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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理路及价值主线

时间:2024-08-31

牛庆燕

(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而提出的重要执政理念和基本方略。它继承和接续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是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的理论彰显与中国共产党人民初心的实践表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凝聚为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六条原则”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突显我国国家制度的显著优势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遵循的“五个坚持”之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则明确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至此,“人民”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意蕴应当被充分挖掘并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之中。

因此,科学诠释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的执政底色,厘清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从“物本”逻辑到“人民”逻辑的理论脉络,梳理新发展理念的“人民中心”主线,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根基、价值遵循和精神内核,对于走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以人民为中心”之“人民”底色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人”不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人,而是历史坐标中包括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无限“个体”、“群体”与“类”,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历史性”与“实践性”、“物性逻辑”与“人的逻辑”的统一,并突显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社会性;“人民”是现实中担当社会生活职能,构成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社会绝大多数,不仅具有社会性、阶级性、历史性、政治性、群体性、整体性,还具有法律意义、文化意义、伦理意义与哲学意义。因此,“人民”是重要的社会历史范畴,不仅包括社会一定数量的人口,而且特指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伦理义务,并对人类社会历史和生产力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的社会进步力量。

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人民中心”政治立场,是以人民“需要”为中心、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以人民“作用”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中心、以人民“幸福”为中心的逻辑起点与现实诉求。发展目的“一切为了人民”、发展主体“一切依靠人民”、发展动力“一切从人民需要出发”、发展方式“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展成果“一切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效“一切由人民检验”,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守人民初心的实践自觉,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历史观和坚定的“人民主体”思想的集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超越西方“人本主义”话语的实践悖论和中国古代朴素的“民本”情怀,继承和接续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人民”底色,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彰显和中国共产党“人民初心”的实践表达。

其一,西方“人本主义”话语的实践悖论。古罗马最早使用“人民”一词,泛指城邦贵族与平民百姓。伴随古罗马帝国覆灭,欧洲封建神权大行其道,“人”的主体地位退隐;欧洲文艺复兴运动高举人本主义旗帜反对封建神权,掀起了以“人”为中心的第一次欧洲思想解放运动;欧洲启蒙运动反对封建专制王权和天主教会,掀起了主张人的“自由、民主、平等”的又一次欧洲思想解放运动。无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将“人民”指代奴隶主和自由民,还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将人民、公民、臣民进行区分并主张人民意志是唯一的法律,资本逻辑驾驭的虚幻的人民“主体”性质逐渐显露,抽象的人性论被提升为社会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但却难以挽回地陷入个人主义与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沼”,自由、平等、公正、互助、团结成为西方政党“人本主义”话语和人道主义意识形态的宣示性表达。当资本逻辑取代民众利益、民粹主义裹挟大众意志、“人民”话语遭遇“祛人民化”的实践悖论,单边主义、孤立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而动,西方政党制度陷入“失灵”困境并遭遇民众信任“危机”。至此,西方“人本主义”政治话语作为资本运作的重要载体和权力统治策略,彻底沦为标榜性的“价值符号”。

其二,中国古代朴素的“民本”情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烙刻着朴素的“民本”思想印记,它发端于商周时代“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的律令,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的立场,是“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诗·大雅·抑》)的警醒。“民”最初相对于“君”,实质是无主体性的臣民、黎民、庶民、顺民,是被支配的社会底层民众,由此被上层统治阶级所驾驭或疏远。无论是孟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保民而王”(《孟子·梁惠王上》)的判断,亦或是管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的阐释,亦或是荀子“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荀子·哀公》)的决断,还是唐太宗“君依于国,国依于民”(《资治通鉴》)的思考,无不体现了亲仁爱民、修德明理的“民本”政治情怀。然而,中国古代朴素的民本主义以“民”遮蔽“人”,赋予“民”之义务,但却消解“民”之权利,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权“王天下”而采取“固君位”、“保江山”和“存社稷”的“驭民”与“愚民”之术,并非“人民”之真正意涵。

其三,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人民主体”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并深入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扬弃了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唯心主义先验的、抽象的“人”与费尔巴哈脱离了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以科学的实践观点阐明“主体是人,客体是物”[2],人不仅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与“社会存在物”(类存在物),劳动实践凸显了人的类本质与类特性。

