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陈新专
(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甘肃 兰州 730070)
略论明代士绅的个体道德培育
——以袁黄为例
陈新专
(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甘肃 兰州 730070)
道德培育是一个古老又常新的课题,传统中国极其重视德育,而且事实上也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理论和做法。明代士绅是通过将一般的社会价值原则具体化、生动化、生活化、形象化、个体化而完成对个体德道德培育的。袁黄作为明朝中下层士绅的代表,对当时的道德培育甚至是道德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代;士绅;道德培育
道德培育是将社会普遍的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内化为个体道德品质的过程,是一个以精神传承和精神再生产为活动内容的价值生成过程。士绅作为传统社会的道德楷模主要是通过将一般的社会价值原则具体化、生动化、生活化、形象化、个体化而完成对个体品德培育的。研究古代个体思想家们提出的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是怎样通过道德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学理问题,总结和梳理我们已有的经验对今天和今后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明代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最充分的时期之一,也是“士绅”文化发展最完善的历史阶段之一。有明一代,“士绅”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基础,士绅阶层支撑起了王朝的大厦。有学者认为:士绅“这个集团曾在中国明清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处于中国社会结构中关键的一环上。”[1]作为王朝的社会精英,他们起到了类似于现代社会中产阶级的作用。在某种情况下,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封建社会后期,“皇权止于县”,朝廷的旨意从遥远的京城传出,到县一级基本上就到了终点,上对朝廷的派出代表——各级官吏,下对黎民百姓的主要工作主要就是由“士绅”来承担的。作为官民的中介,士绅对官承担下情上达,对民承担上情下达的任务和使命。在某种情况下,士绅及其代表甚至可以裹挟官府收回成命,在广大的乡村社会,则承担起包括乡民教化、社会慈善、文化传播、公共事业等社会工作。有的国外学者甚至认为士绅作为明清社会的统治阶层决定着社会的走向和命运。例如美国学者费正清就说:“在过去1000年,士绅越来越多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生活,以致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2]本文即以明代为例,通过剖析普通士绅的成长经历和日常生活,揭示出传统社会中个体品德的养成和传播的一般过程。
“士绅”的称谓由来已久,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以“缙绅”、“乡绅”、“绅耆”、“士绅”、“绅衿”、“绅士”等代称。这几个称呼含义基本一致,有些概念侧重点不同,有些是语言习惯的不同。上世纪以来日本学者在研究中国社会史的时候,一般使用“乡绅”这一概念,而美国学者通常使用“绅士”(gentry)或者“精英”(elite,或译作“名流”),张仲礼先生在美国从事这项研究的时候,也以“绅士”称之。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开始对这一概念和现象进行研究,多以“士绅”称之。本文采取约定俗成的“士绅”称呼。士绅概念的大致意思基本一致,都是指致仕返乡的官员或者有功名但尚未做官的知识阶层群体。它有两个特点,其一,具有功名;其二,尚无官衔。
张仲礼先生在《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中对“士绅”有着非常精到的论述,他说:“绅士作为一个居于领袖地位和享有各种社会特权的社会集团,也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然后他说,“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有时绅士受命于官宪而办事,或协助官府办事。”“大量地方事务的实际管理都操诸绅士手中。”绅士还有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充当了政府官员和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人。”“官吏处理地方事务,常常向绅士咨询。”而且,“绅士作为本地的代言人,常常去说服政府接受他们的看法”[3]。
