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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强国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时间:2024-08-31

李 萍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山东淄博255033)



网络强国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李萍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山东淄博255033)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网络强国”提升为国家战略,并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之中。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应不断调适角色定位及其治理方式,坚持“网络治理”理念,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适应“网络政府”角色,构建开放共享新格局;打造“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做正能量的传播者;营造“网上文明”环境,创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从而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网络强国;地方政府;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网络强国”提升为国家战略,并纳入“十三五”规划建议之中。在此背景下,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特点,不断调适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及其治理方式,成为地方政府构建新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一、坚持“网络治理”理念,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水平,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1]。在此背景下,地方各级政府的治理理念亦要与时俱进,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让互联网成为民主互动的新渠道,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善用网络平台问政理政

“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2]1。 尽管网上民意并不完全代表所有民意,却是了解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尽管网上群众工作并不能完全替代现实中的群众工作,却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改变陈旧观念,摒弃“轻网络”“怕网络”的思维定势,克服“本领恐慌”,善于通过网络倾听百姓心声、摸准百姓脉搏,既能“线上聊天”,也能“网上蹲点”。要充分利用领导信箱、本地论坛等形式收集民意,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政府工作动态、解答群众疑问、跟踪热点事件。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公布办理流程,及时发布查询、反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整合不同部门孤立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互联网+政务”的服务模式,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合理运用大数据,开展政务服务的精准分析和主动推送,为群众提供精细、专业的政务服务,有效破解不同服务渠道之间分散割裂的难题。

(二)以“六个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六个及时”,即“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树立了新标杆,指明了新方向。“六个及时”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既要对民意有包容和耐心的态度,更要有迅速回应的行动,而不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仅凭一时冲动,也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是要通过主动作为、及时跟进,确保网民的诉求能够得到明确答复、各项措施得到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治理的长效机制,构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格局,将群众路线延伸到互联网上,使“键对键”的交流模式真正成为各级政府构建透明、高效、法治的现代治理架构的重要抓手。

(三)理性看待、宽容对待网民情绪

网络既是社会现象的“写实镜”,又是社会情绪的“放大镜”,反映着广大网民的喜怒哀乐,亦是网民情绪的真实表达。走好网络群众路线,要求党员干部以包容之心和理解之心看待网民的观点与建议,认真倾听、理性对待,而不是出于本能对那些不理性的批评、不客观的评价意见产生抵触和反感情绪。要积极回应民情诉求和社会关切,对那些充满负面情绪的话、对那些过头的话和刺耳的话,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既不能高高在上、不管不顾,也不能嗤之以鼻、固执己见。要强化正面引导,尽量说贴心的话、细心的话、得体的话、实用的话、在理的话,灵活运用“网言网语”来拉近与网民的距离,妥善化解网民情绪,“把网络从群众不满情绪的‘出气筒’,转变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的‘传声筒’,让党心更加贴近民心”[3]40。

二、适应“网络政府”角色,构建开放共享新格局

“网络政府属于一种新型政府运作形式,它不仅要求政府信息的电子化,从根本意义上讲它是一种包含了利益表达、公众参与合作治理、公共信息共享与反馈以及政府职能监督和评价机制系统性的政府运作模式”[4]45。 运作模式的改变,对政府的权力运行机制提出了新要求。

(一)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大数据被看作是信息化时代的‘石油’。政府是数据最大的生产者和拥有者,政府数据约占整个社会数据的80%以上,政府数据的开放对于政府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方法促进政府信息和数据资源的利用、政府的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转变以及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5]42。而数据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共享,只有实现共享,数据的利用空间和视阈才能无限放大。目前有关政府数据应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还不完善,某些政府部门将数据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习惯于部门利益,侧重于资源管控,导致政府数据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形成“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各类“奇葩证明”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因此,必须对政府数据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合理规制数据拥有者共享数据的范围、界限和方式,明确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各部门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打造统一规范、方便实用的政府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有力推进国家基础数据资源和各部门信息系统跨区域、跨部门共享,推倒数据壁垒,促使政府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完善重大决策公众网络参与机制