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3](P151)人类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人”是社会历史进程中从事实际活动的“现实的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历史创造性的社会推动力量,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135),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现实的人”出发去理解社会历史的实践维度和价值旨趣。

社会历史发展进步的动力是人民群众。恩格斯指出:“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广大群众”[4]。人民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整个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人民群众的物质劳动实践推动生产工具的革新、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此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人民的发展正是在这个喧嚣的舞台背后悄悄地进行的,并且起着真正的推动作用”[5]。由此,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政治立场是“人民立场”,“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最本质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6]。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到“以人为本”再到“以人民为中心”,无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至上”的执政宗旨和价值追求。

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归宿是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P294)无产阶级通过掌握“批判的武器”挣脱受奴役、受剥削的“枷锁”,进而消灭自身与生产劳动、劳动产品和类本质的“异化”,最终使自身得到“解放”,实现自由全面发展。“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3](P294)其中,“劳动解放”是人类解放的历史前提,劳动创造了人并彰显了人之为人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将无产阶级束缚于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再生产过程中,由此,通过消除劳动被资本支配的“异化”状态及其制度根源,使劳动复归于人的真正的需要,成为不受支配的、充分自由自主的劳动是“劳动解放”的内在要求;“生产力解放”是人类解放的物质基础,“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3](P166)。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和人的解放提供了必备的物质保障,通过对物的关系的全面丰富的拥有,战胜贫困,克服两极分化,消除人对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通过创造丰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为消灭私有制准备物质前提,进而实现人类解放。“解放”的实质是“自由”,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也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的真正“和解”,成为指导世界无产阶级解放斗争革命实践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事业的理论武器和力量源泉。

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全人类自由解放学说,是对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继承和创新,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根本宗旨、价值取向和实践归宿的生动诠释。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满足了人民对物质生产的迫切需要并赋予生存以“尊严”。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含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更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的升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突显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价值信仰。它将“人”从“物”的依赖关系中解放出来,关注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多维需求,使人们回归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并追求自由和全面发展。因此,厘清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理路,剖析西方“物本”逻辑的匮乏难题和“人民”逻辑的出场必然尤为重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承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路线,超越西方“物本”逻辑,坚守马克思主义“人民”逻辑,不仅是解决突出的结构性问题和复杂的社会矛盾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并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的理论基础。

二、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和立场,其精神实质一脉相承,是在改革开放的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执政理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其共蕴“发展”主线,并呈现了思想维度互补、时间跨度涵盖和发展向度承继的契合关联性和发展脉络。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将全党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发展”作为强国富民的重要保障,解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中国经济的迅速腾飞注入发展活力,并推动社会主义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向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思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实践需要,对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样态进行重新调整,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融汇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点和行动落脚点,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如果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确立了“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决策,解决了发展的动力问题并提供了丰厚的物质保障,那么,“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则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和“发展成果由谁享用”的时代之问,将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人民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成果有机结合,解决了发展的目标问题并提供了正确的价值遵循。

“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主线相贯通,体现了高度的思想契合性。其一,思想维度互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了发展的主体、发展的动力、发展的方式、发展的价值与发展的目的,其“中心”是中心内容与核心地位,是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的集中体现,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围绕人民展开,是三维立体空间层面更宽泛、更长效的人民“中心”概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是相对于“以阶级斗争为纲”提出来的最紧迫、最关键的发展战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作重点、工作重心与首要任务,是一维空间层面的战略安排。其二,时间跨度涵盖。“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重大的治国方略和重要的执政理念,是紧跟时代要求,更好地解决发展问题而对发展目标的准确定位,是理论与现实、历史与未来的统一,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贯穿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过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工作重心,是发展生产力的总体需求,也是为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发展状况而提出的发展战略要求,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其三,发展向度承继。“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实践将“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党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问政于民”思得失、“问需于民”知饥寒、“问计于民”明虚实,“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7],把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作为发展的目标与归宿,通过解决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为发展生产力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一方面推动社会主义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以波澜壮阔的改革伟力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全面小康拉开帷幕,另一方面明确了发展依然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点,新时代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守人民初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质言之,“以人民为中心”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有很强的契合性和关联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供了发展的内生动力和丰厚的物质基础,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美好生活需要奠定基础,继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以人民为中心”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共同内蕴“发展”主线,“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8],“我们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夯实实现中国梦的物质文化基础”[9]。同时,“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而归根到底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发展”[8]。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必须把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着眼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以五大发展理念为依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物质生活需要和美好精神生活需要,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系统整合,在奋力推进经济稳健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因此,“以人民为中心”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共同遵循“人民”逻辑的发展主线,将人民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的发展——物的发展——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线索,以此超越西方“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悖论。西方“物本”逻辑遵循“物的发展——人的发展——物的发展”这一演化序列,把“资本”视作社会发展的主体和目的,将人“还原”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和手段。由此,由“物本”逻辑走向“人民”逻辑进而解决人的生存境遇问题成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总问题。

