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周 云,孟鑫珂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同志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习生产的技术和管理生产的方法,必须去学习同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商业工作、银行工作和其他工作”[1]。换言之,即将取得全国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其所面临的工作任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而做好包括商业、金融在内的经济工作则是适应转变、胜任工作的关键。 货币的信用程度是检验一个政党能否稳固地领导政权的重要标准,国民党政权的覆灭就与其金融紊乱所造成的信用危机颇有关系,这一事实使得中国共产党不得不谨慎对待货币问题。早在1948 年12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并发行人民币①。 人民币诞生伊始即承担着两项任务:其一,治理旧政权所造成的货币乱象;其二,统一全国市场。 但是,人民币作为新的国家法定货币,其信用并不是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就自然而然形成,必然要经历一个斗争的过程。 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需要在经济战线开展货币斗争,治理遗留的货币问题,进而取得群众对人民币的信任,最终才能实现人民币统一全国市场。
因广东毗邻港澳,尤其与香港地区有着紧密的经济联系,导致广东的金融问题更为特殊和复杂,突出表现在货币方面。 由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通货膨胀、侨汇等诸多历史原因,港币早在晚清时期就开始在广东流通,且数量之巨、流通范围之广、人民信任程度之深,在全国仅见。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广东货币乱象的治理,实际上是围绕着治理港币问题展开的。 又因港币是外币,与国外势力有着深刻的关联,这使得港币斗争成为一场捍卫国家经济主权的“战役”。 因此,同其他地区的货币问题相比,广东港币治理的斗争性更为强烈,特殊性更为明显。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②(以下简称华南分局)认定,“对港币的斗争仍是一个严重的货币阵地争夺战,又是一个反对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斗争,不能当作一般外汇问题来处理”,而斗争的过程又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在“利于人民币迅速占领市场”的总原则下做到识变从宜[2](P187)。 本文将利用档案、报纸等资料,考察广东港币问题产生、治理的历史过程,揭示其复杂性、整体性等,以求将这一领域的研究进一步深化。
港币问题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自从1842 年起毗连广州的香港地区被割予英国而香港地区居民又以国人占最大多数,两地交通畅便,商旅往来频繁,因此广州受香港地区的影响为最大”;广东地处华南沿海,其中“广州又是一个最先与外来势力接触的都市”,因而是帝国主义对华实施经济侵略的前沿;“加以近年来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无情的多次的经济上的抢掠与剥削压迫人民,以使用外币为经济的武器”,民众不得不利用港币降低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粤省侨居国外的人士很多,因而在各省中粤省的侨汇也最多”,由于国内币制不稳,许多侨汇转至香港地区兑为港币后,方才寄回内地,以上皆为广东港币问题的缘由[3]。 港币虽由港英政府发行, 但内地所流通的港币常年占其总量的三分之二,其中广东特别是广州又占内地的绝大多数,港币问题逐渐成为顽疾,困扰着广东社会长达百年。
港币与内地法定货币的斗争可以追溯到晚清时期。 港币始于1845 年由英商东方银行发行的银元代用券,但该券影响力有限,真正普遍流通使用的是港英政府于1872 年授权汇丰银行发行的一元纸币[4]。 而一元港纸③自产生之日起,便有目的地向内地流入,“汇丰的小额钞票大量出笼,并迅速流通于华南各地”[5](P23)。 对于港纸在华南的流通,清政府通过发行纸币予以回应。 1904 年,广东官银钱局开始印发纸币,分“毫子票”和“大元票”两类,此外,大清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广州分行也印发银元票等纸币。 广东纸币发行之初,其在市面流通顺畅,“因而省内佛山、陈村、西南、大良、石龙各镇,均乐于行使,而汕头、香港地区又有支号推广;澳门商场亦乐通用,罕用港纸,以免贴水之扣算,只此一埠,销纳纸币达三四百万元”,内地发行的纸币于一定程度上抵制了港纸的扩张[6]。 这是内地货币与港币之间的首次斗争,可以看出此时港币在广东的根基尚浅,所以清政府能在货币斗争中取得一定的成效。
自1912 年起,港英政府先后颁布《外国铜币条例》《外国银镍币条例》,禁止外国(除英国贸易银元外)金属硬币在香港地区流通,这一措施极大地巩固了港纸在流通中的地位,也对当时实行银本位制的广东货币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为了保证港币币值,港英政府割裂了港纸和粤毫的联系,“从前香港地区通用粤毫,港币补水,每百元七八元耳,嗣港中采用前例,买卖禁用粤毫,香港地区西纸④之用途激增,粤毫反之而日减,西纸遂涨至每百元加水十五六元,迨省银行倒闭,纸币不复流通,而毫银笨重难带,于是粤人改带西纸”,由此可知,港英政府利用粤港经济联系密切的特点,通过政策干预,达到了在广东市场上外币驱逐本币(粤毫)之侵略目的,从而深刻影响了广东经济[7]。 最终出现“西纸高毫银低,不啻粤人无形损失二三千万矣”的局面,广东民众在这场港纸对粤毫的斗争中损失惨重[7]。 米价尤能反映港纸不断升值所对民众造成的影响,“(广东)米行赴港办米,必用西纸,因而米价翔贵,贫民生计,大受影响”[7]。 至20 世纪20 年代,港纸已经渗透广东商界,“时涨时跌,商界感受痛苦,莫可言状”[8]。孙中山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后,力图改变这一状况,于1924 年颁布《禁用港纸条例》,次年又发布《取缔外币条例草案》,另外,他还采取“现兑”和“兑现”的政策来发行中央银行纸币并加以推广,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港币的地位。 之后,因战争、政局动荡等因素,广东发生了多次金融风潮,每有战事则必有挤兑发生,如受福建事变影响,广东省银行遭受挤兑,其纸币币值跌至八成,在多行业遭到抵制使用[9]。 而这些金融风潮以及本地币制的混乱给港纸进一步巩固广东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流通(本地)纸币中,尚有大洋券与毫洋券之分,商民交受其困,于是外国银行之纸币,遂乘虚而入,因商民乐于接受,及投机商人之买卖,发行额日益增加”,“香港地区该三行(汇丰、麦加利、有利)之纸币发行数额,大半均流通于广州、汕头等华南各地”[10](P232)。以广州市内的银钱店为例, 他们表面以毫银交易,实则“隐然以香港纸币为本位”,均以港纸计价[11]。