网络传媒的非中心化、跨时空性、互动性等特点推动了公民对公共事件的关注和意见表达,为公民的广泛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互动的话语平台,也为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6]62。目前我国多数省市已将公众参与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公民利用网络空间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表达诉求,对政府决策的全过程产生影响。当前各级政府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克服“数字鸿沟”,做到决策信息公开全覆盖,加强公众网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最大范围内保障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权利。要完善公众参与的反馈制度,加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提升政府反馈机制的预测、反应和评估能力。“缺乏沟通与反馈机制,任何一种新技术都可能沦落为简单的投票机器”[7]37。要构建公众网络参与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网络论坛、政务微博、政务微信、APP客户端的平台作用,完善议题设置,引导民众积极参与;要客观分析各种网络意见、特别是负面的意见与评价,促使公民网络参与和政府公共决策之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协商与融合。

(三)建立网络协同治理模式,推进社会广泛参与、协同共治

网络具有强大的开放性和交互性,因此网络政府必定是一个开放的政府,其治理模式必然“由碎片化向社会协同模式转变,即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多方共同合作、协商,共同参与治理”[8]57。在协同治理过程中,政府负责总体规划和宏观布局,并依法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监督和协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和行为。网络的发展、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府APP客户端的相继推出,对协同共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统筹规划,搭建起政府、社会组织、民众协同治理的桥梁,推行社会责任共同分摊,最终形成多元协同的治理模式,为社会治理的多方参与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政府各部门通过开通政务微信以及关注社会组织的微信,与社会组织、政务微信订阅者即社会公众进行沟通联系,促使社会组织积极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务,补充政府在某些治理领域的缺位。也引导公民个人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渠道满足自我需求,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纠偏,减轻政府的治理负担。

三、打造“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做正能量的传播者

随着新媒体平台的兴起,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也日趋激烈。西方的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等各种思潮在网络上大行其道,一些抹黑国家、虚无历史的段子和谣言肆意传播,影响和冲击着社会价值观念。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增强主动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权,传递指尖正能量。

(一)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型平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应与时俱进,打造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的全新平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宣传部门、研究部门、主流媒体以及重点网站等既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又要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合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特别是网络传播规范化、制度化”[9]。通过个性化的传播方式将核心价值观渗透到群众的思想中去,比如通过制作形象生动的3D网络视频、创办形式各异的电子刊物、开展个性化的网络活动等,激发群众的想象力,使其长期浸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熏陶中,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接受和深刻认同。要将核心价值观的要义嵌入和移植到网络电台、网络视频直播、网络字幕组、各类云笔记、知乎社区、微信、微博、QQ群等各式新型平台上,实现对网民、特别是年轻网民的全方位、无缝隙的吸引和凝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二)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思想引领作用

目前中国政务微信公号已逾10万,政务新媒体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在很多政务民生领域已成为常态[10]。既是媒体,就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关键时刻态度明确,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牢牢掌握舆论传播的主导权。政务新媒体要明确自身地位,以正面宣传为己任,不媚俗、不趋时,坚持弘扬主旋律,讴歌社会典型,凝聚社会共识,奏响时代最强音。要认清网上舆论引导的难点与着力点,把握舆论传播新规律,分析各种表达背后的利益诉求,因势利导、有的放矢,灵活化解矛盾和冲突。要讲究传播艺术,不能简单地将传统媒体上的内容搬到新媒体上,而是突破模式化、套路化的宣传手段,既要有思想,也要有味道。

要注重沟通技巧,不能居高临下、简单生硬、空洞说教,而要平等对话、活泼生动、科学引导。形势宣传亦要图文并茂,适应快节奏和“碎片化”阅读的趋势,深度报道简洁明了、接地气,让网民喜欢看、有共鸣,使正面宣传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塑造体制内“网红”,培育道德“恒星”

当前“网红”(“网络红人”)备受瞩目,在网络上的解释是指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由此受到追捧而走红的人,这其中包括微博“大V”(意见领袖)、粉丝(关注者)众多的微信达人、擅长评论或“吐槽”的网络新偶像等。他们的言行、评论经常引来网络围观,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他人意见和行为的倾向性,甚至影响到具体事件的发展走向,在虚拟世界中有着非凡的影响力。以往的舆论高地常被明星、名商、“公知”等人所占领,现今,要不断培育各式体制内“网红”,以契合网民内心深处的道德诉求,构建一种新的话语模式和价值追求。体制内“网红”可植根于“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通过网络,依托互动,利用微信、微博、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美拍、秒拍、小咖秀等平台,实现A站(AcFun弹幕视频网)、B站(Bilibili弹幕视频站)全覆盖,在虚拟世界将先进典型现实化,既真实可信,又鲜活生动。同时,将典型的学习宣传持久开展下去,使之成为“恒星”而不是“流星”,能够长久地占领各种新的传播阵地,广泛释放指尖上的正能量,不断改观网上舆论生态环境。

