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1
吴建明
(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在欧洲语言学框架内,依据主语的功能和形式差异,人们把一些具有及物原型句称为“人称句”(personal sentences),语义上涉及一个有意志力、指称明确施动者,通过能量传递直接作用于另一实体。在此基础上,另外一些通过形态、句法、语序等手段,体现出非典型主语或施事特征的句子称为“非人称句”(impersonal sentences)。对于非人称句的讨论,过去一直局限于欧洲语言中,直到最近才逐步扩展到汉语或其他语言中[1,2]。
由于欧洲语言中的非人称现象主要通过各类曲折变化实现,而汉语鲜有此类现象,因此这一概念在汉语界还没有被广泛论及。然而,不论是汉语,还是其他语言,都可能存在一些基于语义、语法或语用目的的非典型主语或施事,由此形成具备自身特色的非人称范畴。本文试图通过对印欧语与汉语中非人称句式的评述,在跨语言的比较中找出一定的语言规律。
印欧语的非人称句是相对于人称句而言的。所谓的人称句不仅是人称代词主语句,而且是一类及物原型句。它们至少具有以下三方面的语法特征:(a)有意志力的施事通过某种方式影响、作用于无意志力的受事;(b)通过格标记(case)、一致关系(agreement)及语序(word order)手段把施事标记为主格(nominative),把受事标记为宾格(accusative);(3)施事主语必须有生(animate)、有定(definite)和高话题性(topical),并且与受事区分为不同的物质实体。人称句的三个特征相互关联,在英语(1)和印地语(Hindi)(2)可见一斑:
(1)She hits him every day./John hits the man every morning.
(2)Raam ek bakre-ko bech-taa hae.(拉姆卖羊)
拉姆 一 羊/宾格 卖 助动/3单
在英语(1)中,施事主语she和受事宾语him分别标记为主格或宾格,she必须与谓语hits保持第三人称单数一致的关系(3单),但普通名词主语John和宾语the man则不需要额外的格标记,主要通过默认的SVO语序或第三人称单数一致来体现。在印地语(2)中,虽然主语也没有额外的格标记(许多语言的主格主语是零标记的),但名词性的宾语则必须用宾格标记–ko,主语也和谓语保持主谓间第三人称单数一致(-hae)。在这两个例句中,主格主语都是有生、有定且处于句首话题的位置。
与人称句不同,非人称句的主语或施事存在各式各样非典型的特征,如无主语句、被动句、中动句、反身句等。印欧语的非人称句则至少具有以下特性,其中一些也存于汉语中:
1.主语具有不定的(indefinite)指称意义
这类非人称句的主语通常是指人的代词或名词,在语篇中没有先行词,具有不定或泛指(generic)的意义。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等代词主语脱落(pro drop)的语言中,非人称主语可以省略,但需通过依附于谓语动词的人称一致标记来体现出来;在英语或荷兰语等非主语脱落(non-pro-drop)的语言中,非人称主语是显性的人称代词或名词,也通过与谓语的一致关系来实现。具体如西班牙语(3)和英语(4):
(3)Ø llaman a la puerta.(有人敲门。)
敲/3复介词定冠词门
(4)They say it is going to rain tomorrow.
西班牙语(3)没有显性的主语,但依附于谓语llaman上的是第三人称复数一致标记,说明主语的语义上是相当于英语 they。英语(4)和(3)一样,主语均没有先行词,都代表在特定情境下交际双方达成的某种共识的一些(类)人。
事实上,人称代词复数,特别是第三人称复数,在欧洲语言中作为非人称主语的现象十分常见,具有泛指义(generic)、集体义(collective)或不定意义,如(5):
(5)a.In Spain,they eat late.(泛指)
b.They changed the tax laws last year.(集体)
c.They’ve found his bike.(不定)
与欧洲语言类似,汉语的一些人称代词也具有非人称的用法,指称不定且没有回指的对象,如“你来我往”、“你听海是不是在笑”(歌词)。然而,汉语很少把第三人称复数“他们”用于非人称句,如把上述(5)的例句翻译成汉语,就会发现汉语更倾向于用“人字句”或“有字句”表达不定或泛指的概念,如“在西班牙人人都很迟吃饭”(5a)、“人家去年改了税法”(5b)、“有人找到了他的自行车”(5c)。事实上,汉语的“人”和英语的one、法语的 on、西班牙/意大利语uno、拉丁语homo等有共通之处,都具有不定或泛指意义的非人称用法,如德语(6)和汉语(7)、闽语(8):
(6)Man behauptete man habe meine Akte verloren.