1935 年11 月,国民政府公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及《兑换法币办法》,宣布推行币制改革,以法币为官方货币,谋求全国统一币制。 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孔祥熙在致广东币制改革特派员宋子文的电报中指明,“查粤省与海外交通最早,工商业素称发达,各地华侨汇款回国者,为数亦巨”,“故粤省纸币之统一,与夫金融之安定,不仅关系粤民之经济,而于我国整个国际收支上,亦颇有影响”。 但他也指出了广东省政府基于地方利益和复杂的金融状况明显对法币有抵制之意:“乃前粤省当局未能深明此义,实力奉行法令,仅袭取法币之名,以省、市银行所发之毫券为法币,其发行准备,并不照中央规定办法,遂致纸币滥发,港、沪汇价奇涨,金融市面不安;工商各业均受其害”[12]。 因此,国民政府在广东推行币制改革并不顺利。 广东币制改革不可避免地关联到外汇。 1936 年,两广盐运使陈维周在同国民政府财政部代表唐海安的会晤中,“谈及粤省改革币制后外汇问题迄今未得解决,连日港纸市价增涨不已,关系匪轻,现拟将大洋二千万元或较多数交存广州中、交两行作为抵押,请求钧部(财政部)借拨相当外汇数目,俾资调剂”,可见币制改革中国民政府必须持有足够的外汇储备方能协调好与港纸的关系,而“粤省港汇暴涨,实于当地金融、人民生计均有妨碍”便是港纸已经深入浸染广东的直接证据[13](P677)。 国民政府更希冀于法币先统一全国市场,“广东金融枢纽而为港纸所操纵,亟应乘此时会在粤确立中央法币之基础,以完成法币为全国国际贸易唯一之媒介,不独使粤省商民于国际间贸易可减少汇兑上之损失,即省际间贸易亦可减少彼此货币更翻转换之亏耗”[13](P689)。 照此构想,国民政府必然谋求币制稳定以实现法币于广东之绝对信用,进而在经济往来中消弭港纸影响,“中央银行苟欲以法币替代港纸,则必先安定粤省币制,使粤人均认中央法币之信用,殊不下于港纸”[13](P689)。在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的同时,港英政府也宣告放弃银本位制,进行改革。 新币制将纸币规定为法定货币,并实行英镑汇兑本位制,港英政府设立相应保证基金,这使得新港币(以下所称港币与港纸同义)比较稳定。 因此,法币想要在广东取代港币的地位依旧困难重重。
1937 年6 月,广东发布《统一粤省币制改革办法》,规定从次年1 月1 日起,以法币为本币,按比价收换省内货币。 随后又公布补充办法,规定所有存汇款项“一律以国币支付,不得再用毫银,或外币支付”,并“不得私自将西纸私运省外”,进行外汇管理,“抑或消除西纸深入本省国民经济范畴”[14]。 但适逢全面抗战爆发,上述办法无法实施,广东市场上依旧是港币、粤毫等多种货币混合流通。 1941 年日军占领香港地区,将港英3 大银行未发行的新纸币全部投入市场流通,仅汇丰银行由于慌忙撤离香港地区,“连价值1.19 亿港元、没有签字的纸币,也没来得及带走,更没时间将它们销毁”[5](P148)。 在日军的威慑下,“祁礼宾(时任大班)等被胁迫在这些未经签字的钞票上签字画押,1 亿多港元的钞票一经签字,日本人立即将它们发行”,实际上,这笔港币大多流向广东[5](P149-150)。 1943 年,日军宣布禁止港币在香港地区流通,市面只许使用日本“军用手票”,并限期香港地区市民将手中港币兑换为军用票,而日军则将私发的港币投向广东,利用港币在广东市场的地位,大肆掠夺广东人民的物质财富。 抗战胜利后,日军印发的非法港币并未被港英政府宣布无效(如若宣告无效,将极大损害港币信用),大量非法港币依旧流通于广东。 此时,由于战后严重的通货膨胀,法币已现崩溃之状。港英政府则利用“法币在广东信用下跌,港币信用则稳固”的时机,不断加大港币发行额,进一步控制广东市场,其发行规模之大,为各时期之最(见表1)。 1948 年8 月19 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财政经济处分令”,宣布以金圆券取代法币,“自即日起,以金圆为本位币,十足准备发行金圆券,限期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并“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15]。 港币作为在广东长期流通的外币,也被要求“照中央银行外汇汇率兑给金圆券”[16]。 南京政府开展的禁用外币行动起初尚有成绩(见表2),如金圆券发行第一周,便收兑港币1445 余万元,其中“港币则以广州最多”,但相对于港币庞大的发行额,以上收兑额仅占少部分[17]。 然而,该现象并未持续长久,金圆券发行时间虽短,但其贬值速度之快远超法币。 随着金圆券的崩溃,收兑港币不仅无望,民众对港币的信任和持有量反而日甚一日。
表1 香港地区英籍银行纸币发行额及地区流通额估计表单位:(港币)元
表2 中央银行收兑港币统计表
自晚清港币流入广东之后,内地政府都曾颁布禁用命令,以求治理港币问题,但均是禁而不止,无法阻止港币流入。 久未解决的港币问题遗留至广东解放后,给新生的人民政权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广东解放前夕,其金融之紊乱、货币之繁杂已经达到几乎失控的程度。 港币凭借多年以来建立的信用,趁着大陆政局动荡的机会,进一步稳固广东市场,在粤省流通额达到了历史最高。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广东各解放区分散发行新货币,进而又发行统一货币,以此开展港币斗争,对港币问题进行了初步治理。