三、从“物本”逻辑到“人民”逻辑

如果说,一部近代工业文明史就是一部资本逻辑的全球扩张史和疯狂逐利史,那么,资本的战车高歌猛进并打造了史无前例的工业帝国奇迹,其内蕴的剩余价值最大化和资本扩张的“物本”逻辑衍生出商品拜物教、物的依赖性与人的异化悖论,由此暴露了资本与生俱来的基因缺陷与制度性缺陷。“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使人沦为谋利的工具和手段,当市场红利和技术创新红利遭受冲击,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必将陷入发展困境,带来难以消解的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体制赤字与治理赤字。因此,物本逻辑解决了“物”的匮乏难题,却遭遇发展的多重界限、“人”的异化与资本的基因缺陷,由此为“人民”逻辑的出场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历史前提。

(一)“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潜隐发展的多重界限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资本“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10]。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指出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人类在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生产关系,这种建基于雇佣劳动基础上而形成的资本支配一切的权力和关系,说到底是一种剥削关系和“物本”逻辑。“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界限,这些界限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11]。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创造出超越人类历史一切社会阶段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由此为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准备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并提供了必要的历史前提,因此,“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作为历史阶段性的产物,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发展“界限”。

“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是工业现代化迅猛发展的重要因素,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一旦转化为资本并得到增殖,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扩张便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和资本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动规模、数量和效率增长的同时又注重公平、正义和效益的提升,进一步规避了物本逻辑的负面效应。但是,“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作为生产力的发展逻辑,并非是社会发展的根本逻辑。资本扩张的物本逻辑奉行“利润最大化”,“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收益”的价值增殖运动推进到哪里,哪里就会产生危机。资本生产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双重逻辑相互纠葛,价值增殖过程决定并支配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最高目的是“价值增殖”而非“使用价值”,当世界市场疯狂释放资本的能量并肆无忌惮挥霍超额利润时,物本逻辑的社会与自然“边界”便突显出来。如果说,资本增殖离不开人类生存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生存系统的最大限度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与资源承载力,那么,人类活动一旦超越了自然生态系统的最大容量和自我修复能力范围,生态灾难便会如约而至,进而摧毁人类文明的发展基础。因此,资本增殖依赖自然资源,自然生命系统和人类社会系统规定了商品价值增殖的“界限”。物本逻辑将人类社会“打造”为资本“私利”角逐的战场,无限性生产和无限性消费推动资本无限增殖,当遗忘了自然的有限性以及人之为人的社会责任和伦理义务,必然引发激烈尖锐的人地矛盾,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并导致人的生存危机。“利润最大化”的物本逻辑和资本扩张悖论制造了工业现代化的“表面繁荣”并推动世界历史的发展,实际却潜隐发展的多重界限,当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被“破坏”,资本发展的界限被“激活”,便拉开了自我毁灭的帷幕。