四、营造“网上文明”环境,创建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世界虽是虚拟空间,但绝非法外之地,网民也绝非治外之人。***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1]必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网上文明的环境,建设一个安全有序、生态良好、运行稳定、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

(一)加强互联网立法,规范网络秩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网络立法,初步建立起涵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的互联网法律体系。《网络安全法(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电子商务法》已形成草案;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付诸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若干网络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为网络空间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但与现实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立法层次低、立法分散、立法滞后等不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立法建设。积极落实网络空间立法规划,推动《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早出台。借鉴国际先进的网络立法经验,“加快推动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互联网数据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1]。统筹梳理其他部门法中涉及网络空间的相关法律问题,坚持立法、修改、废除、解释并举,与专门的网络立法齐头并进,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构建起互联网治理新体系。

(二)创新执法手段,严格网络执法

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如网络诈骗、黑客攻击、传播淫秽恐怖信息、窃取个人数据、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执法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网意识,不断充实网络警察队伍,打造升级版网警,提升专业化网上作战能力。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网上的“见警率”和“管事率”。重点监测热门网站和互联网企业,给予相关业务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网络空间执法水平,规范网络空间执法行为,依法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全面落实网络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推行网络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协同作战,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会同刑侦、经侦、治安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攻击、网络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网络诈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推进网络伦理建设,提升网民守法自觉

网络传播并非绝对自由之地,需要设定权利的边界,树立与形势相适应的伦理理念,形成一些基本的伦理共识。***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1]只有持续加强网络伦理和网络文明建设,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正面作用,最大限度地减低网络的负面作用,最终实现网络空间的持久清朗。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指导网站和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个人隐私、尊重社会公益、尊重国家利益,成为尊法守法、依法办网的践行者。要加大网络法治宣传力度,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网络意识,提升网民遵守网络秩序、端正网络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的网络素养。引导广大网民共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用道德教化和理性舆论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1]***.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EB/OL].(2015-12-16)[2016-05-06].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12/16/c_1117481089.htm.

[2]***.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3]童楠楠,窦悦,王建冬.当前中国互联网治理应坚持的八条原则[J].电子政务,2016,160(4).

[4]龙双喜,周四平.网络政府治理模式构建路径分析[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30(2).

[5]蔡旭.网络强国背景下政府数据开放的探索[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5,141(1).

[6]宋超.当代中国网络政治参与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3.

[7]陈春彦.互联网促进公民参与决策的“有限性”——以“2014年假日安排”为例[J].今传媒,2014,(10).

[8]王树文.网络时代社会协同政府治理模式构建——基于政务微信的视角[J].学习与探索,2016,248(3).

[9]车放,崔延强.让核心价值观建设进入网络时代[N].人民日报,2016-05-13(7).

[10]黄巧.中国政务微信公号数量已经突破10万[EB/OL].(2016-01-18)[2016-05-03].http://www.chinanews.com/cj/2016/01-18/7721824.shtml.

[11]国家网信办:十八大以来网络空间法治化全面推进[EB/OL].(2015-12-14)[2016-05-03].http://www.cac.gov.cn/2015-12/14/c_1117456166.htm.

(责任编辑李逢超)

On Promoting Loc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twork Power

Li Ping

(DepartmentofPoliticalScience&Law,PartySchooloftheCPCZiboMunicipalCommittee,Zibo255033,China)

To build a network power has been ranked as a national strategy at the Fif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has been listed in the 13th Five Year Plan. Local government, under such a background, is expected: to take adjustment in its positioning and administration, upholding “administration through network”, benefiting from cyber mass line; to adapt to its new role as a “network government” and construct a new open and shared governing pattern; to establish “internet ideology”, which conveys and spreads positive energy; to construct an internet space of civilization, clean and secured, and thus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administration.

network power; loc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2016-05-18

山东省行政学院系统合作课题“网络强国背景下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研究”(SHZKT201503)。

李萍,女,山东淄博人,中共淄博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法学硕士。

D630

A

1672-0040(2016)05-0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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