相较于全国其他地区,广东解放较晚,且民国政府在逃离大陆之前曾迁至广州,形形色色的货币随之转移至广东,导致原本就紊乱的广东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复杂。 1949 年7 月3 日,民国政府行政院鉴于“我国民间习用银元、信用硬币,自法币、金圆两度贬值以来,这种趋势尤为明显”,决定“实行‘币制改革’,以银元为本位,并发行银元兑换券”,并针对外币问题提出,“如准外币买卖流通,不仅不成政体,且足影响市场,自应加以禁止”[10](P658)。形同废纸的金圆券正式停止流通,银元券成为法定货币。其实,由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解放,银元券的影响仅在华南、西南等少部分地区有所显现,至于禁用外币的条例,其在港币统治的广东地区更是无法有效实施。 此时,包括广东在内的整个华南地区“在市场流通的货币,除各色各样的银元、双毫、铜元及蒋匪所发行之伪金圆券、伪大洋券、伪银元券外,还有帝国主义侵略工具之港币、美钞、葡币、越币、叻币、菲币等等,有些地区则长期实行物物交换,主要地是用米、纱作为交换的手段”[18]。 以发行单位划分,市场上流通的既有国民党发行的各色货币,又充斥着以港币为代表的诸多外国发行之货币。
国民党货币方面,金圆券、大洋券、银元券主要流通于广州,因民国政府发行的纸币出现了严重的贬值,在民众中的信用极差,如银元券,“稍为有地位与明达之华商,对‘银元券’唾之卑弃”,所以,它们的流通范围相对有限[19]。 而银元与双毫并不同,1935 年的币制改革实际上在广东并未完成,战后又遇法币贬值,加之银元、双毫在广东流通多年,影响很大,因此流通范围很广,遍及西江的开建、封川、罗定,北江的南雄、始兴、乐昌、连县、阳山,粤中的阳江、阳春,南路的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廉江、吴川、遂溪、海康、徐闻等,其中银元行使以北江为多,双毫行使以南路为多[20]。 银元、双毫流通面看似虽广,但广东各地大多以港币为主要交换手段,其流通量并不多[2](P250)。
外币方面,“港币的流通区为潮汕、珠江的全区,粤中、东江的大部,兴梅、北江的一部”[21]。 “省内分布约计广州80%,东江、潮汕8%,四邑、南路7%,中山、宝安2%,湛江、海口3%”,这决定了之后的港币斗争必然是以广州为中心[2](P187)。 关于港币的流通额,华南分局认为,“港币发行量六月半(1949年)止已超过九亿,其中六亿在我国内流通,估计分布情况为华南占88%,华东、华北12%,在华南者广东占90%”[22]。 美钞在“广州及粤中区一带,只有兑换流通,甚少直接行使”[23],美钞在华南的地位虽不如港币,但也有相当影响,“华南流通之美钞估计达3000 万”[24](P185)。 葡币主要流通于靠近澳门的中山一带,据澳门西洋银行统计,截至1948 年9 月,“实际流通市面的大小葡币,仅得21229575.68 元”,流通内地的更是少之又少[25]。 越币仅活跃于“南路区的防城、钦县、合浦的北海、廉江的安铺一带”,流通额也较有限[22]。
面对国统区经济崩溃、货币紊乱的局面,广东已经解放的地区遂着手自行发行货币。 1949 年3月30 日,中共粤湘赣边区党委在给中央的电报中说道:“现各地对蒋币信用丧失,难于流通,群众一致要求我们发行货币”[26](P224)。其他各区也纷纷表达了发行货币的诉求。 各区所发行的均为区域性货币,这是由于当时的具体斗争环境决定的,“(华南)分局考虑到当时华南人民解放军的活动还处于相当分散的环境,活动的地区仍然存在着分割的状态,统一的财政制度在各区之间尚未建立起来,由分局主持发行一种统一性的通货,实际上还存在着许多不容易克服的困难,而有些地区则在短期间尚未具备开始进行这一工作的条件”[26](P235)。 因此,华南分局认为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各区分散发行,“由你们(各区)在各自管辖的地区,首先分别独立发行一种流通券”,“发行之后,两区可以互相取得联系,并订立一定的比价,于必要时明令宣布准许互相流通与兑换”[26](P235)。 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广东新解放地区各自发行了流通券,并开始迅速占领市场:“大北山、大南山、揭阳、潮安、潮阳、丰顺、普宁等许多县都流通裕民券”[27](P537);“‘新陆行’流通券流通的地区,包括东江解放区的海丰、陆丰、紫金、五华等县及潮汕地区一些地方共有10 多个县”[27](P541);其余货币基本流通于一隅。
随着解放战争进程的加速,广东解放区的形势出现新变化,亟待建立统一的金融机构。 1949 年7月3 日,南方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南方银行)总管理处成立,并规定“南方人民银行发行之新币(简称南方券),定为华南解放区的本位货币,在新币流通地区,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应以新币为本位”,同时将收回各区发行之货币,至此,南方券成为广东解放区的统一货币[26](P293)。 随后,中共中央在7 月14 日对于新解放区的货币政策也做了明确的指示,即“在人民解放军已经到达和人民民主政权已经建立的地方,应该向广大人民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揭发国民党匪帮的阴谋,说明伪币的祸害,展开反银元投机斗争,迅速肃清一切伪币,禁止银元流通,扑灭匪特奸商的金融捣乱活动,拥护人民自己的人民币,保护人民的经济生活利益”[28]。
自南方券发行之后,广东各解放区的货币相继停印并收回。 不过,在个别地区也有特殊情况,如裕民券已在潮汕解放区建立信用,故少量裕民券与南方券并行流通至广东解放后。 至于解放区货币的流通额,时任华南分局第三书记的方方在1949 年9 月21 日的汇报中做了统计:裕民券:(潮汕)已发行四百多万元;新陆行流通券:(陆丰)已发行60 万;九连流通券:已发行6 万元;大埔流通券:已发行1万元左右;南方券(分局)已发行700-800 万元,最近又增数200 万元,共为1000 万元[29](P352-353)。
在解放广东的过程中,为了尽快结束广东货币市场极度混乱的局面,各地建立的新政权坚决执行了中央的部署,迅速发行了区域性货币,并立即开展了对相应货币的斗争,以树立新货币的威信。 而这一斗争又以南方券的发行作为分界线,在此之前,广东的货币斗争表现为:各解放区货币驱逐国民党货币和外币,宏观上虽有统一的政策,但解放区基本从自身实际出发各自为战;南方券发行之后,货币斗争的任务发生了变化,实现了由分散到逐步统一、从独立到集中。 而工作任务也发生了转变,不仅要继续展开对国民党货币、外币的斗争,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也成为其工作对象,需尽快以南方券取而代之,让南方券统一广东货币市场并树立绝对信用。
