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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现实与艺术审美体验的结晶

时间:2024-08-31

张 玉 青

(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舞蹈:现实与艺术审美体验的结晶

张 玉 青

(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山东淄博255000)

舞蹈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一直存在于人们追求美、体现美的现实生活历程中。人们从现实生活中发现美、创造美、积淀美、体现美,将个人的审美体验进行发掘与沉淀,并注入自己的情感,再进行艺术体现,形成一种艺术形式,舞蹈艺术恰恰如此,其最具有直观性、立体性和情感的延续性;由此审美体验在舞蹈艺术中的桥梁作用也尤为突出。以舞蹈艺术为载体对审美体验进行纵向递进性解析,可以更加直观地体现审美体验在现实与艺术间转化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舞蹈艺术;审美;审美体验;生命体验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从世间万物中发现和创造着美,从未间断对于美的追求和向往。舞蹈作为体现和表达美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被人们传承至今。舞蹈中的美是怎样产生的呢?众所周知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舞蹈作为艺术存在形态之一,无疑也来源于人们的生活。那么舞蹈在从现实生活体验成长为艺术存在形态,中间经历了怎样的蜕变呢?没有亲身体验就没有话语权,同样如果没有审美体验就无法真正探寻舞蹈中的美。审美体验作为现实与艺术之间的桥梁,将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提炼和加工,创造出了舞蹈艺术中的美。下面将从舞蹈艺术中审美体验的本源开始进行解析。

一、生命体验——审美的源头

根据德国著名哲学家迦达默尔的考证,“体验”一词在19世纪70年代的时候还很少被人们使用,后来由另一位著名的德国哲学家狄尔泰,将体验一词引入到了精神科学研究方面,该词才逐渐流行,并被广泛传播。在汉语中人们常常将体验与经验互划等号,实际上两者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别。经验多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对于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沉淀与积累,较为倾向于人们的认知能力;体验多是指人们对于生命情感感知上的一种心理活动。人们的生命有自然生命、社会生命、精神生命等,生命活动是人们最基本的存在方式。人类不仅仅是实体存在的,还有内在精神的存在,人们在同外在事物接触时,经常会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人类在通过实体与事物接触的同时,还会用自己的内在心灵去感知事物。人们的实体、内心与事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反应活动,这便是体验。

舞蹈艺术中审美体验来源于何方?无疑最恰当的答案便是生活,生活作为人类的生命活动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产生和创造舞蹈艺术审美最根本的源头。生活虽然是其本源所在,但是生活却不会与舞蹈艺术直接划上等号。从生活到舞蹈艺术的升华还需要舞蹈工作者们的心灵体验,在生命体验中所感受到的生命激情才是舞蹈艺术审美创造的原动力。在舞蹈艺术活动中表达与传达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体验仍是最为基础的前提。对于舞蹈艺术来说,只有深入生活、发现生活、体验生活才会从中体会到最真实的情感,从而创造出真正从内心深处打动人们心灵的舞蹈作品;反之,一个缺乏生活体验、缺乏真实情感的人是无法创造出打动人心灵的舞蹈作品的,甚至无法从真正意义上去欣赏舞蹈。在此我们暂且抛开舞蹈艺术中那些具有神秘色彩的神赐、天赐之说,舞蹈艺术的创作是来源于人们现实生活的生命活动的,真正的舞蹈艺术创作者们都是用自己的整个生命来进行创作的。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生命体验作为将生命活动转化成为舞蹈艺术活动的重要的过程,同时它也是舞蹈艺术创作者们在现实生命活动中的体验与感受。俄国伟大的文学家托尔斯泰曾说“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外在的某种标志表达出来”[1]46。人们将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遭遇与挫折、所体会到的感触与体验、所领悟到的哲理与真谛通过某种标志(舞蹈艺术便是标志之一)传达出来,从而与欣赏者达成情感上的共鸣、交流和互动。所以说生命体验是舞蹈艺术审美最初的源头,人们从中体验和感受得越深刻那么表达也就会越真切,其感染力也会越厚重,反之如若缺乏对于生命体验的真实感受则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舞蹈艺术作品,只能被欣赏者视为赝品,其审美价值与意义就更无从谈起了。

