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熊礼明,周丽洁
(长沙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 长沙 410022)
2017年10月18日***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族聚居地发展民族村寨旅游,不仅能够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找到新的出路,实现乡村经济结构的优化,也能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传统民族文化,保护我国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随着贵州、云南、广西、四川、湖南等地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对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成果开始增加。笔者在中国知网数据库(1989-2019),以主题“民族村寨旅游”做限制性检索,共检索到文献1146条。从研究的内容上来看,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影响等方面。在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研究上,现有研究包括:陈志永(2009)对社区主导和政府主导开发模式的研究[1]、何嵩昱(2013)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发展模式研究[2]、吕君丽(2015)对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研究[3]、杨军辉(2017)对旅游村寨民族文化补偿机制构建研究[4]、聂欣晗(2018)从智慧旅游的角度探讨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5]等;在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影响研究方面,现有研究包括:刘韫(2007)研究了旅游发展对少数民族女性的影响[6]、王克军(2014)对民族村寨旅游利益博弈下的环境问题研究[7]、黄成华(2016)在旅游驱动下对民族村寨的文化认同研究[8]、李天翼(2017)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模式利益主体诉求的研究[9]、王海燕(2018)对西北桃坪羌寨与上磨藏寨旅游开发对文化传承的影响研究[10]等。从文献发表的时间上来看,2000年以前的文献较少,2005年以后有关民族村寨旅游的文献数量开始增加,其中,2015年有114条,2016年有127条,2017年有133条,2018年106条,2019年截止到9月有59条,这也说明随着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国内对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
对于民族村寨旅游的定义,罗永常(2003)认为民族村寨旅游是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的人文事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地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追求淳朴洁净,满足“求新、求异、求乐、求知”心理动机的旅游活动[11]。唐玲萍(2006)认为“民族村寨旅游”是基于“民族旅游”大范畴概念下的一种更为具象的旅游形式,将其界定为一种以少数民族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人文景观(如建筑、服饰、饮食、节庆、礼仪)和自然景观为旅游对象,注重文化体验性的,兼具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和生态旅游特性的综合性旅游活动[12]。周常春(2010)认为民族村寨旅游是指区别于旅游社区居民的外来游客(一般为城市居民),对民族村寨的文化、景观、生活方式产生好奇心理,故选择假期来到当地进行的一段体验型的游玩、购物、休闲等一系列区别于常住社区的活动,在接受新事物的同时,达到放松身心的目的[13]。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民族村寨旅游的涵义有两个要点:一是要满足旅游的动机,强调文化体验;二是旅游目的地是民族村寨,是少数民族社区。同时,这样的旅游活动又兼具民俗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的特性。因此本文将民族村寨旅游定义为:以少数民族村寨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村寨人文现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与生活为动机,集观赏、体验、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活动。
1.有利于当地居民的思想解放
旅游者的到来打破了当地居民封闭的生活模式,同时将一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渗透到当地。旅游者带来的新思想、新观念都对当地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有利于当地居民摒弃民族文化中的不良陋习和落后思想,从而使新的价值观念渗透到民族村寨的各个层面,无形中更新了人们对世界的认知,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思想素质。
2.有利于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益
民族村寨旅游的出现,改变了少数民族生活区域生产的单一性,充分挖掘了民族村寨资源的经济价值,从而大大提高民族村寨居民的经济收入。从旅游业的投资成本来说,旅游业投资少,见效快。通过游客在当地的消费,旅游把游客的钱截留下来,再注入村寨经济的发展,可以快速的看到收益成效,能有效的缓解当地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不仅如此,相比于投入而言,发展村寨旅游经营风险小,获利大,同时还有利于调整民族村寨地区的经济结构。
3.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民族村寨旅游是一种服务性极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民族村寨旅游要满足游客游览、住宿、饮食、购物、交通等等方面的需求,这些需求能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并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酒店、餐馆、商店、娱乐设施和其他旅游相关的工程设施建设或服务,需要大量的用工,无论固定工或旺季的季节工,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族村寨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4.有利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
民族村寨旅游业的发展能为当地经济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民族村寨一般来说多处在交通闭塞的地方,信息交流不畅。因此在民族村寨发展的初期,受游客人数、资金等各方面的限制,旅游业带来的辐射效应不是很明显。随着游客的增多,消费总量逐步上升,当地旅游收入也会有很大的增长。为了从更大程度上吸引游客,这就需要民族村寨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旅游业的收入所得来改善交通、住宿等硬件设施。
我国少数民族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且大多分布在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地有着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习俗。一是生活习俗(服饰、节日、民族祭祀等)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数与山水相伴,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有特点的居住、饮食习惯,有自己的节庆、民族祭祀活动,甚至尊崇最原始的信仰。二是民族艺术,包括文字、音乐、工艺、建筑等。少数民族很多都拥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于生产方式和生活环境的不同,他们形成了自己的审美,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工艺制作、音乐、舞蹈、建筑风格。另外,很多民族村寨还保留着原汁原味的自然环境。