在诸多货币之中,港币作为特殊存在的外币,不管是从分布范围还是流通额来看,在广东货币流通领域都有着强大的地位,大量的港币散布在民众的手中,且其信用深受民众的信服。 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货币乱象深层次的问题,即尽管广东的币制十分繁杂,但斗争的主要对象却十分明确,货币斗争就是围绕着港币展开,其主要内容就是港币斗争。从这个角度来看,港币斗争实际上在各解放区发行货币后就已经获得充分的酝酿,时任南方银行经理的蔡馥生在后来的总结报告中甚至认为“华南对港币的斗争是从去年(1949 年)8 月间南方人民银行在解放区成立,潮梅行政委员会公布金银、外汇及对外贸易等管理暂行办法的时候开始的”,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18]。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广东港币斗争有困难,亦有经验。 一方面,广东异常紊乱且复杂的货币状况所造成的金融困境,也注定之后的港币斗争必然是一场艰难的货币战;另一方面,广东各解放区已经对港币进行了初步斗争,这为全广东的大规模港币斗争做了准备。
由于港币在广东地区有着长期而巨大的影响,港币问题已然事关民众的切身利益。 如果采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港币问题,一禁了之,不仅会损伤民众利益,还会损害新生人民政权的形象,对人民币的推广和使用反而起到反作用。 因此,新生人民政权必须正视并承认港币在广东的影响力,在这个基础上因势利导,制定合理的治理策略。 正如叶剑英所强调:“在广东表现得最突出的是对港币的政策问题,港币在广东已不仅是合法,而且是唯一的通货”[30](P300)。 华南分局在认真分析了形势之后,实事求是地制定了正确的策略:立足于货币流通的全过程,明确港币流通的范围,控制市面港币的流动,严防港币流入的源头。 具体来讲,港币政策就是要解决港币的使用问题、港币的收兑问题、港币的流入源问题。
首先是港币的使用问题。 早在广东各解放区发行货币之时,就面临着处理新币与港币的关系,各解放区新生政权对港币的使用办法一般是通过发布外币规定(实际是针对港币的规定),大致分为两种办法:一是“直接禁用”,以潮汕解放区为代表,如发行裕民券之时,潮揭丰行政委员会便规定,“严禁外币在市面流通,所有外币买卖向裕民行照价兑换”[26](P205)。 另一种是“逐步禁用”,华南分局多持这种态度,华南分局在关于发行新币、建立银行的指示中提出,“对于外币,因其币值稳定,并已在人民中植下了相当强固的基础,而我们今天又无法有效实施对对外贸易与对外汇兑的管理和控制,故应慎重进行,但仍需研究采取各种适当办法,实行逐步的打击与孤立,以致最后禁止其流通”[2](P27)。 相较而言,在潮汕这一局部地区直接禁用外币(港币)是可行的,因为该区域较小且有稳定的裕民券,故禁用政策能够充分被执行。 但华南分局的指示是针对整个华南地区的情况做出,鉴于港币的实际影响力,逐步禁用更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广东港币斗争的主要指导思想。
1949 年9 月10 日,新的华南分局要求,“我们必须组织力量,用一切方法力求坚决、迅速肃清港币,同时又要注意到港币在华南深入群众、历史悠久的情况,实际彻底肃清是需要一些过程的”,并以广州及其他中等城市作为港币斗争的突破口,“严禁港币计价、流通、支付;必须通过各种组织工作,首先在这些城市中实现对港币的禁令,但暂不限期禁止持有,不公开准许持有”,这实际上为解放后的港币使用问题统一了基调[2](P187-188)。
但是关于能否使用港币的争论并未停息,华南分局内部存在不同意见,为统一思想,分局于1949年11 月15-16 日召开财经问题讨论会,会议总结了关于港币处理问题的3 种意见:第一种认为要马上禁用港币,他们认为“如果不迅速禁止,则人民币势难占领市场,一切都受港币操纵,不但财经税收受到影响,而且将来港币必然贬值,使持有港币的人民受到严重的损失,所以禁用港币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第二种意见根据现有斗争条件的不足,如缺少头寸,因此认为,“定期禁止港币使用,但定期不应过长,最长也不能超过1 个月,同时也不要太短,最短也要在半个月以上”; 第三种意见表示斗争准备工作的时间不能准确估计,“所以要宣布定期使用是容易的,不如暂时允许使用,不宣布什么时间禁止,一俟时机成熟,什么时候要禁止就禁止,完全操主动权”[30](P50)。
会议经过反复地讨论,“第一个意见很快就被取消,因为目前的确没有马上禁用港币的条件;赞成第二种意见的同志很多,但参谋长(叶剑英)同意了第三种意见”[30](P51)。 3 种意见都有一致且明确的原则,即坚决禁用港币,但是在禁用时间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我们的条件还没有成熟”,所以“暂允港币流通,伺机禁止”的主张最具灵活性,也符合实际,故成为华南分局最终的决议[30](P51)。 按照会议的指示,同月18 日,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发布金字第1 号,“严禁一切外币计价、流通或私相买卖”,但对于港币,“为维持市场交易起见,可在短期内按照银行牌价,暂时行使,俾人民获有兑换的充裕时间”,并允许民众拒用港币[30](P356)。 次年2 月3 日,广州军管会颁布金字第2号,“禁止港币及一切外币在辖区内市场流通使用及私相买卖”,至此,港币正式在广东禁用[30](P395)。从具体实际出发,不拘泥于形式,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制定灵活的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成功处理港币使用问题的关键。
其次,是港币的收兑问题。 港币在广东的流通数量极大,宣告作废不现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进行收兑,这样既可以在民众中推广人民币,又能增加外汇储备,这一过程中,港币收兑最关键的问题是港币牌价的设定。 此前,广东各解放区曾为收兑港币设立牌价,各地基本是港币1 元兑换裕民券或南方券2 元,粤东等地出现过“南方券对港币比率是1.65 元兑1”的局面[31]。 南方券、裕民券等均是地方货币,广东解放后,人民币要成为市面唯一流通的货币,地方货币将予以收兑,因而,解放区的牌价不能作为标准。 华南分局在设定港币兑换人民币的牌价时,主要是借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在华北、华东、华中的规定。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金融战场不断向南扩展,南方又是港币流通的重灾区,1949年4 月起,港币的牌价在不断走高,从“港币每元兑人民券110 元”攀升至9 月份的“兑人民劵510 元”(具体浮动见表3),增速之所以如此快,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希望通过提高牌价以增加民众的兑换意愿,从而加快港币的收兑进度。
表3 1949 年4-9 月港币牌价浮动表(局部)
