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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江苏实例的民间力量累积与全面深化改革共进关系探微

时间:2024-04-24

耿馨洁,魏崇辉

基于江苏实例的民间力量累积与全面深化改革共进关系探微

耿馨洁,魏崇辉

民间力量累积于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语境之中,其中蕴含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全面深化改革本身也会促进民间力量的均衡累积。探讨民间力量累积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共进关系,以江苏省典型地区为实例,为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健康发展寻求更加和谐有效的互动模式提供可能。

民间力量;全面深化改革;江苏实例

民间力量是指社会中的个人以及由个人组成的民间组织基于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追求自发聚合形成的通过其集体行动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以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调要“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加强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我国当前处于民主化进程的转型阶段,民间力量的累积也日渐凸显出来,其在我国政治民主化建设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正确引导汇聚民间力量的方向,使其契合我国当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有助于我国民主政治的推进。

一、从公民社会到民间力量:从西方概念到中国现实

(一)公民社会的定义及发展

Civilsociety一词在西方发展历史悠久,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用以指称“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此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近代思想家也从不同角度论及公民社会,黑格尔将其定义为“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就是在形式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市民社会,这种定义偏重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分野和对立。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批判继承了黑格尔的相关思想并提出了公民社会理论,在论述公民社会的发展路径时,他指出“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一论述从经济关系这一最本质的层面揭示了公民社会的由来。

20世纪以来,葛兰西、帕森斯、哈贝马斯进一步发展完善了公民社会理论,他们将基于私人利益的经济领域从中分离出去,将公民社会的主体界定为与公共生活相联系的社会领域。哈贝马斯的“公民社会”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生长出来的私人领域:二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争论随着人类思想的进步和公民社会本身的发展逐步由模糊渐向清晰、由差异走向认同,由分歧达成共识。2004年,美国学者爱德华兹《公民社会》一书将既有的公民社会的观点整理为三类:“第一类强调结社生态,把公民社会视为独立于国家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由各种社会组织构成的第三部门;第二类强调价值取向,把公民社会视为基于普适价值、社会资本和道德共识的美好社会;第三类强调公共领域,把公民社会视为表达公民主体意识的公众协商、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公民社会曾引起我国政治学、哲学和社会学学界的学者广泛关注。据郁建兴研究,若以1992年邓正来和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为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滥觞之作,那么,大致可以将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进程划分为两个阶段:阶段一从1992年起至上世纪末,阶段二从世纪之交开始至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纵深发展时期,“当前,我们己经超越了讨论公民社会概念指涉中国现实是否有效的阶段,而处在讨论中国社会在什么意义上是公民社会的阶段。”公民社会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体之外的社会公共领域,是建立在公民自主的基础上围绕共同的利益和价值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的总和,包括非政府组织、慈善团体、社区组织、专业协会、利益集团等,公共性、民间性、多元性、自治性、共识性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

(二)民间力量的定义及适用性

随着民间组织、慈善团体、公益性组织的大量涌现并在社会公共事务上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一些学者试图从公民社会理论中寻找促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力量。此举虽有其必要性,然而在当代中国却面临一定的理论适用性问题。在我国,拥有民主观念、独立精神和权利义务意识的合格公民并不多见,此理论无法将大多数人纳入其中,无法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和认同,因此也缺乏民主政治发展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阐释中西方社会结构差异时,将中国传统社会的关系网络归结为差序格局,西方社会则是以“团体”为社会单位的团体格局。相较于公民社会这个生长于西方的社会文化脉络的概念,民间力量一词更符合中国社会现实本土特征和文化底蕴。民间力量发迹于古代家国同构社会中深受宗法观念影响而形成的统治乡土社会的氏族势力,成长累积于改革开放后公民重视个人权利和价值而自发聚合形成的各类社会团体,在慈善事业、民间外交、抗灾救援、公共事务等多个领域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得以发展壮大。

