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刘亚洲
随着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我国已逐步进入旅游业态转换时期,自驾车休闲旅游、家庭自助旅游、背包徒步旅游等新兴旅游方式快速发展,其中,露营旅游作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型业态之一,其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发展露营旅游不仅符合经济规律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同时对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优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旅游市场的拓展等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概念。露营最早可追溯到早期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或军事等活动中临时搭建的在野外场所的住宿。现代意义上的露营通常是指人们远离常住地,自带必需的生活设备在野外进行旅游休闲等一系列活动。许大伟等(1996)认为露营是旅游者在野外凭借帐篷、睡袋、营房、旅行房车等设施和用品,欣赏自然美景,寻求自然野趣,满足个性需求的一种健康的户外游憩活动。[1]吴楚材(1997)认为,露营作为户外游憩的一种,是人们暂时离开都市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利用帐篷、睡袋、汽车旅馆、小木屋等在郊外过夜,享受大自然野趣和优美自然景观,并参与其它保健、休憩、娱乐等的活动。[2]
2.特征。作为一种创意、时尚、个性的旅游方式,露营旅游不同于传统景区的自然观光旅游,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首先,其景观类型以自然景观为主,景观很少有人工改造痕迹,是纯自然生态景观,可以使人们真正零距离的接触感受大自然;其次,其旅游活动项目比较丰富,包括欣赏自然美景、寻求自然野趣、户外住宿体验、保健、娱乐活动等;第三,其参与性、自由度较高。由于露营旅游活动都由旅游者自行安排,因此比较休闲自由,可以尽情参与到旅游活动当中;第四,其花费较少。露营旅游没有高额的景区门票,且露营用具可重复使用,住宿费用也可大大减少;最后,其没有时间限制。露营旅游在白天、夜晚均可进行,如白天进行自然观光、寻找野趣野味,夜间进行篝火晚会等。
1.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露营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欧美国家(已经非常普及,并实现了产业化,成为休闲度假旅游中一种不可或缺的时尚方式)相比我国露营旅游发展相对滞后、零散,露营旅游产品尚未得到有效开发,露营地建设标准较低,远不能满足国内、国外露营爱好者的需求。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已建和待建的露营地数量仅有40个左右,远少于欧美国家,而据美国露营地需求标准计算,中国城市对露营地的需求量为110万个。[2]可见,当前我国露营旅游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都难以满足我国旅游消费市场的需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总体而言,我国露营旅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是露营地建设滞后。露营旅游主要是依托露营地而进行相关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但现在我国露营地建设仍缺乏统一标准的规划、建设规范,这使得各个露营地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许多营地建设不分特色、盲目建设,同质化现象严重,无法满足游客需求。
第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由于我国的露营旅游刚刚兴起,在经营管理上没有现成经验,管理人才缺乏,因此导致许多配套服务不尽如人意,无法满足露营休闲旅游发展的需要。游客满意度不高致使许多露营旅游地经济效益不好,无法收回投资,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露营旅游产品单一。露营旅游主要是以参与体验各种娱乐休闲活动为特征的,但我国现有露营地推出的露营旅游产品过于单一,季节性变化差,观光性强,参与性弱。
2.发展条件。尽管我国露营旅游发展相对滞后,但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发展环境的改善、政府相应政策的支持以及未来我国旅游发展的趋势,都为我国露营旅游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1)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强调,2010年我国旅游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露营等各类户外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已经把露营地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位置,决定加大投入等。露营旅游作为专项旅游已被提到产业发展的日程上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面貌,将成为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旅游产业化发展。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旅游企业间的关系日益密切,无论是交通、酒店还是旅游景区正逐渐纳入到旅游产业当中,使得旅游产业的集约程度、产业成熟度逐渐增强。旅游资源互补共享、战略流程对接、产业相互融合,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3]都将给露营旅游发展带来便利条件。