1949 年9 月,解放广东已经迫在眉睫,所以确定港币牌价也就提上议程。 华南分局于9 月27 日专门致电华中局财委并中央财委,汇报了关于港币比价的建议:最近人民币向广东发行,我们按照你们规定银元1 元等于人民币2000 元的比价,规定南方券1 元等于人民币250 元,南方券发行时,以港币为比价标准,定为港币1 元等于南方券2 元。但南方券与港币之间并不采用固定比价,华南分局决定“视对我有利情况随时更改,最近英镑贬值,港币市场波动,有随英镑同时贬值可能,我即适时将牌价提高,改为南方券1 元等于港币1.5 元”。 由上可知,华南地区的人民币与港币比价在此时并不是直接规定的,而是间接通过南方券而实现。 按华南分局在电报中的计划,这一浮动的比价,不管是港币1 元等于人民币500 元,或是等于375 元,均与全国的牌价标准趋向一致[2](P250)。
广州解放之初,华南分局认为港币牌价“在华北是固定的,但在华南要固定却很困难,因为不知根据什么去决定,还是自由议价好”[30](P51)。 不过,允许自由议价就会出现“黑市不断压低人民币,抬高港币牌价”的局面。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分行)起初规定“人民币100 元兑港币2 角的法定比值”[32](P269),但“11 月24 日,港币股市即涨至1479 元;至12 月4 日涨至3333 元,银行乃于12 月5 日把港币牌价调整为1500 元”,黑市价格已经左右银行的牌价[18]。 金字第2 号要求禁用港币后,政府选择提高港币牌价以加速港币收兑,如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的方皋所讲:“我们考虑是先要投放票子,禁用港币,挂高牌价,按牌价收税,将人民币占领整个市场”[30](P69)。 仅广州“(1950 年)3 月15 日的银行牌价,从港币1 元比本币4700 元挂高至1 比5200 元,20 日再改为1比5900 元,23 日更提高为1 元比6150 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涨幅受黑市或者物价的影响不大,而是银行主动的经济行为[33]。 此后,港币牌价政策基本保持以宽松为主,这一规定成为港币斗争的重要原则之一。
第三,港币的流入源问题。控制港币流入涉及多个经济领域,包括银钱业、侨批业和外汇管理等,因此港币斗争不仅要驱逐港币,更须整治港币所寄生的行业,这些行业也是人民币需要占领的主要阵地。
银钱业在广州甚是兴盛,银钱商人为牟取暴利多从事金融投机交易,久而形成了以广州十三行为总部的黑市圈,“直至广州解放前,估计全市参加金融投机的,除了居于垄断地位的四行库局和各公营事业以外,还有58 家银行、300 余家地下钱庄、20 余家商业银行、200 多家金银店和1500 余家的‘剃刀门楣’⑤”,它们实际操纵着广州金融市场[32](P308)。解放前后,港币在广东的流通额出现了一个重要的转折,“据可靠的估计,至去年(1949 年)8 月止,港币的发行额当在13 万万元以上,就中一半在中国境内流通,华东华北占12%,华南占88%,这样计算起来, 在华南流通的港币为数将近6 万万元”[32](P344)。 港币在此时出现大规模回流香港地区的浪潮,其在港流通量罕见地持平甚至超过大陆,“缘港币回流多是通过银号钱庄汇回”[34]。 仅通过“三角套汇”,“在这3、4 年(1946 年以来)中单纯通过商业银行、钱庄和地下金融投机商‘套汇’,帮助国内资金外逃的,至少伸合当时的港币20 亿”[35]。 可以断定,银钱业就是控制粤港之间港币流动的基地,倘若治理港币问题,须先治理银钱业。
因为侨乡的缘故,侨汇在广东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广东600 余万华侨,照战前统计,每年侨汇达8000 万美元,合当时中国币值为26000 余万元”[29](P339)。因国民党时期的金融乱象,又遇恶性通货膨胀,加上官僚资产阶级掠夺侨汇,所以侨汇以港币为解交工具,且华侨因恐汇款归国遭受国民党政府之掠夺,多以货币或货物形式集中在香港地区,所以,侨汇必须通过黑市转换为港币以减少损失,再将港币寄回国内。 这就造成侨批业和黑市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使得侨汇成为港币流入内地的来源之一。 解放前,粤港之间人员来往自由,并无严格的海关限制,又因经济联系密切,从事两地贸易的商户均以港币为通货,港币可以作为支付工具自由携带出境,即便国民党政府名义上实施了外汇管理,但实未妨碍港币在贸易中的流通。 此外,华南走私问题由来已久,由于接近港澳,走私商容易使港币循环周转进来。 不管是银钱业、侨批业或是外汇管理,它们之间并不是毫无联系的,而是彼此交织,牵一发而动全身。
潮汕解放区曾发布《外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批局应将所收侨汇向裕民银行兑换成裕民券,再分发给各侨眷,“外国商民等进入本解放区时,应将所携带的外币向裕民银行兑换裕民币”,实现区域范围管控港币流入源[26](P269)。 解放之初,华南分局忙于港币使用和牌价问题,“其他如是否准许港币出口、外汇管理、吸收侨汇、海关税则一系列问题”,并未立即统一政策[30](P300)。 由于港币斗争的深入推进,广州市军管会于1949 年12 月7 日公布《华南区外贸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区私营银钱业暂行管理办法》《华南区外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港币密切相关的规定,表明政府优待侨汇、严控私人资本、打击投机的态度,通过强制性政策切断港币流入内地的渠道,止住源头,将港币纳入政府管理之下,这正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意义所在。
港币政策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要切断港币继续流入就必须严控港币流入源,要实现收兑就必定禁用港币,要使港币消失于市面就必然收兑港币,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统一于港币斗争的全过程。
在广东解放的过程中,华南分局逐步制定了港币斗争的重点对策,即主要从解决港币的使用问题、港币的收兑问题、港币的流入源问题3 方面着手予以治理,解决港币问题。 广州解放之后,华南分局遂据此开展港币斗争,在“结束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使人民币得占领市场”的目标指引下,金融领域的货币斗争迅速在广东各地陆续开展[18]。 这场斗争以港币为主要斗争对象,以广州为主要的斗争中心,历经排挤、禁用和人民币下乡3 个斗争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广州解放起到1950 年2 月3 日金字第2 号颁布止。 该阶段主要采取排挤的手段,打击重点就是地下钱庄、剃刀门楣等从事投机的私营银钱业,目的是将港币由市面打入黑市乃至回流香港地区,确立人民币的合法地位。