本文所指的民间力量是独立于政府公权力之外的自生自发于民间社会的非官方力量,即社会中的个人以及由个人组成的民间组织基于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追求自发聚合形成的通过其集体行动参与政治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以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相较于公民社会,民间力量的外延更加广阔。民间力量不仅仅等同于公民社会中的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也包括无组织的个人。民间力量累积过程中,首先起作用的是无组织的个人部分的发展。“令人难忘的历史事件,不过是人类思想不露痕迹的变化所造成的可见后果而已。“具有相同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的个人自发联合起来组成各种社会组织形成一股独立于公共权力体系之外的社会力量。如此定义是考虑到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人际互动的时代,这种互动体现在个人、群体、社会、国家之间形成的一种网络化的交互与联系。民间力量不是一蹴而就的,而具有一定渐进性和动态特征,是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逐步成长累积、走向成熟的。

二、民间力量累积与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

民间力量的累积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各种力量的有序释放必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政府力量与民间力量不再是简单的对立分离和零和博弈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促进的稳健的联系。民间力量成长的过程中会积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本身也包含了促进民间力量成长的因素。

(一)民间力量的累积:稳健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

民间力量的累积缓解了政府与社会以及个人之间的张力,促进社会自生自发的良性运转,实现政府与社会以及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共处。在调整政府和社会以及个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上,民间力量的累积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巩固政府的合法性,也能够重塑政府的权威。其次,民间力量的累积实现了社会治理主体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从由政府主导的一元的权威型治理秩序向政府和社会合作共治、多元协商的良性治理秩序转变,政府力量和民间力量合力以共同解决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社会公共事务,体现了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民主政治的不足。再次,民间力量的累积能聚合和表达公民的利益诉求,利用多种可选择的渠道和形式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培育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塑造公民主体性,进而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公民意识的成长和传播提供了自主性空间,最终必有利于稳健民主政治的推进。

苏南地区村办基金会的创新则是民间力量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江阴市、张家港市的许多乡镇企业家自发通过基金会这一平台多方筹集公益慈善资源和爱心善款发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事业。村办基金会注重对村民参与意识的培养,鼓励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真正把社会救助和公益慈善当作自己的事业。作为自发生长起来的村办慈善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缺口,完善了政府对弱势性群体的救助体系,在拓展公共服务方式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全面深化改革:均衡的民间力量累积之要

民间力量的累积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自生秩序,但放任民间力量的自由发展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群众的民主权力就像个人权力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宪政约束时,也很容易转变为它的反面,成为一种暴虐的权力。”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发展面临多重困境,所以民间力量的有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全面深化改革为民间力量的累积开辟了基本的制度空间,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拓宽民间力量的政治参与渠道,支持和鼓励民间力量通过听证信访、咨询建议、媒体网络等平台形成一种解决不同利益群体广泛认同问题的话语机制。全面深化改革为民间力量的累积提供了合理的法律依据,我国相继出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民间力量的发展设立了一条规范的发展路径,保证社会组织的运作合法有序,使各种民间力量在同一规范的法律框架内整合汇聚、协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为民间力量的累积开放了完备的组织资源,政府予以民间力量资金、场地、技术、设备和人才支持等帮助,各项政策性的鼓励措施给予民间组织发展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能有效缓解民间力量发展中资金短缺的困境,为民间力量的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

南通市崇川区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现了政府全方位的引导作用。崇川区党委和政府在其中扮演着资源提供者、组织监管者、引领倡导者和指导评估者的多重角色,以建章立制为准,大力扶持为主,积极活动为要,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发展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

民间力量虽然独立于政府公共权力体系而存在,但其发展不应该游离于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外。在推进我国当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民间力量的作用。党和政府应该支持、鼓励、引导民间力量的发展,使其真正成为确保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1][德]黑格尔.范杨等译.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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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古斯塔夫·勒庞.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01).

[7]魏崇辉.民间力量的累积和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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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3

A

1008-4428(2017)09-08-02

该文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工程自由探索项目“民间力量累积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研究——兼及江苏实例的透析”(项目编号:ZT2016082)阶段性成果。

耿馨洁,女,湖北红安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魏崇辉,男,江苏徐州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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