人 宣称 人 助动我的文件丢了
(7)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8)侬食甜,我食咸。
2.施事主语不用主格标记
这类非人称句在印欧语研究中最受关注。这类句式的主语通常不是有意志力的施事,也不是典型及物事件的发起者,只表示一种状态、感受,因此无法控制句法一致变化,大多与谓语保持默认的第三人称(单数)一致,并用属格(genitive)、与格(dative)、工具格(instrumental)等标记。如芬兰语(9)和冰岛语(10)中带有非主格标记的主语:
(9)sinu-n taty-y men-na.(你得去了。)
你/属格必须/3单去
(10)mér byeur vie pessum óhreinu neglum.
我/与格恶心/3单介词这些脏指甲
(9)和(10)句的唯一论元性主语均没有用主格,而是标记为属格或与格,从而体现了非典型主语的特征。
这类旁格(oblique)标记的主语在汉语中也有相似的存在,但机制有所不同:汉语没有类似印欧语的曲折变化,但汉语处于句首话题的位置的主语一旦被置于在非话题性的位置上,如倒装句、有字句、被字句、把字句等,就有可能形成非典型的汉语主语,因此相当于印欧语中非主格标记的主语。汉语的这类现象通常是出于语用考虑,即占优势的语用关系弱化了句法、语义关系,形成了汉语特色的非人称句,如(11-14):
(11)来了不少客人。
(12)有人来了。
(13)被他静极了,看得天下之事理精明。(《朱子语类》卷100)
(14)把个猪跑了。(晋方言)
上述几个句子也称为“去话题结构”,具有“非主题判断”的特征,目的是把整个句子纳入说者主观评价的体系。这同印欧语(9-10)中因主语语义特征变化(如施事→历事)而产生的非人称现象有所不同。
3.主语非施事或施事被压制、隐藏
这类非人称句主要出于语用目的,当说者认为施事在言语交流中已不重要,无须附加过多的注意力时,就有可能通过多种句法手段,如中动句、被动句、名词化等把施事从主语位置上分离、降级或隐藏,以期达到降低施事显著性的目的。英语的“无施事被动句”(15)、西班牙语的“去使役句”(anticausatives)(16)、爱沙尼亚语的“非人称动词句”(impersonal verbs constructions)(17)均属此类:
(15)The door was broken last night.
(16)La puerta se abrió.(门开了。)
定冠词门反身标记开
(17)Siin ehitatakse uut maja.((他们)正在这儿建新屋。)
这儿建造 新屋
英语(15)和西班牙语(16)中,谓语动词被“不及物化”,受事被提升到句首,得到凸显,而施事被隐藏;不同的是,爱沙尼亚语(17)仍然保留受事在句末宾语的位置上,主语为空(德语/法语可用形式主语),且表不明确、不确定的指称对象。
隐藏施事的非人称句在汉语中并不少见,如被动句、中动句等,见(18-20):
(18)张三被打了。(无施事被动句)
(19)衣服洗了。(意念被动句)
(20)馒头蒸起来很方便。(中动句)
在上述例子中,施事论元被隐藏,受事论元则提升到句首话题的位置,也属于非人称化手段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在(19)和(20)中,句首受事论元紧随着一个谓语动词,但没有显性的被动标记。这两类句式都隐藏了不便直接表明的施事,成为了汉语特色的非人称句。
当然,语言中隐藏施事的手段不一,取决具体语言的整体“库藏”特征。比如,一些语言还可用反身标记来隐藏施事,如西班牙语(21)和法语(22):
(21)La puerta se abrió.(门开了。)
定冠词门反身开
(22)La branche s’est cassée.(枝条断了。)
定冠词 枝条 反身/助动 断
4.主语是显性或隐性的虚主语(expletive subject)
这类非人称句通常用来表示天气、状况、存在等命题,句中缺少一个真正的主语,而用非论元性的虚主语或空主语(null subject)占据主语的位置,主谓间采用默认的第三人称单数一致。如英语(23)、西班牙语(24)及德语(25):
(23)There is going to be a storm./It is unfair.