解放军挺进华南之际,中财委便对即将开展的港币斗争作出指示,“两广收复时对港币态度,应是逐步压缩,扩张本币阵地,为把港币迅速逐出市场,一般可以采取坚决肃清排挤为主,辅以港币存款及兑换的方针”[24](P185)。 中央的目标很明确,以稳扎稳打的战术,蚕食港币在华南的流通区。 华南分局遵照中央指示,要求各地“先打击港币,后禁止金银流通,港币以排挤出口为主”[2](P323)。 广州一经解放,暂代人民银行执行业务的广州市警备司令部就规定:自1949 年10 月19 日始,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2000 元等于银元1 元,港币1 元等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500 元[32](P267)。11 月2 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成立,宣布“各大公用事业及铁路交通一律收人民币”,进一步在市场中强化人民币的法定地位[32](P268)。 但“匪特奸商通过地下钱庄,重又企图低折人民币,这使某些正当商民为谣言所惑,对人民币信用略持怀疑态度”[32](P275),市场计价支付皆以港币为单位。 11 月18 日,广州市军管会发布金字第1 号,允许港币暂时行使的同时,要求一切税收、公营及公用事业机关必须使用人民币,同时人民有拒用港币之自由。 此后,地下钱庄等在黑市继续进行投机活动,致使人民币遭到人为的低折。12月3-4 日,华南分局召开常委会议,认为“地下钱庄及剃刀门楣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决定于明日(5日)下午全部捕捉、处罚”[30](P62)。 次日,广州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十三行一带地下钱庄进行全面扫荡,“共计地下钱庄被扣的有428 名,街头钱档被扣的有710 余人,合计共有1100 余名”[32](P287)。 “一二·五”之后,地下钱庄受到重大打击,广州的私营银钱业得以整治,并“完成了500 余名金融罪犯应得的惩罚”,对金融投机者予以严厉的惩戒警示。 在此之前“人民币在天天贬值,由开始500 比1 一直泻至4000 比1”,经此之后,港币黑市几近于12 月5 日所规定之1500比1 的牌价,这一变化是“由于市面已无此辈投机奸商之炒卖捣乱,低折人民币之现象已形减少”[32](P302)。 该情况一直持续到次年2月,广州的港币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在广东其他地区,港币斗争也同时开展。 由于潮汕区港币斗争开展较早,有一定基础,故而汕头军管会在金字第1 号命令后严禁港币流通,要求一律使用人民币,并组织港币收兑,“至本月(即1949年11 月)14 日止,该行(中国人民银行汕头支行)已兑入港币568259 元”[36]。 但市场仍有不法商人的金融投机,汕头军管会再次规定:拒收或低折人民币,暗中使用港币,一经查出,定予依法严惩。 梅县军管会针对华侨众多的情况成立侨汇工会,议定不得暗交港币。 鹤山、新会、三埠等地军管会公布金融条例打击货币投机,开平军管会甚至成立由商户小贩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规定一切交易以人民币为本位”[37]。 “(至12 月)潮汕、兴梅已禁止港币流通,东江、北江亦开始禁用”[38](P30),而“粤中珠江等区则经过一个暂准混合使用的阶段,配合广州军管会的命令在(1950 年)2 月后才禁止行使”[20]。
宣传人民币亦是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二·五”后迎来宣传“反金融投机,拥护人民币”的高潮,“用教育方法提高人民政治觉悟,来巩固金融,稳定物价”,各界群众纷纷参与,其中学生是这场宣传运动的主力军[32](P286)。 但是诋毁人民币的报道时有出现,如朱光指出,“有些报纸譬如《现象报》还说我们的人民币是新币,故意贬低我人民币的价值”,类似情况的还有《越华报》,华南分局都予以了严肃的处罚,在舆论上捍卫了人民币的信誉[30](P46)。
第二阶段是从1950 年2 月3 日发布金字第2号起至3 月中旬止。 该阶段人民政权对港币展开了全面的打击,完全禁用港币,以收兑为主要方式,通过调整牌价以大量收兑港币,同时斗争黑市。
1950 年2 月1 日,华南分局召开“禁用港币调整牌价”会议,指出条件已经成熟,“我们觉得可以实行禁用(港币)了”[30](P69)。 次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举行特别会议,一致认为“今天禁止港币流通,是最适当不过的”[32](P333)。 3 日,广州市军管会发布金字第2 号,要求禁用港币,但准许向银行兑换,指明2 月10 日后如仍有使用或私相买卖外币者,则以破坏金融论处。 人民币主要是以生产品作为稳定币值的准备,因而政府集聚物资以支撑人民币收兑港币之信用,如华南粮食公司抛出5000 余担大米,使某些投机商人捣乱不逞[39]。 同时,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制定《优待外币存款办法》,规定在2 月11 日以前存入外币存款,可按侨汇享受优待牌价。 广州市各区银行也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派出流动卡车收兑等方式,方便群众兑换港币,“从3 日至10 日一共存兑港币9502977.29 元,其中原币存款6813651.39元,兑换2689165.50 元”,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阻力骤减[32](P360)。 11 日之后,由于市场仍有使用港币行为,广州各界举行了禁用港币宣传运动并成立专门委员会,港币收兑工作更为顺展。 3 月4 日,广州市军管会颁布金字第3 号,公示携带及使用金银外币处置办法,并规定告密奖惩办法,14 日,人民银行华南区行发布通告,准许私营银行钱庄歇业,市场上的金融业务基本被国营银行收回办理,黑市的生存空间锐减,这无疑是对黑市的根本性打击。
在其他地区,“潮汕、兴梅、北江、东江各区早已于去年(1949 年)11 月底,便已分别严禁港币流通,两个月来,港币已在市面绝迹,人民币完全替代了港币的地位”,于是在这一阶段的打击重点就是黑市,各地通过组织纠察队,“扫荡地下钱庄,严办不法分子”[40]。 粤中的三埠区、江会区、台山县等军管会于2 月3 日同时发出布告,“限期禁止港币流通”,由于粤中“流通港币甚为普遍,且已深入农村”,故当地政府一再予以时日,让人民有时间来兑换人民币,并协同地方邮局进行收兑[40]。