(3)我国旅游业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旅游经济运行已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旅游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选择之一,旅游产业功能也由单一的创汇导向转变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4]与此同时,随着国民出游次数的增加、旅游经验的丰富、消费观念的转变,人们在旅游过程中不再仅仅满足于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旅游,而是寻求舒适、自由的“个性化旅游”和“自助游”,更加注重出游的独立和体验。2010年1月7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No.2)》,其中就 2010年中国旅游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认为中国旅游需求总量将稳步增长,散客化、自助化、信息化等趋势将进一步增强。[5]而露营旅游以其自身所具备的特点及优势正顺应了这种变化,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
(4)游客需求。2008年,中国旅游研究院对全国各省市5089份抽样调查显示,51.7%的消费者倾向于自助旅游,79.8%的消费者认为出游的主要目的是休闲体验、缓解压力,这一比例已经略高于以观光为主要意图的旅游消费(75.4%)。此外,张婷,覃林华在桂林的一项调查也显示,有92.61%的国内游客认为桂林发展露营旅游有前景,50%左右的国内外游客对参加露营旅游感兴趣。[6]由此游客对露营旅游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可见一斑。
1.注重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露营旅游在国外已取得快速的发展,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休闲娱乐方式,但此种旅游方式在我国才刚刚兴起,其发展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而不能一味照搬国外发展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将其与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尤其是文化因素相结合,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游客乐于接受的露营旅游休闲新方式。
2.制定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加大露营地投入。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大量实地调研与学习国外先进露营地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高起点、统一制定我国露营地建设标准和相应等级评定标准,以此规范露营地建设及露营旅游的积极、健康发展。
鉴于露营地建设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大型、高标准的露营地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露营地的投资回报往往很慢,但市场需求是存在的。在我国可以将露营地网络视为吸引物,其存在的意义在于对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因此政府应加大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力度,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完善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引进人才。露营旅游在我国的发展,需要根据自身特色借鉴欧美及日、韩等在经营露营旅游方面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对经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将我国景区管理的相关经验融会贯通运用到露营旅游管理当中,使新的管理制度本土化。
通常露营地建设较为简单,更多体现在游客接触大自然和自身参与活动上,其中拓展类活动较多,需更多的露营专业指导人员。因此,在发展露营旅游过程中应注重引进专业性人才,包括露营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指导人员,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和素质培训,从而为游客提供细致、快捷、专业的服务及深层次旅游产品。
4.丰富露营产品。现阶段我国单纯的露营旅游产品还比较单一,要想在较短时间内丰富其产品类型,最便捷的方式是与其他度假产品相结合,丰富游客的度假生活,提供多样的度假体验。鉴于传统景区观光旅游也面临丰富产品结构、实行立体化经营、走复合型发展之路的挑战,因此景区应积极探索“景区+露营(休闲)度假”的模式,借助露营品牌传递景区生态、度假、个性、自由的理念,实现景区经营的转型升级。[3]同时,由于露营旅游的游客市场与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存在交叉重叠[7],因此笔者认为,与其两种旅游方式成为竞争对手还不如将两者相结合共同发展,对于露营旅游可增加产品类型,而对于乡村旅游则可注入新的项目,从而实现“乡村+露营(休闲)度假”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
此外,针对露营旅游依托的具有优美自然环境的海滨、湖泊、森林、河流等旅游地,开发出如垂钓、徒步、划船、拓展训练、户外探险等活动,并通过配置符合安全规范的环保游憩设施,营造凸现当地风情风貌的游憩环境,以此丰富露营生活。
注 释
①一些文献将“露营旅游”称为“野营旅游”,“露营”与“野营”含义相同,本文统一采用“露营旅游”。
[1]许大伟,叶振启,李继武,等.森林公园概念的探讨[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1996,24(6):90 -93.
[2]吴楚材.论中国野营区的开发建设[J].旅游学刊,1997(5):37-40.
[3]许豫宏,贾伟.从功能价值链看中国景区露营旅游的产业化发展轨迹[EB/OL].http://www.davost.com/Intelligence/Vision/2009/09/28/1111176883.html.2009 -9-28.
[4]戴斌,夏少颜.论我国大众旅游发展阶段的运行特征与政策取向[J].旅游学刊,2009,24(12):13 -17.
[5]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旅游经济蓝皮书[M].中国旅游出版社,2010.
[6]张婷,覃林华.桂林发展露营旅游初探[J].旅游论坛,2009,2(6):917 -921.
[7]赵亮.露营地及其产品开发初探[J].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08,29(2):9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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