(24)Ø Parece que Juan no quiere venir.(好像娟不想来。)
好像/3单关系代词娟不想要/3单来
(25)Es wurde getanzt.(在跳舞。)
它助动 舞
第三人称单数的虚主语句在汉语中很少见,更多情况是采用零形式的主语,也用来表示类似的天气、状况、存在等命题,如(26-28):
(26)出太阳了。
(27)都怪你。
(28)快轮到你了。
上述句子的主语位置均空缺,尽管加上一个主语也合语法,如“天下雨了”,但却不是必须的。相比之下,英语或德语的形式主语it、there或es却并不可缺。当然,在北京话(29)或莆仙话(30)中还存在第三人称单数做虚主语的情况,这类虚主语没有具体的人称指代意义,代表一些抽象的情境因素,如(29-30):
(29)它为什么?/它有这么个组织[3]。
(30)伊是生那(它是这样的)。
从上述对非人称句的讨论可以看出,非人称句的主语或施事存在一些不同与人称句主语的特征,它们在功能和形式上的“显著性”(prominence)出现弱化。比如,非人称代词主语句中,由于主语的指称对象具有模糊性(如复数形式增加了潜在的指称对象,同时也减少了找到指称对象的可能),可以看作是一种降低主语显著性的非人称手段;印欧语非主格标记的主语或者汉语出现在句末的主语,则受到语义关系或语用关系的驱策,它们的施动性或话题性相应降低,也背离了各自语言中典型主语的特征。由此可见,非人称范畴所关注的,即主语或施事的形式表现问题,与及物性研究所关注及物连续统(transitivity continuum)、宾语受动性(affectedness)等问题[4]是不一样的。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不难发现非人称句是一个较为统一的概念,以主语或施事的形式表现为主线,其中不同类型的非人称句反映了说者对语义角色、句法功能以及信息结构的不同编码。从人称句到非人称句的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弱化典型主语/施事显著性的过程,表示如图1:
图1 “非人称”句变化趋势
在图1中,各类非人称句存在不同的主语/施事特征,分别作用于核心论元的某一特性,整体表现为从人称句中主语和施事合一到二者之一的逐步弱化、背离的趋势。具体说,在非人称化的过程中,典型主语或施事的指称意义(如不定/泛指化)、施动性(如从控制者变为经历者)、生命度(如指人变为指物的受事主语)、人称(如从第一人称变为第三人称虚主语)等发生弱化,并通过复数、非主格标记、倒装、虚主语或通过被动句、中动句及非主格主语句等句法策略体现出来。从这层意义上说,汉语也具有丰富的非人称句,如(31):
(31)a.人无我有。/Ø小心驶得万年船。(不定/无主语句)
b.有人来了/来人了!(“有”字句/倒装句)
c.这车开起来舒适。(中动句)
d.小明被打了。(被动句)
非人称范畴是一个跨语言的概念,但不同的语言对它可能会有不同的阐释或理解。本文通过印欧语和汉语的各类非人称句的比较讨论,希望对于当前的汉语语法研究有所裨益。
[1]Siewierska Anna.Introduction:Impersonalization from a subjectcentered vs.agent-centeredperspective[J].Transactions of the Philological Society(Special issue Impersonal Constructions in Grammatical Theory),2008,(2).
[2]吴建明,Siewierska Anna.“非人称”范畴的汉语视角[J].外国语,2012,(3).
[3]董秀芳.现代汉语口语中的傀儡主语“他”[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5,(5).
[4]Hopper Paul,Thompson Sandra.Transitivity in grammar and discourse[J].Language,19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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