第三阶段是从1950 年3 月下旬到12 月底,该阶段是在中央实行财经统一、物价币值已达稳定以及构建全省金融网等情况下开展的,斗争重心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收兑港币,组织人民币下乡,占领农村市场。
1950 年3 月26 日,为贯彻中央财经统一,华南财委召开会议,会议肯定了港币斗争的前期成果,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各地禁止了港币流通,“把数十年霸占和操纵金融物价的港币打入黑市,并与投机商进行了斗争”,指明了是年金融工作要“肃清外币、打击硬币,扩展本币阵地”[41]。 随即,人民银行华南区分行召开会议,指出本币阵地未够宽广,“还要求多带钞票到各地去”[42]。 由于财经统一工作的制度化执行,市场物价趋于稳定,如广州市在4 月中旬“(物价)跌势才稍微缓和而逐渐稳定于新的水平”[43]。城市虽已稳定,“但是广大的乡村仍是港币占优势”[44]。 随着人民币币值不稳、缺乏物资支持的情况发生了根本改变,对散布在农村各隅的港币予以收兑的时机业已成熟。 广东各地纷纷成立了货币斗争工作委员会、禁用外币委员会等,有组织地收兑港币,推动人民币下乡,如粤中区在5 月便兑换港币5196415 元,人民币在较大的市镇已基本占领市场,并逐步深入了农村。 从汇款看,如惠阳汇入老隆比接收老隆汇出的(人民币)多了10 倍,这说明人民币不仅占领了城市,而且正向交通不便的内地农村前进[44]。 此外,流动收兑成为收兑港币的主要方式,广州曾派出大量工作人员在市郊流动收兑,仅东圃一地平时每日收兑港币2000 元,圩期收兑港币4000 元左右。 7 月11 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举办联席会议,将“以港币斗争为中心工作,坚决肃清港币,使人民币占领整个市场”确定为下半年的工作方针[45]。 到8 月中旬,东江、珠江、粤中、潮汕、西江等区的大城市已完全杜绝港币的公开流通,人民币在大部分一般城镇占领了市场,在50%左右的乡村也普遍流通了[22]。 黑市在此前便受严重打击,即便是情况最为严重的广州,港币黑市已经失去了操纵物价的能力。 11 月7 日, 省分行颁布省金字第493 号,要求“各中心支行应即加紧督促各支行于11 月以内立即采取行动,对打击当地金融黑市活动视为当前主要工作之一”,这使得黑市活动空间微乎其微,隐藏于黑市的港币将被彻底逐出市场[46]。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币下乡是与“各县普建(金融)机构”配合开展的,“在3、4、5 三个月的斗争中,人民银行在各市镇增设兑换处共322 处,得到各地人民的欢迎,港币收兑量激增”,以广州为例,“3 月中旬以后每日最高量增加了100 倍”[18]。 至6 月份,“全省建行达86 个”,在“推动人民币占领市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47]。 该阶段斗争成果显著,人民币深入农村的同时,大量港币被收兑,截至1950 年底,“本省民间的港币数量估计已不超过5000 万之数”,港币基本上被驱逐,人民币统一广东市场[20]。
港币斗争开展的同时,其他货币斗争亦有序进行。 首先,金银作为硬通货,政府通过强制性命令迅速将其回收,以充当国家储备。 其次,南方券因流通时间较晚,仅在潮汕等地广泛流通,除采用牌价兑换外,政府还从细节入手进行管理,如以南方券汇款者,一律加收四成手续费,从而逐步改变民众使用南方券的习惯;银元流通量相对较大,“初期除禁止市面行用外,采用低价冻结政策,以免大量收兑,影响货币发行”[20];在南路也进行了驱逐越币的斗争。 此外,1950 年下半年,广东市场上出现了伪造的“一千元票”“万元票”人民币假币,华南分局随即又展开了反假的货币斗争。 上述斗争均在1950年底前后顺利完成,广东金融乱象得以彻底整治。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通过灵活有效的政策,经过艰难的港币斗争,广东的港币问题得到了成功治理。 不仅实现了港币的禁用,还止住了港币的流入,真正达成前所未有的禁而能止,根除了这一困扰广东百年的痼疾。
港币问题治理的成效集中体现在港币的转移情况。 所谓港币的转移情况,是指港币由分散的钱庄、商户、民众手中转移至政府集中掌握。 而政府集中掌握后亦有两种安排:一是充当外汇储备,港币属于外币,足够的储备有益于稳定人民币在外汇市场的地位,虽然存兑港币之目的“主要在于使港币迅速退出市场,而不是为了掌握”,但是握有一定量港币“又保证了需要时有可用之头寸”[2](P188)。 二是抛出港币赴港采购物资,如华南分局曾将大量收兑的港币转交至香港地区华润公司, 这笔财富在“冲封锁、反禁运”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华润公司利用港币为内地抢购、抢运大批的急需物资[48]。 采用该办法的还有越币斗争,“南路区把越币汇集至东兴一带,组织商人,将它退出国境,换回物资”[22]。 因此,港币治理的成效既体现在人民币统一了市场,又体现在对收兑的港币进行了最优化处理。
广东港币斗争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实现了由以往时期的禁而不止到禁而能止的转变,根本原因在于新生的人民政权显示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量。
港币斗争迅速取得胜利是因为国家主权获得了独立和完整的地位。 港币问题是近代中国政治主权、经济主权、金融主权丧失的产物。 港英政府推动港币流入广东,将其作为对内地经济侵略的“先锋”,通过成本极低的纸币来操纵广东乃至华南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 在新中国成立前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中,内地中央和地方政府曾多次颁布法令禁止或者抵制港币,产生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是失败的。 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没有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比较强的依附性。 这种状况又必然导致经济主权和金融主权的丧失。 因此,无论是当时的清朝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无力解决广东的港币问题。 尽管早在20 世纪20 年代,有人对港币问题损害国家主权已有认识,尖锐地质问“关税不能改取保护政策,犹可谓为条约所缚束,人禁我毫银,而我乐用外国之货币,又果何为焉”[7]。 有些商户也自发地采取行动,抵制港币,如梁培基香港地区支店“以省毫为本位”,港币则加收费用[49]。 民众主权意识已经高涨,但当时的清政府没有足够的意愿和能力充分发动群众抵制或禁用港币。 新中国的成立意味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中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国家,切断了对帝国主义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的依附关系,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能够坚决地、彻底地进行港币斗争的根本原因。 港币斗争也是一次国家主权的教育,在斗争中,民众受到了反对经济侵略的教育,树立了强烈的主权意识。
