭”到“锦上添花”是一个过程,方法举措上也要因时因势作出相应调整[9]。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思路与下更大的力气,在方法举措上因时而变、勇于创新,逐步推动依靠外力帮扶脱贫为主向内外合力驱动乡村生态振兴转变,提升贫困人口可持续“造血”能力。

在精准扶贫阶段,生态扶贫举措主要以国家优惠政策倾斜、给钱给物、上一些短平快的产业等“授人以鱼”的方式来促进贫困村脱贫,更多地是进行“输血式扶贫”,在短时间内能够完成一些国家既定减贫指标,但这种外力主导下的帮扶体系注定是特殊阶段的产物,是不可持续的。随着全面脱贫目标的顺利达成,国家的部分特殊政策与扶持体系会发生变动并相继退出,原有的生态扶贫红利不复存在,一些脱贫意愿不足与自主脱贫能力弱的脱贫户由于缺乏可行地致富手段,转而再次回归传统的农业发展方式,重新陷入贫困状态。为避免这种“悬崖效应”的滋生与蔓延,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应瞄准“既富口袋也富脑袋”的目标体系,通过开展教育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等“授人以渔”的扶贫手段,加强对贫困主体的“志智双扶”,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鼓足“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的干劲,用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驻村干部等主体外力的同时、激化自身内在动力,形成内外合力驱动生态振兴的格局,切实让脱贫人口的心热起来、身动起来,不断提升贫困主体的自主脱贫意识与稳定“造血”能力,推动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保护共谋共抓、脱贫致富与生态振兴共促共赢。

二、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生态扶贫之“不变”

***总书记指出,“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坚持和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等制度,并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进行完善”。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接续推进生态扶贫工作,仍要坚定不移以***生态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思想指南,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振兴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振兴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振兴理念。

1.党的领导不变:坚持党统一领导下的振兴格局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基层最权威的发言人,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主心骨作用。无论是实施生态扶贫还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党建扶贫”效能,让鲜红的党旗飘扬在乡村生态振兴的战场上。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统筹推进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需要选优、配强基层领导干部班子,做好将组织领导力强、办事效率高、责任心重、公私分明的优秀党员选进班子工作,同时要将战斗能力弱、人心涣散、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或清退,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工作中的“领头雁”作用。二是坚持五级书记挂帅、第一书记驻村的扶贫工作机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中形成的五级书记协同工作机制,即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各司其职工作格局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起到了重要助推作用[10]。同样,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推进生态振兴,仍要在五年过渡期内合理沿用“五级书记”协同工作机制,保证上下级领导在政策制定、协商、实施上的柔性空间与刚性执行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为美丽乡村建设擘画蓝图、指引航向。

2.为民初心不变:坚持人民幸福指向的振兴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1]。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是我们党推进“三农”工作的“根”与“魂”。从《尚书》中的“民为邦本”到《礼记》中的小康图景,数千年的民族期冀始终贯穿着一条线索: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强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在2021年新年贺词中,***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还要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行。”[12]无论是生态扶贫还是生态振兴,都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民生所急,认真聆听农民心声,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切实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逐步推动“三农”优惠政策向农村基层倾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广大人民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吃到纯天然绿色有机食品、生活在宜居的优美生态环境中,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生态幸福指数。

3.绿色本底不变:坚持“两山”理论的振兴理念

2013年9月,***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并回答提问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富有辩证哲思的“两山理论”对于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目标顺利实施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而且在“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仍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振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切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到后扶贫时代的生态扶贫工作中,统筹兼顾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以生态扶贫建设工程夯实乡村生态振兴之基。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实施生态扶贫,一是要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与集约化,打造特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实现生态农业高质高效[13]。二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缓解农村环境污染现象与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提升乡村优美生态环境与宜居宜业品质。三是接续推动生态扶贫理念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入基层党委之脑、入全体农民之心、入各行各业之行”,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态意识自觉、生态生活追求、生态实践行动,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生态生活富裕富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荣格局,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齐头并进的宏伟愿景。

三、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变”与“不变”的衔接机制

***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时强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十三五”时期,通过实施精准生态扶贫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110多万贫困群众当上护林员。尤其是采取生态补偿扶贫举措,5年来中西部22个省区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26万亿元,生态扶贫带动300万贫困人口脱贫[14],既保护了绿水青山,又开创了金山银山,取得令世人瞩目的丰硕成果。为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经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着力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如何利用好前期生态扶贫过程中所取得的积极经验,并无缝融入到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中,当务之急是做好政策保障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产业优化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1.政策保障机制:调整完善生态扶贫政策

政策的稳定性与延续性,政策实施不断崖,是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保障。习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15]。2020年12月28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2021年3月2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指出,“保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迈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的贫困形态将由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并且相对贫困问题更具有隐蔽性、多维性、持久性[16]。针对后扶贫时代贫困形态的变化,协同推进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要做到“一个贯彻”“一个落实”“一个保持”。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做好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生态振兴衔接工作提供思想指南。二是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政策,为广大脱贫群众吃上一颗定心丸。三是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投入、帮扶力量总体稳定[17]。后扶贫时代,既要保持五年过渡期内生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又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从过去单纯注重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体“收入贫困与生态贫困”的生态扶贫减贫政策体系向不仅要关注贫困户的生态生活质量,而且要关注处于贫困线边缘人口乃至一般农户的生态生活质量转变;不仅要重视解决贫困户的收入水平低、生活环境差的相对贫困问题,而且要缩小贫困户在生态健康康养、生态文化教育、生态治理和环境正义等方面的多维相对贫困;不仅要促进生态富集区乡村贫困户持续性减贫,而且要带动贫困户持久性致富,实现特惠向普惠政策的转变,确保在政策上能够给予处于贫困线边缘的人口、未被识别的贫困户和易返贫的人口更多关注,推动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振兴的早日实现。