士绅的这些功能和作用,使得我们不禁对这一群体发生兴趣,是什么驱使他们义务从事这些工作,他们承担这些工作的原始动力来源于哪里?也许通过本文的研究对象——袁黄,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在14世纪晚期,袁家就是当地的富户,他们在浙江省嘉善县陶庄拥有大约4000亩土地。从已知的资料来看,袁黄的高祖袁顺就是当地一名通晓六经的著名学者。他作为地方士人创建的一个追求礼义实践的社团成员之一,实践着一种类似于“功过格”的道德自修方法。为了实践义和礼,社团中的每名成员都要保存自己每天的活动记录,然后按月提交给其他成员。在这个团体中个人的地位并不取决于向集体供奉年资的多寡,而是取决于成员善行的相对数量。在1399年朱棣发动的靖难之役中,袁顺和江南的绝大多数士绅地主一样坚定地站在建文帝一边,因此,在朱棣于1402年登基做了新皇帝之后,他不得不携家逃亡。舍弃了嘉善的老宅,举家迁居到南直隶的吴江县,并因此招致他的家庭成员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只得选择了行医,因为行医“可以资生而养家,可以施惠而济众。”(袁颢:《袁氏丛书》卷一,第26页下)
袁黄的曾祖袁颢,祖父袁祥,父亲袁仁都是医生,甚至袁黄也对医学研习过一段时间。由于害怕家庭不能逃脱加在永乐帝反对者头上的严酷惩罚,袁颢提倡一种保守自救的家庭策略,那就是袁家的后人应该努力做到谦虚谨慎、谨言慎行,尽量按照顺民的标准行事,应该极力避免和官府甚至和邻里发生纠纷矛盾,也希翼能在顺民的掩盖下等待机会,重举科举。袁颢所写的《袁氏家训》印行于1479年,它反映出这个家庭竭力在思想和社交上适应家庭命运的突变。袁颢在《袁氏家训》中收录了一篇纪念朱棣篡位案的牺牲者建文帝的文章,反映了他传统的儒家倾向。他也在儒家道德方面证明了选择行医作为家庭职业的正确性:行医将鼓励袁家人行善。
从家庭蒙耻到袁黄出生的130年间,袁家逐渐重新取得稳定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身份。袁黄的祖父袁祥,先是与一个殳姓富户的女儿成婚,后来又迎娶了平湖大户朱姓的女儿,两次成功的婚姻,给袁家经济上的重新兴起提供了机会。袁黄的父亲袁仁除了作为医生声誉鹊起之外,还与16世纪思想领袖及地方世家很有交情。袁仁曾与王阳明一起学习,而且是王畿的朋友,袁家还与当时著名官员和学者陈龙正的家庭有姻亲关系。到袁黄一代的时候,距离靖康蒙难刚好过去了五代,一切准备就绪,袁黄的机会来了。
袁黄(1533—1606),名黄,字庆远,起初的时候号学海,后来改为了凡,后人也就以“了凡”称呼,他最有名的著作也被称为《了凡四训》。袁黄自幼丧父,从母之命放弃举业而学医。后来,他在访问北京慈云寺时遇到云南一位姓孔的易者,精通《皇极数正传》,孔先生预言袁黄有做官的命运,并就袁黄的考试成绩、做官的级别以及53岁寿命、无子等等都进行了预言。因此,袁重新点燃读书的念头,入地方私塾而努力学习,参加了几次考试,其成绩名次以及何时当生员、贡生,悉数如孔先生所料。就这样,他相信了生死皆有定数的说法,完全成为一个宿命论者。但是,袁黄安于天命的状况,在他一次科考失利后访问南京附近的栖霞寺时被禅宗大师云谷有力地粉碎了,袁黄最终接受了云谷的命运观,即:每个人在出生时都被分配了一个命数,但是通过善或恶的行为可以改变这个命数。顿悟了立命的道理后,袁黄转而向云谷学习功过格,开始以积善行而立命之说为依据开辟自己的命运,并把自己原来的号“学海”改为“了凡”。万历十四年登第并当了宝坻县知县。在县长任上将宝坻县的田赋由原来的每亩二分三厘七毫降至一分四厘六毫。而后过了七年,被提拔为兵部职方司主事并被派驻朝鲜。任上正好碰上丰臣秀吉攻打朝鲜,袁黄因为与其他将领在战略战术上不合,遭到主事刘黄裳和提督李如松合谋陷害被削籍谪居,停职返乡,居家十几年之后去世,享年七十四岁。
袁黄共计有著述22部,198卷,主要有《祈嗣真诠》、《皇都水利》、《评注八代文宗》、《宝坻政书》、《两行斋集》、《劝农书》、《史汉定本》、《群书备考》、《历法新书》等[4]。袁黄还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价值最高的一部大藏经《嘉兴藏》的最早倡刻者[5]。我们现在所谓的《了凡四训》是袁黄的传世名作,共11600多字,由“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篇文章组成。四部分中,“改过之法”和“积善之方”是早期著作《祈嗣真诠》的一部分,“谦德之效”也是一篇早期著作《谦虚利中》,只有“立命之学”是袁黄晚年所作。《了凡四训》四篇的核心思想是在融汇了儒、释、道三家的基础上,以自己的经历,活灵活现地描述了一个不为命运所困,努力行善,通过善行来改变命运的故事。袁黄的经历和现身说法再现了一个通过奋斗和抗争最终实现梦想的中低层知识分子。