港币斗争迅速取得胜利是因为国家真正实现了统一。 发行统一的货币既是一个主权国家的责任,同时也是国家统一程度的反映。 国民党政权虽然名义上实现了全国的统一,但内部派系林立,统一货币的工作困难重重,始终没有彻底实现。 1930年代中期,国民政府进行币制改革,广东地方抵制之意明显,“粤人对粤省毫券之现金准备,具有成见,不愿其运出省外”,地方与中央对立的情况还有“陕西拒交准备金”“华北自铸辅币”等[13](P697)。 港币问题属于经济侵略,本非广东一地之力就能解决,一无中央支持,二无统一货币,实难阻止港币流入。这些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迅速得以解决,国家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中央对地方实现了有力的领导。 广东港币斗争就是一场由中央统一部署、各地方协调执行“人民币统一市场”的行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港币斗争得到了物资支持,如为保证城市粮价不受港币影响,广东曾从“武汉拨(粮食)7.5 万吨,农村购买(粮食)10.5 万吨,公粮拨12.5 万吨”[38](P10)。 二是港币斗争得到了资金支持,如收兑港币过程中,“广州本币(人民币)缺,(中央指示)可以由华东上海运2000 亿来”[30](P69)。 正是“全国一盘棋”才使得广东港币斗争有着坚实的保障。
港币斗争迅速取得胜利是因为新生人民政权树立了良好的信用。 纸币的本质就是政府发放的信用凭证,政府信用丧失最直接的经济原因就是由滥发货币而造成的通货膨胀。 国民党政府在币制改革之初还能做到稳发货币,如1936 年收兑粤毫所增发之法币储备尚需符合规定,“方不致动摇中央法币之信用”,而后便出现滥发货币现象,造成恶性通货膨胀[13](689)。货币信用和政府信用是相互关系的,如若货币信用丧失,就代表政府的公信力的丧失;政府失信,本币缺乏信用保障,就会给外币流入提供空间。 这也是港币问题长期在广东存在的重要原因。 而新中国成立前后港币斗争之所以能够迅速取得胜利,就是因为新生的人民政权有着极高的信用,这是南方券、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重要支撑。 如解放军挺进广东之际,人民币就迅速地“以极高信用流通市面”,这种信用是新政权的人民性所赋予的[50]。 需要指出的是,侨汇对国内货币的可信度反应最为敏感,但其在解放后大量直接汇入内地,这说明人民币是可信的,也证实了人民政权的公信力。
港币斗争迅速取得胜利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高超执政能力。 广东港币斗争进行之时,虽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的初期,但由于长期革命斗争的锻炼以及局部执政的经验,故而中国共产党体现出了高超的执政能力。 在港币斗争的一些重大决策中,华南分局能够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如在禁用港币的时机问题上,其经过充分的讨论,从实际出发做出了分阶段禁用港币的决策。 华南分局还能够科学地运用市场手段进行港币斗争,如在收兑港币的过程中,其有意识地大量投放人民币,让人民币适当贬值,以提高民众兑换的积极性。 华南分局在港币斗争中继续发扬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实行群众路线,组织群众宣传,让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斗争的全过程,并扮演着重要角色。 针对港币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华南分局亦凭借执政地位在斗争中使用国家机器的力量予以解决,如对地下钱庄及剃刀门楣进行全部抓捕、处罚,使得港币黑市受到重大打击。 上述事实无不证明港币斗争的成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艺术和执政能力的有效实践。
国家主权、国家统一、政府信用、执政能力是能否成功打赢港币斗争、治理港币问题的关键因素,新中国在这场考验中交出了完美的答卷,港币斗争是“新”“旧”中国鲜明对比的真实写照。
敢于斗争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金融风险加剧,国际金融市场投机屡见不鲜,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斗争不可避免。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广东港币斗争是抵御外部经济侵略、打击外部金融投机、治理金融难题的典型案例。 港币问题的治理历史久远,以斗争、治理的方式解决港币问题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工作的高超执政能力。 这种斗争思想、斗争方式、治理方式等对当今金融工作仍有重大意义。
注:
①当时或称为人民券,此处所指人民币均为旧币;1955 年发行人民币新币,新币与旧币兑换比率为1:10000。
②1949 年2 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称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同年8 月,根据中央决定,组建新的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由叶剑英担任第一书记。 新的华南分局统一领导广东、广西和香港地区工委。
③因该时期香港地区发行货币中有银元和其他金属辅币,为作区别,故将香港地区纸币称为港纸。
④西纸即港纸,参见区季鸾.广州之银行业[M].国立中山大学经济调查处,1932.
⑤剃刀门楣,即银钱找换的小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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