(二)“逐利扩张”的物本逻辑招致人的异化

“逐利扩张”的物本逻辑制造了新的统治方式并开启了一个全新的工业现代化时代,它“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12](P35),然而,“马克思展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对人产生的毁灭性影响,对他们肉体和精神状况的影响,以及社会进程的影响”[13]。资本推动生产力迅猛发展,却把人的生活和人的劳动拖入“泥潭”,工人创造的物质财富越多,他就越贫困,他相对于物质产品更像是被还原的“物”。工人的劳动过程创造出物化的世界,但是“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4](P156),人被物“挟持”。“劳动是酵母,它被投入资本,使资本发酵”[15],劳动不属于工人本身而沦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劳动不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彰显而褪变为谋生的“手段”,工人被劳动过程还原为“机器零件”并与自己的劳动相分离,人被劳动过程“物化”。“逐利扩张”的物本逻辑塑造了“异化”的人,当人沦为用货币和财富来衡量的社会“元素”,人与人之间的生命活动便彻底幻化为“工具”与“效益”间的运动,“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即再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12](P34)。“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14](P163),进而人与人相“异化”;科技的进步并未创造人的自由,“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样使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14](P163)。资本主义生产对人的全面统治促使人的肉体和精神与人之为人的本质相背离,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劳动过程与劳动产品变为异己力量来统治人,人类日益丧失批判思维沦为技术的“座架”并成为丧失主观能动性的“单向度的人”,物本逻辑抹杀了人的差异性、多样性和个体性,将“人”与“人”的关系还原为“物”与“物”的形态,自然界作为“他者”和工具性的存在成为“异己”的外部力量,沦为人类剥削奴役与征服改造的“对象”,人的生命活动的丰富性被“逐利扩张”的资本物化逻辑所统摄,人与自身的“类本质”相“疏离”。

(三)“财富积累—贫困积累—道德堕落积累”的物本逻辑暴露了资本的基因缺陷

“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本身,这就是说,资本及其自行增殖,表现为生产的起点与终点,表现为生产的动机与目的;生产只是为资本而生产,而不是相反。”[16]因此,为“资本”生产的物本逻辑片面追求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社会推进无限生产和资本无限增殖的实质性内核和特定目的。“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17](P743)资本主义生产的物本逻辑充斥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压迫和奴役,引发生产者对“商品拜物教”的顶礼膜拜、对“资本增殖”能力的无限欲求以及资本家“愈生产愈富裕”和工人“愈生产愈贫困”的“二律背反”难题。“富的程度不是由产品的绝对量来计算,而是由剩余产品的相对量来计算。”[17](P265)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也是资本家和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再生产过程,资本积累与工人的贫困积累同向而行,资本家的“财富积累”、工人的“贫困积累”与社会的“道德堕落积累”相伴而生。“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17](P743-744),“财富积累—贫困积累—道德堕落积累”的物本逻辑片面追逐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由此暴露了资本的基因缺陷并蕴含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否定因素,物化的社会关系将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系统拖入资本运动的“旋涡”,生产与消费、货币与资本的交织构成世界运动的图景。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人民”逻辑,它立足人民群众的劳动而非立足物本逻辑,利用资本并合理“驾驭”资本,注重投资规模驱动并加强资本监管,利用和限制资本并割断资本与权力勾结的纽带,由此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14](P19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强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性物质力量,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并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才是生产的根本目的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人民”现实生活的多维需求,立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将人的“外部物质世界”与“内在精神世界”统一起来。在人与自然关系中,倡导“环境就是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紧守资源利用“上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生命线”,将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限制在自然承受阈值范围内,坚持生态“惠民”、“利民”和“为民”,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以自然为“根”,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人与社会关系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人民对和谐社会的需求,通过协调个人与国家、个人与集体的双重关系,努力推进个体——集体——实体的提升与整合,打造共建、共治、共创、共享的社会生活秩序;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跨越“物本”逻辑和“人民”逻辑相剥离排斥的“异化”难题,以“人民”逻辑克服“物本”“资本”“官本”“权本”等扭曲割裂的价值倾向,以情感、价值、理性调整物化的人际关系,突显人民的历史主体、实践主体、认识主体和价值主体地位,构建新型人际关系。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为守护人民权益和规制资本权力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当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服务于人民根本利益并成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因素,当人民权利高于资本权力,人民将会成为社会物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人民”逻辑方能超越“物本”逻辑的发展困境。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并行不悖,人民群众只有充分占有生产力发展的成果,并充分展现自身各方面的潜力和创造力,把自身从资本与劳动对立的困境中解放出来,才能克服资本的“物化”逻辑难题并获得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空间。由此,“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人民”逻辑,通过批判资本的“物化”逻辑及其潜隐的发展界限、人的异化难题以及资本的基因缺陷,保障人民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和生态权益,推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的真正和解。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证明,中国式现代化不是西方意义上由资本的“物化”逻辑主导的工业现代化,而是由“人民”逻辑主导的新型生态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它伴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关注社会实践中“现实的人”及其生产交往和社会关系,而非囿于“资本”驱动的“物”的生产力,它把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标尺,实现人的具体、全面和实质性的发展,已然开启人类解放的新道路和“现实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境界。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主线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无论是举国同心的“抗疫攻坚战”、万众一心的“脱贫攻坚战”还是众志成城的“抗洪救灾战”,无不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主线并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人民为中心”是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核心的民生观,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宗旨,它将“人民”置于时代发展的历史境遇中,关注“现实的人”的生存和发展,摒弃西方“物本”逻辑缺陷,成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理论根基,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遵循,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内核,由此成为中华民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力量之“源”。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理论根基