舞蹈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活动,在性质上有“审美认知”和“审美情感”两种说法,两者相互比较,舞蹈艺术似乎更倾向于后者,审美情感在舞蹈艺术中的体现似乎更明显一些。舞蹈作为体现与传达美的艺术形态之一,其心灵感应是综合性的,其审美也不是单一的情感心理活动所能概括的,在舞蹈艺术中审美情感更像是以情感为主要导向性的生命体验。舞蹈艺术通过人的实物体接触万物后所产生的精神层面的实际感受,从其中最为本源的生命体验中提取元素,然后进行加工和提炼,从而使现实生活中的生命体验上升到高于现实生活的审美体验高度。但审美体验归根结底终归属于生命体验,舞蹈艺术若是脱离开了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生命体验,就无法上升到审美体验,就更谈不上舞蹈艺术审美的产生与创造了。

“只有体验才是感性生命之所系,其中固自不乏认知的成分,然皆已渗透着情感,深藏着爱欲,显形为活生生的生活感受,从而体现出人的内在生命的祈向,这便是审美和艺术活动的直接缘起”[2]40。“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3]6。以上这段话为我们简要说明了,人们通过与现实生活中世间万物接触,而后,从生命体验升华到各种艺术形态的简明过程。同时这段话也呈现了人们内在情感由弱到强的阶梯式的表达与体现的艺术形态进程。舞蹈艺术站在了人们表达情感金字塔的顶端,成为了人们表达内心情感的最终艺术表达方式。审美源起于生命体验的主张,自古以来一直被人们所传承。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刘勰曾经写到,“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4]65。文中将审美源起于人们通过与世间万物相触,从而产生内心情感的关系归结得明明白白,人们与万物相触所产生内心的情感,将内心情感的感受与体验通过不同的、适当的艺术表现形式予以表达,于是便形成了各类不同的艺术形态,这一切从始至终都是自然的过程。由此可以说审美的源头即是生命体验。对于舞蹈艺术来说,其审美创作的源与根需要真真正正地扎植于人们现实生活感受和体验中去,与此同时这也是舞蹈艺术审美活动的基石。虽然舞蹈艺术中审美要高于生活,需要具有超越性的追求,但是其源头却是来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与之相互碰撞所产生的感受与体验,如若将其中的各种感受与体验抛开来看舞蹈艺术中的审美,那么审美就只是一具皮囊空壳而已了。

二、体验生命——审美的发展

众所周知,舞蹈艺术是通过身体语言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舞蹈艺术来源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但却不仅仅是对现实生活的复制。舞蹈艺术以人类的身体为媒介通过各种舞姿形态传达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感受与体验。舞蹈艺术中的审美源起于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生命体验,但是这并不代表其审美就停留在体验上,如若如此,就不足以成为舞蹈艺术,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超越原来的生命活动,才会形成审美体验。我国著名的文学家王国维曾讲到“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5]367。此处所提到的“入”即是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其中去感受人生,从世间万物之中得其生命体验;所提到的“出”即是指人们对于生命体验的超越,人们只有在超越后才能理清情感、分清孰重、洞察万物从而显其高致。由此可以看出,内在的生命体验虽然是审美的源头,但最终还需要外向的超越。以中国古典舞为例,中国古典舞源于中国的戏曲艺术,人们通过对戏曲艺术的生命体验将其转化为另外一种审美体验的产物即中国古典舞。在中国古典舞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许多动作元素和舞姿形态中会存有戏曲艺术的影子,但人们并没有原封不动地照搬复制戏曲艺术,而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审美的再体验,由此而产生了具有中国古典舞自身特点的“圆”“曲”“拧”“倾”以及“提沉”“冲靠”“含腆”“旁移”,完成了对于生命体验的超越。由此充分证明了审美体验源起于生命体验但又需要超越生命体验这一观点。