2.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实时数据信息披露

21世纪是数据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的新时代,实时准确地数据信息披露有利于化解生态扶贫各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并增进彼此在工作上的信任与支持。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推进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有效衔接,需要做好部门互通、信息互动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互通、多部门参与的防止返贫与帮扶信息动态监测机制[18],有效防范大规模返贫与生态环境危机现象的发生,有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分门别类的展开。

一是借助大数据平台完善信息沟通共享全域网。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进程中,互联网大数据在汇聚、发布、共享各部门信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最短的时空环境中将准确地信息发散到各子系统,一定程度上增进了各部门在行动上的协调配合,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随着生态扶贫目标任务的基本完成与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时展开,新发展阶段仍要加强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衔接的信息沟通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对相对贫困人群、贫困标准线、生态环境等难以识别问题的实时监测,并将监测到的统计数据传输到全域网共享平台,以便进行后续工作的谋划与开展。二是健全生态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由于生态贫困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系统性问题,因此,国家乡村振兴局与生态环境部应定期开展对生态富集区已脱贫的县、村及人口的生态贫困指标监测,持续跟踪农户居住地的空气、土壤、饮用水、居住环境质量、“两不愁三保障”、绿色振兴产业发展现状等信息的变化,并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横向与纵向对比与动态化处理,对于处于返贫风险边缘的人口应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为更好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可靠的信息数据支撑。

3.产业优化机制:创新延伸绿色产业链条

发展产业是摆脱贫困、走向振兴的根本之策。生态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的重要引擎;生态产业振兴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既定目标。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要坚持以绿色农业为核心的生态产业振兴体制,着力推动生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延伸绿色产业链条,深度促进一、二、三产业互促融合发展,做好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怎么巩固、怎么提升工作,助力生态产业扶贫与生态产业振兴的有效衔接[19]。

一是延伸绿色农业产业化链条。针对绿色农业产业规模小、深加工不足、品质低、品牌效应弱、可持续差的特征,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应借助国家生态振兴战略政策与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推动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化集聚、林下有机经济作物种植与养殖业深度发展,充分利用生态资源要素禀赋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可持续性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生态手工产品品牌效应,增加产品附加值,不断壮大产业发展规模。生态富集区乡村往往是民风淳朴、生态文化保留较传统的地区,村民们或多或少拥有藤编、木刻、竹雕、林木饰品等手工技艺,因此,立足当地生态文化资源优势,充分吸纳有意愿的手工艺人加入生态手工业公司,并将当地民族生态文化意涵融于非遗手工艺产品中,实现原地生态资源的精加工与深加工,壮大加工业规模,带动当地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农民致富与乡村振兴。三是培育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扶贫”“生态旅游+扶贫”已是“十三五”时期生态扶贫的重要手段,新发展阶段要推动“生态农业+助农”“生态旅游+助农”等新兴业态的培育,打造区域、省市级乃至国家级生态振兴及产业业态,为乡村生态振兴注入可持续性活力。

4.人才激励机制:构建全元协同扶贫格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力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积极、最活跃的要素”。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合理的梯度人才结构队伍建设是推动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在精准扶贫阶段,着重强调构建党政、企业、社会组织、贫困农户等多元主体扶贫的大格局,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扶贫工作中来,具有扶贫主体多元化、工作协调化、方式多样化的显著特征[20]。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要实现多元主体扶贫向全元协同扶贫转变,需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海纳百川“聚人才”、强化服务“留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将“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各类专业人才引入乡村,凝聚起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进来、利益联系起来、行动协调开来,打造跨地区、跨部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元协同扶贫共同体。

首先,要加强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国家要通过不断完善生态富集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相关返乡创业资金补贴标准、优惠项目政策,将本村外出务工人员、创业能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城市返乡创业人员等“新扶贫群体”作为重点招揽对象,以“乡愁”为纽带,积极鼓励他们返乡振兴乡村,以期实现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贫困群体等为主体的“老扶贫群体”互通合作、协调配合,培养出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凝聚起全元主体的社会合力。其次,要构建全元扶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使每一类扶贫主体与其他主体利益关联、责任相关,充分激发起全元共促乡村生态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全元主体内生动力。最后,要推进全元主体在行动上保持步调一致。在合力战贫中,各主体要坚持以政策制度为核心,秉持事前共谋、事中互助、事后商讨的团结协作精神,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积极将“共同意志”转化为“协同行动”,切实保障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有效衔接。

***总书记指出:“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21]换句话说,没有乡村全面脱贫,乡村全面振兴将是“一纸空谈”。从生态脱贫攻坚胜利的“倒计时”到乡村生态振兴接续推进的“进行时”,我们要重视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工作所发生的“变”与“不变”,进而在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扶贫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从政策保障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产业优化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着手,做好新发展阶段生态富集区乡村生态扶贫与生态振兴的“接力棒”工作,切实推促“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换,助力生态农业高质高效、美丽乡村宜居宜业、农民生活富裕富足美好图景的高质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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