我国一直以来都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并一直支持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最常见的是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重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对贫困地区进行帮扶,或者组织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照顾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为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最大的经济和人力支持。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要继续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开展对当地社会发展有益的公益活动项目等。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旅游业现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居民收入的增加推动旅游需求的增加,收入是旅游需求的基础,只有当收入达到一定的程度,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才会产生。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旅游消费需求旺盛。201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6.6%。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18年旅游市场基本情况显示,2018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达55.3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达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97万亿元,同比增长10.5%。民族村寨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遗留下来的遗产,是优秀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村寨为空间单元、以少数民族文化为核心吸引物的民族村寨已成为国内重要的旅游目的地类型。
由于旅游主客之间的经济文化落差,有可能会导致少数民族居民对民族文化认同感的失落。当地人对自身文化产生的质疑,不利于当地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外面的世界很好”吸引着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向外迁出,村寨只留守大量的老人和儿童。与此同时,外来通俗文化中的不良文化也开始向内部渗透,导致民族文化境遇堪忧。商品经济改变着当地的价值观和传统社会结构,这种经济发展破坏了原始的社会内部稳态,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同时,文化价值观开始转变。
政府引导的项目开发,村民参与度极低;当地居民即使参与,也不是主要的管理、经营、获利的主体。民族村寨当地居民主要解决游客的居住食宿问题,自主经营客栈、小餐馆等旅游服务项目,或者生产出售纪念品。这些大都是低收入、高强度、非技术的旅游服务项目。当地居民作为旅游资源的拥有者和运营模式下的收益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管理权和参与权,面临利益分配不公平、产权规定不明确、政府信息不公开等问题。总的来说,居民参与层次低;参与方式虽然多样,但参与效应低;居民本身的参与意识不是很强。
原始、古朴、宁静、神秘的少数村寨是吸引旅游者到此旅游的原因,这是少数民族村寨的独特魅力所在,少数民族有的具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等。在开发民族村寨旅游资源的过程中,要深刻挖掘出极其具有当地特色的标志性旅游文化,设计出别具一格的旅游产品和项目,让游客领略到独有的文化魅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资源禀赋的同质性,若民族村寨都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很好的合力的前提下,就极容易出现产品的雷同,从而不能形成很好的合力。
由于旅游地本身所处的位置,当地旅游发展有一些不利因素,如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山区、乡村,山区的气候适宜,冬暖夏凉,植被覆盖率高,空气质量良好;但是发展旅游必须满足“食、住、行、游、购、娱”六个要素,由于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者带来的生活垃圾,使用交通工具带来的尾气等使当地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下降;游人的踩踏、攀折等也会使植被结构遭到破坏。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民族村寨旅游本身的脆弱性和发展方式的不合理也给当地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
民族村寨旅游中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非常的丰富,目前的开发内容主要集中在展现村寨原始容貌、歌舞表演、祭祀礼仪等方面,对于可以体现出少数民族独有的景观美学价值、环境生态价值、社会伦理价值、道德美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等深层次体验性旅游产品和项目的开发还较少。因此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首要任务是要提高村寨旅游产品的层次和深度,将单一的观光旅游转变为文化性强的体验旅游,开发出更多综合型的旅游产品,并逐步深化完善形成品牌。另外,在开发过程中,要体现出民族村寨特色,寻找村寨中最有竞争力的核心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主题村寨。
总的来说,在旅游项目开发上,要注重自然资源项目与人文资源项目的互补,注重开发路线的整体性,同时要突出重点,开发具有文化价值的精品旅游项目。
要在保护文化独特性的前提下进行产品开发,给游客带来真实的文化体验,“真实的文化”应该是文明的、质朴的、纯洁的,能给游客带来舒适的精神体验,向其展示少数民族文化美好的一面。
民族村寨旅游的生命力在于保持民族村寨的原始、古朴、宁静、神秘的氛围和状态。因此,民族村寨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保持传统和现代化、原始性和商业化的平衡,旅游开发要避免雷同和庸俗化,要维持农村的原真性,要根据当地的历史文化和现状,在村寨旅游服务设施设计上体现当代浓郁的乡土气息,给人淳朴、怀旧的心理感受和真实、自然的视觉冲击。当然,强调文化的独特性和真实性并不是简单的把民俗文化原原本本的搬上“舞台”,而是要把继承传统与移风易俗结合起采,同时要考虑游客的接受能力与文化差异,开发出游客容易接受的文化旅游产品。
导致居民参与度越来越低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专业性不强,只能从事收入较低、非技术的体力型劳动项目;二是缺少较为完整的保障制度,利益各方容易陷入到利益争夺中去,三是村民对于参与的重要性无意识。总体看来,民族村寨在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缺乏竞争力。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过程中,政府应该建立社区参与的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广泛参与旅游业的发展,让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开发、规划和实施各个环节中来。政府应定期对当地居民进行培训,强调其参与度对当地旅游发展的重要性。
提高村民的参与度要在健全的参与机制下进行,具体实现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让当地居民参与到当地的旅游活动中来,不仅提供食宿、导游、信息等有偿服务,还鼓励居民从事民族物品展览、民族文化展示、技能传授等工作。比如民族文化中独特的工艺品制造,可以选择当地一些家庭作坊,现场演示少数民族特有的手工艺品制造技能,吸引游客学习,并且能激发他们的购买欲,延长停留时间。二是可以组织民众参与当地的手工艺品和地方名特产品的开发,建立专门的作坊用于生产特色手工艺品,保质保量。三是让当地居民参与传统产业的深度开发,对当地的文化体验和理解最为深刻的是当地的居民,让他们参与当地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是最直接有效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旅游开发所带来的旅游流,不仅仅是游客流,还包括资金流、物质流、信息流等,这些有利于促进乡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思想认识的提升。民族村寨因其旅游资源的富集性、生态环境的优美性等因素使得旅游开发成为民族村寨所在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在开发中不仅要保持民族村寨的原真性和创新性,同时还需要关切村寨居民合理的利益诉求,重视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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