在超越过程中要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呢?在此过程中需要以审美的态度来审视和把握原有的生命体验,或者可以说是对原有生命体验的审美再体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建立审美的态度。在舞蹈艺术中,所谓审美的态度就是需要敞开自己博大的胸怀、宽广的胸襟、大爱的度量去摆脱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实用性和功利性的需求,不把现实生活中的万物当作是利用、获取以及占有的资源,从自我的感受与体验出发,真正做到用自己内心与世间万物接触,求得内在情感上的生命体验。早在我国古代先秦时期的老子就提出了“虚静”之说,在此之后,庄子在老子的“虚静”之说上进一步发展,他认为要到达“虚静”的境界,必须要达到世间无万物、无自己的要求。在此境界中,人们要不受自身私欲的干扰,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排除干扰,需要以无知、无欲、无求的心态去感受世间的“道”,达到世间万物与内在心灵相互统一、相互融合状态,才能真正地从大自然万物之中得到体会和认识,从而创作出真正的内在心灵与大自然万物相通的艺术作品。以舞蹈艺术创作为例,人们在进行舞蹈艺术创作时,首先会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去寻找素材,人们在感受现实生活的同时,往往会将自己的体验、感受与所处的环境以及个人的利害与得失等关系相互联系在一起,在这其中不免会存在人们的本性与长情之理的内容,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夹杂着纯属一己私欲的浮浅性的成分存在。所以在舞蹈艺术创作时要将一己私欲等杂质去除,不能让人们的感受与体验仍然停留在现实的利益世界之中,在此需要经过一番取精去糙、留真去伪的过程,使得人们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体验与感受能够超越那些浮浅性、表面性的私欲成分,从而进入真正的表达生命真谛的感受与体验中去才能到达审美的境界,这便是由生命体验向审美超越的演变了。人们通过与现实生活中的自然物象、社会事象等之间的相互感通,达到主体上的扩展自身内涵、净化自身性能、提升自身品味,从而实现生命体验向审美体验的自我超越,同时这也是审美体验由生命体验向体验生命的发展演变。

三、生命本真——审美超越与传达

美是生命本真的体现,而舞蹈艺术则是美的表现手段,舞蹈虽不是美唯一的表现手段,但却是美的集中表现和典型性的艺术审美活动。舞蹈艺术审美活动不同于一般的审美活动,通常情况下的审美活动注重个人的体验与感受,而舞蹈艺术审美活动则更注重将体验与感受予以传达。

对于一般审美活动来说,审美体验作为生命体验的自我超越,在体验和感觉以及发现生命的过程中,人们内在的心理意识界地是敞开式的,通过对于生命的感受与体验达到内在心灵世界的净化、丰满、提升和拓展,此时人们所传达的意义仅仅局限于自己本身,当人们内在精神状态的波动体现在其外在行为方式时,可能会波及到客观对象,但是这不应划在审美的范围之内。因此一般的审美活动只是属于人们个人内在的生命活动,尽管它已经进行了自我生命上的超越,但是它仍然停留在自我体验的范畴之中,这也是超越性精神追求的共性之所在。与之相较,舞蹈艺术审美活动则不同。它是以外在表象性的舞蹈艺术的生产以及消费为表面特征,因而无法满足人们个人的感受和体验,人们迫切地需要将这种感受和体验传达出来,将其转换成能够与欣赏者共同交流和共享的物质媒介与信息手段,这一目的和任务是舞蹈艺术审美活动进程中所一直围绕的重点。

两者相较,一般审美活动从其存在形态而言,应属于单一个人的精神活动,而舞蹈艺术活动从始至终都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性和公众性,属于社会文化活动,舞蹈艺术不仅仅是对于自我生命体验与感受的需要,与此同时还是与人传达自我体验与感受以及沟通并感发他人生命与审美的需求。舞蹈艺术创作的本意在于供人欣赏,此处的欣赏即是审美,人们将现实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转化为生命体验,在生命体验的基础上实现自我的超越从而到达审美体验的境界,再由人们的审美体验形成舞蹈艺术形态,通过不同的舞姿形态向人们传达对于生命的体验与感受,人们从中获得了对于生命本真的领悟,从而实现了对于审美的超越与传达。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审美体验根植于人们现实生活的生命活动中,其成长历程是源起于人们对于现实生活中世间万物的生命体验,形成于人们对于生命体验的自我超越,最后完成于人们通过审美体验形成的舞蹈艺术的传达以及对于生命的感发。可以说审美体验架起了现实与艺术之间的桥梁,使人们能够通过审美体验去重新体验生活并重新创造生活;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更加充满活力和具有更加宽广的人生视野和更加高远的人生方向;使人们能够及时改变和调整生活态度和生存方式,从而使自己的现实生活更加富有意义。真正意义上的美应是无私的、共享的,不应只存在于个体生命的超越性追求之中,而是在超越个体生命体验时要实现终极的审美体验传达的使命,只有这样的美才会是真正的大爱之美、无私之美、纯净之美。

[1]列夫·托尔斯泰.艺术论[M].丰陈宝,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2]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2012.

[3]《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5]周锡山.王国维文学美学论著集[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 杨 爽)

2016-07-16

张玉青,女,山东临朐人,山东理工大学音乐学院讲师,艺术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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