贫困是困扰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痼疾”,“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全球性难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历史性地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发展的绝对贫困问题,不仅创造了连续8年年均减贫1000万人的“速度奇迹”、近1亿人脱贫的“规模奇迹”、精准务实真脱贫的“成效奇迹”,而且创造了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并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的“行动奇迹”,这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下的中国奇迹,更是人类反贫困斗争史上的人间奇迹。

“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突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执政理念,及时部署并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持续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同样印证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因此,新时期应当持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地区产业进行持续培育,对易返贫致贫地区人口进行持续监测,强化易地搬迁的后续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点”,持续推进消费扶贫、开发式特色产业扶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真正守住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生产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8](P200)。“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19],消除贫困是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底线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是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价值目标,“以人民为中心”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根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发展,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根本要求,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诠释。

(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新的阶段性特征,人民需要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基础,并由“物质文化需要”提升为“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8]。人民的民主法治建设期望更完善、公平正义愿望更迫切、安全环境需求更突出,这是人民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因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解决中国发展问题的根本“着力点”和战略重点,也是新发展理念提出的内生动力和历史使命。

新时期要大力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难题,切实将“民之所愿”和“民之所盼”作为施政方向。其一,坚守底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心系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安全底线,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其二,突出重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效率动能变革,推动经济高质量稳健发展,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创新协调发展,在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背景下实现开放共享发展,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谋求绿色发展,增强发展的竞争力和活力;其三,总体协调,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全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系统推进公平普惠的制度建设,拓展发展空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同进步,克服领域、区域和群体不平衡矛盾,在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进程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内核

“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8]因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当代表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目标和发展方向。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20],如果说,需要是人的本性,那么,民生需要的发展则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要求。马克思曾经界定人的生存需要以及超越生存需要的享受需要、获得尊重需要、爱的需要和创造力发展的需要,它超越了“人的依赖性”和“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发展阶段,追求“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8](P52)。这是以人的丰富需要为前提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彰显,也是人的体力、智力、能力、潜力、创造力的全面发展。当人类摆脱社会、自然和人的必然性约束获得解放,便完成了对自身本质的全面占有,“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的实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作为需要而存在”[12](P46)。因此,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涵盖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发展和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的生动表达,也是治党方略和治国理念的有机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人民地位至上的根本立场,把人民放于治国理政的首要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行动诉求深刻回答了“为了谁”的时代之问;“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主体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动力,不仅把人民看作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依靠和推动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奋斗者,而且把人民作为书写中国历史和创造中华文明的动力之“源”,清晰回答了“依靠谁”的时代之问;“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共享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标,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将共建共享、共治共享、全面共享作为人民共享的基本原则,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准确回答了“谁来享”的时代之问;“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评判看作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执政成效的检验标准,立足“百姓心”,以人民满意、拥护、赞成、答应作为评判尺度,鲜明回答了“谁来评”的时代之问。由此,“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人民主体的根本动力、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根本目标和人民评判的检验标准,并贯穿于脱贫攻坚、创造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也是百年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理路演进的价值主线和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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