这些都大大吸引了很多具有类似境遇并且想改变自身境遇的人,这样《了凡四训》直接对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改造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袁黄本人的道德原则也是在家庭训导和游学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袁黄家族本身就是士绅家族,只是由于与现政权发生冲突导致不能应举,但是儒家传统思维始终贯穿于家族精神血脉,袁黄的曾祖袁颢,著有《袁氏家训》,家训明确规定家族成员要积德行善、修德谦恭、济世救人。袁黄之父袁仁,虽不能科举,但儒家经典多有涉猎,并且见解独到,造诣很高,与当时的大儒王阳明、王艮、王畿等人相互唱和,互为知己,无论是言教还是身教,都深刻地影响了袁黄的思想和行为。例如他曾经说:“士之品有三,志于道德者为上,志于功名者次之,志于富贵者为下。”[6]道德、功名、富贵的排序与传统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也是一脉相承。
袁黄儿时就聪明用功,表现出很高的天赋。袁黄小时候拜父亲的朋友王畿为师,跟着王畿研习儒家经典,王畿非常喜欢这个晚辈,曾公开赞扬:“参坡袁公,名仁,字良贵,浙西嘉善人氏……武塘袁生表从予游,最称颖悟,余爱之。”[7]
实现袁黄人生发生重大转变的是隆庆三年(1569),这一年,袁黄参加科举落第,返乡南归,路过南京的时候,在栖霞山遇到了云谷禅师,云谷禅师修为精湛,乃得道高僧。云谷禅师不但修习佛教典籍,同时对儒家经典有很深的造诣。他的思想可以说是佛家善恶报应、儒家修善立命以及禅宗善恶福报的综合体。这个思想与袁黄之前的绝对宿命论有很大的不同。经过一番交锋,最终袁黄相信了云谷禅师的理论,云谷禅师随后把功过格教授给袁黄。历史上把袁黄与云谷禅师的这次会面称为云谷相会,这次会面彻底颠覆了袁黄之前的世界观,是袁黄人生中的一次重要转折点,从此以后,袁黄抛弃了宿命论观点,开始振作起来,追求人生的积极意义从追求不堕落是凡夫出发,彻头彻尾改造自己,自此改号“了凡”,开始了不平凡的人生。
(一)率先垂范,道德崇高的自我期许
道德的本质在于践行。离开了践行,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的道德。《周易》说:“是故‘履’德之基也”,强调修德的核心就是要践履“礼”的要求,把能否践行道德规范“礼”作为道德的基础。袁黄不但自己多年如一日率先垂范,积德行善,而且要求自己的家人也这样。他的夫人贤淑善良,乐善好施,与袁黄一起积极行善。按照功过格的要求,每日行善、作恶都要记录在册,他的夫人因为没有读过书,她就用鹅毛笔蘸上红颜色的水在历书上作下不同的记号。有时候袁黄公务繁忙,无暇行善,历书上的功德少了,她就表现出很不快活的样子,如果那一天做的善事多,历书上的记号多,她就表现出非常高兴的样子。曾经有一次,袁黄的夫人为儿子缝制棉袍,需要到外面去买棉絮,袁黄见到了问夫人:“家里有现成的丝绵,保暖又轻巧,为什么还要去外面买啊?”他的夫人回答:“丝绵轻巧而且保暖,但是价格也是棉絮的四五倍,同样是用于保暖,用棉絮可以节省很多,冬天到了,有很多穷人还穿不上棉衣,我就可以用省下来的钱多做几件棉衣送给那些穿不上棉衣的人了。”袁黄听了非常高兴。
(二)热衷公益,道德崇高的社会表达
明朝中后期,江南各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经济上发生了天翻地覆的重要变化,但同时也是一个道德观念紊乱的时代,经济关系的变革决定思想观念的变化,当时的士绅阶层利用各种形式劝善惩恶,刊刻善书,并通过说唱、小说等形式广泛流传。
《了凡四训》是以袁黄的亲身经历和内心体验为基础而写成的,对当时社会品德的培育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是善书中的善书。劝善惩恶更是《了凡四训》的重点和核心,“积善之方”占全部内容的将近一半篇幅,对当时社会意思形态的引导和惩恶扬善观念的形成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袁黄还与同时期江南地区兴起的慈善事业有关。明朝末年江南最著名的慈善机构是陈龙正等人创立的“同善会”和“同善会馆”。袁黄与陈龙正的父亲陈于王,二人都是万历十五年的同科进士,两个人志趣相投,关系莫逆,经常在一起探讨德行义举之法,后来两人还成为儿女亲家。袁黄本人也非常赏识陈龙正,常常称赞陈龙正“孝思最深,所至不可量”[8]。崇祯时期,社会巨变,道德滑坡,流民遍野,在袁黄和其父思想的启发下,陈龙正在嘉善成立了“同善会”,后来又于崇祯十四年(1641)建立了同善会馆。同善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稳定社会秩序的乡约教化功能,这对于稳定大厦将倾的明王朝在江南的统治起到重要作用。同善会馆也是这样,作为中国最早的慈善组织,构成了近代中国慈善和慈善组织的最早形态,后来风行全国。
(三)实践功过格,道德崇高的日常修为
袁黄自云谷相会之后,就坚持实践功过格,他把每天的善恶之事,以功过格的形式记载下来,功过格的大量运用构成了最富中国特色的个体品德的养成办法,至今在中小学广泛使用的小红旗鼓励办法应该就源于功过格善恶之法。它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能长期坚持的行善改恶最终实现道德完善可操作之法,该方法人人可用,应该说对社会改善、道德进步都能起到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作用。
袁黄的成功使得与他同时代人相信功德的合理性,改变命运的诱惑和成功的诱惑也使得更多的人对功过格产生了兴趣。对于精英阶层来说也是一样,他们渴望成功,渴求改变命运,袁黄同样为他们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案。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明代中后期,南中国经历了经济增长、社会变革、政治衰微等等巨大变化,无论对谁,无论是上层知识分子还是下层普通百姓,对自己的现实地位都心有不甘,都渴望变革,袁黄以现身说法的形式为这种渴望提供了现实操作性和可能。这也是我们解释晚明时期甚至包括整个清代时期功过格广泛流行的根本原因。
[1]杨力伟.士绅的产生、衰落与消亡——一个宏观的透视[J].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1,(5).
[2]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张理京,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
[3]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M].李荣昌,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
[4]嘉善县志编委会.嘉善县志[M].上海:三联书店,1995.
[5]章宏伟.有关袁了凡生平的几个问题[A].明清论丛(第7辑) [C].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6.
[6]丛书集成新编(册33)[M].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7]王畿.袁参坡小传[A].王龙溪先生全集[C].台北:华文书局,1970.
[8]冯贤亮,陈龙正.晚明士绅社会生活的一个侧面[J].浙江学刊,2001,(6).
(责任编校:简小烜)
On Individual Moral Cultivation of Gentry in Ming Dynasty
CHEN Xinzhuan
(Department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 Gansu Institute of Socialism, Lanzhou Gansu 730070,China)
Moral cultivation is an ancient but always new topic. Traditionally, China emphasizes the moral cultivation, and in fact it has formed a set of effective theory and practice. Through making general social value principles concrete, vivid, close to life, visualized and individualized, the gentry in Ming Dynasty completed the moral cultivation for individuals. HUANG Yuan, 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lower gentry of the Ming Dynasty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moral cultivation and even moral reconstruction at that time.
Ming Dynasty; gentry; moral cultivation
2017-03-1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家训文化传承中的家庭德育创新研究”,编号:14BKS045;甘肃社会主义学院资助课题“甘肃民族地区传统道德楷模个体品德培育机制及其现代传承研究”,编号:GSSYZB201618。
陈新专(1971— ),男,河北保定人,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伦理学、中国思想政治教育史。
B82-09
A
1008-4681(2017)03-00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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